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财融合时代会计专业“书证融通”的探讨

    【摘要】 ?2019年2月13日,国务院印发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提出启动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并首先对物流管理等6个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进行试点,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应用与研究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文章基于方案提出的“书证融通”的原则,阐述了职业教育中会计专业各层次的定位,对原来的“课证融通”的双证书制度进行了反思,提出了会计专业“1+X”证书制的构想,并展望了业财融合环境下的新趋势。

    【关键词】 ? 会计专业;书证融通;“1+X”证书

    【中图分类号】 ?F23;G64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2-5812(2019)18-0127-03

    “课证融通”曾经是会计专业职业教育的一个特色与典型做法,2017年底国家取消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后,中、高职会计专业的“双证制”自然终止,很多学校会计专业陷入一片迷茫的状况中。2019年初颁布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首次提出“书证融通”,相比较原有的“课证融通”,无论是外延还是内涵都得到了质的提升,将学历证书与职业技能证书放在同等的地位,为学历教育课程与技能证书互换扫平了道路。《方案》提出从2019年开始,在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启动“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即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

    一、“书证融通”下的证书制

    (一)书证的双向互换

    职业教育的“课证融通”目的是让学生在获得学历文凭的同时顺利获得相关职业证书,促进学生就业能力的提升。一些学校规定取得相关证书可免考、免修相应课程、冲销挂科课程,但大部分证书对在校生考核与社会人员一致,不认可学校课程考核成绩,没有免考科目,犹如城市的单行道一样是学校自主主导的单向融通。

    《方案》提出“书证融通”的职教制度体构建原则,即探索实现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互通衔接。与之相适应,专业与课程等标准化工作显得极为迫切,否则各个学校相同专业课程体系与相关标准相差太大,就无法实现互换。国家在制定相关标准时要将人才培养目标与社会要求、教学内容与岗位内容、考核标准与行业标准相衔接,制定出适应现行岗位与未来产业发展需求的专业标准,学校在专业标准的指导下细化教学标准并组织实施,国家专业标准宜精,学校实施标准宜细,同时可以根据地方产业特点增加个性化的课程。

    国家专业标准内的课程可以与职业技能标准相关课程互认,对于目录内与职业技能证书相通的课程,学生通过学校的考试就无需参加额外的考试,或直接参加证书资格考试并采用一定的比例记入学校课程成绩,已经获得人社部门相关证书的学生,在参加学历教育时可以免修相关的课程,真正实现课程的双向互认、学分双向互换。

    (二)技能证书的认可度

    职业技能证书在我国早已存在,多年来呈现出“两多一低”的局面:发证的部门多,一些机构在利用证书空间寻租,获取意外之财;证书品种多,各行各业的证书五花八门;大部分证书含金量低,很多证书的考核内容以理论知识为主,没有得到行业的广泛认可,甚至其所在行业认可度极低或完全不认可,还有些证书交了费用就可以通过。为了治理“水证”泛滥的乱象,国务院从2014年先后分批取消了包括会计从业资格在内的近400多项证书认定。另一方面,随着准入类证书的减少,取消了行业进入门槛,行业的岗位竞争将更加激烈,同时,很多行业缺乏公认的、统一的职业技能评价标准,也给职业教育如何更好地服务产业、促进就业带来了一些困难。因此,职业技能证书还是需要的,关键是技能证书必须是有价值、有行业认可度。

    《方案》提出“1+X”证书制中的证书是一种新型证书,是联合教育、行业相关部门与组织进行标准的开发与组织实施。只有充分满足社会需求、侧重实践技能考核、有助于考核、评价职业岗位应用能力的技能证书才能够得到社会的认可,“书证融通”才有必要,才能够提升学生的综合职业能力,真正促进学生就业,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二、会计职业教育的层次结构

    “1+X”中证书分为初、中、高级等不同的级别,虽然学历高低与证书级别高低没有必然的联系,但会计行业的发展层次通常与相应的层次的职业资格证书相匹配,层次越高的证书难度越大,通常高学历的会计人员也更容易获得。就会计专业而言,学历与证书存在一定的正相关,理解职业教育的层次结构对于研究会计专业“1+X”证书制有着积极意义。从学历层次看,会计专业涉及中专、大专、本科、硕士、博士等多个层次,中专教育一般由技校、中专、技师学院在承担,专业层次由高职院校及五年一贯制的职教学校在承担,本科教育由本科院校及少数高职院校在承担。

    《方案》中提到职业教育培养的人才包含从中专到研究生的各个层次,就会计专业而言,本科及其以下层次均属于职业教育类型,会计专业硕士也应该归于职业教育,培养应以用型人才为主。当然,这并不表示这类人才后续可能从事学术研究工作,因为人才的层次是可以提升的、人才的类别在一定条件下也是可以转变的。因此,作为一种重要的教育类型,会计专业的职业教育包括从中专、大专、本科及会计专业硕士等不同的学历层次。会计职业教育并不代表低层次教育,但在會计职业教育体系内,是有层次之分的,低层次的受教育者既可以考虑直接就业,也可以向更高层次继续努力,高层次的应用人才相对低层次应用人才不应该仅仅体现于其学历上,更应该体现于其技术应用能力、应用研究能力等创新应用能力。

    不同层次会计应用人才的培养目标应该有所区别,会计中专生定位目标一般是高素质劳动者、高素质高技能人才,重点培养出纳、会计一线岗位需要的点钞、文字录入、凭证处理等操作技能;会计大专层次的培养目标定位为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够胜任中小企业系统的会计核算工作及财务管理的部分基础工作;本科层次的会计人才定位为管理应用型人才,能够胜任大中、型企事业单位相对复杂的会计核算工作及财务管理等相关管理工作;专业硕士层次的会计人才定位为创新应用型人才,能够胜任单位核算与管理的中、高层工作,能够根据实践需要开展创新的应用研究工作。

    三、会计专业原双证书制的反思

    在国家取消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前,多数职业院校在人才培养方案设置时与会计证书对接,所以很多学校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与毕业证书挂钩,“课证融通”“双证制”成为职业教育会计专业建设与教学的重点,也是会计专业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与标志性成果。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当我们全面考察其综合影响时,原有的这种模式也有其缺陷,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证书效用与期望不相匹配

    会计从业资格曾经作为会计上岗的必备资格证书,在各种入门级的证书中,因财政部门的强制性而赋予相对较高的含金量,不仅会计专业学生必考,很多待业或在职人员及校内非会计专业学生也加入了考试大军,导致报名人数一年比一年多,但会计基础岗位其实有限,导致中专、高职会计专业毕业生取得了从业资格也不一定能够顺利找到工作。

    (二)考核内容陈旧且技能性不足

    原从业资格证书考核内容有《会计基础》与《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初级电算化》或者珠算等科目,《会计基础》考核中涉及大量原理性内容,实践性内容有所体现但并不突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内容以陈述性知识为主,需要学生花费大量时间突击记忆,应试结束后会迅速遗忘,对实际工作帮助有限;另一方面,原有会计基础考核内容仍然遵循手工会计的考核内容,与信息时代的会计工作内容未能有机衔接。作为岗位入门证书,因考核内容过于理论化,通过考试并不一定能够胜任岗位实际工作,能够胜任工作的却不一定能够通过考试。“课证融通”的初衷是理实融合,结果只是更多地统一了理论教学的标准。因报名人数多、试卷批阅工作量大,财政部门加大了考试的信息化改革,结果更不理想,许多学生(员)通过考前强化刷题就可以完成考试。可见,信息化改革后的从业资格考试已经无法考核考生的任何实践技能。

    (三)证书层次设计误导教学方向

    作为当时行业的强制性入门证书,中职会计在抓从业资格、高职会计在抓从业资格,本科会计一般不屑于此证书,通常是学生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考核。中、高职将更多的教学精力投入到一个除了入门门槛外并没有太从实用价值的证书,不少学校的教学的重心既不在全面关注会计学生的未来成长、也没有重点关注学生的技能培养。从业资格的考核内容主要侧重于会计基本原理和最新的法规调整,这些内容只是会计初学者后续学习的基础,有些内容并不需要反复强化,大致了解即可,因此,从业资格证书的退出对会计专业教学及人才培养未尝不是一件好事,可以让我们有更多的精力来关注未来会计行业的变化,更好地满足未来会计岗位的需要。

    四、业财融合时代会计职业技能证书的构想

    在传统的分工模式下,先业后财,事后核算,会计的主要功能是核算;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与企业整体协同能力的提升,基础财务工作向前发展,业财同步并融合,基础核算工作更加规范化、智能化,会计职能需要向管理转型升级。从人才层次看,中专生主要从事一些基础工作,高职生主要从事会计核算工作,本科会计毕业生主要从事会计管理、管理会计及综合业务的核算工作,在本科层次以下的会计职业教育阶段,通过“书证融通”有助于提升学生的岗位应用能力,促进会计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

    (一)会计职业教育与证书的对应关系

    应用型本科、专科、中专层次的会计职业教育培养的人才应该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掌握相应的应用知识,还应该特别注重技能的训练,具有较强的职业技能和综合职业能力。目前会计行业的主要证书有助理会计师、中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等证书,助理会计师涉及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中级会计师涉及财务管理、中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等相关课程。

    从现有会计证书考试内容、难度与职业教育教学难度看,助理会计师目标定位为“能担负一个方面或某个重要岗位的财务会计工作”,会计师的定位为“能担负一个单位或管理一个地区、一个部门、一个系统某个方面的财务会计工作”,比较前文不同学历层次会计人才的培养定位,专科层次可与助理会计师相对应,本科层次可与会计师相对应,中专层次主要培养会计一线基础操作的技能型人才。

    (二)会计专业“书证融通”的难点

    现有会计职称证书社会认可度高,但部分科目考核内容偏理论,技能性不强;中级会计师对报名年限做了限制,专科及本科毕业证书后需要满足相应的工作年限才可报考。专科生在校可以参加助理会计师的考试,本科生在校不可参加会计师的考试,虽然部分应用型本科在会计课程体系及教学中注重与会计师考证的对接,但只能做到教学目标与教学内容与中级会计师的衔接,“书证融通”难以落地。即便助理会计师考试,因为我国学校教育与行业的彼此沟通与认可缺失,财政部门对学校会计专业、会计课程没有认证的标准与先例,学历证书与课程证书相互独立,部分专科学校在学生取得助理会计师证书可免修、免考相关科目依然是一种单项的融通。

    (三)会计专业“书证融通”的实现

    《方案》中的技能证书分为初、中、高三个级别,会计职称证书也分为初、中、高三个级别,但两者的出发点与目标是不完全一致的,技能证书更侧重技能的考核,会计职称证书更侧重综合应用能力的考核。以会计行业多年的发展现状看,跳过或联合财政部门设立相应的会计技能等级证书并不太现实,在相对成熟的会计行业,顺应教育改革推出新会计证书未尝不可,但行业、企业是否认可则很难说,对现有证书进行改良、变革也许是最好的选择。

    从证书设置看,缺乏会计基础技能考核的相关证书,可考虑增加“会计技能等级初级证书”,但不能够完全照搬原会计从业资格,考核内容以日常会计岗位常用操作技能为主,考核方式采用“理论加实践”的模式,理论主要考查会计的一些基本常识及与会计工作紧密相关的应用性知识,技能考核重在出纳、会计岗位常用的基礎技能;现有助理会计师证书调整为“会计技能等级中级证书”,同时也是职称体系的初级证书,考核内容也相应地调整,考核方式也采用“理论加实践”的模式,理论重点考核中小企业常用业务知识,实践考核企业完整的账务处理流程及重点业务的处理能力;现有中级会计师证书调整为“会计技能等级高级证书”,同时也是职称体系的中级证书,考核内容主要为综合业务的核算、管理会计业务处理及会计管理业务处理三部分,可以业务计算与综合案例分析的方式进行考核,改革现有考试年限限制,持有初级证书或不同学历层次毕业相应年限后可以参加考试,考聘分离,证书只是相应职称聘任的必要条件,实现技能证书与现行职称证书的无缝对接。

    从证书对接上,中专学校对接“会计技能等级初级证书”,中专在校生只有通过“会计技能等级初级证书”后才可以参加更高级证书的考试;专科、应用型本科在校生可直接参加“会计技能等级中级证书”(即改良后的助理会计师证书)考试,应用型本科在强化核算技能培养的同时加强学生管理能力培养,部分教学内容与中级会计师或注册会计师相衔接,在校生已经获取“会计技能等级中级证书”的可报名参加“会计技能等级高级证书”的考试。在校生可以由有关部门根据考纲要求定期组织考核,或由财政、教育等相关部门组成认证机构对学校的专业、课程进行认证,通过认证的课程学生通过学校考核后即可取得相应的职业技能证书,已经取得相应证书的同学参加学历教育时可以免修相应课程。

    (四)会计“1+X”证书制的趋势

    近年来核算型会计向管理型会计转型的呼声越来越高,大数据、云计算、财务机器人、财务外包、共享财务等已经渐渐融入会计工作中,企业需要的是更多业财融合的管理型人才,会计职业技能证书也需要顺应时代的发展。

    会计专业是经管类专业中招生人数最多的专业,在业财融合、大智移云时代,会计会走向何方?会计行业是否会消失?未来的会计岗位人员是否会越变越少、会计机构是否会消失、会计会不会消亡?每个学校都有超出社会需求的学生在学习会计,未来真正从事会计工作的毕业生其实是有限的,横向扩展、纵向提升成为会计职业教育的必然选择。《方案》鼓励学生获得多种技能证书,为会计专业学生未来发展指明了方向,在完成专业课程学习的同时,可以面向现代服务业、面向现代企业管理、面向就业创业等多个方面,获取相关的职业技能证书,成为复合型的管理类技术技能人才。J

    【主要参考文献】

    [1] 国务院.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EB/OL].(2019-2-13)[2019-03-05].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9-02/13/content_5365341.htm.

    [2] 刘要红.应用型本科会计教学与职业技能考证对接研究[J].辽宁科技学院学报,2014,(4).

    [3] 缪启军.会计基础(第三版)[M]上海:立信会计出版社,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