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药滥用的危害性及其防控刍议

    徐敏

    摘要:兽药的滥用和误用往往带来很大危害,特别是抗菌类兽药,由于在动物产品的残留,对人们的身体健康产生危害同时对生活环境也造成了很大的污染。建议采取加强兽药生产和分配监督,增加研究和新药物开发,改善兽医服务及动物卫生管理等一系列的措施,减少畜牧业对人们生活健康及环境带来的可能危害。

    关键词:兽药滥用;危害性;防控

    中图分类号:S859.84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7-273X(2017)01-0041-02

    为了满足人民群众对动物性食品的需求,我国动物性食品生产主要采用集中式圈养(Concentrated animal feeding operations,CAFOs)方式,这比传统的家庭为单位的“散养”更高效,在经济上更有竞争力。但是,猪、鸡、牛、鱼等在高密度饲养下,也更有利于疾病的传播。使用兽药是当前养殖户治疗动物疾病选择的主要方式。兽药在动物体内的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的是由其药代动力学性质决定。根据不同的类型和剂量的药物,动物的物种和年龄,只有一小部分服用的药物可以被代谢,而其余的则随尿液和粪便排出,而一些普通抗菌类兽药在畜禽中的排泄率还是比较高的,如金霉素达到17%~75%,泰乐菌素达到28%~100%。排泄药物及其代谢物其中一些可以污染地表水、土壤和地下水并经过吸附、水解、光解和微生物降解等一系列生物转化过程,直接或间接地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药物还可通过影响环境微生物的种类和数量而降低土壤微生物对农药、重金属等其他污染物的固定或降解能力。此外,抗菌素在较低剂量时能促进动物生长,有些养殖户还利用它的这个作用来提高动物饲养效率。相关统计显示,兽药的全球市场的价值额度(包括抗菌素)从1992年到2010年由86.5亿增加到201亿美元,预计到2018年将达到429亿美元。在我国,2009-2011年国产兽医药品的总值从200亿增加到350亿人民币。除了畜禽,抗菌素还广泛应用于水产养殖,为治疗和防止疾病的发生,养殖户在水域中大量使用抗菌素。因此,抗菌素以及代谢产物不仅污染了藻类和细菌,也影响了水生环境的耐药细菌选择性。兽药的大量使用与滥用不仅造成环境污染,同时还带来了公众健康风险。

    1 兽药滥用的危害性

    1.1 危害人们的身体健康

    人体若一次摄入兽药残留物的量过大,有可能出现急性中毒反应,动物体的肌肉注射部位与一些内脏器官(如肝、肺等)常含有较高浓度的兽药残留物,人食用后出现急性中毒的几率也将大大增加。一般情况下,动物性食品中的兽药残留浓度还是很低的,且大多数药物也不会因为残留引起急性毒性作用,同时,人们食用的数量也有限。但是,在人们经常性摄入同性质兽物残留物的情况下,即使是低剂量的,超过一定时间,兽药残留物也会在人体内逐渐积蓄而导致某些器官的病变,产生慢性中毒现象。如磺胺类兽药,其药物残留会破坏人体的造血系统,使人体产生溶血性贫血、粒细胞缺乏、血小板减少等疾病症状等[1]。

    许多抗菌类兽药被用作动物疾病治疗,抗菌类兽药残留物会使部分人群产生过敏反应,如四环素类、青霉素类及某些氨基糖苷类兽药等,其中,青霉素及其代谢产物引起的过敏反应最为常见,也最为严重。有抗菌类兽药残留的动物性食品进入人体后,部分敏感人群会产生过敏反应且产生抗体。因食用带有抗菌类兽药残留的动物食品产生过敏的人再接触抗菌药或使用抗菌药治病时,抗菌药物会与抗体结合生成抗原抗体复合物再发生药物过敏反应。在我国很多地方都出现过因食用羊奶、牛奶发生过敏反应的病例,这主要是青霉素或磺胺类兽药残留引起的。此外,动物性食品中残留抗菌类兽药,人体不可避免地长期与该类药物接触,这样人体内对抗菌药敏感的微生物族群将被抑制或杀灭,致使人体内耐药菌的增加,导致人体内生理平衡遭受破坏。一旦人体内致病性强的细菌产生了耐药性,产生感染将不易治疗,甚至可能出现更为严重的后果。尽管抗生素耐药性(AMR)的原因是复杂的,但主要还是因为动物性食品生产中大量使用抗生素来治疗和预防细菌感染以及促进增长,从而导致耐药细菌传播。特别是非治疗情况下抗生素在大量使用,在动物高度集中养殖条件下,耐药菌的筛选和传播变得更加频繁。AMR可以在相同的细菌或不同的物种中迅速传播,有证据表明,动物性食品的耐药病原体可以直接或间接地通过一系列途径感染人类,如接触动物、动物产品,环境媒体(如水和土壤)。AMR在水产养殖中也会给人类帶来风险,可通过水产品的耐药细菌直接传播和水环境下细菌的抗生素耐药性基因转移到陆生动物和人类病原体。AMR从动物转移到人类的健康风险是被认可的。现已被证实人类大部分大肠杆菌感染,尤其耐抗生素菌株,是从食用动物转移的。

    1.2 影响畜牧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动物性食品特别是畜产品在我国属重要的出口创汇产品,但近年来世界各国对食品中的安全卫生指标要求愈来愈严,不符合药物残留标准的畜产品将会严重影响出口及正常国际贸易关系。安全质量达不到高标准,将严重制约我国动物性食品出口创汇。我国虽然肉、蛋产量居世界首位,但年出口量并不大,相关数据统计,仅占总量的1%左右。近年来,因兽药残留、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超标而被进口国拒绝、扣留、退货、索赔和终止合同的事件时有发生。日本、韩国、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宁愿舍近求远,从欧美、大洋洲等地进口肉类,也不愿进口我国的肉禽产品。同属于第三世界的巴西、泰国却抢占了欧盟、日本等市场。

    兽药物残留等问题在影响出口的同时也可导致国内消费市场疲软,造成畜产品积压,其不良影响将是深远的。最明显的是肉鸡业,近几年来,全国各地都出现肉鸡库存积压。卖鸡难,卖雏难,肉鸡业连续几年来都处于销售低谷。

    1.3 危害生态环境

    兽药进入动物体内后,会以原形或代谢物等形式随动物的粪、尿等排泄物排泄出来,并进入生态环境中,从而造成环境土壤、表层水体、植物或动物等的兽药蓄积或残留,使生态环境和生物健康受到损害。如有机砷制剂作为添加剂大量使用后,随排泄物进入土壤,对土壤固氮细菌、解磷细菌、纤维素分解菌等均产生抑制作用,使土壤呼吸强度降低,导致土壤变质。重金属铜、锌、汞等对土壤中的蚯蚓等动物种群产生不利影响,使敏感种群减少或消失。水产品养殖场应用抗菌药后,可造成在水环境中的残留[2,3]。

    2 加强兽药使用监管的措施建议

    2.1 坚决执行监管禁令

    为了防控动物性食品生产中兽药滥用和保护公众健康,我国政府在2014年3月明确了227种兽药必须按照兽医的处方方可购买,包括150种抗菌产品,用于治疗、控制和预防动物疾病。禁令的目标是通过限制使用重要的药物,大大减少食品安全問题和畜牧业潜在的AMR发展。从目前实际成效来看,这一禁令并没有有效制止动物性食品兽药的生产和大量使用,再次呼吁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加大政策执行透明度并坚持执行问责制,以便使监管禁令的成效落到实处。

    2.2 加强兽药生产与销售渠道管理

    除了兽药使用,兽药生产和销售也应该适当规定和监督。制药和动物饲料行业的合作对于完善和实施监管禁令是非常重要的,因为他们负责生产兽药和包含添加剂的饲料。通过定期的现场检查、记录以及严格的执法,可有效防止兽药生产和分销过程中投机取巧或非法活动。

    应该启动跟踪国内生产和销售的一些重要兽药,特别是抗生素。公开透明的数据对公众核实监管禁令的有效性也很重要。

    2.3 改善兽医服务

    我国兽医专业人员的短缺是对兽药使用监控的巨大挑战。培育和促进兽医服务是加强兽药使用监控的一个关键环节,尤其是在缺医少药的地区。对于畜牧兽医类大学及一些动物防疫机构,兽医服务项目应该扩大预期需求,政府应提供相关扶持,鼓励相关专业大中专毕业生到农村和偏远地区实习、工作。与此同时,兽医助理和“赤脚兽医”等都应该逐步培养和增加,使其为小型养殖户或偏远地区提供服务。应制定专业的培训计划和更多的支持性政策来提高养殖人员的动物疾病预防能力。减少潜在的药物滥用和劣质兽医服务将大大提升我国农村动物卫生服务的质量。

    2.4 加大研究,开发健康药物

    为了减少对兽药的依赖,保护环境和公众健康,相关大专院校和兽医药机构应加大研究力度,开发新的治疗药物及安全有效的疫苗,替代抗生素的促生长和疾病预防作用。此外,采用快速和方便的诊断技术都可以帮助维护养殖动物健康。特别是应加大投入开发常见的预防动物传染病的有效疫苗。

    抗菌类兽药的使用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包括畜牧业、水产养殖AMR的发展,耐药菌转移至人类,很大程度上仍然是未知的。因此,还应在相关专业机构和科研团队的指导下,建立人、食用性动物的抗生素耐药菌监测系统,追踪AMR的出现和传播。

    2.5 加强动物卫生管理

    动物疾病的产生很多都是源于密度过高、有碍健康的养殖方式。若是给予动物良好的营养、清洁的环境和充足的空间,预防药物对动物则变得不需要,传染性疾病的产生、传播也会大大减少。因此,在动物性食品的生产环节,改善卫生条件和环境是最重要的,同时避免动物过度拥挤、控制设施温度和通风都可以帮助改善动物健康。此外,还应提供给与动物生产密切接触的工作人员、兽医人员促进生长和预防动物疾病安全的抗菌药物替代品使用指南,保证养殖过程安全、低成本、卫生。

    3 小结

    有效控制兽药的使用,尤其是逐步淘汰抗菌类生长促进剂,可从食物链去除大量的药物残留,从而极大地提高动物源食品的安全性。此外,通过减少抗生素在畜牧业和水产养殖的载荷,循序渐进减少养殖动物、食物链和环境中的AMR传播,相应减少公共卫生风险。动物健康管理可以显著减少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以及减少抗菌类兽药的需要。

    参考文献:

    [1] 陈敏艳,王香敏,朱 弘,等.畜禽产品兽药残留危害现状与分析[J].动物医学进展,2012(9):109-112.

    [2] 张忠梅.兽药残留的危害及控制措施[J].山东畜牧兽医,2015,36(8):83-84.

    [3] 周珊珊.浅谈兽药残留的危害及应对措施[J].畜牧兽医科技信息,2011(9):124-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