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析构建独立的网络社会治理法学学科

    关键词 独立 网络 社会治理法学学科 构建

    作者简介:罗懿丹,中共贵阳市委党校。

    中图分类号:G77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文献标识码:A ? ? ? ? ? ?? ? ? ? ?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20.05.095

    在当今的时代里,随着互联网的逐步普及与各种网络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网络已经逐步的成为了人类社会重要的基础设施。在这种情况之下,如何有效的维护网络社会的秩序成为了世界各国越来越关注的问题,大力的推动网络治理工作的法制化发展是网络社会的必然发展趋势。随着相关实践工作的顺理开展,网络社会治理法学领域也得到了长足的发展,该领域的研究对象与研究手段也逐步的显现了出来。从当前的一系列研究成果来看,构建独立的网络社会治理法学学科是提升网络社会治理法学教育水平的主要途径。一、网络社会治理法学概述

    网络社会治理法学的概念早在上个世纪的九十年代后期就已经诞生了。从该领域所体现出的现实意义来看,网络社会治理法学属于法学学科的范畴,其研究对象主要是网络社会治理法现象与网络社会治理法现象的发展规律。在当今的法学领域里面,网络社会治理法学的发展时间还相对较短,新鲜元素与创新元素的含量是比较多的,其发展规律也比较明显,会随着网络社会的发展而不断的产生变化。

    在网络社会治理法学领域发展的过程中,首先,需要对网络社会治理法律体系展开深入的研究和分析。具体来讲,第一,需要全面系统的对网络安全法律规范进行梳理。在现实生活中,国家公权力机关、社会组织、社会法人以及社会公民,一定要严格的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正确的使用规则以及准确的使用标准来保障网络环境的稳定运行,具体来说,要合理建设各类网络设施,科学布置各类网络设备,科学使用各类网络介质,合理运用各类网络技术。也只有这样,才可以从各个角度形成较为规范的运行体系。例如物理安全运行角度、网络安全运行角度、技术利用角度以及防护运行角度。第二,对与网络核心技术有关的法律规范进行了解。从网络技术安全角度讲,网络漏洞扫描、防火墙设置、网络病毒防控、网络访问控制、黑客入侵检测、安全审计以及网络用户身份确认等都属于网络核心技术法律规范的内容。第三,充分的掌握与个人信息保护相关的法律规范。在现实生活中,社会各界都很重视网络信息安全。因此,如果想要切实的提升国家的网络信息安全水平,相关的政府部门必须要借助于专门的法律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相关的规范性文件来对网络社会中的个人信息实施全方位的法律保护。在网络信息安全领域之中,网络社会治理法律的保护对象是多种多样的。例如企业之间的商业隐私、企业之间的商业秘密、个人的私密信息、电子化的签名、国际范围的联网信息、网络运营商的内部信息以及国家的机密信息等。第四,全面系统的梳理网络交易法律规范。在当今的社会生活中,网络交易活动已经成为了人们日常生活中最难以割舍的一部分。因此,对网络世界中的消费群体与经营群体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也是必须要做到的。如此一来,就必须要借助于相关的法律制度来对网络中的营利性服务活动进行有效的规范。目前,网络交易法律规范所涉及的范围与内容也是极为复杂的,例如网站的设计与制作、虚拟空间的租赁、实体服务器的托管、网络宣传与网络推广、网络支付结算、线下物流、线下快递以及网络销售等。第五,对与网络行为有关的法律规范进行系统的梳理。在网络的世界中,相关的服务活动、文化娱乐活动、各类投资活动、各类交易活动以及各类消费活动等都属于常见的网络行为。无论是个人用户,还是业界组织与相关的社会团体,都必须要依照相关的法律规范来参与或组织各类网络行为。其次,需要对网络社会治理法治体系展开深入的研究和分析。在此过程中,需要将网络社会治理法治作为独立的系统来进行探究,同时将理念研究与实践研究有效的结合到一起。从理论角度讲,存在于网络社会中的各种网络治理法治现象就叫做网络社会法治治理。在网络社会的实践过程中,相关法治法律的制定过程与实施过程就叫做网络社会法治治理。具体来讲,就是网络社会治理法治指标体系的设置、网络社会治理法治考评体系的设置、立法体系的构建、司法体系的构建、执法體系的构建、监督体系的构建。这样做的目的就是引导社会大众可以自觉的去尊法和守法。二、独立的网络社会治理法学学科的构建策略

    在当今新的经济发展形势之下,网络社会治理法学领域的发展推动着网络社会治理法治体系的逐步形成与完善。就当下的网络社会治理法学学科而言,其不但是一门新兴的学科,还是一门具有交叉性特征的学科。具体一点讲,其是以法学作为基础,以其他多种学科作为补充的,例如社会学、物理学、管理学、统计学以及经济学等。借助于网络社会治理法学学科的构建,能够为网络社会治理法学提供强大的理论支持,能够促进网络社会治理法学体系的进一步完善,能够准确的指导相关的实践操作。

    (一)对网络社会治理法学学科的研究方向与研究内容做出进一步的明确

    在当今新的经济发展形势之下,互联网经济在我国的经济体系中占据着越来越重要的位置。随着网络基础设施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与信息资源整合力度的不断增强。为何要建立独立的网络社会治理法学学科呢?目前显而易见,目的就是要为国家培养出更多的实用型与复合型的法制建设人才,从而促进我国网络法制教学领域的创新发展,从而有效的促进我国网络治理法律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在当今的时代里,如果想要构建出独立的网络社会治理法学学科,就必须要对该学科的研究方向与研究内容加以明确。目前,该门学科还属于新兴的学科,具备着较强的开放性特征与创新性特征。从研究方向来说的话,该门学科的主要研究方向就是网络社会中存在的各种法治治理现象与治理法律关系。从研究内容方面来说,该门学科的主要研究内容是网络基本法治理论、网络治理制度的发展进程、各种网络治理法律制度、国内外网络治理法律制度的比较研究以及网络信息安全规范等。

    (二)明确网络社会治理法学学科的理论基础

    在当今的时代里,如果想要构建出独立的网络社会治理法学学科,必须要对这门新兴学科的理论基础加以明确。首先,要明确网络社会治理法的地位与价值功能。网络世界与现实世界是存在着明显的区别的,网络世界是由各种网络技术搭建起来的虚拟世界,互联与共享是网络世界的本质。但是,网络社会与现实社会又是相互重叠的,因此,为了有效的维护网络社会的秩序,必须要借助于网络社会治理法来对网络社会中的各种活动秩序进行强制性的规范,从而有效的促进网络的互联与信息的共享,进而促进网络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其次,要弄清网络社会治理法与其他部门法之间的关系;明确网络社会的治理要素、治理结构以及治理程序;明确网络社会治理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内容以及法律责任。再次,要始终以中国特色网络社会治理法治理论作为主要的理论指导思想,要始终以法学理论作为该学科的主要理论基础,要积极的借鑒新时代的公共服务理论、经济学理论以及网络化治理理论,要从各个角度对中外网络社会治理法进行研究和分析,积极的借鉴发达国家网络社会治理法立法过程中的成功经验。

    (三)结合时代特点与中国特色来构建网络社会治理法学学科

    对于我国的网络社会治理法学学科建设而言,一定要结合时代特点与中国特色来开展相关的建设活动。近年来,随着我国网络经济的迅猛发展,对于我国的网络社会治理法治建设而言,已经逐步的形成了以宪法授权性规定为基础,以网络社会治理专门法为主干,以与网络社会治理相关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地方性法规相配套的法律规范体系。因此,在构建网络社会治理法学学科的过程中,首先,要对我国的网络社会治理法律规范、网络社会治理形式以及网络社会治理法律制度进行全面的研究与探讨。其次,要重点关注未成年人特别保护领域、个人信息保护领域、网路信息安全领域、网络行为治理领域以及人工智能风险防控领域的发展,充分的掌握与这些领域相关的法律法规。

    (四)为网络社会治理法学科构建完善的话语体系

    在构建网络社会治理法学科的过程中,一定要为其构建完善的话语体系。在此过程中,首先,要全面的强化平台建设,结合当下网络社会的发展规律来建立起相应的智库平台与实践创新平台。在此基础上,还要根据网络社会治理法学科的未来发展需求来构建完善的理论实践体系与科学知识体系。其次,对学科的人才队伍建设予以高度的重视,鼓励国内外网络社会治理法治领域的知名学者与知名专家积极的参与到网络社会治理法学科的建设过程中,以此来有效的形成良好的学术研究氛围。在此基础上,还要大力的推动相关研究人员之间的合作交流,促使其积极的分享自己的研究成果与实践经验。再次,不断的加大对网络社会治理法学科相关课程的开发建设力度,不断的提升课程的开放性、科学性以及创新性。最后,要以我国相关的网络治理法治实践成果作为重要的参考依据,充分的应用我国的法学语言来对相关的实践经验进行概括,以此来逐步的形成具有我国特色的网络社会治理法学科的理论体系与话语体系。三、结语

    综上诉述,在当今的网络时代里,构建独立的网络社会治理法学学科是具有重要的意义的。在建设网络社会治理法学学科的过程中,需要对该门学科的研究方向与研究内容做出进一步的明确,对该门学科的理论基础加以明确,结合时代特点与中国特色来构建网络社会治理法学学科,为网络社会治理法学科构建完善的话语体系。总之,从当今的网络社会发展规律来看,网络社会治理法学学科是具有极为广阔的发展前景的,因此,相关的政府部门与研究工作者一定要对此予以高度的重视,力求为国家培养出更多的创新型人才与复合型人才。

    参考文献:

    [1]陈崇林.中国互联网管理体系现状及改进探析[J].山东社会科学,2014(3).

    [2]孟卧杰.论我国网络社会治理的三个有效结合[J].天津行政学院学报,2015(6):89-97.

    [3]程琳. 加强网络社会治理创建文明网络环境[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3):1-5.

    [4]余婵玲.社会治理背景下村规民约的检视与展望——针对慈溪市10个村的调研[J].法学,2019,8(1):100-108.

    [5]姜欣.网络社会治理法治化的路径选择[J].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9(6):9-13.

    [6]江雯雯.浅析乡村振兴背景下乡村社会治理的法治化探索[J].职工法律天地:下,2018(7):227.

    [7]张飞霞.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社会治理法治化建设研究——以重庆市巴南区为例[J].学理论,2018(5):60-61.

    [8]郭永珍.马克思主义视域下网络社会治理法治化的路径探析[J].重庆与世界(学术版),2016(12):86-90.

    [9]刘凤云.探析网络社会治理的法治化[J].青春岁月,2019(29):375.

    [10]贾德荣.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实践路径探析[J].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19(4):66-69.

    [11]谢晖.我国网络社会失范行为治理法治化的制度基础[J].法制博览,2020(1):4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