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剧的叙事空间研究

    田园

    近年来,中国视频文化环境的重要变化是青年亚文化的持续细分,其中之一便是青年受众群体的崛起。这些受众群体的崛起深刻改变着影视文化的趋势与走向,其发展的必然结果之一即是网络剧的崛起。这促使网络剧的相关研究提上日程。

    “空间问题是无法回避的,人们要谈论叙事就不可忽视它。大部分叙事形式具有一个接纳产生行动的空间环境”[1],网络剧叙事也不例外。不同的叙事空间呈现故事信息的态度与方法不同。纪实美学认为,影视应该是对于现实的原生态复现,反对影像的人为切割,只有这样,才能使生活的意义暧昧的状态不被破坏。网络剧恰恰相反,追求影像的人为设置,无论光线、色彩、构图、镜头组合等都有一些固定模式。

    一、 网络剧叙事空间的前导——影视叙事空间

    对影视的叙事空间的构成关系所进行的分析都是出于理论论述的方便, 实际上,各角度、各层次的叙事空间都是相互依存的关系, 不可能断然把它们强行割裂开来。

    有研究者“把电影叙事空间分解为三个具有内在关联的不同层次,即画格空间、镜头(画面)空间和形象(影片)空間;画格空间可归属于电影构成的技术性范畴,镜头空间不妨看作电影构成的‘语法范畴,形象空间则属于电影构成的艺术性范畴”[2]。其中,“录制在电影胶片上的每—幅单独的照片被认为是——个画格,画格是影片的最基本的视觉单位”[3]。镜头是“影片结构的基本单位。一个镜头就是摄影机从开拍到停止的这一时间内持续录制下来的场景和物象”[4]。镜头空间不是静止的、单一的画格中的影像关系,而是动态的、处于时间序列中的活动影像的处所,故而影片中的镜头必是时空统一的产物。“可以说镜头及镜头的空间性是一个整体的概念,它不光包括画面构图的空间关系,而且涵盖声音(作为叙事性的叙述‘话语和作为表现元素的非叙事性音乐、音响)以及声画组合(对位、平行、对比等)所造成的多种空间性构成。”[5]

    也有研究者认为“‘镜头和‘场景是电影叙事空间的两个基本量度单位, 其中可以把‘镜头作为最小单位, 把‘场景作为常用单位。当然各场景空间的范围大小是不同的,只能是相对而言,有时一个单长镜头就是一个场景。从具体影片来说,一般把某场戏或场面的发生地在银幕上的展示部分当作一个场景空间,有时也可以把故事的主要发生地当作一个场景空间。”[6]网络剧的叙事空间是通过场景空间的蒙太奇镜头组接来实现场景的转换和变化,使得观众可以从不同的距离和不同的角度来观察动作以及展开的空间的变化和转换。这跟戏曲不一样,戏曲的空间转换是靠演员的表演,如上下场、移步换形等。从组织的层次来说,“镜头空间和场景空间分别是电影中最基本和最有意义的叙事空间单位”[7]。从空间的功能形态来说,主要分为物质空间、社会空间、心理空间等。电影根据空间与故事情节、人物的关系,可分为象征型叙事空间、中立型叙事空间和反讽型叙事空间等等。

    “影视剧艺术中的空间最重要的是与人发生关系。它既是人的生存空间,又是戏剧矛盾发生、发展的地方,也是人物性格形成的因素之一。”[8]作为影视剧的新成员——网络剧作品中的空间,是一种叙事话语,它服从剧情,服从人物,服从人物的情感表达。将这种空间叙事融入到整体叙事构成中去,使它们相互呼应、联系,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从而构成一个艺术美的整体。在网络剧剧中表现空间,“一是限于再现空间,并通过移动摄影使我们去感受或者是去构成空间,创造一个综合的整体空间,这种空间在观众眼里是统一的,但却是许多空间段落的并列——联接,这些空间段落彼此之间完全可以毫无具体联系”[9]。

    安德烈·戈德罗和佛朗索瓦·若斯特认为,大影像师通过多视点表现各种不同类型的时空组合,并向观众提供由此建构的叙事。[10]镜头的每一次衔接产生空间表意的第一个层次,通过这些连接使叙事向前发展。推、拉、摇、移镜头属于空间同一性范畴。空间相异性随着人物在其中的行动而变化。在每一种相异性的内部,根据人物是否被引到场景以外,可以区分“邻接”和“分离”两种一般的情形。两个空间近距离的组合和两个空间远距离的组合,构成分离的两种不同方式。

    《电视剧叙事研究》中将电视叙事空间分为:“故事空间、情节空间与屏幕展示空间。”[11]故事空间是故事本身所包容的空间并且故事空间是虚构空间;情节空间是叙事所展示的时间对应的空间。情节空间有利于构成人物行动的特定环境并可直接参与电视剧的深层表意;情节空间也有利于塑造人物和揭示人物的心理世界。

    《电视虚构叙事导论》将电视叙事空间分为两类:影像空间和故事空间。[12]《电视叙事学》将电视叙事空间分为影像空间和形象空间,前者又分为画格空间和镜头空间;后者分为故事空间和空间畸变。画格空间与电影叙事学的界定类似。镜头空间包括镜头的运动、景别、角度、景深等。[13]所谓空间畸变是指运用比较特殊的蒙太奇技法(主要是叠印变焦镜头)进行的带有空间呈现的垂直性组合。

    网络剧叙事空间在物理存在与理论探讨上,均晚于电影、电视叙事空间,但网络剧叙事空间同电影、电视空间一样,整体上属于艺术意义上的人为再造空间,是非欧几里得空间。二者虽然存在于不同的介质中,但表现方式大致相同。曾经有观点认为电影、电视和网络剧有本质差距,但随着大制作网络剧的发展,二者的区别较之于十年前,已经大大减少。故而在各位研究者关于叙事空间的论述中,互有重合、借鉴与创新。

    二、 网络剧叙事空间概说

    影视新成员网络剧作为一种社会实践活动,其文本本身就反映并建构了人们的时空观念。目前从空间出发进行的网络剧研究,由于侧重点和方法不同,对网络剧和空间主题的探究也呈现出不同的理论样态。研究者运用镜头理论、形式分析、文化研究等理论与方法考察网络剧艺术,揭示网络剧与空间的互文关系。因其形态多样性和复杂性,很难用一个统一的术语来把握这些研究的内涵和特征。但这些研究可以用一个总问题来统摄,那就是究竟这些空间概念如何以及在何种程度上参与和改变了网络剧文本的叙事进程或改变了观众对网络剧文本意义的生产?这是网络剧空间构成的核心问题。

    网络剧叙事的基本单位——画面,就是一种完美的空间能指,以至于网络剧与很多其他叙事载体相反,始终同时表现引发叙事的行动和与其配合的背景。网络剧叙事空间的现实感与物象性明显比绘画空间真切得多。这主要由于网络剧影画面是由摄影机直接从现实中摄取而来的。巴赞把摄影空间的这一特征表述为:“其本质上的客观性……在原物体与它的再现物之间只有另一个实物发生作用,这真是破天荒第一次。外部世界的影像第一次按照严格的决定论自动生成,不用人加以干预,参与创造。”[14]的确,在网络剧画面影像的直观呈现意义上,一切其他以追求形象写实的文化与艺术绘制方式都相形见绌。同时,爱因汉姆也指出:“人的视觉绝不是一种类似机械复制外物的照相机一样的装置。它不像照相机那样仅仅是一种被动的接受活动,外部世界的形象也不是像照相机那样简单地印在忠实接受一切的感受器上。”[15]由此可见,网络剧的叙事空间与绘画等艺术性空间有相当的不同。网络剧叙事空间作为艺术再造空间的视觉性,使其与其他空间艺术具有相通性;而网络剧空间构成的机器参与性质,又使网络剧叙事空间有别于—般艺术空间而拥有独特的空间表现力。这一独特的空间表现力的客观属性反过来又促使网络剧叙事空间与现实外部空间构成一种特别亲近的联系,进而导致网络剧叙事空间的视觉性与日常生活中人的视觉“观看方式”与“感觉成见”(perceptual prejudices)[16]形成反差、而成为一种令人惊奇的、特殊方式的观看。[17]网络剧叙事空间的构成关系相当的复杂, 它可以从多角度、多层次, 以不同的标准来进行分析。

    故而对网络剧叙事空间的划分,是在综合影视叙事空间与小说叙事空间的基础上展开的分类,是借鉴已有研究成果,再根据电影叙事学与文学叙事学的观点重新做了思考。在此前提下,我们将网络剧叙事空间分为两大类:镜头空间(包括画面构图的空间关系,也涵盖声画组合与镜头组合所造成的多种空间性构成);地志空间。地志空间即环境空间、物质空间、场景空间。地志空间引用自加布里尔·佐伦在《走向叙事空间理论》对文本空间结构的划分。“这是处于重构的最高层次的空间……文本能通过直接描写的方式来表达地志的结构,如巴尔扎克作品著名的开场……”[18]以具体影视作品来说,一般把某场戏或场面的发生地在银幕上的展示部分当作一个场景空间, 有时也可以把故事的主要发生地當作一个场景空间。[19]

    结语

    虽然网络剧的故事千变万化,但叙事空间的这些元素,却是缺一不可的。网络剧的叙事空间“更注重视觉的冲击力与眩晕力”[20],均能造成受众瞬间的或浪漫或热闹、或压抑的视觉冲击感,使人沉浸在影像之中忘记自我、尽情娱乐和放松。网络剧的叙事空间,通过文化工业的收编,在持续不变地追求唯美和青春韵律的前提下,创造了一种脱离了现实主义光环的超越日常的日常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