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商誉的减值测试方法的探究

    朱云晴

    

    摘要:随着我国市场越来越成熟,同时也是为了要适应经济全球化的趋势,各国公司之间的经济变动也越来越多,要想真实反映变动过后企业的价值,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是其中的重要环节,尤其是我国在2006年颁布了新的会计准则之后,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成为要务,但是由于商誉是一种不可辨认的资产,对其如何进行减值测试,就是需要探讨的问题。

    关键词:商誉;减值测试;收益法;市场法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国际会计准则)》在世界范围内被越来越多地使用,同时随着我国2006年正式颁布《企业会计准则》中引入了公允价值的概念和计量,都为我国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提供了制度基础。之后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又提供了相关技术指引。

    但会计人员在对资产减值科目计量和处理方式上产生了困难,使得外来的资产评估机构和一些专业人员得到了机会,所以目前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已经成为我国评估领域中的一项重要业务。

    1商誉减值测试存在的必要性

    从FASB到IASB,商誉减值测试已趋近成熟,而我国也是直到2006年才做出了相应的规定。伴随着经济的全球化发展,不论是中国面对国外这块大蛋糕,还是国外面对中国的大市场,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都是一个急需要发展的内容。

    资产的重要特征之一是要能够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流人,若资产不能够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或者带来的经济利益低于其账面价值,该资产就不能再予以确认。根据以上资产的特征,我们知道没有资产可以一直存在,商誉也不例外。要想反映企业真实资产的价值,撕掉企业虚增利润的伪装,就要确认相关资产是否正常变动。

    财产、厂房和设备均可以到现场观察,但商誉无法目测,没有文件可以参考,也没有用于测试的市场交易。那么讨论商誉减值测试的方法就尤为重要。

    2商誉减值测试的重要方法

    商誉不能独立于其他资产产生现金流,其减值测试需结合资产或资产组进行。要想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就必须先要检验资产组也就是对报告单元的价值进行检验,这是测试的第一步。

    根据《企業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当企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即表明资产发生了减值。如果报告单元的公允价值高于或等于它的账面价值,商誉价值就没有受损。只有存在减值情况时,才需要对这一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在进行以减值测试为目的的评估时,应该结合评估对象特点、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和数据来源等各方面,选择适当的评估方法。

    2.1收益法

    收益法应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来加以确定。所以评估师要对收入、费用、资本支出和现金流做出预测,然后使用当前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对现金流贴现,会出现现金流、使用寿命和折现率三个因素,而商誉不存在使用寿命的问题。

    2.1.1自由现金流量的预测

    对现金流量的预测方法有股权自由现金流的预测和企业自由现金流的预测。股权自由现金流仅考虑在满足了全部财务要求和投资要求之后剩余的现金流,而企业自由现金流是企业真正得到的税后经营性现金流量的总额。由于股权自由现金流可以为负,但是在后期计算起来会比较麻烦,并且企业的资产负债结构在长期中会变化,所以在实务中多使用企业自由现金流来计算。

    现金流量的测算重点主要包括销售收入、销售成本、管理及销售费用、营运资本以及资本性支出,并使用公式:

    FCFF=EBIT(1-T)+折旧-资本性支出-净营运资本增加额

    其中:FCFF指企业自由现金流;EBIT指息税前利润;T指税率。

    2.1.2折现率的预测

    与企业自由现金流口径相匹配的折现率应该使用加权平均资本成本。加权平均资本成本主要包括有负债资本成本和股权资本成本。计算公式为:

    在这里要注意的是公司的债务资本成本主要指的是公司的长期负债,没有优先股的公司就不需要考虑优先股的股权资本成本了。

    2.2市场法

    减值测试的核心之一便是确定公允价值,这一概念等同于资产评估准则下的市场价值。根据市场法,评估人员要将评估对象与类似的公开交易公司进行对比。要注意市场法使用时要满足的两个重要条件:其一是要有一个活跃的公开市场;其二是公开市场上要有可比的资产及其交易活动。

    2.2.1公允价值的确定

    在国际上,公允价值的确定基础一般分为三个层次:换入或换出资产存在活跃市场;换入或换出资产本身不存在活跃市场、但类似资产存在活跃市场;换入或换出资产不存在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可比市场交易,应当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公允价值计价是以市场为基础的,而我国新会计准则的规定与以上相同。但是,公允价值从本质上的存在基础并不是真实的交易,而是一种假想的交易。在发达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允价值容易确定,但是在市场不活跃、不健全的情况下,公允价值的判断难以进行。

    2.2.2处置费用的确定

    处置费用的估计则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等,一般表现为“可回收金额”。

    在第一步测试完成之后,即使报告单元的公允价值要高于账面价值,也不可以确认商誉就不存在减值。在其他国家,除了流动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后又恢复到公允价值水平后可以转回,非流动资产的这种情况也是同样可以。但是受到我国国情的影响,许多时候公司会通过一些隐形操作,把会计处理都堆积在其他科目名下,例如有些公司会将无形资产归结到商誉的名下,这样资产的价值就不会降低,或者是不考虑类似技术因素的影响去进行评估,都会出现不准确的情况,所以第二步对其他资产的价值,例如厂房、设备和商标权等的测试也非常重要。

    3以上评估方法存在的问题

    通过对以上两种方法的比较分析,我们发现从理论上来说,如若存在一个市场发展充分,参照物够多,信息充分的情况下,使用市场法更有说服力的。因为市场法反应的是公允价值,大家都是在公平交易的基础之上获得资产的比较理想客观的价值。而收益法某些指标的测算是存在较大的随意性的,主观性较强,可操作性相对来说较差。但是我国不同于其他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市场的开阔性,目前市场的发展程度还远远落后于这些国家,所以市场法的使用就较为弱势,在评估实务中,大家使用收益法的情况较多。

    当然在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也不是说只使用一种方法就够了,也还需要同时存在多种方法的对比。我国也不例外,尤其是在《资产评估法》颁布之后,法律条文明确规定至少要使用两种方法进行操作,所以说以上两种方法都是我们必须要掌握的,才更好地达到评估的效果。

    另外由于对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不能准确地界定,加上对公允价值和未来现金流量的计价存在较多的随意性,商誉减值的测试过程中会有失公允,缺乏可比性,这种情况下不排除企业通过对商誉的减值测试进行利润操纵的可能,所以要求评估操作人员更细致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