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严歌苓小说中的跨国婚恋形象

    内容摘要:新一代移民文学作家严歌苓,常常笔触移民女性的内心世界,挖掘因跨国婚恋而身处困境之人的道德品质与人性光辉,寄予了深厚的人性关怀。其中最典型的是晚江这一形象。她在翰夫瑞、洪敏、路易与九华这四位男性的影响下,经历了人格不断趋向平衡的过程:从只注重本我,追求自由情爱,到理性逐渐复苏不断隐忍退让,再到超我的升华,实现精神的解脱。究其原因是其内心世界的挣扎与人格的扭曲逐渐转向对自我身份的认同以及对人性的反思。

    关键词:《花儿与少年》 移民女性 本我 自我 超我

    在《花儿与少年》中,严歌苓试图通过对中国女性晚江在选择异国婚姻之后的生活的描写,以内隐的精神和外显的人性做为探索的主旨,揭示华人女性在异国婚姻的情感迷失中所内含的复杂情爱。此外,中国与美国的双重身份使得晚江始终是一个漂泊的成年寄居者,无法完全融入美国社会,也无法找寻母文化的痕迹。另一方面,他们又必须植根于新大陆,适应异国文化的价值规范,并争取赢得对方的认同,而这种适应是艰辛且困难的[1]。因此,两难的身份背景以及无法获得真情实爱的婚姻造成了晚江的精神困境,在这种处境下,晚江人格中的本我、自我、超我关系混杂,自我被本我所支配,与超我的关系处于严重不对等的状态,人格结构处于不协调的状态。

    一.利己的本我:追求自由情爱的女人

    在弗洛伊德的自我意识理论中,“本我”、“超我”与“自我”这三个部分构成人的一种新的心灵模式。[2]在一个健全的人身上,这三种体系应该是和谐统一的,共同维持人的稳定。而当其相互冲突时,人就会处于一种失调状态。人的“本我”是“原始的、无序的、感性的‘非逻辑的领域”,[2]219-226它由各种原始的欲望组成,人在本我的调控下是按照“快乐原则”来活动,其中最重要的是“性的冲动”和“侵犯冲动”。在晚江这里则是本我异常强大,超我相对缺失,自我的调节无法使其形成相对平衡的人格结构,快乐原则占据优势,其本我主要体现在对丰硕的物质生活条件的追逐与对男女性爱体验的渴望上。

    本我有对舒适且丰厚的现实物质生活条件的需求。晚江在舞蹈团认识洪敏并与其结婚,两人过着感情甜蜜但经济拮据的生活。他们结婚十年却一直住在歌舞团的五楼宿舍里,连自家浴室也买不起。为享受衣食不缺,住行宽敞便利的“幸福”生活,晚江与丈夫偷偷离婚,嫁给一个长她三十岁、功成名就、已退休的美国富老头。为适应美国生活,她逼自己喝恶心的青涩生腥的果汁;她盲目的追求西方的物质文明,对仁仁举动中所体现出的“美国人”的样子表示自豪;说话中英夹杂,以显示出自己的美国风度;要求九华学英语,参加语言培训班等。

    另外,本我有性的需要。跨国婚姻中的女性在陌生的异国与异族人的冷漠中漂离,因少妻老夫的年龄差距而不能享受正常的性爱生活,在交易式的婚姻里又无法获得情感的满足,又因在经济上依赖丈夫的家庭主妇身份无法实现自我价值。[3]晚江只能通过与路易发生微妙的“无名分”的揩油,从精神上获取性体验中的刺激。因为晚江的跨国婚姻仅是改变生活状况的工具,这种满足彼此现实需求的交易婚姻无法获得情投意合的爱情,无法感受真正的性爱体验。此外,这种工具婚姻还使得晚江在与翰夫瑞发生情爱关系时,只得到自身在其他地方所积累的情绪的释放,而不是享受。因为这种婚姻“给予两个身体一种工具的性质导致了人格的损害,它们注定了作为一般的身体而非个人的彼此体验。”[4]晚江把与翰夫瑞的行房当作一项任务,这项任务的标志则是翰夫瑞上床前涂香水的举动,在他们的婚恋生活里,“一种通常称为婚恋的温柔而尊重的情感代替了爱情”。[4]179相反,在继子路易身上却能够在“无名分”之中享受性幻想,感受恋人之间的触动。当两人一起跳舞发生肌肤接触时,晚江感觉身体已不单单在跳舞了,路易与她的一万种不可能会使事情变得“无名分”,而他们的肌肤偷着欢,他们也无能为力。因为肌肤是不够高贵且缺乏廉耻的。肌肤揩了翰夫瑞的油,是不能怪他们的。只要他们彼此“心灵不认账,什么都好说”。[5]100

    晚江的本我通过对现实物质生活的追求表现出其自私的性格,与路易之间多年来“无名分”举动反映了潜意识里的性欲,本我的性欲成为动力驱使着她与外在社会的伦理规则产生冲突。虽说在晚江看来,牺牲身体与自由嫁给翰夫瑞是为了孩子有舒适富裕的成长环境,但更多的是自身潜意识中对西方物质文明的盲目认同;与路易之间的揩油,是不惜牺牲自己的名分来守护仁仁,实则是其为追寻丢失多年的性刺激而找的借口。因为本我不会遵循社会道德与外在的行为规范,它只要求获得内在与外在的愉悦,避免痛苦的存在。[6]只是迫于自我的不断膨胀,又不得不隐藏本我,在矛盾的自我与自私的本我的交互压迫下,晚江的行为显得幼稚又无奈。

    二.矛盾的自我:不断隐忍退让的奴隶

    “自我”人格遵循理性精神与现实原则,处于“本我”与“超我”的中间位置,是沟通二者的桥梁。埃克哈特·托利认为,自我是由无数个相互矛盾的念头以及围绕着这些念头的种种努力所组成的。晚江的“自我”是充满矛盾的,时而调节控制“本我”,时而与“本我”处于相互抗争,争夺支配权。也由此导致了晚江沦陷于内心挣扎与精神矛盾的处境。受到翰夫瑞变态般的监视而失去自由,受“自我”人格的影响想做出实际行动进行反抗,却又害怕失去现有的优越物质条件。因此,正是在多种情绪混杂的精神状况下,使得晚江的自我逐渐失去自信,无法起到完好的调节“本我”与“超我”之间的关系、构筑健康人格的作用。

    “自我”的功能主要体现在抑制“本我”的攻击性,其攻击性行为主要包括三种表现形式:第一,对抗来自外界的不期而至的刺激;第二,表現为“虐待狂”对性欲对象进行占有;第三,反抗挫败自我欲望的个人或情势。[7]这种攻击性情况可以通过自我意识理性的开导得到调节,但晚江的“自我”人格有时处于受“本我”支配的状态,理性的“自我”并未使本我的攻击性得到控制,反而成为晚江实现本我欲望的途径。她为了追寻物质生活嫁给翰夫瑞,但畸形的“呵护”让晚江喘不过气,他要求晚江将长发剪短,陪她上课等,但趋于现实处境只能顺从。因此,晚江唯一的快乐也只能通过潜意识的幻想来实现自我精神的短暂解脱,她渴望获得自由的生活却害怕损失已有的荣华富贵。孩童通过游戏来满足自己的愿望愉快的成长,而成年人便不再做游戏,而是通过幻想来获得快乐。[8]她幻想着翰夫瑞怪自己对苏偷喝酒的事情知情不报,以此发生争吵,与这充斥着西方强势文化的“家”里决裂。她幻想着仁仁和翰夫瑞反目。又幻想着自己说出“永远不会回这来,饶了我,十年让谁在这儿享福,谁都会疯”时的自我解放。晚江在与翰夫瑞的婚姻生活中所处的这种矛盾状态,都是因为她害怕自己十多年来所获得的丰富物质生活环境的失去,担心这么多年的爱情牺牲失去价值。

    三.超我的升華:寻求精神解脱的妻子

    超我,是个体在成长过程中人格结构中的管制者,由完美原则支配,属于人格结构中的道德理想部分,其机能主要是在监督权力和约束自己的行为。[9]在本我的驱使下,晚江结成跨国婚姻获得优越的物质条件。在自我的调控下,晚江渴望获得自由与找寻内心真正的家但自己又不敢明目张胆的采取实际行动。从超我层面看,晚江重新审视了自己的内心,经过不断的思考和心理挣扎,最终超我获得优势,选择放弃十几年来战战兢兢维持的丰厚的物质生活,遵循了“至善原则”。

    晚江的超我萌发于两件事情。第一件事是九华遭遇车祸,恳求与晚江、洪敏还有仁仁重新做回一家人。九华在手术台上的渴求让晚江在内心构筑的坚强城墙瞬间崩塌,十几年来隐忍的痛苦瞬间得到释放,逐渐明白了人活着应如何追寻人生的价值的方法,触发着晚江的超我逐渐觉醒。她懂得了,十几年来一直生活在“屈从”之中,而美国的生活也不是她所向往的;即便吃的用的再不济,只要有着亲情,过得愉悦,才是家;才真正明白,即使人兜一圈子吃尽山珍海味,末了还是发现葱花饼最可口,一个大圈子最终还是要兜回来。

    第二件事是晚江发现洪敏将自己费劲攒的钱拿去投资而未买房,期盼已久的理想婚姻生活也化为泡影,这让晚江真正看清自己与洪敏之间的感情状况,才认清现实处境,使得其人格中的超我觉醒获得升华。她以为还能回到过去的生活,但时过境迁,即便在晚江与洪敏这对形如“‘花儿与少年般天造地设的爱人之中,‘错位归属也使他们不可能旧梦重温。情在义也在,回到原先位置的却已是陌生人。”[5]1最后,晚江本我的冲动与自私逐渐处于弱势,自我选择了至善的超我原则,选择了将洪敏、投资、买房一一向翰夫瑞摊牌,并希望翰夫瑞能够惩罚她,以此来寻求心理的解脱。

    四.结语

    在晚江这一移民女性的人格结构中,洪敏与路易、翰夫瑞、九华分别是本我、自我、超我的外化形象。作为新移民代表,她在自私的本我驱使下为获得优越物质生活条件不顾一切嫁给翰夫瑞,又囿于现实处境的无奈不得不在自我的约束下隐忍屈服,最后在经历对现实婚姻的不满与对亲情的不断渴求后,超我开始觉醒,不断显露具有人性光辉的一面。晚江的自我在本我与超我之间重新得到调节获得协调,弥补了原有人格的缺失,实现了相对完善的人格构建,获得了精神的解脱。

    参考文献

    [1]余学玉.文化错位与人性迷失——评严歌苓的最新长篇小说《花儿与少年》[J].世界华文文学论坛,2005(2):26-29.

    [2]Anthony Storr.弗洛伊德与精神分析[M].尹莉译.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13:219-226.

    [3]李艳.跨文化视野下严歌苓小说研究[D].广东:暨南大学2008.

    [4]西蒙娜·德·波伏娃.第二性[D].舒小菲,译.西苑出版社2004:179.

    [5]严歌苓.花儿与少年,昆仑出版社[M].2004:1-100.

    [6]西格蒙德·弗洛伊德.弗洛伊德论自我意识[M].石磊译.中国商业出版社2016:7-15.

    [7]隋一凡.在弗洛伊德自我意识理论下解读哈姆雷特的人格分裂与心理病态[J].大众文艺,2019(7):51-52.

    [8]]西格蒙德·弗洛伊德.创造性作家与昼梦[J].文艺理论研究,1981(3):150-155.

    [9]西格蒙德·弗洛伊德著.自我与本我[M].林尘,张唤民,陈伟奇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11:191-203.

    (作者介绍:张晶,湖南理工学院中文学院硕士研究生在读,研究方向: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