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像模拟条件下武器使用训练实效分析

    关键词 影像模拟 场景 人机交互 武器使用 实效

    作者简介:何胜军,四川警察学院警训部教师,副研究员,研究方向:警察体育。

    中图分类号:G642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文献标识码:A ? ? ? ? ? ?? ? ? ? ?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20.04.214

    所谓“影像模拟”这里是指借助影像形式將警察“执法场景”进行综合再现的模拟过程。它是基于多媒体用户界面的“人机交互”原理而设计,充分利用图像技术、传感技术、数据分析技术等复合型技术而开发,具有氛围营造、情景渲染、多感观刺激等作用和功能。近年来,随着公安教育训练改革向纵深推进,以倡导训练与科技相融合的发展理念日趋凸显,贴合警察岗位需求、注重训练场景化、实用化、实战化的模式改革已渐进成为公安教育的目标追求,在此背景下,各地公安机关也在积极探索和尝试具有一定科技含量的课程建设体系,以达到深度学习和提高教学质量的目的,而“影像模拟”与“武器使用”相结合的一体化训练模式就是其中正处于积极尝试的重要内容,它通过一系列高科技手段的利用与转换,在特定环境中创设出独特的“场景模式”和氛围条件,激发和引导警察进行武器技能专业化训练,以此强化武器对抗临战优势,打造执法核心战斗力,是武器使用训练培养机制的重要平台和载体。一、 影像模拟条件下武器使用训练的特点

    (一) 影像场景案例化

    影像场景(内容)主要依托真实案例进行设计,通过筛选具有应用价值的实战案例并用技术手段加以素材重构与转换,从而在多媒体影像设备中呈现真实案例的全过程或“重要片段”,主要突出执法关键信息与处置环节,是对真实案例及其战斗过程的重新再现和详细描述,也是对实战经过的有效复制与临摹。

    (二) 训练形式实战化

    训练中警察面对特定的影像屏幕“荷枪实弹”全副武装进行操作,依据影像场景“产生互动”并选择和使用武器(包括致命和非致命武器),是对形形色色犯罪行为作斗争的模拟执法实践,从着装、语言、姿态到武器装备的携带和使用,都与实战要求相一致,甚至必要时,可直接对屏幕(特制靶标)中的“犯罪分子”使用致命武器(即开枪),因而,其训练形式具有实战化特征。

    (三)人机交互一体化

    影像模拟的运行主要由电脑系统软件综合控制,通过“影像模拟器、情景发生器(制造声光云雾)、红外摄像器、数据传感器”等多个关键设备相互串联和整体运作,能将环境内(包括训练环境和影像环境)多个信息界面进行实时采集与综合处理,并由系统程序发出相关指令和信号,以此在人与设备的输入端与输出端之间形成一个技术性处理链条,进而推动“人机交互”一体化模式的运行。

    (四)氛围营造沉浸化

    通过技术设备所营造和渲染出的高仿真影像场景,能够有效激活受训者的视觉、听觉、触觉等多元感官,使其全身心投入其中,并自觉成为影像模拟演练的一部分,进而屏蔽外界一切干扰,“身临其境”般地融入和沉浸其中,有利于实现人机交互与多元互动。二、影像模拟条件下武器使用训练实效分析

    (一)有利于实现角色转变和激发临战心理意识

    由于采取情景模拟技术,在密闭的物理空间内,能够营造出具有“声、光、电、影”等多维度高仿真场景,使受训者具有“身临其境”的特殊功效,而训练是通过“影像场景”与受训者之间的“行为互动”进行展开,其本质是实现“人机互动”的角色关联与意识训练,而“影像场景”是执法案例的真实再现,是对警察执法经过的详细描述,具有突发性、多样性、对抗性和不可预测性等,影像中出现的“场景信息”与“处置细节”即是受训者必须要时刻跟进、关注和作出实际判断和应对的重要环节,而非袖手旁观地盲目等待或消极应对,因此,受训者必然根据影像“场景状况”的诱导而采取相应的措施,即通过合理化使用随身所佩戴的武器装备,主动作为、迎“案”而上、果断处置,以有效“制止暴力、扑灭犯罪、保护群众”,极力避免“影像场景”中可能出现的严重后果与犯罪不测,同时,也促使受训者循序渐进地改变过去以往的行为模式,克服一般性本能和随意化的常态思维与习惯,自觉思考和定位警察角色的重要性、参与性和必要性,主动进行一系列职业化、规范化和专业化判断与决策,进而以“警察身份感”代入训练的意识强烈,有利于实现警察角色与预期身份的转变;此外,在高仿真模拟条件下,受训者必须高度集中注意力和精神状态,自觉调整情绪和信心,排除外界一切干扰,增强自我暗示与行动指向,并竭尽所能应对各种可能的突发性警情,训练中,警察的“心理与行为、行为与角色、角色与状态”在场景模拟和氛围熏陶中发生着实质性、实效性互动与多维度碰撞,其心理机能也随之得以正向强化,向着实战对抗和临战需求的方向发展,经过场景信息的反复刺激与针对性强化,警察由初期训练容易表现出的“紧张、焦虑、茫然、甚至恐惧”渐进形成后期演练的“从容、镇定、自信和果敢”等优良的临战心理品质,心理认知得以重构,心理过程得以优化,调控能力得以增强,一系列心理指标不断完善,有利于激发临战心理意识及素养。

    (二)促使武器使用由静态技术转向动态应用

    由于影像场景具有模拟“实战、实情、实景”的深度信息表达,是对传统武器训练的实质性颠覆,就射击靶标形态而言,改变了以往固定条件的靶标设定,包括“固定距离、固定位置、固定靶形、固定光线等,而是改为影像屏幕中更加生动形象且富有实战背景的“执法对象”或“犯罪分子”,具有高度的真实感和动态性,从而促使受训者不在拘泥于固化的静态模式和要求,迫使武器使用技术由静态走向动态。首先,应极力淡化精度射击技术;由于场景中“枪战发生”的距离近、对抗强、时间短、变数大,如再采取精度射击技术,势必潜在地拉长了应对现实危机的反应时间,必然遭致行动滞后的不良后果。因此,应主动改变传统“精度瞄准”的习惯,淡化准星缺口的平正关系,将注意力转向对场景的观察和处理上,以本能的持枪“自然指向”为技术主体,实施目标“动态捕捉”与概率打击,同时加强“快掏枪”与“快击发”能力练习,以发挥“先发制人、先声夺势”的实战优势。其次应注重战术运用;尤其在模拟处置复杂警情时,由于需要多名警察相互协同(也包括影像中的警察),因而,应合理加强“协同意识、掩体利用、选择站位、配合推进、保持警觉、识别危险、手语联络、火力交叉”等一系列实战元素的有机融合,注重技战结合、发挥相乘效应,加强对动态目标的有效监控与处置,进而强化在动态中观察、在动态中移动、在动态中判断、在动态中选择、决定和射击,使警察“枪、手、眼”三维合一、动态协同,形成本能而娴熟的自动化反应,以动态技术有效应对变幻莫测的实战目标。

    (三) 突出培养警察依法使用武器的法治观念

    使用武器是法律赋予警察的一项特殊权利。长期以来,对法律法规的学习通常仅停留在对法律条款的熟知范畴,没能与武器专项训练中的实际操作建立某种程度的关联,而内容宽泛、规定严格、文字表述粗疏的法律条款并没能很好地内化为受训者的行为状态和实际能力,而当面对警情复杂且诱因多变的执法环境时,警察往往犹豫不决、或导致错误行为和非法用枪,以致置警察于不利境地,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警察对法律法规的“运用能力”甚至比要求打中十环的能力还更加重要和凸显。“法律的意义在于执行,而非仅仅形于纸面”。执法者的根本任务是执行法律,以实际行动维护法律尊严、彰显法律权威。而影像模拟最大的优势在于它的“场景分析”效应,即对不同“违法攻击或抗拒行为”进行的“法理性预判”,这是适时匹配法律的训练过程,这种预判不仅仅停留在思维逻辑层面,而是能转化为实际行动——根据具体情形采取“对等”或“高一等”不同的“致命”或“非致命”武器警械使用的手段。例如;《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九条第十款中规定:“以暴力方法抗拒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暴力袭击人民警察,危及人民警察生命安全的可以使用武器”。但这样的描述过于笼统而缺乏可操作性,而在影像模拟条件下,警察可根据执法对象具体的抗拒手段、时机、距离以及方式与程度等外显的“动态特征”和“实时状态”进行理性甄别与专业判断,以正确行使法律赋予的“自由裁量权”,因此,这也高度契合了对法律法规的认知训练,其本质是让警察知道并掌握“什么时候开枪”“什么时候不能开枪”以及“对谁开枪”“怎么开枪”等这样一些内涵丰富且外延广泛的法律命题和程序体系,是对传统训练瓶颈的重要突破,它通过对实战、实情、实景的虚拟条件下但又接近于真实的模拟与体验,渗透着对法律法规相关原则、标准、程序、禁则及规范的行为训练,其独到之处在于:“能将笼统而粗疏的法律条文有效转化为具体的实践标准;将法律法规的性质类规定有效递进为可供选择与判断的执法手段并加以运用”,使警察在影像模拟“执法实践”中得以锻炼和升华,从而使“理论变实践、抽象变具体、决策变行动”,以突出培养依法使用武器的法治观念。

    (四)有助于武器实战能力快速生成与转化

    影像模拟条件下的武器训练是“以真实案例为选项、模拟执法为要求、人机交互为手段、武器使用为体验、信息反馈为載体、评价指导为结果”的综合性一体化训练模式,它高度贴合警察岗位需求,注重问题为导向,贯通“战训”双向优势,以战促训、以训导战、战训合一,是培养警察武器实战综合能力的有效手段,主要体现在:第一,充分利用实战资源并进行有效转化,收集相关案例尤其是典型、失败和鲜活案例,根据需求加以整理提炼和分类贮存,形成具有针对性的训练素材,反向融入影像模拟训练体系,真正实现实战经验在教育训练中的传导、传承、再生与反哺利用。第二,突出实战化导向,本着“仗怎么打、兵就怎么练”的原则组织和实施训练,注重实战细节临摹和执法氛围营造,警察无论是从着装、语言、姿态及武器装备的携带和使用,都是真枪实弹进入场景和实际操练,与执法模式中的应警、处警相一致,有利于实现思想与理念、意识与反应、行为与决策全方位渗透与对接。第三,具有“实战检验”的试错机制,训练中警察如出现错误,就会从场景设备中得到相应的“提示”“警告”或“惩罚”,但这仅是技术设备可允许、可操作和适度性的,以给予警察有机会进行自我反思和觉醒,并用经验和教训去整合内在的知识技能,以形成新的、管用的经验与能力,并以情绪体验促长效记忆,以反思总结促正向迁移,通过人机交互与多元互动,强化换位思考,形成替代经验,有利于武器实战能力快速生成与转化。

    尽管影像模拟武器使用训练目前尚未处于最为理想的运行状态,但其具有紧贴科技发展的内在潜力、又有与实训相融合的外在需求,同时具备“场景模拟”与“实战应用”相结合的整体叠加机制和效应,才使得其训练效能和优势更加凸显,也为有力推进警务技能训练和实战化改革提供了可资借鉴的有效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