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初心 担使命 做忠诚干净担当纪检人

    李长扬

    中图分类号:D267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674-1145(2020)06-040-02

    摘 要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是党中央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出发,为实现民族复兴而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途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既是中共中央发出的响亮号召,也是纪检人向全国人民和党中央作出的庄重承诺,在新时代下,纪检人要时刻牢记对党和国家高度负责的初心,不断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使命,为有序推动纪检监察工作而贡献应有的力量。

    关键词 初心 使命 忠诚干净 纪检人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趋势下,唯有不断地发展才是有力立足于世界的硬道理,中国共产党人的理想信念应该始终体现在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和使命中[1]。尤其是纪检人作为党规党纪的维护者,作为人民群众利益的捍卫者,更加要坚定为人民群众谋幸福的初心与信念,发扬发挥斗争精神,勇挑重担,不畏艰难,敢于挑战,敢于动真碰硬,对党忠诚,勇于自我革命,紧跟时代发展和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步伐,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提升自身能力素质建设,以更好的适应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高要求,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添砖加瓦。

    一、与党同向而行,强化自身的政治素养

    在改革开放持续深入,经济和科学技术高速发展的新形势下,作为新时期的纪检人,首先要不断强化自身的政治素养,保持高度的思想觉悟,尤其作为身份特殊的纪检人,要切实增强纪检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履行好党和国家交付的监督任务[2],以对党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政治素养投入到日常的工作中,通过认真学会和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的纲领,以党规党纪的要求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守党心、民心、责心、戒心,以黨的好干部为榜样,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的能力;牢记使命、克己尽责、奋发有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取得新突破,在思想和行为上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同一切危害国家和人民群众安全与利益的行为做斗争,做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3]。

    二、以道德为纲,强化自身的思想品德素质建设

    思想品德素质在纪检干部素质中占据核心地位,在“以德治国”的今天,纪检人应有团结协作的胸怀,宽以待人的修养,虚心谨慎的态度,廉洁自律的形象和无私奉献的精神;以率先垂范的作用,满怀对人民群众的真挚情感,按照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要求,满腔热情,尽心竭力地为群众服务;以尽心尽责,积极主动的饱满的状态对待工作,要在务实上下功夫,以清廉、谦虚、豁达的态度对待自己[4]。要正直,纪检人要有过硬的工作作风与生活作为,对人讲诚信,对党讲忠诚,诚信是纪检人应具有最基本的素质,要做到言而有信,纪检人的工作态度不仅反映出个体的素质,同时也直接影响民众到对纪委监察组织的信用度;要敢于担责,优秀的纪检人应该是能够承担责任的人[5];要知法守法,坚决拥护法律权威,坚持依法办事,法无授权不可为,要法律规范的框架内,依法工作;要坚持真理,保持一身正气,在大是大非、大风大浪面前保持冷静与克制,坚持应有的原则和立场,无私无畏,旗帜鲜明地追求并且捍卫真理。

    三、打铁还需自身硬,要有过硬的能力素质

    面对新形势的发展,纪检人肩负着重大的责任,打铁必须自身硬,要想做好本职工作,必须要提升理论素养、增长工作本领,过硬的能力素质才能更好地服务于群众;当前,纪检工作形势十分复杂,需要丰富而全面的能力与知识才能更好的纪检工作的需要,一是要有较强的学习能力,时代瞬息万变,要积极的学习新知识,新方法,才能在工作运用新思路来发现新问题,不能仅凭过往经验轻率判断,要利用创新思维解决新形势下的新问题;二是要具备良好的决策能力,运用科学的理论与方法做出符合事实发展规律的行为选择;三是要有良好的沟通能力,纪检工作往往可在日常的沟通交流中发现蛛丝马迹,良好的沟通能力可以与基层人民群众形成合力,依靠人民群众的力量推进纪检工作的深入开展;四要有较强的调研能力,能够有效的利用现代化的信息技术手段掌握第一手资料,使工作更具针对性;五要保持终生学习的热情,要勤于并关于学习,然后学以致用,与时俱进,以学习促进工作效率的进一步提高[6]。

    四、强化自身的学习教育

    21世纪是知识经济时代,科学的方法、丰富的知识和经验是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质量的有效途径之一,要成为新时代合格的纪检人,除了良好的政治觉悟外,还要用知识武装头脑,强化自身的学习教育,不断的提升自己的综合能力;一是要在勤学上下功夫,必须掌握与工作相适应的法律以及经济知识,参与工作决策和需要的应变,疏导情绪化解矛盾的思想政治工作知识,提高工作效率的信息化知识等,并抓住重点、研究热点、破解难题、巩固要点,确保学有所得;二是在提升学习效果上下功夫,一个合格的纪检人应具备多方面的知识:理论知识,通过理论知识的学习把握,确保学有所用,以此来指导纪检工作的具体开展,用理论知识来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专业知识,必须熟悉和掌握监察工作的有关知识、规定、政策及工作方法;与专业相关的知识,具有较为丰富的经济、科技、管理、法律等方面的知识;文化知识,具有一定的人文精神和文化品位,听说读写表达能力突出;应用技术知识,外语、计算机等方面的知识技能必不可少,才能更好辅助纪检工作全面展开;在学习与工作的过程中尤其要重视书面总结,好记性不如烂笔头,形成总结工作制度,经常性工作要进行阶段性和年度总结,重点工作要及时进行专题总结,总结时要展开集体讨论,集思广益,听取各方意见,从而更好提高工作水平,以总结促提高,进一步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向高水平发展。

    五、锤炼健全的心理素质

    随着纪检监察工作的持续推进,纪检干部将要面临着更多严峻的考验与挑战,必须有健全的心理素质才能承受巨大的心理压力,才能在关键时刻保持高度的果断与冷静。良好的心理素质包括:自信心,作为自我激励的一种形式,拥有适当的自信才会不断激励自己不逆境中去进取,去竞争;自知力,自知力是指个体所具备的能够真实了解自己的一种能力,作为一名清醒的纪检干部,首先应该知道自己的长、短处及优势、劣势领域,这样才更利于后续工作的展开;自我激励,纪检工作面临太多的不可知,有压力,更会有来自各方不知名的阻力,纪检人要善于自我激励,要热衷于正在进行的目标不轻言放弃,更不要轻易妥协[7];同时要对所从事的工作保持高度的热情与激情;自控力,无数实践证明,纪检干部的自控力对监察工作成败的影响往往是很大的,自控力不仅有助于纪检工作的持续推进,同时还会真实和客观地反映出纪检人的成熟程度。

    六、筑牢主体责任,强化督促检查

    做忠诚干净担当纪检人,一是要强化完善机制,坚决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一是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让相关条例入脑入心,并要学以致用,全面筑牢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同时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的纲领纳入总体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在监察纪检班子内部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并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度要求,对于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及时部署、安排、督促;并在内部形成齐抓共管、系统推进的良好态势[8];二是要强化督促检查,围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进行主题教育,对于个别思想不牢,工作作风漂浮等突出问题,开展不定期的突击督促检查工作,并针对检查中纪检人员暴露出的问题以及工作上的不足,采取鼓励、激励与批评教育雙管齐下的方式,进行教育与整改,以此来切实调动起广大纪检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对于工作中推诿拖拉、形式主义、敷衍了事、伤害党和人民群众利益的纪检干部,敢于较真,敢于硬碰硬,依法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处理,绝不姑息迁就,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七、结语

    作为一名纪检人,是党的纪律和规矩的监督者、维护者、执行者和捍卫者,在新的经济发展形势下,必须守好忠诚之心、为民之心、斗争之心、纯洁之心;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锤炼对党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始终为民,务实清廉,锤炼清白干净的道德品格;坚定信念,做党和人民群众的忠诚卫士,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担负起惩恶扬善,纯洁党的队伍的重要使命,始终保持高度清醒,始终把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对党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并用实际行动实践“初心”和“使命”,做一名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9]。

    参考文献:

    [1]张瑞.论如何弘扬长征精神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合格纪检干部[J].现代经济信息,2016(30)32-33.

    [2]徐威.做好纪检监察工作重在选准用好忠诚干净担当之人——对当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一点思考[J].办公室业务,2015(23):6-8.

    [3]宗庆鹏.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合格党员[J].魅力中国,2016(12):26.

    [4]林立.派驻法院纪检监察干部更要做到“忠诚干净担当过硬”[J].人民法治,2018(10):9-11.

    [5]申国华.坚定自信,做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J].人民周刊,2017(19):58-59.

    [6]李德林.如何加强股份制企业的纪检与监察工作[J].广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S1).

    [7]郭炳男.加强石油企业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几点思考[J].现代经济信息,2018(12):115.

    [8]张艳辉.新形势下如何做好油田企业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J].中国石油石化,2016(22):120-121.

    [9]李乐雅.油田企业如何开展纪检监察工作[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上旬刊),2016(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