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收制度变迁及其启示

    【摘要】赋税是中国古代国家宏观管理经济的重要手段,是统治者为维护国家机器运转而强制征收的。赋税制度在不同的时期因人事的变化而经历不同的变化。本文将阐述中国历史上两次重要的制度变迁。通过研究汉代和唐代的赋税制度,探讨我国古代赋税制度的规律及对现在的启示。

    【关键词】税收制度;赋税变迁;启示

    中国封建社会赋税制度含义广泛,一般包括:以人丁为依据的人头税,以户为依据的财产税,以田亩为依据的土地税,以成年男子为依据的徭役和兵役和其他杂税。中国古代重要的赋税变革有八次,本文只探讨其中两个朝代的赋税制度——汉代和唐代。

    一、汉代

    (一)田税及其影响。汉代赋税遵循“轻徭薄赋”。《汉书·食货志》言:高祖轻田租,什五而税一。《惠帝纪》:帝即位,减田租,复十五税一。孝景二年,三十而税一焉。这些对恢复和稳定农业生产起到极大作用。汉代赋税制度不重,农民生活本应十分轻松,但事实并非如此。秦朝井田制瓦解使土地变成私有,可以自由买卖,于是“豪民侵陵,分田劫假,阙名三十,实十税五”。没土地的人家只能当佃农,付给地主十分之五的田租。土地兼并严重,农民经济困难。不分男女老幼,每个国民都需缴纳人口税。汉代男子二十三岁服役,直至五十六岁。他们要到中央当卫兵;要当戍边三天,费用自理;地方还有国民兵,每年秋天操演一月;力役要求每年为国家免费服务一个月。汉代每个人都需要尽义务,但国家未保障其基本生活。难以完成国家义务的只能成为官奴。很多人宁愿成为私奴,虽奴隶人口税加倍,但由主人承担。

    (二)非耕地税。汉代之初,山林池泽的商税极少,随着经济发展,铸铁、海盐兴起,收益不断增多。汉武帝讨伐匈奴所需军费极多,田税不够,故将非耕地收回,盐铁酒也成为国营。刘攽曾言:“以律占租者,谓令民卖酒,以所得利占而输其租,租即卖酒之税也。升四钱,所以限民不得厚利尔”。

    (三)讨论。汉代赋税不重,统治者想要减轻农民负担,税法本质上是好的,但真正受益者是有资产的地主,农民难以享受实惠。国家主张缩小贫富差距,将属于国家的非耕地回收经营。但只强调公平和抑制富人,未保障穷人和土地分配。我国现代最低保障制度旨在满足每个人最低生活需要,相比汉代即为进步。近代曾设经济特区,给予投资者和企业家优惠,希望先富带动后富。然而先富富了,但在带动后富上却进展不大。沿海和经济特区极为发达,与内地差距很大。梯度税收旨在创造公平,以二次分配在收入方面减少差距。但社会财富分配格局基本形成,促进公平的道路举步维艰。

    二、唐代

    (一)租庸调制。唐武德二年二月,初定租庸调法。唐代田租四十税一,国家公开以实物形式征收劳役地租,第一次以法令形式取消直接劳役征课。郑樵评价:“有田则有租,有家则有调,有身则有庸…役多则免调。过役则租调俱免,无伤于民矣!”唐代制度保障了底层人民的生活权益,不仅轻徭薄赋而且为民制产,耕者有土地政府也能获得一定税收,更利于社会稳定。租庸调制允交纳实物代替劳役,劳动者劳动时间增加且可自由支配,其积极性自然提高。太宗曾说:“今省徭薄赋,不夺其时,使比屋之人,恣其耕稼,则其富有矣。”《旧书·杨炎传》云:“开元中,不为版籍。人户寖溢,隄防不禁。丁口转死,非旧名矣;田亩移换,非旧额矣;贫富升迁,非旧第矣”。人事松懈、豪强门第舞弊、信息传达不通使帐籍制度难以维系,租庸调制也走向凋亡。

    (二)两税制。武则天至玄宗时,土地兼并严重,农民失去土地脱离户籍到处流亡。安史之乱后,以均田制为基础的租庸调制无法执行,国家财政收入大为减少,造成严重的危机。两税制被财务大臣杨炎策划。《炎传》云:“凡百役之费,一钱敛之,先度其数而赋于人。量出以制入。户无主客,以见居为簿。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两税法按照资产和土地收租,人口的流动不影响税收,在一定时期增加了政府的财政收入;众多赋税名目统一,从制度上杜绝了官吏作弊摊派的可能,减轻了人民的负担,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唐朝政权。货币赋税要求农民进行贸易从而促进商品市场发展。两税法也有弊端,国家若缺少相应配套措施,一旦遇上了荒年,仍按原标准收费,农民会逃亡以逃税,陆贽曾奏议此事。两税法征收货币而非实物,农民需卖掉产品换货币。有些商贩在快征税时压低粮价,农民无可奈何,虽税不高,但商人借此获利。

    (三)讨论。唐朝赋税制度是我国古代赋税制度的重要转折点。租庸调制极大减轻了农民负担,使农民有充足的时间耕种,保障其基本生活。但制度总会受到经济发展状况和生产力的制约。人事的发展要求制度相应的调整。两税法是与当时土地高度集中、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量出为入是中国赋税史上仅有的创见。两税法提出“凡百役之费,先度其数”这种量出为入的原则现在仍适用,即我国财政预算原则。

    三、总结

    (一)制度有使用期限。制度只能在一定时期适应社会的发展。一切都在变化,故制度也要随着时事变迁而改变,但规律和精髓可被借鉴。民能载舟,亦能覆舟。百姓是国家的基础,仁政的国家在任何时候都是人民拥护的。

    (二)建立完善的制度规范。古代制度和措施的陨落大多缘于人力的混乱或阻扰。想要制度真正贯彻落实,就必须有明确的法律条文规范。极权威的规范才能在一定程度上保证制度实行的效果。如果政府失去了信用,百姓也会欺瞒政府。失去民心的政府将崩溃,不管是缓是急,都毋庸置疑。

    (三)赋税制度关系到国家的发展和稳定,有极其重要的作用。我国已经实现效率的增长,更多在追求公平。绝对的公平难以达到,但可以追求相对公平。再分配能够促进收入公平,但困扰的最主要的问题是资产的不平等,这属于私人所有,资产的继承很大程度上划分了贫富差距。

    (四)制度的出台并非偶然,目的都是维护统治。制度的出台或一般都历经波折,是为解决问题想出的临时办法,哪怕后来造成恶果,也是因其不再适合目前的环境。任何制度都利弊共存,不能以现在的眼光苛求当时的制度。已成历史的制度虽不再,但其价值仍值得借鉴。

    参考文献

    [1]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M].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

    作者简介

    李钰菡(1996—),女,汉族,河南信阳人,单位:北京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