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党员干部心中应有的“规矩”

    陈莹

    【摘要】廉洁自律是我党对党员干部在纪律、作风建设方面的基本要求,是我党一贯倡导的优良传统作风,也是新时期党员干部心中应有的“规矩”。中国共产党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建设的核心力量, 党员干部应增强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勤政廉政、廉洁自律。

    【关键词】“规矩”;廉洁自律;党员干部;依法治国;从严治党

    一、衡量“规矩”的尺度——依法治国

    我国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法治建设在不断进步与完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后文简称《决定》),并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将12月4日设定为国家宪法日。《决定》中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是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是坚持依宪执政。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全会的十大亮点之一依宪治国成为吸引眼球的一大“景观”。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宪治国,宪法提出尊重保障人权,可以说它是人权的保障书、保护伞。宪法通过构造国家的公共权力,从民法、刑法、行政法等一系列法规,以及在权力之中的分权和制约相结合方式来运行的。依据宪法治国、依据宪法执政是使国家繁荣富强的最根本保障。

    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是:法治已扎根中国,并且迅速发展、日趋完善。中共十五大提出的依法治国,首次凸显法治是我国治国安邦的重要依托。十八届四中全会又是首次把依法治国作为专题来讨论,并发布《决定》。其中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成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并以五个体系、三个依法、三个法治为特色,力争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将“规矩”外化于行——从严治党

    如果说依法治国是将“规矩”内化于心,那么从严治党就是将“规矩”外化于行。从严治党既是党中央治理国家的重大方针策略,也是负责制政府的具体体现。

    “……优势是假如领导人和领导集团是好的、高质量的,那么它可能会比有宪政制约机制的国家更有效率。但是问题是中国如何保障领导人和领导集团是高质量的呢?……中央如何保障地方官员能够适当行为,是一个没有解决的问题。”针对领导干部决策质量问题,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强调:要以猛药去疴、重点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

    不仅如此,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落实了这种负责制。全面从严治党的目的就是中国执政党加强自身建设,而这一目的出发点是为人民服务。中国共产党最高的价值取向也是党历年始终不变的宗旨——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长期以来,党中央不断强调党的纯洁性、先进性建设,并提出了一系列相关要求。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更是把从严治党提升到一个更高层次。全面从严治党不仅从内容上覆盖各个领域而且主体上也囊括了党中央以及党的各级组织,真正落实党要管党的主体责任。更为重要的一点是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保持这种劲头的不松懈。通过党中央长期实践与探索,证实了以“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为重要内容的一系列党建措施弥补了我国问责制缺乏的弊端,而全面从严治党无疑又是党中央作出的一次正确决策。

    三、进一步完善“规矩”——新修订《准则》《条例》

    中共中央政治局在研究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重大问题的同时,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另一方面会议决定,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又称为十八届五中全会)于2015年10月26日至29日在北京召开,会议由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

    作为十八届五中全会的敲门砖,此次会议认为,全面从严治党是实现党的历史使命的必然要求。对《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简称《条例》)进行修订,坚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大反腐惩恶力度,继续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准则》指出:中国共产党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必须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努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廉洁自律,接受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条例》修订删除了70多条与其他法律法规重复的内容,并从原来的178条缩减为133条,大大减少了重复、降低了行政成本。不少党建专家称《条例》是“改革开放以来最全、最严党纪”。

    在现阶段,重提廉洁自律是必不可少的。在党中央的领导下,反腐倡廉建设虽然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但仍然存在许多问题,反腐倡廉必须时时刻刻铭记于心。党的性质决定了党与一切消极腐败现象是不相容的。改革放以来,党在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中,方向更加明确、思路更加清晰、惩处更加有力,为社会发展稳定提供了有利保障。同时,我们要清楚认识到,我国正处改革开放深入推进的关键时期,某些领域的体制机制建设尚未健全,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问题依然存在,反腐工作仍需高度重视。党员干部不仅要从思想上明确为人民服务的使命,坚定“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信念,自觉践行群众路线;而且要依据《准则》《条例》严格要求自己,始终牢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确保言行一贯、始终如一。

    参考文献

    [1]黄仁宗.《万历十五年》,三联书店,2014.4,p349,p401.

    [2]恩格斯.《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49页.

    [3]习近平:关于《中共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党建,2014-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