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调查与思考

    刘振华

    摘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市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也是市委、市政府的一项重大战略举措。笔者通过实地调查与思考,主要谈谈当前郴州市环境保护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原因分析,并试图结合实际探讨环境保护工作的具体对策。

    关键词:环境;环境保护;对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D66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0475(2015)11-0091-02

    良好生态环境是人和社会持续发展的基础。环境保护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庞大的社会工程。需要全面发动和组织全社会的各个部门、各方力量积极行动起来,共同唱好环保工作的“大合唱”。笔者通过深入基层走访调查,取得第一手资料,经过归纳、整理,形成了以下文字材料,如有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当前环境保护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郴州市环保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各级政府的共同努力下,坚持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的思路,积极开展重点区域、流域和重点部门、行业的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环境恶化趋势初步得到遏制,节能减排有序推进。但也存在以下一些问题:

    (一)环境保护意识不高

    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环境保护作为一项基本国策和科学发展观战略的意义还未深入人心,环境保护意识不强,尚未形成主流价值观,比如“先上车、后补票,甚至不补票”,“先污染、后治理”等违法现象较突出。有的领导干部、有的地方、有的业主还存在着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发展经济的意识和现象,不能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在引进项目中,对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准入条件考虑少。在项目建设中,采取补办或不办环评手续,造成骑虎难下的尴尬局面。

    (二)城镇环保规划相对滞后

    城市规划是城市建设的“龙头”,只有把城市规划好,才能把城市建设好。随着城镇化的不断提高,城镇规划严重滞后的问题也不断呈现出来。如城市排水管网,既没有实行雨污分流,也没有健全的排水管网,造成生活污水、医疗废水等混合排放至城内大江小河中,使之变成了排水沟。还有商业与居民区}昆合,使油烟污染、噪声污染造成的纠纷和上访不断增多。另外部分工业园区的规划与环评严重落后,其废水、废气严重影响城区居民。

    (三)部门联动机制及考评机制不健全

    环境保护作为一项系统的社会性工作,牵涉到环保、发改、经济、国土资源、建设(规划)、工商、公安、文化、农业、林业、水利、供电等多个部门,按相应的法律规定都担负着相应的环境监管职责,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职责缺失、监管不到位、协调联动不够等现象。同时,对部门的考评机制也未建立,没有健全的机制做支撑,使许多具体工作难以落实到位。

    (四)资金投入严重不足

    环保资金投入普遍不足是造成污染加重的主要原因。几乎所有的县(市、区)官员都反映环保“守法成本低,执法成本高”问题,资金投入普遍不足。一些县(市、区)设施设备及人员严重不足,防污治污资金匮乏,成为制约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因素。按要求,市、县两级环保投入应占GDP的2%以上,而目前投入资金相差较大,导致城镇基础设施投入少、新上项目大多没有按“三同时”要求建成好环保设施、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力度不大。

    二、环境保护工作滞后的原因分析

    环境保护工作任务重,压力大,老的问题一解决,新的问题又会出现,因而靠一朝一夕的短时间抓落实是不行的,必须要树立长期抓落实的理念,要不断地抓落实,不断地解决问题,才能推进环保工作长期有效地持续下去。针对以上问题,笔者认为主要是下列原因:

    (一)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

    一方面,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政府都得按照“保增长”的指导思想发展经济,推动经济快速增长毫不动摇地要放在第一位,因而对发展的决心大、愿望强,但要想在较短时期里引进好的项目却又难以实施,因而又不得不走资源优势、传统优势转化战略,以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应对上级的考核,从而使得减排的压力越来越大。另一方面,保护环境的形势则更为严峻,旧账还不起、新债又来了,如此下去,新老债务接踵而至。

    (二)守法成本高与违法成本低之间的矛盾

    由于历史和机制、体制的原因,在发展与保护的矛盾统一体中,“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问题一直难以解决。如同一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守法者按程序办,先申请环评,开支一批,时间拖一段,得到批复,“三同时”保证金又要筹资一笔,时间又过一段,更何况新投资者本身就缺资金。而违法者则既不申办环评、又不需交押金,待守法者办下手续来,违法者早己投产了。守法者则不仅增加了投入,还失去了市场和先机。

    (三)地方财政收入少与解决环保问题投入多之间的矛盾

    就目前的实际情况看,少数县级财政仅仅是保“吃饭”财政,要投入大量的资金解决环境治理等一系列环保问题简直不可能,而且还面临政绩考核的问题。通常情况下,为解决争取上级立项的前提工作经费都存在暂时困难,“争资立项”的积极性就可想而知。如此,对一个贫困地区来说,各级领导干部面临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工作的压力就更大。

    (四)环保工作上级要求高与基层办事难之间的矛盾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环保工作,将环境保护作为基本国策,省、市环保部门也出台严格的考核体系、标准,可在基层的具体实践中,许多政策的执行又困难重重。如:排污费的征收工作,虽然政策规定很严,但由于没有考虑征收成本,加上地方财政又无投入,征收压力越来越大。再如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的实施方案是建设部门,而被考核对象又成了环保部门等等。

    三、加强郴州市环境保护工作的对策建议

    推进环保事业的发展,必须在精神上保持创新的活力,在思想上保持创新的锐气,在工作上保持创新的动力,用新的思想指导实践,用新的方式化解矛盾,用新的办法解决问题。面对环保工作的严峻形势,如何抓好落实,掌握环保工作的主动权,笔者认为全市须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我们应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动员各部门、社会各界,群策群力,人人参与。一是要加大节约资源和环境保护基本国策的宣传力度,弘扬环境文化,倡导生态文明,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环保意识。二是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咨询等渠道,不断扩大宣传面。认真做好决策层的环保宣传服务工作,取得领导的理解和支持,使他们在决策时能认真考虑环保与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三是从小做起、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建立健全中小学环保教育机制,使更多的后代从小培养环保意识。四是要以墙报专栏、专题讲座、资料宣传等多种形式,使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知识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使环保基本国策家喻户晓,使环境保护意识根植人心。

    (二)严把建设项目准入关

    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从源头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在建设项目管理中严把“四关”:产业政策关、布局选址关、环保设施“三同时”验收关、污染物排放总量关;坚持“五不批”: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符合城市发展总体规划,不符合环境功能区划,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或达不到总量控制要求的项目,一律拒批。要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凡是没有建成环境保护设施的不得批准试生产,没有达到环境保护验收条件的不得进行环保竣工验收或准予投入生产。要制定区域开发建设环境准入制度,凡违反规定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不得审批其规划,凡不符合环境准入条件的项目一律不予引进和审批通过。

    (三)制定科学发展规划

    一是科学制定中长期的、高标准的、更加合理的产业规划。市县各级经济综合部门要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认真明确产业发展方向,制定适合各地实际的产业发展规划。二是要对现有的高能耗、高污染的传统产业进行升级改造,同时又要大力发展新型工业经济和生态型经济,充分抓住各地区交通区位优势,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文化休闲经济,促进地方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三是要引进环保专业技术人才,建设一支思想好、作风正、懂业务的环保队伍,不断提高环保队伍执法水平,提高执行环保法律法规的能力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四)建立整体联动机制

    首先要把各职能部门的责、权、利三者统一起来,实行“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收费、谁负责”的环境治理责任机制,督促各职能部门认真检查责任落实情况、行政执法情况、审批把关情况,彻底消除只收费、不管理现象,同时各职能部门也要相互紧密配合,齐抓共管,真正形成环境治理联动机制,变孤军奋战为集团作战,推进无缝隙管理,增强治理能力。相关的各职能部门,要依照法律法规明确的职责,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监管。在项目立项前要从国家政策准入,国土、规划的选址上把好关。在项目建设中,环保部门要严格督促做好主体工程与防治措施“三同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严格审核发放执照等。

    (五)加大环保投入

    环境综合整治和污染防治需要大量资金投入,投资渠道应是财政纳入预算一部分,争取上级支持一部分,社会资金融资一部分,企业本身治理资金除外还应承担一部分。要健全工作网络,各乡镇要建立环保站,负责本辖区内环保工作,实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制度,要把环保工作纳入干部政绩考核中。对部门要实行目标责任制,建立部门单位环保工作政绩考核。对企业要实行环保友好企业评选机制,并实行一票否决,督促业主自觉承担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同时要加大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环境监察、监测能力建设的资金投入,健全环境监察、监测和应急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