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践与思考

    胡伟生

    摘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相应的社会道德规范和信用制度作保障,2012年开始,惠州迅速投入到建设社会信用体系的伟大时代实践中,通过加强制度建设,从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等领域全面实施守信奖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在探索实践中形成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惠声惠色”。惠州的实践表明,这种信用制度只能通过政府的提倡,并制定相应的政策法规才能建立起来。同时,政府信用最为根本。

    关键词:信用体系;惠州实践;政府信用

    中图分类号:D6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0475(2015)12-0045-02

    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既有利于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规范市场秩序、降低交易成本、增强经济社会活动的可预期性和效率,也是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简政放权、更好做到“放”“管”结合的必要条件。从2012年开始,惠州迅速投入到建设社会信用体系的伟大时代实践中,通过加强制度建设,从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等领域全面实施守信奖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在探索实践中形成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惠声惠色”。2013年年底,国家地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第19督导组到惠督导时,充分肯定惠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模式,认为惠州经验值得在更大范围推广。

    一、政府主导:发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在惠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两年多的实践中得到了以下几个启示:

    (一)必须以政府主导、社会联动,才能高速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2012年6月,惠州市政府成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小组,由常务副市长担任组长,具体实施由市发展改革、经信、人民银行惠州中心支行等三个部门牵头,会同教育、司法、住建、环保、交通、卫生、税务、工商、质监等部门形成建设合力,市纪委、监察局、市政府督办负责督促检查。与此同时,政府广泛宣传,发动金融机构、企业、行业协会和个人等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形成社会联动的建设格局。这种模式切合2014年国务院出台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中提出的“政府推动、社会共建”的建设原则。成立了专门领导机构后,同年8月份惠州市出台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具体方案。按照方案进度,惠州在全省率先建成“一库一网两平台”(公共信用信息库、信用惠州网、数据归集平台、信息应用平台)的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率先成立市级信用中心;率先建立了“1+4+N”的社会信用管理制度,以制度来规范信用信息的采集、加工、发布、应用及安全管理等各个环节;率先实现信用报告在政府采购、政府资金补助、公共资源交易、资质认定、评级评优等多个领域的应用。这充分体现了政府主导下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惠州速度”。

    (二)必须建章立制,才能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规制度是建设社会信用体系的基础和保障。惠州市先后建立了“1+4+N”的系列制度,以制度来规范信用信息的采集、加工、发布、应用及安全管理等。其中:

    “l”是指《惠州市社会信用信息采集与管理办法》,全面规范信用信息的采集、加工、发布、应用,该文件在经过多轮修改完善,邀请多位律师探讨论证后印发实施;

    “4”是指《惠州市政府公共管理中使用信用信息管理规范》、《关于建立企业信用联动奖惩机制的意见》、《信用信息应用考核办法》及《信用信息报送考核办法》,具体规范信用信息的报送和应用;

    “N”是指各专责小组制订的具体实施办法,如:《惠州市企业信用分类监督管理制度》、《惠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任职限制黑名单管理规定》、《惠州市工程咨询行业诚信评价暂行办法》、《惠州市交通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等。

    目前,惠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各项制度70多项,信用信息采集、管理、应用、安全四位一体的制度体系基本建立。

    (三)必须有强大的技术支撑,社会信用体系才能科学运行

    目前,惠州市社会信用体系由“信用制度建设、信用数据库系统、信用评价分类监管系统和信用服务系统”四部分构成,整个体系的组成部分能够有效衔接、科学运行。这种成效的取得除了得益于严密的组织机制外,更关键的是有着强大的技术支撑。

    惠州市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树立网络信息时代的科学理念,借助大数据、云计算等,构建社会信用体系的技术系统。目前,惠州市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整合了33家单位147个数据主题的1400个数据项,信息涵盖企业、个人、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四类主体,入库数据量达到4.2亿条,可以提供75289家企业、3624家事业单位、308家社会团体、1.8万名公务员等社会法人和个人信用信息查询服务。

    惠州市在建设社会信用体系的同时坚持“跳出信用看信用”的长远大局观,把信用网平台与企业信息平台在技术上有机对接,建立统一综合的信用信息平台,在保密前提下实现“大数据”有限共享。既可以服务企业,也利于政府实时掌握和了解区域内各行业的信息变化,便于进行科学决策。

    (四)必须有专业的机构和人员,才能提供高质量的服务管理

    社会信用体系总体来说还是一个新事物,它的建设和运行不能完全行政化,也不能纯粹民间化,必须走“官民结合”之路。惠州市社会信用体系的运行,既有官方性质的专业机构主导,又有民间性质的专业企业和协会做辅助。官方性质的信用专业机构是惠州市信用中心,它是经惠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隶属于市发展和改革局的事业单位。作为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常设管理机构,市信用中心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了对外服务窗口,拥有专业化的业务人员和技术人员,提供信用报告查询、打印和信用异议申请等业务服务。民间性质的信用专业服务机构有惠州市一诺资信研究中心和惠州市惠信资信评级有限公司。

    此外,惠州市信用协会是经惠州市民政局批准成立的社团组织。目前有团体、个人会员260多个,其业务范围主要是宣传党和政府信用建设政策法规;开展信用建设专题调研评估、学术交流和培训;开展信用共建自律活动;推介信用建设优秀单位;承办政府部门交办事项。

    二、联动奖惩:助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惠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摸着石头过河”,一开始就采取边建设边应用的策略。

    在工程建设领域试水“黑名单”制度。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系统已成功链接土地出让“黑名单”,凡是列入“黑名单”的企业,系统自动拒绝其竞买土地;在工程建设领域建立健全失信惩戒制度和守信激励制度,如对存在违法转包行为、投标时业绩造假等问题的建筑企业,禁止其两年内在惠州市行政范围内承揽工程。

    在信贷领域试水“金融信息监测与预警系统”建设。该系统涵盖了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信息监测、信用风险预警、金融消费者投诉与处理功能。

    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与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了实时对接。实现了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能够自动拦截违法违规企业参与公共资源交易的功能,有力促进了公共资源交易诚信建设。

    在税收征管领域试水“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全市符合参评条件的44881户纳税人,共评出A级纳税人393户,B级纳税人42907户,C级纳税人1562户,D级纳税人19户。对A级纳税人,给予纳税申报优先办理、税收减免及出口退税优先审批、税务登记证年检立等即办、免予一般性税务检查等八大优待服务;对信用等级低的纳税人,实施强化管理和重点监控。

    这些行业的先行先试,为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挥了重要的示范带动作用。事实证明,社会信用体系的应用为政府管理、市场运作省时省钱省力。过去在政府管理中一个具体的行政审批可能要在调研核实上花费很大的人力物力,现在这一环节在信息征集环节就已经做好,责任约束机制比以前更完善,还可以实现多部门共享,大大节约了行政成本。社会信用的奖惩机制更是促进了企业诚信意识的加强。

    三、优化完善:接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和发展是一个长期的系统工程。惠州市总体上还处于起步阶段,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依然存在部门认识不深、谋划不全、技术不强、应用范围不够广‘等问题,特别是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功能需要进一步优化。

    (一)进一步拓展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功能

    首先要按照“全市一盘棋”的思路,在县(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建设试点工作基础上,深入推进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向县(区)延伸。其次要提升系统数据的全面性、准确性和时效性,提升信用信息质量。从更高层次来讲,要发挥整个信用体系促进市场机制完善、经济发展、对外开放、宏观调控、社会治理等功能。

    (二)在更大范围内推广应用

    通过以用促建、以建带用,不断完善信用信息查询、发布和使用机制,促进信用信息有序扩散与拓展应用,在全社会形成查信用、用信用、信信用、讲信用的良好氛围。在试点基础上,推动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平台等各类应用系统的开发。此外,要完善信用评级机制,培育信用服务市场需求,培育和发展种类齐全、功能互补、依法经营、有市场公信力的信用服务机构。

    (三)进一步健全联动奖惩机制

    要完善信用奖惩制度,增强制度执行力,提高失信成本,让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寸步难行,促使市场主体、社会主体加强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推动形成“守信受益、失信受损”的社会信用环境,让诚实守信成为全社会共同的行为准则。

    惠州的实践证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相应的社会道德规范和信用制度作保障,这种信用制度只能通过政府主导,并制定相应的政策法规才能建立起来。同时,政府信用是根本,因为它对社会、对公民信用的影响最大。近几年来,惠州通过“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机关作风建设”、“廉洁纪律教育”、“民生实事百姓定”、“万众评公务”、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举措,使政府由原来的行政式管理向服务型管理转变,树立起高效廉洁、讲求信用的政府形象。这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前提条件,是建设实践中的核心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