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扶贫绩效考核机制改进策略

    洪芷媚 房亚明

    科学的绩效考核机制是推动精准扶贫工作的重要动力,必须推动中央政府、地方政府、村民自治组织和扶贫对象多元主体协同努力,立体化构建考核机制,强化扶贫对象的发展能力,把考核过程贯穿于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和精准考核四个环节,并在扶贫实践中不断完善精准扶贫绩效考核机制的实现路径。精准识别方法的改进

    精准扶贫的识别标准应尽快从单一的家庭收入衡量指标转换为多维贫困指标,如借鉴牛津贫困和人类发展研究中心为联合国国际开发署设计的多维贫困(MPI)指数。从我国农村贫困地区实际出发,多维贫困(MPI) 指标的测算和推广应尽快提到议事日程,突破以家庭人均收入单一指标的现实贫困人群识别标准,在多维贫困指标的基础上实现更有效率的动态管理。另外,要建立和完善贫困户甄别与监督机制,使广大的农户参与到贫困户的识别与认定的过程之中,以防出现少数村干部和小组长暗箱操作内部决定,或者村干部为了减少矛盾而选择平衡、“均分”指标和进行程序调整现象的发生,确保贫困户识别程序的公平、公正。再者,乡镇干部和驻村工作队要严格自律,对于精准识别工作要按政策要求扎实推进。正如本次调查的JW社区则严格按照广东省关于开展扶贫工作的文件精神要求,坚持“四看”“五优先”“六进”“七不进”的方法进行贫困户的精准识别。精准帮扶过程和途径的改进

    在精准帮扶的环节中,地方政府要根据每个贫困户的致贫原因采取对应的策略和帮扶手段,帮助贫困人口制定脱贫规划,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让扶贫对象有意识地摒弃传统的“等、靠、要”脱贫思维,树立真正脱贫与促进自身发展能力相结合的观念。在开展帮扶工作中要定期开展回访活动,及时了解贫困户的最新动态及其需求、满意度等情况。回访机制是精准扶贫工作的绩效考核中最不能忽视的内容,因为扶贫工作要始终以贫困户为本,各项工作要围绕他们而展开,适时按需进行调整。精准帮扶意味着要为贫困户制定个性化的扶贫策略,如有些贫困户是因病、无劳动能力致贫,则要注重在经济上给予补助以及加强对其进行监护与料理;而对于尚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则要根据其特长与需求,为其提供就业甚至创业的机会,JW社区计划开展当地农产品加工项目,与当地的丝绸厂合作,采取“公司+农户”的模式,利用当地资源和贫困人口原本掌握的技能,为留守在村且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提供就业机会和收入来源,这一举措落实到位将带领一批贫困人口脱贫致富。扶贫过程的精准管理

    精准扶贫不是一蹴而就的工作,各级政府要建立动态化的管理体系,对精准扶贫进行项目管理,为达成目标而作出严格的监督和评估,尤其要增加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监督力度,加大资金管理改革力度,增强资金使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使资金直接用于扶贫对象。从2016年1月至2017年7月,广东省韶关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排查扶贫领域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412条,立案64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4人,组织处理24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1人,为精准扶贫工作铲除了很大的毒瘤。其次,政府各个条块部门之间也要加强横向协调合作和纵向的交流。在精准扶贫的管理工作中,尤其要重视扶贫项目后期投入和持续管理,比如要对建档立卡的贫困村、贫困户进行跟踪评估,定期回访并更新信息。条件较好的地区可运用大数据、互联网+、云计算等现代技术手段建立精准扶贫大数据管理平台,如广东移动积极协助广东省扶贫办建设“扶贫大数据云平台”。弹性化的考核和反馈机制

    虽然有些地方已建立起体系完善的绩效考核机制,但国家层面和省里出台的扶贫考核归档指南对于扶贫数据的内容、格式都有非常严格的要求,这些要求甚至有些机械、呆板,缺乏弹性和灵活性。因此,上级政府应给予下级地方政府更多的自由裁量权,允许他们因地制宜制定适合当地行政生态的考核办法,并成立专门的扶贫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和考核组,将入户调查、村民评议、部门自评、帮扶方评价、第三方评估等多种考评方式有機结合起来,形成多元化、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与考核机制,对扶贫工作进行全面、精准的考核,且不仅要考核,更要注重考核结果的反馈和运用。另外,在扶贫考核的过程中须加强对于扶贫结果的绩效考核的正向激励,设置相应的奖惩办法,使基层干部在扶贫攻坚工作之中有压力也有动力。

    在新的历史节点上,精准扶贫要从“两个一百年”的高度着眼和审视,下一步应往更高水平的方向努力。因此,需要对“扶贫”二字予以重新认识,要从长远考虑和谋划,不仅要让扶贫对象脱贫,还要提升其自我发展甚至致富能力,结合今后一段时期国家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以及新农村建设等战略统筹考虑,把扶贫对象的发展能力与民主参与作为改进精准扶贫考核机制的重要内容,为共同富裕的实现创造人本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