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对建筑企业成本控制影响分析

    张鑫平

    【摘要】营改增的推行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建筑企业在国家实施“营改增”方案的基础上,加强企业内部成本控制,有助于改进、优化税制结构、调整企业经济管理模式,对保障建筑企业的经济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本主要分析了营改增对建筑企业成本控制影响。

    【关键词】营改增;建筑企业;成本控制影响

    一、前言

    2014 年财政部收集了建筑企业意见为推进“营改增”做好准备,其中收集的建筑类央企以及中小企业“营改增”相关意见和诉求进行了政策探讨,建筑行业目前适用的营业税税率为3%,而“营改增”的计划增值税税率为11%,中国建设会计学会通过抽样调查分析后得出结果:“营改增”后建筑行业中能够实现税负减少的企业大约为12%,而税负增加的企业约占88%。2016 年我国将全面推进“营改增”政策,在年内实现全行业覆盖,建筑企业要在这一形势下获得重生,就需要制定出科学合理的税收筹划策略来加强内部成本管理力度,才能减轻企业的税负压力,增强企业的综合实力。

    二、营改增税改概述

    2012年1月1日,于上海首次实行“营改增”税改试点。同年7月31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明确提出将交通运输业与部分现代服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并将试点地区扩大至8个省市。同时规定,2013年将继续扩大营改增试点范围与地区,选择部分行业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增值税。2014年1月1日,铁路运输行业被纳入营改增税改范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的单位或个人,以生产或服务创造的增加值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流转税。营改增税改的主要政策内容有:首先,规定了增值税试点范围,目前包括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且征收范围在不断扩大。同时根据不同行业以及不同销售额确定了不同的增值税税率。交通运输行业适用税率为11%,现代服务业中除有形动产租赁为17%外,其他均为6%。根据企业年度增值税应税额(500万元),将企业划分为一般增值税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税率3%)。其次,增值税应纳税额为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主要有采购原材料、机械设备等货物以及接受应税劳务等。小规模纳税人则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按照不含税的销售收入乘以3%而计算应纳税额。最后,对于原营业税减免优惠的纳税人,继续予以增值税减免的优惠。

    三、营改增对建筑施工企业成本控制的影响

    1.造成建筑施工企业周转资本紧张。由于我国城市化建设和经济发展水平的诸多因素影响,我国建筑企业的资金到位时间与资本支付并不在同一时间,这使得很多建筑企业必须在建筑竣工之前具备充足的预备资金,这些企业在实行营改增政策之后,必须在施工之前缴纳高额的预备资金增值税,这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施工企业的施工进程,对施工企业的生存发展带来严峻的挑战。企业资本周转的不畅,会对企业的运行带来极大的风险,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而市场保护措施尚不完善的情况下,建筑企业尤其是小型建筑企业缺乏足够的账外资本进行预算补救,一旦企业的资本收支平衡被打破,企业的资金收益不能满足建筑施工的需要,建筑企业将面临资金链断裂的严峻挑战。

    2.使建筑施工企业财务统计工作更加复杂。企业的财务统计工作是保障企业正常运行的根本,财务统计工作,对企业领导者和决策者及时掌握企业资金使用情况和经济效益情况具有关键性作用,营改增政策的实行,使很多企业的财务统计工作难度增加,一些企业的财务统计模式依然沿袭传统的营业税时代统计方式,没有及时的向增值税领域转变,这使企业的财务统计变得非常复杂。

    四、建筑企业营改增应对措施

    1.改进建筑企业会计核算。合理设置会计科目,适应增值税要求。首先,为详细记录建筑企业应交增值税的金额、抵扣等情况,应在“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增设“进项税额”、“减免税款”、“已交税金”、“营改增抵减税额”、“转出未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等明细科目。其次,分别按照建筑企业的不同业务按照不同的征收率和税率,对各项工程项目的增值税情况进行核算,分别核算企业的减税、免税项目等。

    2.加强增值税进项税额管理。重视增值税进项发票管理。首先,确保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抬头与企业全称一致。根据新税制规定,只有两者一致方可进行税额抵扣。所以在企业进行项目交易时,要统一以企业名义进行签订。其次,对大型设备的更新与购置尽量推迟到“营改增”实施之后,从而能够形成有效的进项税额抵扣。再次,在采购环节中,通过对比商品或劳务的质量、价格的同时,应选择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供应商并及时索要发票。若在采购过程中,没有选择的余地只能选择小规模纳税人,如地材的采购等,也要要求小规模纳税人提供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发票。再次,针对“甲供材料”等问题,可与材料供应商协商,对于总分公司分别签订的采购合同分别进行进项税额抵扣。同时,对于偏远地区项目就地取材而无法取得专用发票的问题,可根据相关规定,采用农产品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进项税额抵扣。

    3.建筑企业采购环节的税收筹划。基于建筑行业价值链成立原材料子公司。“营改增”后,母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赋有独立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建筑企业可通过设立建筑材料生产子公司,进一步延伸其在建筑行业产业链的纵深度,争取该产业链上更多利润的同时,亦可达到增值税税收筹划的目的。母公司在工程项目建设时,向子公司采购建筑材料,子公司可通过提高工程材料价格的方式,为母公司争取到更多的进项税额抵扣。

    结束语

    综上所述,“营改增”对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以及加快国民经济的转型和升级有着深远的影响,对建筑企业和国家经济的发展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目前而言,建筑企业在企业会计核算、涉税事项处理方面或多或少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制约了企业内部成本管理的效率。因此,企业领导层需要超前规划,引导会计人员做好准备工作,加强企业成本管理,从而促进建筑企业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陈晓燕.浅析“营改增”对建筑业的影响及企业的应对策略[J].中国集体经济,201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