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老龄化背景下欠发达地区农村空巢老人养老问题研究

    陈钊 刘悦欣 张彤

    关键词 欠发达地区 农村 空巢老人 养老 人口老龄化

    作者简介:陈钊、刘悦欣、张彤,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中图分类号:C913.6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文献标识码:A ? ? ? ? ? ? ? ? ? ? ?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20.04.182

    随着我国社会转型步伐不断加快,我国老龄化问题日益严重。一般情况下,国际社会通常把年满60岁以上的人口称为老龄人口,把60岁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10%或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7%以上的国家或地区称为“老年型国家”或“老年型地区”。由图1可知,我国在1997年及进入了老龄化国家行列且老龄化的发展速度不断加快。而根据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占全国人口的13.26%,其中65岁及以上老年人占全国人口的8.87%,我国正处于老龄化高速期,老年人口比重每年将上升约0.4%。国家针对人口老龄化现状出台了诸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期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缓解社会问题,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在老龄化过程中,农村空巢老人不仅数量庞大,并且呈不断增加的趋势。与此同时,由于受多种因素影响,目前针对空巢老人的养老保障措施主要集中在城镇等经济较发达地区,欠发达农村地区的空巢老人养老保障措施十分有限,使得农村空巢老人处于老年保障的边缘,因此无可避免地出现保障乏力的问题。如何更好的保障欠发达地区农村空巢老人的基本生活,满足其养老需求,直接关系到社会转型的成功实现与和谐发展。

    

    图1:中国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量及占比

    (资料来源:1953、1964年数据源于建国后两次人口普查资料;1985年数据源于《中国社会统计资料》(1990);其余數据源于《中国统计年鉴2019》。)一、概念界定及分类

    空巢老人的概念来自于家庭生命周期理论。家庭生命周期理论是美国学者默多克最早提出的人口学概念,是指个体一生中所产生的具有规律性的变化。一般情况下,将家庭生命周期分为六个阶段:形成、扩展、稳定、收缩、空巢以及解体。在不同的周期中,家庭具有不同的任务。其中空巢阶段是指家庭所有孩子都离开家庭,只有夫妻两人一直都夫妻两人中有一人去世的阶段。空巢家庭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空巢家庭包含了丁克家庭。而狭义概念只是子女由于结婚、事业等等因素而与父母不在一起生活,老人单独生活的家庭。

    一些学者对于空巢家庭及老人的界定也有所不同。Goode(1963)提出,社会的现代化与社会结构的变化会导致家庭规模与类型的改变,家庭规模会趋向于越来越小,老年人可获得的社会资源会减少。李瑞芬、蒋宗凤(2006)将子女离开户籍所在地,只有老人的家庭称之为空巢。穆光宗将空巢家庭分为纯空巢家庭与类空巢家庭。姚引妹对空巢老人所作分类主要包括:被迫型空巢老人、自愿性空巢老人以及无奈型空巢老人(见表1)。从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地域性看,事实上存在最多的是第三者。本文所指的空巢老人是指有子女的由于多方面原因自愿、被迫或出于无奈的老人单独居住或有夫妇双方所组成的老人家庭的老人,不包含特殊的,即由于生育观念所产生的“丁克”家庭的老人。

    

    表1:空巢老人分类

    (资料来源:姚引妹所著《经济较发达地区农村空巢老人的养老问题——以浙江农村为例》第40页。)二、欠发达地区农村空巢老人的尴尬处境

    (一)欠发达地区农村空巢老人产生的原因

    1.社会原因

    (1)出生率下降,人口老龄化。空巢家庭是家庭结构的变化,而较低的生育率是导致空巢家庭的重要原因。20世纪中期开始,中国一直维持着较高的生育率,但是从实行计划生育的人口政策以来,生育率迅速下降。根据相关资料显示,1932-1934年,我国的生育率为6.32,到1981-1990年,全国的平均生育率仅为2.46左右,并一直维持在该水平上。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对于控制人口增长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也无可避免地带来人口老龄化的现实后果。从老龄化人口的总量上看,农村的老龄化人口远远多于城镇地区;从增长来看,农村地区的速度也远远快于城镇地区。随着老龄化与人口寿命延长,且由于独生子女群体的存在,空巢老人的产生与增加不可避免。

    (2)城镇化进程推动,人口迁移频繁。我国当前正处于转型时期,城镇化的发展是人口流动的重要原因。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始规模性地向城镇移动,这在一定程度上是农村空巢老人的形成条件。城镇化的发展导致大量农村老人的子女长期性远离家乡,或由于经济、社会等多方面原因而留在城镇地区,造成老人与子女的长期分离。然而大量农村老年人赶不上城镇化的发展速度,无法适应新的社会生活,他们留在农村地区,使得空巢老人家庭与空巢老人数量的增加。

    (3)家庭结构变化,核心家庭占主导地位。家庭是社会的缩影,不同时期的家庭结构与规模反映了不同的社会发展形态。一般来说,家庭结构可以分为核心家庭、主干家庭、联合家庭等类别。改革开放之前,我国农村地区的主要家庭类型为主干家庭。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与人口政策的实施,我国的家庭规模逐渐小化,朝着核心家庭发展。根据《中国人口统计年鉴》资料表明,我国家庭每户的平均人数已由1999年的3.58到2018年的3.03,总体呈下降趋势,虽然国家全面放开生育政策,对于家庭平均人数的下降趋势起到了一定的缓解作用,但显然效果是不明显的。在这期间,农村大量子女较少的家庭以及独生子女家庭的产生,使得小规模的核心家庭占据主导地位。

    2.个人原因

    随着人们思维方式的多元化,大多数人开始接受新的思想,其中对于家庭问题的思考方式就是重要的体现。传统的“养儿防老”“父母在、不远游”思想观念已渐渐被打破。现在更多是愿意为了自己的理想、为了更好生活而远离自己家乡,定居在生活环境与经济条件更好的城市。而大多数父母更愿意生活在农村地区,子女只有在逢年过节才偶尔回家。另外,越来越多父母认为,养老并非只能单纯依靠子女,也可以选择其他方式。这种思想观念,无论是父母还是子女的改变也使得农村空巢老人数量进一步增加。

    (二)农村空巢老人的养老问题

    1.传统养老方式功能弱化

    我国经历了上千年的农业社会,封建经济与小农经济下的自给自足思想已根深蒂固,对于养老也产生了重要影响。在我国,家庭养老不仅具有深厚的道德基础,而且有具有法律制度保障。大量相关资料表明,我国的家庭养老在养老模式中一直居于主导地位。在广大农村地区,不赡养老人,把老人送去养老院被视为一种不孝的做法,并会成为别人的“口实”。郑功成在《社会保障学》中就提出在中国等发展中国家,绝大多数社会成为认为可以没有社会保障,但是不能没有家庭的保障。随着我国现代化进程的进一步加快以及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导致原来的家庭人口数量与家庭人口规模都不断减少,独生子女越来越多,从客观实际方面降低了单纯依靠家庭养老的可能性。同时由于人口迁移,大部分子女与父母分开所形成的因人口流动产生的空巢家庭想做到传统形式的家庭养老,更是难上加难。

    2.生活照料不足,养老设施不完善

    生活照料方面,照顾“缺位”成为主要问题。现阶段人口结构与人口流动状况都表明,照顾“缺位”现象更是普遍的存在。这种缺位的现象既体现在时间缺位,同时也体现在空间缺位。同时,由于农村地区交通不发达,人口居住较为分散,很多地区没有信号,一旦出现紧急情况,根本无法取得及时的急救措施,出现“等死”的绝望情况。养老设施方面,我国农村的养老机构,尤其是欠发达农村的杨老机构资源非常匮乏。城镇大部分都建立了相对完善且服务条件较好的养老机构可供选择,但是在广大偏远农村地区养老机构却屈指可数,很多地区一个乡镇所辖的十几个甚至几十个村只有一个养老机构,无法满足需求。同时,由于偏远农村地区经济不发达,当地政府一方面财政能力有限,养老设施投入不足,无法提供良好的硬件条件,使得老人在很多方面得不到优质的服务。

    3.文化活动少,缺乏精神慰藉

    根据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将人的需求分为五大需求,最基础的为生理需求,其次是安全需求,再次是归属与爱的需求。很多农村空巢老人都能够满足生理与安全的需求,但归属于爱的需求缺乏。欠发达地区农村空巢老人的子女要么回来少,要么基本不回来。老人精神世界没有依靠,长期生活在一个没有他人的孤立环境中,会造成严重的空虚。同时,由于没有可以说话的人,老人一个人会产生抑郁等情况,甚至会产生自杀倾向。农村的娱乐活动与文化活动相对较少。一方面,能为老年人提供的安全文化娱乐活动场所有限,设备简陋、缺乏专业化设施;另一方面,缺少专业化的负责人员,无法有效组织与开展相关工作。

    4.农村老年保障水平较低

    目前我国已建立起“适度普惠”的社会保障制度,其中,农村的养老保障体系的建设思路也是在“适度普惠”原则上提出的,“适度普惠”原则帮助广大农村地区建立了覆盖面广泛的农村社会保障养老体系,但也存在相关问题。首先,这种广泛的覆盖是建立在低水平之上的。其次,由于长期存在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影响,导致城镇地区与农村地区社会保障处于两个完全独立的体系中,城镇地区的资源无法充分流动到农村地区,这在一定程度上,对农村地区尤其是经济欠发达农村地区的老年社会保障水平的提高有所限制。三、解决农村空巢老人問题的建议措施

    解决当前欠发达地区农村空巢老人的养老问题,切实保障空巢老人能够有效养老,既是当前农村地区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也是构建我国呈现一体化的养老保障体系所不可获取的重要环节。因此,针对本文所提出的农村空巢老人所面临的基本问题,提出以下相关建议措施。

    (一)建立多元化养老模式,多方共同承担养老需求

    欠发达农村地区目前主要的养老方式为家庭养老,但随着人口流动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以及家庭养老给子女带来的沉重负担,家庭养老的传统养老方式必然会面临更多的问题与困境。因此,针对于农村空巢老人,需要建立起多元化的养老模式,通过政府、社区以及第三方的共同参与,建立起适合农村空巢老人的、具有较好条件的、能满足人口老龄化背景下养老需求的养老模式。政府与社区方面,建立起由政府出资或由政府与当地农村社区共同出资的养老院。这部分养老院的建设,主要解决的是子女长期在外得不到子女照顾或者是失去自理能力或半自理能力的老人;第三方养老院方面,政府可通过招标的形式建立有第三面经营的养老院,政府在土地的划拨与养老院的建设上给予部分优惠,或采用PPP模式进行建设。这一模式建立的养老院,主要针对子女在外地不经常回来,但经济实力相对较好的家庭。这样的家庭往往愿意花更多的钱来弥补对于自己作为儿女不能陪在父母身边的愧疚,同时,子女也能通过与养老院的及时联系而随时了解父母的情况。这种多元化的空巢老人养老模式,是在政府、社区与家庭三方相互协作下的产物。在这种多元化的养老模式中,满足针对不同类型与需求的空巢老人的要求,既保障了空巢老人老有所养,同时又适应了新背景下的养老要求。

    (二)实现政策从“经济目的”向“正义目的”的转变

    我国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老年社会保障问题部分是因为政府单方面追求经济效益与政绩,将大部分资金投入到回报率高,效益高的产业中,在对有限的资金进行分配使用时,往往忽视了农村空巢老人这一重要的群体。这种“生产主义”的导向往往造成对农村地区养老方面的投入不足。因此,需要政府在政策制定与实施过程中,从生产主义的福利政策变为真正重视民生问题的福利政策。在政策制定过程中,要经过充分的论证,制定出符合本地实际老年社会保障方式,将更多的资金倾向于这一方面。用相对充足的资金满足当前的基本需求,从政策制定的思想中,增加更多的关于“积极福利”的内容,而不是消极福利并以正义目的為出发点。在政策实施的过程中,强化政策执行的过程性评估,减少政策执行过程中对于部分资金的挪用等问题的出现。实现从“经济目的”向“正义目的”的转变既是政策制定者思维方式的转变,也是对政策执行者的过程性的监管,同时也是加快建设和谐社会、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必然要求。

    (三)丰富文化生活,弘扬优秀传统观念

    由于农村空巢靠人大多都是独自生活,子女大多数情况下都不在身边,他们的情感交流与精神慰藉非常缺乏,同时,由于农村地区的娱乐活动少,因此在文化生活方面也很缺乏。针对这种情况,就需要丰富农村空巢老人的文化生活以及找到他们的精神慰藉。文化生活方面,可以充分发挥社区的作用,社区可以通过聘请专门的人员或社区中多才多艺的人负责文化活动设计,通过多样化的形式带动这部分空巢老人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在活动中与其他老人建立友好的关系与深厚的感情。同时,社区或政府应提供安全的活动场地,保障老人不会因为产地的限制而无法参与文化活动。在组织中,定期开展关于空巢老人的聚会与交谈,减少空巢老人因为独居而产生的孤独感,找到精神的依偎。中国具有敬老爱老的优秀传统文化,因此,应该以政府为主导,以农村社区为基础,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尊老、敬老、爱老的和谐局面,鼓励子女多回家看望老人、与老人定期打电话或与老人一起生活,并在一定程度上基于物质帮助减少空巢老人的数量。

    (四)加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设、适当提高保障水平

    虽然目前农村地区老年社会保障制度得到了较大范围的覆盖,但是不论从覆盖面还是从保障水平方面,都需要进一步提高。

    1.加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设,将低保的保障功能发挥到实处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于保障农村地区处于贫困线以下或遭遇某些重大事件而无法维持基本上或需要的人,发挥了其“减震器”和“安全网”的功能。但是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实际的执行过程中也存在一部分问题。一方面,存在资金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另一方面,对于享受低保的审查不严格,漏保与骗保的现象共存,对于资金的使用与人员的信息管理不到位。因此,需要政府通过严格的审查制度保证资金的落实情况,同时加大监管,完善低保人员信息管理,形成动态管理平台,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实施与加强对享受该制度的人管理。

    2.加大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力度,重点突破“少数群体”

    目前我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已基本实现全面覆盖,对于保障农村老年人的生活具有一定的作用。但是,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基础养老金非常小,由于物价上涨等多方面的原因,对于很多依靠这部分养老金的老人来说,远远不能满足其生活需要。因此需要从人员、保障对象等多方面入手,加大适当提高资金给付和进一步扩大覆盖范围,使“少数群体”也能纳入保障范围之内,争取做到全面的制度覆盖。四、总结

    农村地区经济发展对我国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作用,欠发达地区农村空巢老人作为社会结构转型背景下所产生的具有特定背景的老年群体,解决好这一群体的养老问题,对推动农村地区的稳定发展与我国的城乡一体化建设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本文基于生命周期理论,选取e市等具有代表性的地区进行研究,发现这类地区在传统养老功能、养老设施、精神文化活动和农村老年社会保障水平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从多元主体参与、价值观念转变、文化生活建设和农村老年社会保障水平方面提出针对性的建议措施。在当前社会背景下,加强我国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建设,对于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与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都具有不可代替的积极作用。

    参考文献:

    [1]郑功成.论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道路[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1997:72-73.

    [2]郑功成.社会保障学:理念、制度、实践与思辩[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227-228.

    [3]陆学艺.当代中国社会流动[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

    [4]孙光德,董克用.社会保障概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第五版),2016.

    [5]刘维.居家养老模式的社会学分析[J].前沿,2010(9):124.

    [6]王静珊.城市空巢家庭的新特征[J].重庆工商大学学报,2007(4):13.

    [7]杜鹏,丁志宏,李全棉,等.农村子女外出务工对留守老人的影响[J].人口研究,2004(6):44-52.

    [8]穆光宗.家庭空巢化过程中的养老问题[J].南方人口,2002(1):33-36.

    [9]姚引妹.经济较发达地区农村空巢老人的养老问题——以浙江农村为例[J].人口研究,2006(6):38.

    [10]王鹭.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空巢老人养老问题[J].经济研究导刊,2015(1):25-26.

    [11]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EB/OL].http://www.stats.gov.cn/tjsj/ndsj/2018/ indexch.htm,2020-0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