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口蹄疫的检疫与综合防制

    邓虎明++权查亮++冯汉民

    摘要:口蹄疫是由口蹄疫病毒引起的急性热性高度接触性传染病,主要侵害偶蹄动物,临床上以口腔黏膜、蹄部及乳房皮肤发生水疱和溃烂为特征。口蹄疫传播速度快,发病率高,对畜牧业生产危害大,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将其列为A类传染病之首,我国已列入动物一类传染病,为控制该病的流行传播,国家采取对易感动物全覆盖免疫和对疫源地病畜的严格扑杀、消毒灭源政策。从该病的特征、检疫和防制三个方面进行了论述。

    关键词:动物;口蹄疫;检疫;防治

    中图分类号:S858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7-273X(2016)02-0018-02

    动物口蹄疫是由口蹄疫病毒所引起,目前已知口蹄疫病毒在全世界有七个主型,即A、O、C、南非1、南非2、南非3和亚洲1型,以及65个以上亚型。O型口蹄疫为全世界流行最广的一个血清型。该病传播速度快,发病率高,对畜牧业生产危害大,防治难度大,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将其列为A类传染病之首,我国已列入动物一类传染病,为控制该病的流行传播,国家采取对易感动物全覆盖免疫和对疫源地病畜的严格扑杀,消毒灭源政策。所以,搞好防疫、加强检疫、消毒灭源是防治该病的主要措施。

    1 口蹄疫的特征

    1.1 病毒类型

    目前已知口蹄疫病毒在全世界有七个主型, 即A、O、C、南非1、南非2、南非3和亚洲1型,以及65个以上亚型。O型口蹄疫为全世界流行最广的一个血清型[1]。

    1.2 流行病学

    口蹄疫病毒侵害多种动物,偶蹄动物最易感,家畜中以牛最易感,猪次之,羊更次之,性别与易感性无影响,但幼龄动物较老龄动物易感性高。该病的主要传染源为患病动物和带毒动物。通过水泡液、排泄物、分泌物、呼出的气体等途径向外排散感染力极强的病毒,污染饲料、水、空气、用具和环境。屠宰后通过未经消毒处理的肉品、内脏、血、皮毛和废水而广泛传播。尤其是病猪和潜伏期猪的淋巴结、骨髓内含毒量最高,可成为猪口蹄疫的主要传递因素。该病通常经呼吸道和消化道感染,亦能经伤口甚至完整的黏膜和皮肤感染。精液、奶汁亦含有大量病毒并能传染。在特定的条件下,空气也是一种重要的传播媒介,病毒能随风传播到10~60 km以外的地方,人与非易感动物(狗、马、鸟类等)均可成为该病的传播媒介。口蹄疫是一种传染性极强的疫病,流行迅速,一旦开始流行犹如燎原之火,并呈跳跃式传播。猪感染口蹄疫病毒后,首先在其咽喉部及肺部上皮细胞中贮存并不断增殖。病猪经呼吸排至空气中的病毒量相当于牛的20倍,因此在猪舍内迅速传播的主要途径是气源性感染。口蹄疫的暴发流行具有一定的周期性,一般每隔2~3年或3~5年发生一次较大规模的流行,但随着养猪业的快速发展,其周期性已不再明显。该病的发生没有严格的季节性,但其流行具有明显的季节规律,我国大多以深秋至来年的初春较易发生流行,随着气温的升高,逐渐减缓和平息。易感动物卫生条件和营养状况也能影响流行的经过,畜群的免疫状态则对流行的情况有着决定性的影响。

    1.3 症状

    由于多种动物的易感性不同,也由于病毒的数量和毒力以及感染门户不同,潜伏期的长短和病状也不完全一致。

    牛:病牛体温升高至40~41 ℃,精神萎顿,肌肉发抖,特别是心跳加快,节律失调,反刍停止,食欲减退或废绝,闭口,流涎,开口时有吸吮声,在唇内面、齿龈、舌面和颊部黏膜发生蚕豆至核桃大的水疱,如有细菌感染,则糜烂加深,发生溃疡,愈合后形成瘢痕;趾间及蹄冠的柔软皮肤上表现红肿、疼痛、迅速发生水疱,并很快破溃,出现糜烂,或干燥结成硬痂,然后逐渐愈合;乳头皮肤有时也可出现水疱,很快破裂形成烂斑。

    猪:病猪以蹄部水疱为主要特征,病初体温升高至40~41 ℃,精神不振,食欲减少或废绝。口黏膜(包括舌、唇、齿龈、咽、腭)形成小水疱或糜烂;蹄冠、蹄叉、蹄踵等部出现局部发红,微热、敏感等症状,不久逐渐形成米粒大、蚕豆大的水疱,水疱破裂后表面出血,形成糜烂,严重者造成蹄叶、蹄壳脱落。病猪鼻镜、乳房也常见到烂斑,尤其是哺乳母猪乳头上的皮肤病灶较为常见;哺乳仔猪常呈急性胃肠炎和心肌炎而突然死亡。病死率可达60%~80%,病程稍长者,亦可见到口腔(齿龈、唇、舌等)及鼻面上有水疱和糜烂。

    1.4 病理变化

    患病动物的口腔、蹄部、乳房、咽喉、气管、支气管和胃黏膜可见到水疱、烂斑和溃疡,小肠、大肠黏膜可见出血性炎症,心包膜有弥散性出血点,心肌切面有灰白色或淡黄色斑点或条纹(虎斑心),心肌松软似煮熟状[2]。

    1.5 诊断

    根据病的急性经过,呈流行性传播,主要侵害偶蹄兽和一般为良性转归以及特征性的临诊症状可做出初步诊断。为了与类似疾病鉴别及毒型的鉴定,须进行实验室检查。

    2 口蹄疫病的检疫

    2.1 产地检疫

    (1)猪、牛、羊等偶蹄动物在离开饲养地之前,养殖场(户)必须向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检,接到报检后,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必须及时到场、到户实施检疫。

    (2)查验资料及畜禽标识。查验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养殖档案,了解生产、免疫、监测、诊疗、消毒、无害化处理等情况,确认饲养场(养殖小区)6个月内未发生相关动物疫病,确认调运动物已按国家规定进行强制免疫,并在有效保护期内。省内调运种畜的,还应查验《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查验散养户防疫档案,了解免疫、诊疗情况,确认调运动物已按国家规定进行免疫,并在有效保护期内。猪、牛、羊还应查验畜禽标识加施情况,确认其佩戴的畜禽标识与相关档案记录相符。

    (3)进行群体和个体临床检查。现场进行群体的静态、动态和饮食状态检查。主要检查动物群体精神状况、外貌、呼吸状态、运动状态、饮水饮食情况及排泄物状态等。个体检查主要通过视诊、触诊和听诊等方法进行检查。主要检查动物个体精神状况、体温、呼吸、皮肤、被毛、可视黏膜、胸廓、腹部及体表淋巴结,排泄动作及排泄物性状等。

    (4)实验室检测。对怀疑患有检疫规程规定疫病及临床检查发现其他异常情况的,应按相应疫病防治技术规范进行实验室检测。

    (5)检查合格后,收回动物免疫证,出具检疫合格证明;对运载工具进行消毒,出具消毒证明,对检疫不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2 屠宰检疫

    (1)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检疫人员对猪、牛、羊等偶蹄动物进行查证验物,了解动物运输途中有关情况。临床检查:检查动物群体的精神状况、外貌、呼吸状态及排泄物状态等;查验入场(厂、点)动物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佩戴的畜禽标识;证物相符、检疫合格后方可入厂(场)屠宰。

    (2)屠宰过程中按有关规程实行同步检疫,检疫合格,出具检疫合格证明。对检疫不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3 种畜、非屠宰畜异地调运检疫

    (1)国内跨省调运包括种畜、乳用畜、非屠宰畜时,应当先到调入地省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办理检疫审批手续,批准后方可调运。

    (2)经调出地按规定检疫合格,方可调运。起运前两周进行一次口蹄疫强化免疫,到达后须隔离饲养14 d以上,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检疫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场饲养[3]。

    3 口蹄疫的防制

    3.1 预防注射

    规模养殖场按免疫程序进行免疫,散养家畜在春、秋两季实施集中免疫,对新补栏的家畜要及时补针。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母源抗体和免疫抗体检测结果制订相应的免疫程序。所有怀孕的母畜必须进行免疫。为减轻免疫副反应,可将疫苗多点多次进行免疫,并避免动物多次活动。

    3.2 紧急接种

    发生口蹄疫时,需用与当地流行的相同病毒型、亚型的弱毒疫苗或灭活疫苗进行免疫。对疫区和受威胁区内的健畜进行紧急接种,在受威胁地区的周围建立免疫带以防疫情扩展。康复血清或高免血清用于疫区和受威胁的家畜,可控制疫情和保护幼畜。

    3.3 封锁疫区

    一旦发病,应立即封锁疫区,及时划分疫点、疫区、受威胁区,对疫区进行封锁。在最后一头病畜死亡或痊愈后21 d,再没有新的病畜发生,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才能解除封锁。

    3.4 扑杀病畜

    扑杀疫点内所有病畜及同群易感畜,并对病死畜、被扑杀畜及其产品以及其排泄物、被污染饲料、垫料、污水等进行无害化处理。常用的方法包括:焚烧法、化制法、掩埋法、发酵法。

    3.5 加强消毒

    对被污染或可疑污染的物品、交通工具、用具、畜舍、场地进行严格彻底消毒,以减少传染源。常用消毒药有1%~2%NaOH溶液、1%~2%福尔马林溶液进行浸泡或喷洒消毒,能密闭的畜舍可用福尔马林熏蒸(每立方米用25 mL)消毒1~2 d。粪便、污水需作无害化处理后才能作肥料。

    4 小结

    了解和掌握口蹄疫病的流行特点和症状表现是诊断和鉴别口蹄疫病的基础,加强检疫是防治口蹄疫病的主要手段,消毒灭源是防制口蹄疫的重要措施,所以,防制动物口蹄疫必须采取搞好防疫、加强检疫、消毒灭源等综合措施。

    参考文献:

    [1] 陈溥言,王川庆,刘秀梵,等.兽医传染病学[M].第五版.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13.73-78.

    [2] 马学恩,孙小明,马凤龙,等.家畜病理学[M].第四版.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13.374-376.

    [3] 农业部.口蹄疫防治技术规范[Z].农医发[2007]12号. 2007-0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