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档案界“高频词语”(二):口述档案

    任汉中

    在档案界,“口述档案”一词已经流行20多年,虽然其间其概念的科学和严谨性不断遭到质疑,但仍然没有影响其成为高频词语,据有关资料显示:1995年-2013年口述档案研究成果达到664篇。2017年时间刚刚过半,便有16篇论文问世,不可谓热度不高。

    追根溯源,“口述档案”的流行肇始于对国外文献的引进,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翻译者将“口述史”“口述史料”等相关外文名词统一翻译为“口述档案”,再加上《档案术语词典》中“口述档案”的词条赫然在目,给人以“口述档案”在国外已经流行的印象,为了与国际接轨,档案界开始了人云亦云的热闹景象。

    如果“口述档案”一词确能成立,实在是一件让人兴奋的事。档案能口述,这将为档案工作人员省去多少麻烦呀。一个单位不用建立档案工作机构,不用文书归档,不用整理编号,甚至不用库房……到年终时或若干年后,找幾个记忆力强、口才好的老同志集中口述一套档案,既系统,又完整,这真是一个多快好省的档案工作模式。可一琢磨,这“口述档案”在经济纠纷时,在法庭辩论时,在编史修志时……能具有档案的可信度吗?面对一个历史事件的多版本的“口述档案”,我们该相信谁呢?为什么中共一大的与会者在回忆中对当时的情形的表述大相径庭,在开会时间上都难取得共识,最后不得不把“七一”确定为党的生日?历史学家沈志华先生为什么说“口述资料如没有其他资料的佐证,是不能当作信史的”?这一切问题又让人不得不思考“口述档案”的科学合理性,“口述档案”一词能成立吗?

    从形成原理来看,档案和“口述”各有其特点。档案是在社会实践活动中直接产生和形成的原始记录材料经挑选后留存下来而成为档案集中保存的,具有其形成的特定的环境和程序,是过去完成时态的信息,特别重要的是,档案带有它形成时的一切原始要素,具有较强的客观真实性。而“口述”是应现实需要而产生的即时性的信息,口述者是在历史活动过去之后依据残存于人的大脑中记忆的碎片,依现实需要经大脑的重新组合成“口述”,没有特定的程序和要求,由口述者自由发挥,其真实性和可靠性更由于缺乏历史事件发生时的原始要素作保证,只能寄希望于口述者的人品,在信用等级上与档案已不在一个级别。

    从两者的价值来看,档案的魅力就在于它是社会生活的分泌物,是社会活动中直接产生和形成的原始记录,而这些原始材料是在为完成现时活动而自然形成的,此时并没有使之成为档案的主观故意,在现实活动完成之后理性地经选择使原始记录转化为档案,产生的档案是一次性信息,不可重生,这是其他信息所不具有的基本特性,这也正是档案的生命力所在。而“口述”的形成则与档案不同,由于时过境迁,脱离了事件发生时的特定环境,口述者的思想感情和认识水平等诸多方面都发生了变化,“口述”起那些过去的事情,难免带有现时的感情色彩,主观上会有意或无意地进行选择和取舍,会按照现时的利益需要去讲述过去的事情,虽然主观上试图尽可能真实,但客观上是难以做到的。同时,口述的内容受口述者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组织能力,以及在事件当中所处角度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在还原历史真相时便会出现浓厚的主观色彩,口述者在不同的情形之下还可能出现多种版本,甚至会前后矛盾,难圆自说。若论其价值,也许只能相当于档案的二次文献或三次文献,而与档案的凭证价值是不能同日而语的。

    从语义上来看,“口述”与档案的生硬搭配,显然违背了档案的形成原理,忽视了档案的基本特征,容易使人产生错觉。让人感觉档案的形成并没有那么严格,可以信口开河,甚至会使人们对档案的凭证价值产生怀疑,损害档案学理论基础,在档案管理实际工作中,也会造成混乱。因为人们相信“口说无凭,立字为据”,这也让人相信:“口述”形成不了档案。

    档案的出现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产物,不是人的自然本能,往往必须借助于社会制度和文化自觉,才会有规范的档案行为。现实生活中,社会公众档案意识普遍不高,或在社会动乱的情况下,我们的档案多是残缺不全的,在还愿历史真相方面,还难以全面担当重任。而作为档案工作者应该认识到,这是档案工作不到位的结果。如果档案的收集工作能做得非常严密,就没有了“口述”的空间。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更应该认真地引导大家反省工作的失误,从中找出问题的症结,从而避免我们的后代在回顾今天的事情时还要去大量地“口述”的后果,而不是极力地为“口述”正名,创造大量的所谓“口述档案”,这是不负责任的工作态度,也会损害档案的公信力,后果极其严重。如果任由“口述档案”正名,那么,在历史领域,就会出现“你方说罢我登场”,陷于无休无止让“颠倒历史再颠倒过来”的无限循环的口水战之中,而历史解说的话语权也许就决定于谁活得更长。

    理想很丰满,而现实很骨感。由于人类具有健忘的天性,档案只不过是飘浮于历史进程中的记忆碎片,让我们在回溯过去的历史时,又不得不过多地依赖于当事人的口述,抢救口述资料是一项时不我待的工作,档案工作者具有不可推辞的责任。在档案馆藏还不十分丰富的情况下,口述资料可为档案的充分利用提供重要的资料基础,具有作为辅助档案利用的参考资料的重要价值。我们还是应该回归称之为“口述史”“口述资料”的称谓,而不应该生硬地套上“口述档案”的概念。

    当前,也有学者在为“口述档案”一词寻求理论依据,他们认为口述也是一种历史活动,依口述而记录下来的资料是在此时此景的回忆行为中的原始记录物,也具有档案的基本属性。其实这是理论论辩中的一种游戏,把口述内容与口述行为混为一谈,模糊两者之间的差别,存在着一定的欺骗性,容易造成理论误导。我们要清晰地看到,口述活动中所形成的档案,只能作为口述活动的证据,而不能作为口述的历史内容的证据,我们不要犯偷换概念的逻辑错误。总之,我们还是应该坚信,“口述资料”当不得档案。

    (作者单位:湖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来稿日期:2017-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