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资金融机构在哈萨克斯坦开展金融合作的竞争形势分析和政策建议

    王奎

    中图分类号:F831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674- 1145(2020)4- 125- 02

    摘 要 哈萨克斯坦是“一带一路”沿线重要国家,与哈萨克斯坦开展金融合作是中资金融机构“走出去”的重要方向。多雙边金融机构在哈开展业务,中资金融机构在哈面临激烈的竞争。本文对在哈中资金融机构与其他在哈金融机构优劣势进行对比分析,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对哈合作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 哈萨克斯坦 金融合作 竞争 政策建议

    哈萨克斯坦是“一带一路”沿线重要国家,金融业主要包括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和统一养老基金,其中银行业为哈金融业的最重要组成部分,多家中资金融机构在哈开展业务。研究中资金融机构在哈萨克斯坦开展金融合作的竞争形势分析,对中资金融机构加强对哈合作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一、哈金融业概览

    哈萨克斯坦金融业主要包括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和统一养老基金,其中银行业为哈金融业的最重要组成部分,本文主要研究哈国银行业情况。

    (一)银行业

    哈萨克斯坦的银行系统由哈萨克斯坦中央银行(简称哈央行)、哈萨克斯坦开发银行(简称哈开行)、二级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包括典当行、小额贷款公司等)构成。哈萨克斯坦实行二级银行管理体系,哈央行为银行体系中的一级银行,履行货币发行、金融监管等职能,哈开行为政策性银行并根据《哈开行法》单独管理,其他商业银行均为二级银行。哈央行对哈银行业经营实施监管。

    (二)证券业

    哈萨克斯坦证券交易所(KASE)伴随着哈萨克斯坦发行本国货币“坚戈”出现。1993 年,哈央行与三家银行共同创建了哈银行间货币交易所。1998 年,随着新的养老基金体系法规的出现,哈证券交易所成为所有金融工具中最具吸引力和价值的交易平台。哈证券交易所包含四部分:外汇市场、有价证券市场、债券市场和衍生金融工具市场。

    (三)保险业

    哈萨克斯坦共有33家保险公司,其中包括7家寿险公司。资产结构中占比最高的为证券资产,其次为银行存款,再次为再保险资产。

    (四)统一养老基金

    2013年6月,哈国政府出台《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养老基金法》,当年7月通过决议成立统一养老基金,并将属于哈央行的国家养老基金股权划转至哈财政部国家财产和私有化委员会。目前,统一养老基金是负责管理哈国养老基金分配及使用的唯一机构。

    二、境外金融机构在哈业务开展情况

    (一)多边金融机构

    多边金融机构是哈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哈经济金融领域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目前对哈开展合作的多边金融机构主要有世界银行集团(包括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国际金融公司、多边投资担保机构)、亚洲开发银行、欧洲复兴开发银行、伊斯兰开发银行和欧亚开发银行等。

    (二)中资金融机构

    目前在哈开展金融业务的机构主要包括两类:一类是在哈注册成立机构的中资金融机构,例如中国工商银行哈萨克斯坦子行、中国银行哈萨克斯坦子行;另一类是未在哈注册成立机构,以工作组等形式在哈开展业务的机构,例如中国进出口银行。

    三、哈金融业风险因素分析

    (一)行业风险特征分析

    1.金融业发展波动较大。2008年金融危机之前,哈商业银行经历了一轮盲目扩张狂潮,银行从国际金融市场大肆举债,再通过转贷或投资到国内市场赚取利差。2007年哈银行业资产总额占GDP的比重达到93%。随着金融危机的爆发,哈国银行业遭遇债务危机,不良贷款率大幅攀升,行业发展陷入困境。哈国政府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解决了哈国大型银行的巨额不良贷款问题,付出了沉重代价。哈国金融业目前呈现审慎发展态势,虽然受2015年8月坚戈大幅贬值等不利因素影响,哈国银行业监管资本有所下降,但资本充足率仍保持较高水平,高于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监管要求。但由于实体经济的增长减缓,哈国银行业盈利能力下降。

    2.金融业总体规模较小,对实体经济支持力度有限。与哈国整体经济实力相比,哈国金融业总体规模较小,对哈国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较为有限,主要的信贷资源基本投向了商贸、交通、建筑、农业等领域,对产业项目支持力度较弱,哈国政府积极倡导的工业创新发展规划缺少哈本国金融机构的资金支持。虽然哈国政府高度重视金融业发展,将实现金融稳定作为哈国应对危机和实现结构性改革的重点目标,但哈国银行仍以私有银行和外资银行为主,哈政府对银行业的控制力较为有限。

    3.金融业结构不均衡,行业整体抗风险能力较弱。哈金融业的结构不均衡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存款、贷款比例不均衡。哈国银行整体资产负债结构不合理,容易引发系统性风险。二是哈国金融机构规模差距较大,行业集中度较高。哈政府对银行业的扶持政策和资源倾斜也主要集中在前五大银行,容易引发道德风险。三是存贷款中外币特别是美元占比过高,易受到外部因素影响。本外币的结构不均衡和外币存贷款的比例不均衡造成哈银行业更容易受到外部市场变化的影响。哈政府虽然采取了一系列去美元化措施,但美元对哈国金融业将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保持较大影响力。四是哈国金融业外部依赖性较强,对国际金融市场敏感度较高。由于哈本国金融机构力量偏弱,市场化发展水平相对较低,无法满足国内经济体对金融服务的需求,境外金融机构特别是多边金融机构在哈国金融市场扮演了极为重要的角色。

    四、中资金融机构在哈面临的竞争形势分析

    (一)哈国融资需求预测

    自独立以来,经过多年实践,哈国政府已充分认识到“资源经济”的种种发展弊端,并希望充分发挥哈国的独特优势:一是独特的地理位置优势。哈国地处欧亚大陆,是连接中国和欧洲的重要过境通道,哈国政府希望通过推进“光明大道”计划完善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通道经济”,以带动哈国整体贸易投资的发展;二是资源优势和后发优势。哈萨克斯坦具有丰富的油气资源和矿产资源,农业发展基础也十分优越。但由于历史原因,哈国在独立后基本以能源、资源为发展依托,工业、农业现代化水平较低,未有效发挥其资源优势。哈国政府提出“工业创新发展计划”,并同中国政府积极对接中哈产能合作,以此带动哈国工业、农业领域发展,逐步实现经济发展的多元化;三是良好的劳动力资源优势。哈国劳动力素质普遍较高,相对于中亚其他国家而言,哈国劳动力具备一定的竞争优势,哈国政府希望充分发挥私营经济的作用,并在国有经济私有化、公私合作模式(PPP)、中小企业发展等方面为经济发展提供更多的支持。哈国未来一段时间仍然具有较大的融资需求。

    (二)中资金融机构与其他在哈金融机构的对比分析

    1.在哈外资金融机构分析。哈萨克斯坦金融业发展具有明显的外向型特點,世行、亚行等开发性机构在哈的业务发展重点是规划咨询、民生领域,资金来源渠道主要为会员国出资。欧洲复兴开发银行、伊斯兰开发银行和欧亚开发银行在业务模式、支持领域、运作模式等方面与部分中资金融机构具有较大同质性,但在信用结构、贷款定价方面更具优势。

    随着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提出与实施,各家中资金融机构对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融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目前,中国进出口银行与国开行共同被指定为产能合作融资银行,具备政策优势。中国银行和工商银行在海外有众多的分支机构,具备机构网点优势。

    2.中资金融机构与其他在哈金融机构的优劣势比较。优势分析:一是中哈两国政治友好,哈国始终将中国作为对外政策优先发展的方向之一,双方在各个领域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两国领导人提出的“中哈产能合作”具有广阔合作空间。二是中资金融机构在哈具有一定影响力,与哈国政府、金融机构以及大型企业合作取得成果。三是中资金融机构与哈方在中哈产能合作框架下的项目落地,起到示范效应。四是与欧洲复兴开发银行等多边金融机构相比,中资机构在贷款期限、贷款金额等方面仍具有比较优势,在重大项目的融资方案设计方面更具有独立性。

    劣势分析:一是贷款定价没有优势。世行、亚行等多边金融机构多为会员国出资,在筹资成本方面占有优势。中资金融机构筹资来自于公众和企业存款或在银行间市场发债,筹资成本相对不占优势。二是中资金融机构在项目融资方面的要求更为严格。欧洲复兴开发银行等机构可以接受纯项目融资模式。中资金融机构的惯常做法是要求借款人股东提供强有力的担保。

    五、进一步加强中资金融机构对哈合作的建议

    对哈开展金融合作是中资金融机构服务国家战略,支持丝绸之路经济带战略的重要举措,机遇与挑战并存。中资金融机构应该积极对接哈国“光明大道”计划和工业创新发展计划,以中哈产能合作为抓手,从以下方面着手开展工作:

    1.以金融支持国际产能合作和实体经济发展,促进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将中国在钢铁、有色、建材、化工、铁路、电力、机械制造等领域优质产能,与哈国基础设施建设缺口有机结合,打造一批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双丰收的典型项目。同时,加大融资模式创新工作力度,重点研究PPP模式、纯项目融资模式在哈国项目的应用,研究哈国金融机构与大型企业来华开展直接融资的可能性。

    2.积极融资支持政府间重大项目,使金融合作成为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的亮点。坚持以政府热点作为金融合作的主线,以推动和支持重大项目作为金融合作的着力点和落脚点,借助高层互访频繁的有利时机,在互联互通等领域构建一批有影响力的重大项目,进一步提升金融合作在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过程中的影响力。

    3.利用好上合银联体、中亚区域经济合作机制和中国亚欧博览会丝绸之路金融论坛等现有合作平台,加强多边和双边框架下的金融合作,发挥金融对区域发展的核心支撑作用。特别是依托上合组织银联体组织协调优势,加强与哈开行在融资支持工业、基础设施等领域的合作,通过转授信、银团贷款、结算代理等方式支持多双边合作项目,进一步夯实双方合作,为区域内社会稳定与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

    4.加强与中资金融机构同业的金融合作力度,优势互补,形成合力。建议在哈国挑选一至两家实力较强、风险可控的银行作为合作伙伴,适度开展中小企业转贷授信,提高中资金融机构在哈社会影响力。建议与欧洲复兴开发银行等多边金融机构加大合作力度,在清洁能源、基础设施等领域开展银团贷款、拼盘贷款等合作。

    5.把握中亚国家“去美元化”有利态势,积极向哈国客户宣介和提供人民币贷款。利用好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的良好平台,创新金融产品,推动人民币国际化。把握哈萨克斯坦加快建设阿斯塔纳金融中心的契机,深化双边货币金融合作,支持阿斯塔纳人民离岸市场建设。

    参考文献:

    [1]张栋.中亚国家与中国金融合作的现状、方向和政策建议武汉金融[J].201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