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新媒体背景T的税收政策实施现状研究

    李淑瑞

    摘要:我国新媒体产业发展迅速,新兴产业机遇不断,然而产业背后却有着巨大的生存压力和挑战。本文就当前国内新媒体产业税收的现状展开剖析,分析新媒体税收遇到的瓶颈问题,提出建议性方案,结合国内外相关案例,为未来新媒体产业税收政策提出参考。

    关键词:新媒体;税收政策;国际竞争力;合作发展

    0引言

    近些年来,在新媒体产业发展的过程中,涌现出了许多具有代表性的企业,例如网易、新浪微博、爱奇艺等。新媒体产业具有自身显著的特点,一是传播主体上呈现多元化。有网络数字电视、社交网站、电子期刊、新闻门户、网络论坛等。二是传播形式丰富多样。借助新科技新力量,创新出网络电视、手机传媒、数字LED等。三是传播行为上呈现主动性。在后台大数据下,主机通过对于信息的筛选,选取核心信息,主动在用户手机消息通知一栏推送提示。

    1我国当前新媒体税收现状

    新媒体作为文化产业发展中新兴的产业主体,由于新媒体市场拥有鲜明的主题特性和独特的产业模式,因此想要更好地适应融合市场,需要掌握新媒体的税收现状。

    1.1税源构成复杂多样

    不同于实体经济的税务管理,新媒体税收制度缺乏经济主体登记制度,与此相关的税收政策及征收管理水平处于基本空缺状态。新媒体产业运营于数字虚拟大环境中,纳税主体、税基等多样且复杂,税源不具有实体经济的把握性。

    1.2分配标准亟待完善

    由于税源构成复杂多样,新媒体纳税主体确定较为困难,因此税收的课税对象和税率标准更加不易确定。新媒体产业作为新兴的文化产业,我国对此产业的税收制度管理较为落后。不同渠道和不同方面的税务管理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和环境修改或制定新的征收管理标准。

    1.3税收征管任务艰巨

    网络经济的虚拟化运营环境,让新媒体产业经济披了一层薄纱。现行税法规定的纳税人在新环境下并不适用,形同虚设。网络交易的时间自如,交易方式灵活多变,新媒体产业下的税务征收同样存在逃税、漏税的潜在问题。

    1.4对于新媒体产业税收回归利用率低

    新媒体产业属于社会公益性的事业,可以享受我国税收优惠待遇。文化产业税收大部分回归到国家财政,然而国家对于文化产业投入的力度不够,新媒体产业专项投入拨款较少,税收回归利用率较低。

    2新媒体背景下税收政策的瓶颈及分析

    新媒体产业作为文化产业发展中的主体,在瞬息万变的发展大背景下,遭遇到了许多的瓶颈问题。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到当前产业的发展现状,才能更好地认知产业的新方向,促进新媒体产业的进一步发展。

    2.1新媒体产业税收宣传方面

    (一)税收宣传途径单一

    在新媒体背景下,电视娱乐节目的营销渠道发生了显著变化,电视对观众的单一渠道已不能满足新环境下的营销需求,需要在渠道的选择、建立以及整合方面做出改变。…新媒体产业税收政策的宣传,仅仅停留在政府官方网站公开发布的征务税收通知层面,导致众多可享受新媒体产业优惠待遇的企业,在通知条文下达时,信息获取滞后,缺乏渗透力。

    (二)税收宣传力度不足

    2016年4月,为我国第25个全国税收宣传月。进行税收宣传时,时间空间有限,无法对新媒体产业给予良好的宣传教育,不能直接对产业的发展做出贡献,宣传力度和深度上严重不足。新媒体产业税收大部分回归到国家财政,然而国家对于文化产业投入的力度不够,新媒体产业专项投入拨款较少,税收回归利用率较低。

    宣传的目的在于让公民进一步了解认识财政税收,透明公开税收征收的全过程,全民了解税收,全民参与监督。但是进行税收宣传的过程中,缺乏对于宣传活动的反馈,没有衡量的指标和体系判定,因此单向性的单一渠道,缺乏互动性,公众参与缺乏热情。

    2.2新媒体产业税收机制方面

    (1)新媒体税收制度缺乏经济主体登记制度,与此相关的税收政策及征收管理水平处于基本空缺状态。目前新媒体产业的税基众多,营改增后税基确定仍然困难。新媒体产业运营于数字虚拟大环境中,纳税主体、税基等多样且复杂,税源不具有实体经济的客观性。

    (2)媒体纳税主体确定较为困难,因此税收的课税对象和税率标准更加不易确定。新媒体产业作为新兴的文化产业,我国对此产业的税收制度管理较为落后。针对不同渠道和不同方面,税务管理没有具体的征收管理标准。

    (3)网络交易的时间不固定,交易方式灵活多变,新媒体产业下的税务征收同样存在逃税、漏税的潜在问题。虚拟运营环境下的新媒体产业税收政策形同虚设,新媒体产业税务征收多以网络电子结算凭证作为纳税依据,网络电子结算凭证不具有纸质票据查询追溯直观的优势,致使双方交易的具体资料均无法查证。

    2.3新媒体税收政策分配标准方面

    看似面积涉及广泛的税收体系中,对于文化产业类的税收并不完善,促进其体系发展的具有纲领性指导性的文件并不独立存在。新媒体产业税收政策多以暂行文件或者通知公布之类的优惠形式扩散,无法及时有效的传达覆盖所涉及的领域。不仅税收时间滞后,范围有限,成为阻碍不断涌现出的新媒体产业税收体系难以形成框架的重要因素,而且现行的税收标准优惠幅度明显不足。虽然我国对于新媒体产业从宏观上进行了扶持,统筹区域发展,但是对于新兴的部分区域缺乏一些针对性文件。

    3国外新媒体税收发展启示

    由于国外新媒体产业起步时间早,新媒体产业水平先进,许多国家的新媒体产业税收改革方案较为成熟,我们可以借鉴许多经验。

    3.1税收意识超前

    许多国家在企业投资和筹资时,都会聘请专业的注册会计师和审计师进行企业税务筹划。专家都会针对每个企业自身发展的不同,客观公正的提供参考方案,有关企业根据专家提供的参考方案,在经营决策上更加注重决策合理l生和成熟性。

    3.2支持公益创新文化发展

    在许多文化产业发展水平比较高的国家,对于有益大众的文化,国外给予了极大的政府支持,很多文化经营活动实行免征减免税率。诸多实体经济发展水平高的企业会选择进行文化产业的投资,这样通过实体经济带动文化经济的双向发展,互补优势,促进资源合理化配置,也可以带动全社会文明素质的提高。

    3.3政府在文化发展中扮演重要角色

    文化产业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大力投入,美国市场上已经有着成熟的文化发展运营体系,尊重市场规律。对于文化扶持力度来说,美国放低了文化准入的门槛,积极鼓励世界上优秀的文化在美国本土生根发言,正是这种政府开放包容的思想,让世界各国的文化集中在多元素多机遇的平台下,才迎来了文化产业的大发展大繁荣。

    4基于新媒体背景下税收政策的建议

    针对我国新媒体产业税收政策遇到的瓶颈问题,经过分析当前形势和吸收借鉴国外优秀的经验,提出以下参考性建议。

    4.1加强政府引导,推进税收政策实施

    新媒体产业建立工作统筹机制、税媒沟通机制、差别宣传机制、评估考核机制和经费保障机制,在统一管理的体系中,建立纵向、横向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明确总局、省局、市局、县局的工作职责,理清各级税务机关之间的协作关系,尽快建立网站宣传、舆情应对、官方博客和微博管理等。

    广泛吸收社会建议,培育产业主体,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积极听取社会广泛的建议,对于发展潜力巨大的新媒体产业,政府应该给予一定力度的财政支持,让优秀的文化走进来,优秀的技术走进来,新媒体产业的发展环境不断优化,新媒体产业的规模不断扩大。

    积极鼓励创新型新媒体企业的发展。对于新媒体产业的优秀产物,应该加大税收优惠力度。国家鼓励和支持的新媒体产业应给予所得税减免或者免征优惠待遇。

    4.2毫不动摇坚持原则,做好税收奖惩措施

    坚持税收效率、公平和稳定原则。坚持效率原则,完善新媒体产业税收政策可以坚持市场最优化的配置效率,带动宏观经济和微观经济的发展。坚持公平原则,收益多的多缴纳税收,收益少的少缴纳税收,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促进市场繁荣。坚持稳定原则,要求新媒体产业的主管部门应当积极配合税务征收机关的有关负责人,加强好沟通与联络,确保税务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新媒体产业税务征收可以充分利用信息化水平,税务征收机关通过与网络交易平台达成共识,签订服务合同,实行实名制准入门槛,保证网络市场的稳定与安全。通过与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协作,与银行体系的协作,保证实名制与电子支付银行卡、身份证相匹配,逐笔记录网络交易平台资金流向。打击网络媒体监管不利造成的网络犯罪等行为,对于偷税漏税行为的企业实行严格监管,并列入行业黑名单,进行不良行为的记录,切实履行纳税人自觉纳税义务。

    4.3转变新媒体产业发展思想

    在多年文化产业高速的发展中,逐渐从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把握好速度,不再追求以付出速度为代价的经济增长,应该追求的是稳定的有深度的发展。新媒体产业税收同样如此,在发展中,调整好税收政策的力度以适应市场经济。

    新媒体产业税收政策的优化,应该站在文化产业结构优化的前提下进行发展。在文化产业中,应该选取具有良好潜力的新媒体产业进行力度扶持和鼓励,将后劲不足的新媒体产业逐渐进行资源重组或者是合并吸收,让大企业带动小企业的发展,结构的优化配置有利于新媒体税收的推行和实施。

    新媒体产业要汲取过去传统实体经济的弊端,抛弃以往牺牲成本要素的大量投入来获得后患无穷的缓慢驱动。在大背景下,要逐步向以创新创意型转变,引领新媒体产业的创新不懈动力,才可以长久发展稳定增长的。

    4.4积极抓住“营改增”国家相关税收政策改革的机遇

    2016年全面实施的“营改增”中,对于文化产业给予了较大的支持。新媒体产业应该积极抓住这有利契机,抓住国家重点扶持和给予优惠力度的税种。从而,我们在新媒体产业的发展中可以有效利用国家的相关政策,更好更利于新媒体的创新发展。

    “营改增”中,针对现代服务业单独设类。这对于文化创意服务是一个全新的机遇。“营改增”降低服务业税费负担,扶持服务业发展的制度性安排,将报刊等文化产业列入现代服务业,按照文化创意服务统一税目、税率征收增值税,不仅体现税制改革的目的,也是对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大发展、大繁荣的政策引导和政策支撑。

    4.5借鉴国外优秀的经验

    互联网时代下的新媒体产业,不再局限于一国,而是全球化的信息交流,这就要求我们应该拥有全球化的战略意识,在技术手段上不断更新改造,深入了解当前局势,引进先进的管理技术,提高税务征收纳税水平,避免重复征收、偷税漏税等。我国政府应该支持鼓励新媒体产业税收政策吸收国外宝贵经验,完善税收政策体系的搭建,优惠税收政策的结构,促进资源的有效利用,增进信息交流,鼓励新媒体产业的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