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的认知与实践误区及其矫正

杨玉珍
摘 要:乡村振兴上升为国家战略是2017年,乡村振兴实践则存在于较长的历史时段。百年来,经历了民间自发的乡村建设、国家进场围绕土地制度的乡村建设、国家主导下从汲取到反哺的乡村振兴三个阶段。当前乡村振兴中存在割裂城镇化与乡村振兴的关系、乡村振兴滞留于外在的物化层面、乡村建设忽视区域的分化与差异性、乡村发展走的是依附型道路、将乡村振兴理解为乡愁的寻找和打造等认知和实践误区。总体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应在全面理解其系统性、战略性、时代性的基础上审慎推进,实现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的协同,走自主性、内生性、普遍性、差异化的道路,处理好乡村振兴中人才“所用”与“所有”的關系,注重土地使用制度的创新与协同。
关键词:乡村振兴;认知误区;实践误区;矫正路径
中图分类号:F32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0751(2018)07-0033-07
一、乡村振兴的文献回顾
2017年,乡村振兴战略作为党的十九大报告中的七大发展战略之一,被写入党章。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又聚焦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和推进,足见其意义重大。乡村振兴上升为国家战略以来,学术界也展开了广泛且深入的研究,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从整体上对乡村振兴战略进行解读与思考。陈锡文(2018)认为乡村振兴的关键是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农业现代化的关键是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现代化的关键是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乡村治理现代化。叶兴庆(2018)提出乡村振兴的“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和融合发展”两大原则和“人、地、钱”三个关键。罗必良(2017)指出实施乡村振兴的主线是“人、地、钱”,保障是体制机制,路径是产业融合,核心是城乡分工体系和新型农业体系,目标是协调平衡发展。温铁军(2018)基于历史比较研究视野,提出生态文明与乡村振兴的内在关联。黄祖辉(2018)要求准确理解乡村振兴的科学内涵、目标任务、推进路径,提出乡村振兴的“五大具体目标任务”以及“五个激活驱动、五位一体协同、五对关系把控等三条推进路径”。另一类研究是从某一角度、截面或选取某一区域的具体案例探讨乡村振兴。贺雪峰(2017)关注乡村建设的主体和类型,认为“谁的乡村建设”是乡村振兴实施的前提。张红宇(2018)关注乡村振兴中企业家的责任与市场活力的集聚。彭海红(2017)以贵州安顺市塘约村为例,具体分析了乡村振兴的典范“塘约道路”的经验。陈美球等(2018)以江西黄溪村为例,分析了集体经济组织、土地使用制度创新与乡村振兴推进的关系。杨璐璐(2018)以浙江湖州的个案为例,分析了乡村振兴中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影响因素并提出相关建议。周立(2018)研究了较长的历史时段下我国百年乡村振兴实践。这些研究对指导乡村振兴具有重要价值,但乡村振兴既是内涵丰富、与时俱进的重大理论课题,又是一项复杂性、长期性的系统实践工程,目前研究中鲜有对我国乡村振兴认知和实践误区的研究,新时代乡村振兴上升为国家战略后可能存在将其理解为一种口号、一种旗帜、一种政治意图等去认知和推进,导致政策认知和执行的偏差。基于此,论文主要研究我国乡村振兴的认知和实践误区,并提出矫正路径。
二、我国乡村振兴的百年实践演变
20世纪以来,我国的乡村振兴实践可以划分为民间自发的乡村建设、国家主导下围绕土地制度的乡村建设、国家主导下从汲取到反哺的乡村振兴三个阶段。
1.民间自发的乡村建设
20世纪初的乡村建设运动是自发的,源于西方列强和帝国主义压榨下内忧外患的时代危机。同时中国进入工业化原始积累初期,工业从农业和农村榨取剩余价值导致中国传统的乡土社会和农村经济濒临崩溃。为了挽救乡村社会,民国时期的不少知识分子和地方乡绅投身于乡村建设。米春明、米迪刚父子1904年在河北定县开展了“翟城实验”,发动翟城村成立自治组织、制定村规民约、兴办新式教育,可称之为乡绅探索乡村自救和地方自治的源头。20世纪20—30年代,民间自发的乡村建设更加如火如荼,涌现出梁漱溟、晏阳初和卢作孚等一批乡村建设家,梁漱溟在山东邹平注重引入农业优良品种、发展农业技术、建立农村金融流通组织,同时注重乡村文化的建设,将乡村建设重点放在农民教育上,目标是革除陋习,启发农民智慧,培养农民的组织精神。晏阳初在河北定县也非常注重农民教育,主要围绕文艺、生计、卫生和公民教育“四大教育”与学校式教育、社会式教育和家庭式教育“三大教育方式”发力。卢作孚在北碚进行试验,兼顾农民教育的同时更加重视经济建设,因地制宜地发展了矿业和纺织业,促进了地方经济发展。但这一阶段由地方乡绅、知识分子、实业家主导的乡村建设也存在缺陷,一方面,地方乡绅具有阶层和利益的局限性,并非乡村建设的最佳领袖。另一方面,知识分子注重对农民的“教化”,但其政治资源、经济资源整合能力有限,且仍是外生的疗伤,如梁漱溟所指出的“自己运动、乡村不动”。
2.国家进场围绕土地制度的乡村建设
地方乡绅和知识分子进行乡村建设的同时,中国共产党在中央苏区也进行了乡村建设试验,为新中国成立后的乡村建设积累了经验。新中国成立后,党和国家担当起乡村建设的领导者,围绕土地所有制振兴乡村。19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明确了农民的土地私有制,实现了耕者有其田,大大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但人多地少、小农经营、农业生产技术落后使农民难以抗拒自然风险、市场风险、经营风险和家庭生活风险,风险叠加下很多农民不得不卖地求生救急,导致土地占有的两极分化。为防止两极分化,1953年开始“一化三改”的农业合作化运动,农村走上了社会主义集体经济道路,1958年人民公社化运动全面推开,农村土地制度变为集体所有制。之后,我国农村土地制度长期陷入低水平的纳什均衡,直到1978年11月,安徽小岗村率先实施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1983年中央正式发文评价联产承包制是农民的伟大创造,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成为我国乡村的一项基本制度,极大地提高了农民生产经营的积极性,提高了农民收入。这段时期的乡村建设是国家进场下没有乡建派和乡建口号的乡村建设,是围绕土地所有制对城乡关系的彻底变革,通过集体所有制实现了农村支持城市,农业支持工业。
3.国家主导下从汲取到反哺的乡村振兴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模仿苏联“国内外市场相隔离条件下不同经济成分间的不等价交换”,建立起从农业农村汲取满足工业和城市发展需要的制度。1953年农产品统购统销制度开始,农业为工业、农村为城市的发展提供了食品贡献、原材料贡献、市场贡献、要素贡献、外汇贡献等五类贡献,走了农村支援城市、农业支持工业的道路。这种汲取型的制度安排严重制约了农业农村的发展,随着工业反哺农业条件的成熟,我国开始实施“以工补农以城带乡”的反哺式战略。2002年党的十六大提出“全面繁荣农村经济,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2003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开始试点,并迅速覆盖绝大部分农村居民。2005年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历史任务,提出三农工作“重中之重”的战略思想,开启了21世纪乡村振兴的建设实践。
三、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的认知与实践误区
2005年乡村振兴中我国制定了“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同年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基本取消了农业税费。2007年党的十七大再次要求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同年起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全部免除学杂费。在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下,2008年浙江安吉县提出“美丽乡村”计划和行动纲要。2012年党的十八大提出“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用城乡发展一体化统领三农问题。2016年12月,《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特色小镇建设,之后国家发改委、住建部、财政部相继出台系列文件部署和指导特色小镇建设。2017年2月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推进“田园综合体”试点工作,同年6月财政部发文决定在18个省份开展试点。与此同时中央财政也加大了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支持。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正式提出乡村振兴战略,2018年2月中央一号文件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为题深度聚焦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
整体上国家对农村的支持、建设力度逐年增大,但农村仍出现衰退现象,城乡收入差距绝对额持续扩大。2016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收入和消费支出分别是农村居民的2.72倍和2.28倍。全员劳动生产率,2016年非农产业达到人均12.13万元,农业只有2.96万元,前者是后者的4.10倍。根据全国第三次农业普查,基础设施层面,2016年全国农村还有46.2%的家庭使用普通旱厕,还有2%的家庭没有厕所;26.1%的村生活垃圾、82.6%的村生活污水未得到集中处理或部分集中处理;38.1%的村主要道路没有路灯。基本公共服务上,2016年67.7%的村没有幼儿园、托儿所;18.1%的村没有卫生室;45.1%的村没有执业(助理)医师。社会保障上,农村低保、新农保、新农合保障标准低于城镇居民和城镇职工。①农村老龄化、村庄空心化、农业劳动力质量退化、农村“三留守”问题、农村环境污染日益严重等“农村病”频发。雖然整体上我国进入向农业反哺的阶段,但仍需更加积极地应对乡村衰落、“农村病”等问题,这为我国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和实施提供了现实的必要性和迫切性。但问题是相对于乡村振兴建设实践的长期探索,乡村振兴作为国家战略提出的时间尚短,学界、政界、实业界如何充分认识其重要性都不为过,但作为国家战略和政策自上而下宣传、推进的过程中容易将“乡村振兴”理解为一个口号、一种话语、一种发展导向、一种风向标志,产生以下几种认识和实践的误区。
1.守土保农:割裂城镇化与乡村振兴的关系
这种认知将乡村振兴的目标简单理解为振兴落后的乡村,遏制住乡村衰退的现象,将乡村衰退的原因归为“失血过多、造血不足”,理所应当地推导出要遏制住人口等要素外流方可变“失血”为“造血”,从而保住乡村的活力。这种静态的认识实际上是将乡村、农民固化,将农民尽可能地留在农村从事农业,不再外出流动,不再进入城市。截至2017年年底,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是58.52%,户籍人口城镇化率42.35%。据预测,2033年我国的城镇化率将达到70%②,按照国际上公认的城镇化率处于30%—70%为快速城镇化阶段的认定标准,未来15年,我国仍将处于快速城镇化阶段,农村人口继续向城镇大规模转移是不可阻挡的趋势。遏制人口要素外流这种固化农民、固化农村的观点是典型的守土保农观,这种认识违背了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违背了中心城市的集聚与扩散规律,违背了城乡之间、产业之间收入差距引发劳动力流动这一客观规律,与国际上城镇化、工业化、现代化的客观现实规律不一致,与三次产业结构的演进规律不一致,忽视了社会发展的大趋势,是对公平发展权的轻视,是对城乡分割体制的认同,割裂了城镇化与乡村振兴的关系。这种局限的认知所带来的结果是农村过密化贫困。现在推进的乡村振兴战略必须统筹新型城镇化战略,如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所强调的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同时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乡村振兴战略和新型城镇化战略并举、协同发展。
2.狭隘建设:乡村振兴滞留于外在的物化层面
2005年新农村建设提出后,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原副组长陈锡文到农村调研发现,老百姓或村干部将新农村建设的“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20字方针曲解为“钱多盖房、钱少刷墙”。2017年田园综合体、特色小镇提出后,原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司长张红宇调研发现,我国当前田园综合体和特色小镇建设相关规划中90%仍主要是房屋修建的规划。③由此推演,乡村振兴战略依然可能直观地被理解为新农村建设或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不容否定,乡村振兴需要农村公共服务的投入、村容村貌的整治以及基础设施的建设,但仅停留于外在、物化建设层面的乡村振兴一定是片面的,忽视了乡村振兴系统性的特点。当前农民需要的除了好房子、好设施,还要有好环境、好风气,实现生产、生活方式改善的同时满足生态需求和精神需要,不仅需要外在建设,还需要内化建设。实质上,乡村振兴是系统性、全局性的目标,把乡村振兴仅理解为建房、刷墙、修路、种树,必然以偏概全,陷入打造形象工程的误区。通过村庄合并、拆村并居单纯进行物化层面的美丽乡村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造成的严重后果是剥夺农民决定自己住所的权益,伤害农民的情感和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损害农民利益,影响社会和谐。
3.标准盲从:忽视区域的分化与差异性
乡村振兴是一项长期性、复杂性、系统性的历史任务。在具体实践中存在一些乡镇、村镇基层领导忽视区域的分化和差异性的现象,忽视村庄自身实际,到先进地区、发达地区学习考察后,就模仿跟风,把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的标准从表象上盲从发达地区、先进地区。标准的盲从与模仿自然导致没有根据自身实际进行适应性的规划,于是乡村建设、乡村振兴就可能变成一个中心社区、一条商业街道、一个活动广场、一个标准化卫生室、一所幼儿园、一个文化宫、一个文化书屋,甚至还有一个电影院、一个小宾馆等配套设施,不仅不切实际、难以建成,而且很容易把群众期盼的富民工程变成民怨工程。这种认识忽视了我国广大农村地区发展不平衡,且不同地区具有完全不同的发展条件。当前我国乡村区域已发生较大分化:一是东中西部乡村的分化,已分化为珠三角和长三角等沿海城市带的农村、完成乡村工业化的东部发达农村、仍然主要从事传统大田种植业的中部农村和广袤且难以从事种植业的西部欠发达农村四大类。二是资源条件差异,已经分化为具有区位优势或资源条件的城中村、镇中村、城郊村以及资源型农村,还有不具有区位优势也缺少资源的普通农村,还有“一方水土养不活一方人”的贫困村,还有因为资源贫瘠、区位劣势人口大量外迁出现的空心村。三是农户已分化为少数先富起来的非农户、规模经营大户以及大多数普通小农经营户。我国农村的异质性较大,各地在历史传统、自然条件和人文特征方面存在较大差异,乡村振兴实践的过程中必须根据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自然条件的差异,有先有后、有快有慢、分类推进,不能追求标准、整齐划一,更不能盲目照抄照搬。
4.越俎代庖:乡村陷入依附型发展的怪圈
当前我国的乡村发展没有充分调动农民的主体作用,是一种依附式发展,呈现出资本化和行政化的特点。资本化体现在承包地上是龙头企业、专业大户开展规模化经营,建设用地上是用城市资本替代农民集体开发。行政化体现为政府经营全区域的土地等核心资源,按级别分配发展机会和发展资源,政府垄断集体建设用地的商业开发权;在农业生产经营领域,政府用龙头企业制度所附加的各种扶持政策来引导企业、专业大户进入农村农业。行政化与资本化相互合作又相互博弈,使得乡村振兴不是依靠农民自身需求自发推进,也不是依托农民组织的发展完善而推进。这种部门和资本联合主导下的依附式发展必然难以解决“小农户”对接“大市场”的问题,同时土地规模经营、乡村建设开发增加的收入将会落入资本和少数人手中,加剧小农户与经营大户、涉农企业的收入差距,难以实现邓小平同志提出的“第二次飞跃”和共同富裕。
5.浪漫主义:将乡村振兴理解为乡愁的寻找和打造
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中曾有“记住乡愁”的呼唤,习总书记曾强调,新农村建设一定要走符合农村实际的路子,保留乡村风貌,留得住青山绿水,记得住乡愁。习总书记强调的是关注农村的生态环境和农业的生态价值、美学价值,不要只重建设而忽视绿水青山。随之,乡愁也成为“热词”并和乡村振兴紧密联系起来,部分人将乡村振兴理解为寻求和打造“乡愁”的过程,将乡村振兴的画卷描绘为“小桥流水、绿树成荫、月明风清、花前月下”的场景,这幅场景是生活在城市的中产阶级的梦想,是既獲得城市生活的繁荣与便利,又要享受农村生活的宁静与自然的城市中产阶级的“乡村梦”。当前的风险正是乡村建设中存在着的这股浓浓小情调式的乡愁,这种乡愁具有强烈的个人情绪,容易使人忘记当前中国所处的中等收入陷阱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时代主题,忘记新时代的奋斗气质,忘记我国最广大的中西部地区的农村现状,忘记我国不同地区发展的不平衡,忘记农村发展的不充分。所谓“乡愁”更多的是城里人的,或者是曾经在农村生活过的已彻底实现城市化的部分人的田园梦,农民、农民工、新生代农民工是没有乡愁的,只有城愁。我国要推进的乡村振兴战略牵动的是我国2.8万个建制镇、52.6万个行政村和270万个自然村,覆盖乡村地域18亿亩耕地和4亿亩农村建设用地,牵动7.2亿乡村人口的富裕问题,这个过程是艰难曲折的过程。将乡村振兴理解为乡愁的寻找和打造,忽视了当前农民的主体地位、主观需求和主动作用。
四、我国推进乡村振兴的应然性与实然性
作为一项重大战略,乡村振兴旨在实现城乡融合,顺应城市化、工业化、农业现代化、信息化协调发展的趋势。应充分、科学认识乡村振兴战略的应然性,充分认识不同区域乡村的差异性,综合把握我国乡村发展的整体情况,针对认知和实践中的误区及时纠偏,进行矫正。
1.全面系统理解乡村振兴的应有之义
第一,乡村振兴是我国三农领域战略部署的深入推进,要切实认识其系统性。乡村振兴是党和政府长期关注三农问题,对三农工作的系统性、战略性部署,是三农领域战略的持续深入推进,是用乡村振兴战略统领解决三农问题。21世纪以来,从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行动、特色小镇建设、田园综合体试点到乡村振兴战略,从城乡统筹、城乡一体到城乡融合的发展思路,都体现了我国乡村建设的持续性和系统性。这些战略具有内在的衔接性和可持续性,不是战略的更替,更不是用一个战略去否定另一个战略。新农村建设“生产发展、村容整洁、乡风文明、管理民主、生活富裕”到乡村振兴“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20字方针的变化,反映了新时代乡村建设目标和要求更高、更精准,内容更丰富、更实、更全面,参与建设的主体更主动,建设任务更艰巨,对农村发展促进更大,百姓获得的实惠更多。
第二,乡村振兴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切实认识其战略性。早在2005年8月,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在安吉县余村调研时指出:“我们过去讲既要绿水青山,又要金山银山。其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④这是著名的“两山理论”,更是乡村振兴中“生态宜居”内涵的来源,要求乡村建设要统一生态、生活、生产价值。2015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云南考察时提出:“新农村建设一定要走符合农村实际的路子,遵循乡村自身发展规律,充分体现农村特点,注意乡土味,保留乡村风貌,留得住青山绿水,记得住乡愁。”⑤这是总书记对“记住乡愁”的呼唤,更是对乡村振兴注重自身规律、注重内生性的要求。2017年10月19日,习近平总书记参加贵州省代表团审议报告讨论时说:“脱贫攻坚,发展乡村旅游是一个重要渠道。要抓住乡村旅游兴起的时机,把资源变资本,实践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⑥这是总书记对乡村旅游实现脱贫攻坚的思路,更是对乡村振兴“产业兴旺”内涵的重视。2017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对旅游系统推进“厕所革命”工作取得成效中强调:“厕所问题不是小事情,是城乡文明建设的重要方面,不但景区、城市要抓,农村也要抓,要把这项工作作为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具体工作来推进,努力补齐这块群众生活品质的短板。”⑦总书记对厕所革命的强调体现了对农村基础设施的系统性和细节性关照,是对乡村生活品质短板的高度关注。
第三,乡村振兴是对新时代国内主要矛盾变化和国际现象的有力回应,要切实认识其时代性。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一方面源于国内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社会的主要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当前,我国发展中最大的不平衡是城乡之间的发展不平衡,最大的不充分是农村发展的不充分,最大的不同步是农业农村现代化滞后于城镇化、工业化和信息化。另一方面,乡村振兴战略也是对国际上现代化进程中乡村衰退这一普遍现象的有力回应,中国这样一个人口13亿多的大国,如果成功地解决了城乡之间的不平衡,有效缓解了乡村衰退现象,在国际社会必将形成宝贵的“中国经验、中国道路、中国方式”。
2.稳妥审慎推进我国乡村振兴
第一,乡村振兴必须置于我国城镇化进程中协同推进。乡村振兴要解决的是中国城乡发展不平衡和农村发展不充分的问题,绝不是要有意放缓我国城镇化进程,更不是要用乡村振兴战略来替代城镇化战略。1996年以来我国进入快速城镇化阶段,快速城镇化带来“城市病”的同时,引发了农村人口老龄化、村庄空心化、农业劳动力质量退化、“三留守”等“乡村病”,因此,乡村振兴、治愈“乡村病”还需要放置在城镇化进程中。截至2016年年底,我国第一产业占GDP的比重为8.6%,同年第一产业就业人员数占总就业人员数比重达到27.7%;2016年河南省第一产业占GDP的比重为10.6%,同年河南省第一产业就业人员数占比是38%。⑧这组数据表明,我国仍有近30%的人口在10%的产值领域就业,河南省则有近40%的人口在10%的产值领域就业。如果三次产业结构不调整,第一产业中的就业人口数不减少,乡村振兴的推进将异常艰难,结果依然是过密化贫困,且在乡村人口不减少的情况下,农业补贴政策对增加农民收入的贡献也将是非常微小的。因此,乡村振兴必须放置在城镇化战略中统筹推进,乡村振兴应该以城镇化的充分发展为前提,振兴乡村、富裕农民,必须减少农民。将乡村振兴放置于城乡融合的架构中,实现“以城带乡、以城兴乡、以工哺农、以智助农”。同时,我国乡村人口空间布局正从分散的自给型向集聚的市场型演变,城镇化统筹下乡村人口空间格局的变化,也为“乡”与“村”的资源优化配置和空间融合,为乡村振兴的实施提供了创新空间。
第二,乡村振兴必须走自主型的内生发展道路。乡村振兴的主体是农民,主产是农业,振兴的对象也是农民和农业,自然依靠的主要力量应该是农民。要确立农民的主体地位就要从农民最直接、最现实、最关心的问题入手,处理好政策安排与尊重农民意愿的关系、农民主体与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关系、农民主体素质的提升与组织体制创新的关系、农民主体地位与农村日常运行的关系等四种关系。相比于资本化、行政化下的乡村依附型发展道路,乡村内生发展道路就是依托农民的集体经济发展道路。我国乡村振兴必须始终围绕农民、农户的主体地位,重视市场的作用,采取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农业合作社、农业企业、集体经营和国有农场等多种规模经营形式,大力倡导农地向集体流转集中,实行集体经营和合作经营,通过分工合作、企业化民主化管理发展集体经济,实现乡村振兴的自主性、内生性发展。
第三,乡村振兴的推进必须注重非均衡性和异质性。针对区域分化,乡村建设类型上,我国存在三类差异较大的乡村振兴建设,一是为农民在农村生产生活提供基本保障的乡村建设;二是由地方政府打造的新村建设示范点;三是满足城市中产阶级乡愁的乡村建设。三种类型中,第二种依靠财政资源打造的示范村是“点”而不是“面”,具有不可复制性。第三种是少数具有风景名胜区、大城市郊区区位和环境优势的乡村,此类农村在中国的56.2万个行政村中不会超过2%。⑨当下,最普遍、最需要建设与振兴的是第一种乡村,这种乡村建设一方面为城市化、工业化背景下“必须留在农村的人”提供基本的服务和满足,因为这部分人进行农业生产和服务满足了全社会基本的农产品需求;另一方面为快速城镇化背景下缺失能力“不得不留在农村”的农民(老人、孩子、妇女等弱质劳动力),以及那些进城失败的农民提供基本的保障。⑩通过自上而下、自外而内的资源输入结合内生发展,让“必须和不得不”留在农村的农民可以生活、生产得更好,这种乡村建设并非要将农村建设得比城市更好,而是为这两部分人提供在农村体面生活、实现劳动力再生产的条件。此类“为农民在农村生产生活提供基本保障”的乡村建设中有部分村土壤、气候、水资源、地势等生态、自然条件极度恶劣、不适宜农业发展,人口分布又极为分散,建设成本高昂,乡村振兴不具备可行性,建议考虑搬迁式扶贫、拆村并点。
第四,乡村振兴必须正确处理人才“所用”与“所有”的关系。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也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破解人才瓶颈制约。要把人力资本开发放在首要位置,畅通智力、技术、管理下乡通道,造就更多乡土人才,聚天下人才而用之。因此,乡村振兴既不能遏制城镇化进程中农村人才外流,更不能“守土保农”,为防止失血而固化农民,而是要畅通城乡融合中要素流动的通道和机制。一方面,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解决“三个一亿人”问题,实现进城的通道畅通;另一方面,积极鼓励城市人才“下乡”,加大力度实施“三支一扶”、特岗教师计划等,同时政府要采取必要的政策措施引导优秀人才到乡村创业,比如鼓励土地流转规模经营,鼓励乡村旅游和特色小镇开发,带领传统农民转型,实现共同富裕。同时吸引人才下乡“消費”,促进资本流入、建设乡村、富裕农民,做到“为我所用”。处理好“所用”与“所有”的关系,畅通城乡融合下要素双向流动的通道和机制,使得乡村人口流向城市推动城市化,城市人口进入乡村创业和消费推进乡村振兴。
第五,乡村振兴必须注重土地使用制度的创新与协同。土地制度的创新与完善是乡村振兴的重要途径,是构建城乡融合体制机制的重要环节。乡村振兴中农村各项土地使用制度之间存在相互依赖、相互制约的关系,必须进行顶层设计,从理论上厘清乡村振兴中各项土地使用制度之间的联动性,注重制度协同。以承包地“三权分置”为基础通过经营权流转为农业现代化提供用地保障。通过宅基地的“三权分置”增加农业生产设施用地、农业经营性用地供给,满足三产融合下新产业、新业态的要求,实现承包地和农村建设用地改革的联动,最终实现产业兴旺。同时,通过农村公共建设用地和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制度的改革满足农村公共设施建设和第三产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将目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用途管制区分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宅基用地或公益性建设用地,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用途管制制度改革,以保障乡村振兴的顺利推进。
注释
①叶兴庆:《新时代中国乡村振兴战略论纲》,《改革》2018年第1期。
②魏后凯:《走中国特色的新型城镇化道路》,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年,第52页。
③张红宇:《乡村振兴战略与企业家责任》,《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2期。
④《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新华网,http://www.xinhuanet.com/politics/szzsyzt/lsqs2017/index.htm,2017年6月5日。
⑤《习近平的“三农梦”》,中国经济网,http://www.ce.cn/xwzx/gnsz/szyw/201512/27/t20151227_7883394.shtml,2015年12月27日。
⑥霍小光:《拥抱新时代 担当新使命——习近平参加党的十九大贵州省代表团审议侧记》,《人民日报》2017年10月20日。
⑦《习近平:厕所问题非小事,要坚持不懈推进“厕所革命”》,中国青年网,http://news.youth.cn/gn/201711/t20171127_11069726.htm,2017年11月27日。
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2017》,中国统计出版社,2017年,第126—129页。
⑨贺雪峰:《谁的乡村建设——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前提》,《探索与争鸣》2017年第12期。
⑩引用于2018年4月22日山东大学经济研究院黄少安教授在河南师范大学商学院所做的《农村发展战略演变与乡村振兴战略》的报告。
参考文献
[1]陈锡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J].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1).
[2]罗必良.明确发展思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J].南方经济,2017,(10).
[3]温铁军.生态文明与比较视野下的乡村振兴战略[J].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35(1).
[4]彭海红.塘约道路:乡村振兴战略的典范[J].红旗文稿,2017,(24).
[5]陈美球,廖彩荣,刘桃菊.乡村振兴、集体经济组织与土地使用制度创新[J].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18(2).
[6]周立.乡村振兴战略与中国的百年乡村振兴实践[J].人民论坛·学术前沿,2018,(2).
[7]魏后凱.新常态下中国城乡一体化格局及推进战略[J].中国农村经济,2016,(1).
[8]熊万胜,刘炳辉.乡村振兴视野下的“李昌平——贺雪峰争论”[J].探索与争鸣,2017,(12).
[9]黄祖辉.准确把握中国乡村振兴战略[J].中国农村经济,2018,(4).
[10]杨璐璐.乡村振兴视野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J].改革,2018,(2).
责任编辑:澍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