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风险防范设施和应急措施调查的研究

边归国 齐文启



摘要:通过分析电解铝等二十一个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水电等9个行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及审查要点、《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以及氯碱、硫酸、粗铅冶炼企业环境风险等级划分方法中有关环境风险防范设施和应急措施调查的要求,指出当前存在的技术规范缺失、环境风险物质及临界量不统一、应急措施和设施相混淆、环境风险与安全风险不明确、应急事故水池不规范、以可燃气体报警代替有毒气体报警等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整改建议。
关键词:建设项目;环境风险防范;设施:应急措施
中图分类号:X82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672X(2016)06—0041—09
DOI:10.16647/j.cnki.cn15-1369/X.2016.06.010
近年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的研究多有报道,但涉及环境风险防范的研究较鲜见。张明认为,火电厂脱硝使用的液氨其运输和贮存带来的风险问题运营管理中日益突出,但尚未在竣工驗收中体现出来。液氨泄漏的环境风险防范制度、措施的检查和应急预案等均应纳入到验收中环保设施中。王锋提出煤矿和油田产能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调查内容应包括环境管理、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及应急措施调查。刘华春提议水利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的重点包括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措施落实情况及有效性。汪达建议环境保护调查报告应重视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及应变措施调查分析等。李珊和王荣军川等较全面地报道了环境保护管理检查和固体废物填埋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中环境风险防范的调查内容。但由于没有相关调查的技术规范,所以各类建设项目不论调查的深度还是广度均有较大差异,即使通过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部分环境风险隐患依然存在。因此,开展建设项目环境风险防范设施和应急措施调查的研究十分必要。
1建设项目环境风险防范设施和应急措施调查的现状
目前,环保部尚未颁发建设项目环境风险防范设施和应急措施调查的技术规范。在环保部(总局)已经颁发的各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和有关规定中或多或少涉及一些有关内容,见表1。
由于研究报道较少又无专项技术规范,所以不论是环境影响评价及批复、环境监理、公众参与、环境风险评价和环境风险评估还是竣工环保验收等环节,有关环境风险防范均有所遗漏、缺失。
2存在主要问题
2.1调查技术规范缺失
截至目前,我国尚未制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风险防范验收技术规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基本上属于安全生产的范畴,已不适用于当前环境风险防范的要求。二十一个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和水电等9个行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及审查要点,对环境风险防范设施和应急措施检查及审查的要求参差不齐、也不统一。《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是试行规定,部分内容与安全生产有交叉,也缺少权威性。至今,许多部门和技术人员对环境风险防范、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环境风险防范设施的定义与内容仍不清楚,更不用说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了。
2.2环境风险物质及临界量不统一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罗列了98种有毒物质及生产场所和贮存场所的临界量。《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重点指出78种危险化学品,并说明未在表1中列举的爆炸品、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易于自燃的物质、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氧化性物质、有机过氧化物、毒性物质等危险化学品的临界量。《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含有310种(类)环境风险物质其中序号235剧毒化学物质是根据《化学品毒性鉴定技术规范》附录1-C“急性毒性分级标准”鉴定为剧毒的物质,序号236有毒化学物质是根据“急性毒性分级标准”鉴定为高毒、中等毒或低毒的化学物质。
上述三个有关规范不论是危险化学品和环境风险物质数量还是临界值等均有较大差异。至今,许多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依然使用《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的有毒物质及生产场所和贮存场所临界量,而《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引用的《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早已被《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代替。如果按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进行评价不但有可能遗漏环境风险因子,重大危险源辨识结果也有失误。《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环境风险物质的临界量均严于《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但是高毒、中等毒或低毒化学物质的临界量都是50吨显然不够合理。
2.3应急措施和设施相混淆
目前,相当多的文件和文献将环境风险防范应急措施与设施混为一谈。措施就是方法、方式、方案、解决问题的途径。应急措施由水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大气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组成。水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包括截流措施、事故排水收集措施、清净下水系统防控措施、雨排水系统防控措施、生产废水处理系统防控措施。大气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包括毒性气体泄漏紧急处置、毒性气体泄漏监控预警和防止毒气扩散、提醒周边公众紧急疏散等措施。另外,还有环评及批复的其他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等。最重要的是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所包含的环境安全管理制度、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点岗位巡检制度、重要设施检测维护制度、环境风险评估制度、日常监测制度、应急培训制度、信息报告制度、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供给制度和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制度、应急演练制度等落实情况。
应急设施主要是水环境风险三级防范体系。一级防范体系包括装置区围堰、罐区防火堤及其配套设施(如备用罐、储液池、隔油池、导流设施、清污水切换设施等),防止污染雨水和轻微事故泄漏造成的环境污染。二级防范体系包括应急事故水池、拦污坝及其配套设施(如事故导排系统),切断污染物与外部的通道、导人污水处理系统,将污染控制在厂内,防止单套生产装置(罐区)较大事故泄漏物料和消防废水造成的环境污染。三级防范体系是在进入江、河、湖、海的总排放口前或污水处理厂终端建设终端事故缓冲池,作为事故状态下的储存与调控手段。包括末端事故缓冲设施及其配套设施,防控两套及多套生产装置(罐区)重大事故泄漏物料和消防废水造成的环境污染。有毒气体泄漏收集装置、紧急处置和防扩散等设施;危险废物存放和危险化学品仓库应急处置设施等。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及批复提出的其他风险防控设施和环境风险监控与预警设施,如在企业污水和废气排放口,设自动监测特征污染物的仪器设备等。
2.4环境风险与安全风险不明确
环境风险是指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影响社会公共秩序、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事件的可能性及造成的危害程度。主要分析事故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对社会和公众的短期、中期、长期影响以及安全生产事故次生、衍生的产物对环境和生物的影响。
安全风险通常指的是生产事故,关注的是系统和工程本身的安全程度、装置和设施的安全可靠程度以及作业人员在异常情况下的应急能力,是事故造成的直接危害(如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等情况。重点是对项目本身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进行识别和分析,对危害物质、危害因素、危险程度以及危害发生的可能性等进行评价,对涉及的危险物质和重大危险源进行识别,对系统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进行预测和评价。
当发生泄漏、燃烧和爆炸时,直接造成人员伤亡是属于生产安全事故。如果是因其泄漏造成人员中毒和死亡或因燃烧、爆炸次生和衍生物质造成人员特别是厂外人员中毒和死亡既属于生产安全事故也屬于突发环境事件。
2.5应急事故水池不规范
目前在应急事故水池的定义、功能、布局、类型、容积等方面存在许多问题。研究表明:凡是生产、使用、储存化学危险品和环境风险物质以及可能引起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业均应按规范设置应急事故水池。应急事故水池设置应本着就近就便的原则,选择地势相对较低地点。其形式首选重力自流地下式,也可一半地下一半地上。一些场地有限或受水浮力影响的老企业,也可以设置事故罐和地上应急事故水池。企业和工业园区应急事故水池的容积可根据《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规定消防历时计算。石油化工企业应急事故水池容积必须按《事故状态下水体污染的预防与控制技术要求》提出的6h-8h设计消防历时、水环境敏感程度较高的按8h-12h设计消防历时计算。工业园区应急事故水池容积最大消防用水量,应以国内同类企业实际灭火时间一设计消防历时计算。最大降雨量应按实际灭火时间核定,降雨重现期宜按近3-5年统计。
2.6以可燃气体报警代替有毒气体报警
现场检查常发现使用以可燃气体报警代替有毒气体报警的现象。《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GB50493—2009规定:可燃气体或其中含有毒气体泄漏时,可燃气体浓度可能达到25%LEL,但有毒气体不能达到最高容许浓度时,应设置可燃气体检(探)测器;有毒气体或其中含有可燃气体泄漏时,有毒气体浓度可能达到最高容许浓度,但可燃气体浓度不能达到25%LEL时,应设置有毒气体检(探)测器;可燃气体与有毒气体同时存在的场所,可燃气体浓度可能达到25%LEL,有毒气体的浓度也可能达到最高容许浓度时,应分别设置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探)测器;同一种气体,既属可燃气体又属有毒气体时,应只设置有毒气体检(探)测器;有毒气体的报警级别应优先,有毒气体的报警设定值宜小于或等于100%MAC/PC-STEL。
以易燃有毒的一氧化碳为例,按可燃气体爆炸极限12%的25%LEL报警设定值计算浓度为37.5 mg/m3,超出PC-STEL(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30mg/m3报警设定值7.5mg/m3。另以中等毒性的苯为例,按可燃气体爆炸极限1.3%报警设定值的25%LEL约为11.76 mg/m3超出PC-STEL 10mg/m3报警设定值1.76mg/m3。结果表明,既属可燃气体又属有毒气体必须优先设置有毒气体报警器,因为PC-STEL值基本上小于可燃气体爆炸极限25%LEL的报警设定值,一旦发生泄漏,有毒气体报警器会先于可燃气体报警器报警。
3环境风险防范设施和应急措施调查的主要内容
3.1体制建设
主要是调查应急领导小组、应急指挥中心、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应急工作主要部门、应急工作支持部门、信息组、专家组、现场应急指挥部等构成;应急组织体系中各部门的应急工作职责、协调管理范畴、负责解决的主要问题和具体操作步骤明确与否;现场应急指挥部根据需求设置通讯联络、抢修抢险、警戒疏散、应急监测、事故调查、后勤保障、医疗救护等专业小组是否合理等。
3.2机制建设
重点调查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所包含的环境安全管理制度、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点岗位巡检制度、重要设施(包括交通、通信、供水、供电、供气、报警、监控等)检测维护制度、环境风险评估制度、日常监测制度、应急培训制度、信息报告制度、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供给制度和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制度、应急演练制度等落实情况。
3.3设施建设
水污染应急“三级防控”设施包括:装置区围堰和罐区防火堤、在产生剧毒或者污染严重的装置或厂区事故缓冲池、在总排放口前或污水处理厂终端终端事故缓冲池还有初期雨水收集设施和事故应急水池等;有毒气体包括:泄漏收集装置和紧急处置;危险废物存放和危险化学品仓库托盘、导流沟渠应急收集处置设施等;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及批复提出的其他风险防控设施。
3.4应急措施
水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包括:截流措施、事故排水收集措施、清净下水系统防控措施、雨排水系统防控措施、生产废水处理系统防控措施;大气等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包括:毒性气体泄漏紧急处置和毒性气体泄漏监控预警措施;环评及批复的其他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等。
3.5应急物资
主要包括各种应急装备(交通、通信联络、控制污染物泄漏和有毒物质扩散、个人防护、应急照明、应急供电、重型机械、倒罐等设备);环境应急物资(处理、消解和吸收污染物的各种絮凝剂、吸附剂、中和剂、解毒剂、氧化还原剂等);应急监测设备(实验室、现场便携式、在线监测监控仪器设备)等。
4建议
在当前突发环境事件频发的情况下,应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尽快研究制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一环境风险防范设施和应急措施调查》、《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规定》等。及时修订《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扩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识别与评价的范围,增强环境风险预测方法的实用性,强化对环境风险监测、预测、预警、应对等管理措施的具体要求。进一步完善《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以及氯碱、硫酸、粗铅冶炼等企业环境风险等级划分方法,及时更新充实环境风险物质、临界量。通过各种行政与技术手段,将建设项目环境风险防范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技术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