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睹父母婚姻暴力对儿童的影响模式探究

    王小草

    〔摘要〕近年来,家庭暴力问题日益严峻,而相较于直接遭受家庭暴力,目睹父母婚姻暴力给儿童带来的影响更加隐蔽和持久。本文基于前人关于目睹婚姻暴力儿童在认知与学习、社会交往和行为发展方面的研究,从生理、心理和行为三个方面梳理了目睹婚姻暴力对儿童的消极影响模式,以期引起社会对这类儿童群体的关注,为儿童保护工作提供理论支撑。

    〔关键词〕婚姻暴力;影响模式;儿童

    〔中图分类号〕G4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2684(2020)30-0004-04

    儿童目睹父母婚姻暴力指的是儿童目睹父母(现在或曾有婚姻关系)之一方对另一方实施暴力行为(本文主要探究儿童目睹父亲对母亲实施的暴力行为)。2015年,全国妇联的一项调查表明,我国2.7亿个家庭中约有30%存在婚姻暴力,按每个家庭平均一个孩子计算,我国有近9000万个孩子目睹过亲人间的施暴过程[1]。在目前的干预中,学者们和相关工作者将关注点更多地放在受暴者这一显性群体身上,忽视了处于父母婚姻暴力环境下的孩子这一隐性群体。目睹婚姻暴力的儿童作为间接受害者,所受到的影响更加隐蔽,而且无法通过有效途径直接发现和干预,这也是这类儿童一直处于“被遗忘的受害者”的处境的主要原因。目睹婚姻暴力的经历和感受对他们的生理、心理及行为发展都产生了不容忽视的消极影响。

    一、生理层面——“痛”

    (一)暴力迁移

    夫妻间的婚姻暴力会使儿童长期生活在一个极度缺乏安全感的环境中,直接目睹父母家暴的儿童在父母情绪极度不稳定的状况下很可能成为直接受害者,即父母将暴力迁移到孩子身上。美国的一项调查表明,目睹父母亲密伴侣暴力和直接遭受婚姻暴力的年共发率为33.9%,终生共发率为56.8%;英国的数据则显示儿童遭受虐待的同时又目睹婚姻暴力的风险率是非虐待儿童的3.23~3.26倍[2]。这些数据显示,儿童遭受婚姻暴力迁移的概率与目睹父母婚姻暴力之间存在密切的联系。

    第一,施暴者连带家暴子女。美国社会学家多贝什兄弟在研究中发现,丈夫在虐待妻子的同时,往往与虐待子女“配套”进行,而子女们往往偏袒他们的母亲,导致父亲在盛怒之下,子女们难免也要遭殃[3]。当婚姻暴力发生时,身为家庭一员的孩子往往成为 “拯救者”,替母亲向父亲求饶,而这种行为极易使父亲将盛怒迁移到孩子身上。目睹婚姻暴力的儿童成为父亲施暴的对象,这使得儿童由目睹者转变为卷入父母婚姻暴力的当事人,遭受到双倍的伤害。

    第二,成为受暴者的发泄对象。父亲殴打母亲,母亲则将怒气迁移到孩子身上,这种情形同样直接对儿童造成伤害。儿童无法逃脱家庭,只能被动地卷入父母的“战争”,无力地承受父母婚姻暴力带来的恶果。母亲通常在家庭中扮演维护者和疏导者的角色,更容易成为孩子的情感寄托和精神依赖,当母亲通过对孩子实施暴力来发泄自己的情绪时,她与孩子之间的情感纽带由此被破坏,不利于孩子塑造人际交往的正常模式。身处婚姻暴力环境下的儿童,随时面临被施以暴力的危险。

    (二)暴力伤害

    第一,胎儿无辜受到牵累。国外学者发现,妊娠期妇女遭受性暴力的风险是未孕女性的2倍,遭受身体暴力的风险是未孕女性的2.7~3.9倍,我國妊娠期妇女遭受婚姻暴力的发生率为3.6%~16.8%[4]。母亲孕期遭受婚姻暴力不仅会对胎儿的生长发育造成不良影响,而且胎儿出生后更容易患病。

    第二,儿童生长受到伤害。目睹婚姻暴力对儿童的认知能力发展具有消极影响。后续追踪研究发现,目睹严重婚姻暴力会通过影响儿童的抑郁水平进而影响其阅读成绩,除此之外,还会影响儿童的记忆及自我控制[2]。在目睹婚姻暴力之后,儿童会出现头痛、容易疲倦、嗜睡、抵抗力急剧下降、厌食等症状。此外,目睹婚姻暴力儿童的智力、语言和身体发育相较于正常儿童迟缓。日本熊本大学与美国哈佛大学进行的一项研究发现,与童年从未目睹过婚姻暴力的同龄人相比,经常目睹婚姻暴力的儿童长大后,其右脑视觉皮层的一个部位将平均萎缩20.5%[5]。一项对英国1116对5岁同卵或异卵双生子的研究表明,目睹婚姻暴力儿童智商的平均水平比没有这方面经历的儿童普遍较低[6]。总之,目睹婚姻暴力给儿童带来的长期的生理影响应该引起关注。

    二、心理层面——“伤”

    (一)认知层面的偏差

    儿童通常不会被动地受父母影响,他们会用自己的方式主动理解父母的行为,对亲密关系家暴行为进行合理化解释。首先,由于儿童自小对婚姻暴力耳濡目染,对两性的角色很容易产生刻板印象,或对两性交往的模式固着化,或对两性关系感到疑惑和不知所措。其次,他们可能将父母婚姻的一切不幸归因于自身,扭曲对自我价值的认知,这种认知偏差不利于以后的“自我分化”和独立地位的获取。从小目睹婚姻暴力的女孩会从母亲的受暴经历中得出女性处于被控制地位的观念,于是逐渐形成宿命论,以至于在日后的工作和生活中逆来顺受;她们处理两性关系的模式同样会受到父母婚姻暴力的影响,与异性交往的意愿低,不敢进入亲密的两性关系。而男孩更易受到男权思想的感染,认为男性在家庭中占有主导地位,形成依靠权势或拳头赢得尊严的观念。男孩更容易在父母的婚姻暴力中反复观察攻击模式,最终会产生这样的错误认知:暴力是解决问题的一个有效途径。

    (二)情绪和情感障碍

    1.出现消极情绪

    当儿童直接观察到父亲对母亲实施家暴,首先会感到恐惧乃至不知所措,害怕父母由此离异,家庭不再完整。当父母之间的婚姻暴力越来越频繁时,怨恨情绪由此产生,对父母不能带给自己正常的家庭生活感到失望,这种怨恨的情绪通常表现为对父母乃至身边人的冷漠态度。目睹婚姻暴力也会使儿童产生焦虑和抑郁情绪,患上广泛性焦虑障碍和重度抑郁症的风险增加。一项针对 8~11 岁儿童的研究发现,儿童自我报告的目睹母亲或者父亲遭受亲密伴侣暴力能解释其抑郁水平总变异的17%~18%。从长期影响来看,儿童长期目睹婚姻暴力可能会增加成年后情绪抑郁的风险。追踪研究发现,童年目睹过父母间暴力的大学女生报告有中等程度抑郁的比例是非目睹组的2倍,而男生有自杀想法的比例是非目睹组的2倍[2]。这表明当消极情绪积累到一定程度,青少年出现自毁行为的风险也随之增加。

    2.产生情感障碍

    父母存在婚姻暴力行为的家庭往往无法为孩子提供一个健康完整的成长环境,家庭成员之间缺乏情感交流与体验,所以这些儿童会表现出情感肤浅而又冷漠,以及以自我为中心的情感特征。2017年6月,内蒙古地区的一起家庭暴力案件中,当事人被丈夫长期家暴,最后被泼汽油导致全身重度烧伤,生活不能自理。曾有人去采访过这一家,在采访过程中,当事人的儿子自始至终没有一丝笑容,他对母亲被毁容一事表现得毫不同情,反而希望父亲轻判。据他的家人透露,在孩子九岁半的时候,由于一直目睹父亲对母亲的婚姻暴力,对家暴十分怨恨,甚至尝试过自杀。由此可以看出,目睹婚姻暴力儿童会产生深深的自卑感和羞愧感,年幼的他们会责备自己没有足够的能力去阻止婚姻暴力的发生,若婚姻暴力最终导致家庭破碎,儿童会将这种结局归结于自己的无力和懦弱,心中充满罪恶感。

    父母的暴力冲突会使家中的成人忽视儿童的感受和情感需要,使儿童经常处于被忽略和得不到关心的情况下,自卑感逐渐产生。目睹婚姻暴力还会增加儿童的孤独感,长大后难以与妻子或丈夫形成稳定的依恋关系。在目睹婚姻暴力后,儿童会用自己的方式从威胁性、家庭稳定性及自责感几方面来解释父母直接的暴力行为。在长期混乱的家庭情境下,儿童无法与父母建立起信任关系,未来也难以与他人建立信任关系,更难以形成稳定的伴侣及亲子关系。有学者对目睹过父母婚姻暴力的大学生进行调查,发现他们在恋爱中缺乏安全感 [7]。

    3.出现PTSD症状

    创伤后压力心理障碍症(Post-Traumatic Stress Disorder,简称PTSD)指人在遭遇或对抗重大压力后,自身无法调节而导致心理状态失调的后遗症。在临床实践中发现,不少心理疾病的致病因素都与家庭有关,与年长者相比,暴露在暴力环境中的儿童更容易出现PTSD综合症[8]。目睹婚姻暴力是 PTSD 最常见的原因之一。一项对 1~7 岁儿童的研究发现,近一半目睹亲密伴侣暴力的儿童中出现了PTSD症状,同时发现PTSD症状与目睹婚姻暴力的频率有关[9]。目睹婚姻暴力的儿童年齡越小、时间越长、频率越高,以及将父母间暴力归因于自身的倾向越强,遭遇的创伤种类越多,被诊断为 PTSD 的风险就越高[2]。

    (三)人格层面的缺陷

    拥有健全的人格是心理健康的一个重要标志,儿童时期的人格教育对个体将来人格的形成和完善意义重大。儿童最常接触的环境是家庭,早期的家庭经验影响着个体的青春期、成年期、壮年期,甚至一直到老年期,成为人格发展的基础。儿童早期经验中的体验和感受会进入潜意识中被保留下来,不断制约着意识状态的平衡,这种动态变化无时无刻不在影响着儿童人格的发展。

    一项来自美国威斯康星监狱系统的针对病态人格囚犯的长期研究显示,童年期目睹婚姻暴力与成年后形成病态人格显著相关[10]。环境因素一般是反社会人格形成的源头和推进力,家庭环境在个体成长过程中有着重要作用,反社会人格的形成与家庭环境具有紧密联系。婚姻暴力往往导致父母离异,儿童生活在缺乏情感爱护和生活关照、被歧视和被忽视的环境中,是反社会人格的主要成因[11]。目睹婚姻暴力的儿童从小生活在一个充满暴力的家庭环境中,这种潜在的创伤性经历,使他们逐渐疏远人群,由对父母的敌意转化为对他人的敌意,以至于对整个社会失去希望,并希望通过自己的“违规”行为引起他人的关注,逐步形成反社会人格。

    三、行为层面——“变”

    家庭破裂、家庭成员关系紧张、家庭冲突、婚姻暴力及家庭结构的突变等不良家庭环境因素都可能直接影响儿童青少年的心理状态和行为模式。儿童长期暴露在婚姻暴力环境中,内在的心理问题会逐渐转化为外在的不良行为。从家庭系统理论来看,儿童的问题行为是为稳定家庭平衡的一种适应性行为,儿童用这种行为来减轻或缓和因父母婚姻暴力而产生的压力感[12]。在高度封闭的家庭系统中,父母之间的争执和暴力行为无形中会增加儿童的压迫感,他们首先会产生情绪性反应,随后可能做出一系列工具性反应,如离家出走、介入父母争执等,以此来应对这种压力。美国心理协会对118项研究进行的元分析研究发现,目睹婚姻暴力的儿童比起一般儿童更容易出现行为问题,目睹父母婚姻暴力会直接或间接地导致儿童产生内化性问题与外化性问题[13],他们在行为层面会出现退缩行为、攻击行为及严重的犯罪行为。

    (一)退缩行为

    目睹婚姻暴力的儿童可能会出现退缩行为,表现为社会交往能力差、为人孤僻、做事畏缩及逃避家庭等,有的青少年会做出一系列自我毁灭行为来表达对家庭和社会的不满,甚至通过自杀来求得解脱。处在婚姻暴力多发家庭中的儿童为了躲避父母之间的矛盾和外界异样的眼光,会刻意逃避现实,避免与他人过多接触,做出某些极端行为的概率更高,如自杀、药物滥用等。美国一项统计表明,父母的不和谐关系或者暴力行为会直接导致青少年的自杀行为[14]。经常目睹父母之间的暴力行为,会让儿童对家庭心怀不满,在无法改变现状的情况下只能刻意避开家庭,逐渐对生活失去希望。

    (二)攻击行为

    在暴力环境中成长起来的儿童,潜在触犯法律的风险更高。很多研究表明,儿童通过观察等非直接方式接触婚姻暴力会引发严重后果[15]。随着年龄的增长,多年目睹婚姻暴力的隐性影响便会产生显性后果,这类儿童往往会建构一个社会现实,即攻击模式是规范的和被许可的,并将这种认知转化为实际行动,对他人实施攻击行为,有些严重的攻击行为甚至会演变为犯罪。

    目睹婚姻暴力的儿童长大后对妻子和孩子实施暴力的可能性同样高于其他人。婚姻暴力代际遗传现象不仅发生在被家暴的儿童身上,在目睹婚姻暴力儿童身上也有所体现。一项针对200多名家暴施暴者的调查研究发现,因为目睹暴力而让家暴一代传一代的比例高达30%[16]。国外学者研究发现,在童年期目睹过父母婚姻暴力的儿童在成年期更有可能对伴侣或子女实施暴力行为[17]。

    班杜拉(Bandura)的社会学习理论一直被用来解释婚姻暴力行为的形成,该理论认为人的行为不仅受遗传因素和生理因素的影响,而且受后天环境的影响,一系列复杂行为主要通过后天观察和模仿习得。大量研究发现,男性儿童目睹婚姻暴力,成年后在家庭中常扮演施暴者的角色;而女性儿童长期暴露于暴力环境,长大后容易成为受虐者[18]。有学者提出目睹父母婚姻暴力的儿童在家庭中的三种学习模式:一是一般性模式,目睹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行为,将会影响他们未来的两性关系和家庭关系;二是特殊性模式,目睹者将学习到的某种暴力的特殊情况代入自己未来的两性关系中;三是代代相传模式,目睹家暴儿童比起直接的受害者更有可能在今后的婚姻关系中表现出攻击性。代代相传模式又被称为“婚姻暴力代际遗传”。根据社会学习理论,充满暴力的家庭环境给儿童提供了一个习得暴力的绝佳场所,父母之间的家暴行为是儿童的暴力示范教材,儿童会认为暴力是被社会允许的,他们长大后无论是否对这种观念给予否定,在潜意识里都会有强烈的意愿将在原生家庭习得的暴力模式施加到新的家庭中。如果目睹家暴儿童出现某些反常症状的时候没有接受必要的心理疏导和治疗,他们很可能再度进入家暴恶性循环中,成为施暴者或受暴者。

    四、结语

    家庭环境的好坏决定了儿童能否健康成长,父母关系的和谐与否对儿童的人格形成和行为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目睹婚姻暴力的儿童在生理、心理和行为上会有异常表现,本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阐述了目睹婚姻暴力对儿童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但目前追踪研究的缺乏使得我们很难推测出目睹婚姻暴力对儿童的长期影响途径。目前,国内对目睹婚姻暴力儿童的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这使得对这一处境不利的儿童群体的保护工作缺乏理论支持,所以,相关领域的学者应该继续推进对目睹婚姻暴力儿童的本土化研究,并对这类儿童群体开展救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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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单位:江苏警官学院,南京,210012)

    编辑/于 洪 终校/刘永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