新时代背景下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国企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问题研究

    关键词 新时代 思想政治工作 国企 纪检监察

    作者简介:张卓,广西柳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中图分类号:D630.9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文献标识码:A ? ? ? ? ? ?? ? ? ? ?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20.05.291

    新时代背景下,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的不断发展和社会上思想多元化程度的不断加深,国有企业开展思想政治建设工作的重要性也日益突显。纪检监察部门作为政治生命的“安监局”,必须在日常的执纪执法工作中全面、全程贯穿思想政治工作,以确保国企员工政治素养过硬以及国企经营始终在符合党的事业方向和人民的根本利益。一、执纪执法工作与思想政治工作的紧密联系

    研究新时代背景下国企纪检监察部门在工作全程中贯穿思想政治工作,首先需要理解执纪执法工作与思想政治工作之间的密切联系。只有对这一点形成了正确深入的认识,才能理解纪检监察部门为什么需要、为什么能够在工作中贯穿思政工作,以及如何做好这一点。

    (一)国企的特殊性质和重要地位

    国企不仅是社会主义经济体系发展的中坚力量,同时也是公有制经济的“中流砥柱”。改革开放以来,尽管国企去行政化进程不断推进,但国企本身的特殊性质及其在国民经济体系中的重要地位都决定了其必然会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政治属性。可以说,国企的政治思想“正不正”很大程度上左右着社会主义公有制以及社会主义制度“稳不稳”。新时代背景下,社会思想的多元化使得意识形态斗争局势日益复杂,因此国企必须充分重视、牢牢抓稳思想政治工作,严防在倾向上走入腐败、懒惰、唯利是图等与人民根本利益背道而驰的歧途。这就要求国企的纪检监察部门在执纪执法工作中不能仅停留于“就事论事”,而要进一步“追根溯源”,把思想政治工作深入贯彻其中。

    (二)纪检监察部门的政治属性

    国企中,纪检监察部门在性质上属于政治工作部门,因此对于国企成员的思想政治建設工作有义务、也应有能力去完成。而从实际具体的工作内容来看,执纪执法工作相关的事项通常涉及国企的内部或外部利益矛盾问题。例如职务晋升、奖金分配、人员调动、国企机密等等。纪检监察部门处理这些事项的工作实质上也是确保国企按照正确方针路线前进的工作。因此,纪检监察部门将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执纪执法工作之中,是其鲜明的政治工作部门属性所决定的。

    (三)执纪执法工作的内容特性

    执纪执法工作从内容上来看,是对国企成员违纪违法行为的事后纠正或惩戒。而执纪执法工作的最终追求绝非总是“亡羊补牢”,更重要的在于“打预防针”消除问题根源。如果在这一过程不能很好地将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其中,则无异于治标不治本地处理问题,只要错误的思想情绪、错误的政治倾向还留存在国企中,那么错误的行为就难以从源头上被铲除。因此,彻彻底底从源头上做好执纪执法工作,也必然要求国企纪检监察部门在工作中全程贯彻好思想政治建设、教育工作,竭尽所能让企业和员工从一开始就避免误入歧途。二、纪检监察部门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应起到的作用

    国企纪检监察部门在执纪执法中贯穿思想政治工作,最终目的是确保和提高国企人员的思想政治水平。为此,要在思想政治工作中充分发挥教育引导作用、监督预防作用和诫勉警示作用。

    (一)教育引导作用

    纪检监察部门要在执纪执法过程中积极开展对国企员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包括社会主义信念教育、党风廉政教育、党纪国法教育、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教育等等。开展这些教育的目的在于引导行为,即让领导者的决策符合大政方针方向;让党员深刻认识自身在国企工作应当为了什么利益、什么事业而奋斗;让员工清楚明确自身权利义务,什么事情可做,什么事情该做以及什么事情不能做。

    (二)监督预防作用

    正如前文所述,贯穿思想政治工作的最终目的在于从思想源头上防范、消灭违纪违法问题。思想政治教育并不总是要等问题发生了和损失产生了再进行,通过做好监督工作来防范、及时发现和整改问题是更为效率化的做法。因此,国企纪检监察部门应积极、多形式化开展相关工作活动,让思想政治教育尤其是党风廉政教育日常化、全面覆盖化。例如可在必要时期与审计部门、财会部门、人力资源部门、产权法务部门等开展协同性监督调查工作,对可能出现的违纪违法隐患及时清理排查,或对不规范行为给予及时的提醒和纠正。

    (三)诫勉警示作用

    对于已经发生了的违纪违法问题,纪检监察部门在依据党规党纪、法律法规做出处理后,要及时“趁热打铁”,做好诫勉警示工作。国企的性质、地位不同于一般企业,在纪检监察工作中贯穿思想政治工作要立场鲜明、态度坚决,不能害怕“扬丑事”和“得罪人”。根据执纪执法处理的案件来进行诫勉警示宣传,不仅能让违规当事人进一步深入地认清自身错误,同时对其他成员也能起到效果显著的警示作用,使国企内整体的思想政治氛围得到提高改善。三、 结合企业实际,全面贯穿思想政治工作

    (一)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新时代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不断完善发展,在为国民经济增长注入了强大动力的同时,也对市场经济参与者的价值取向、道德观形成了冲击和考验。就实际发生的国企人员违纪违法案例来看,受贪财腐败的主观动因驱使的情形占据了相当一部分比重。这些廉政问题不仅仅在物质上造成了国有资产的损失,同时更是国企人员在思想政治上与社会主义本质要求和人民根本利益背道而驰的表现。因此,纪检监察部门在处理贪腐案件的过程中,一定要注重“治”与“防”结合,把廉政思想教育贯彻其中。重点关注领域包括产销经营、供应采购、招标审批、资金出入、安检质检等关键环节,因为在这些领域相对更容易形成权力与利益的交易空间。具体做法方面,一是及时警示教育,即每处理一次廉政违纪违法案件,就立即开展一次全部门、全企业的反腐倡廉教育。二是定期化系统性教育。可将本单位、同行业或同地区其他国企单位的廉政违纪违法案例进行整合,定期编辑出版成警示教育手册之类的内刊,让员工在“以案说法”的形式中接受反腐倡廉教育。

    (二)从严惩治违纪违法行为

    执纪执法查办案件是纪检监察部门的核心职能,同时也是惩治、震慑错误思想及行为的有效手段。值得注意的是,实践中国企纪检监察部门工作涉及和查处的更多都是“小案”,即案情事实相对简单,危害程度相对不大的案件。但不论“小案”还是“大案”,其背后主导的错误思想、错误政治倾向都是一致的、需要高度重视的。要以严肃办案态度和纪律履行纪检监察职能,需要处理就处理,不能“小事化了”;需要移送的就坚决移送,不能敷衍了事地“降格”为内部处理。同时尽可能实现每办下一个案件,就开展一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破除一处思想政治隐患。而在办案原则和具体要求方面,纪检监察部门要坚持实事求是、依纪依法等基本原则开展执纪执法工作,并在其过程中把握好“事实清楚”“定性准确”“程序正当”“处理恰当”等要求。总之,国企纪检监察部门办案越是严、越是“铁”,相应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就越是能自然而然地体现其中。

    (三)强化国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新时代背景下,国企纪检监察部门能否做好把思想政治工作全程贯穿到纪检监察工作之中,一是看觉悟,二是看技巧。换言之,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的思想政治水平和业务能力高低,决定了这项工作的开展质量。因此,要从上述两个方面狠抓不懈,不断强化国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建设。

    第一,强化纪检监察人员自身思想政治素养。执纪执法队伍如果自身在思想上不够过硬,那么做好相关的“打铁”工作也就无从谈起。执纪执法人员自身要拥有对党忠诚、公正廉明等思想理念,以最优秀的精神状态去做好最重要的思想政治工作。

    第二,不断提高纪检监察队伍履职能力。在这一问题上,除了执纪执法队伍的不断自我学习、保持能力先进,企业的相关重视支持也不可或缺。国企要改变对纪检监察部门“谈论起来重要,支持起来次要”的错误思想和做法,在人才引进和培训上给予其更多、更实在的支持。具体做法上包括抬高相关人才招聘引入门槛,合理控制纪检监察部门与生产经营部门收入差距,安排更多业务学习、进修、交流机会等。四、结语

    纪检监察部门对于国企而言意义重大,其执纪执法工作应当起到的作用不仅在于依据党纪法规来处理错误行为,更要在这一过程形成警示育人、惩前毖后的效果。为此,必須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在了国企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之中,在党风廉政建设、监督监察、日常教育、纪检监察自身队伍建设等方面下大力气做好做实。只有这样,国企才能在健康的状态下、正确的道路上平稳、快速地发展,为社会主义公有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贡献其巨大力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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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刘延军.准确把握“三转”科学内涵 提升国企纪检监察机构履职能力[J].冶金企业文化,2019(6):3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