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理论贡献

    姚梦婷

    关键词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理论 《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理论贡献

    1956年,我国三大改造基本完成,实现了历史性转变,步入了建设社会主义的新阶段。在这一时期,社会改造的急促与变化的深刻,再加上经济建设中的冒进倾向,使得政治和经济生活中都出现了一些复杂紧张的状况,许多城市出现食品和日用品短缺,同时由于升学、就业,以及住房问题得不到妥善解决,一些地方工人罢工、学生罢课以及群众性的示威游行活动显著增加,在农村中,由于农民入社后收入减少,家庭副业也受到限制,一些村民在夏收之后又掀起了闹缺粮、闹退社的风潮,社会矛盾已日益凸显出来,逐渐成为国家政治生活中的普遍问题。从国际上说,社会主义阵营大事不断,2月14日至25日召开的苏共二十大上,赫鲁晓夫作秘密报告,集中而又尖锐地批评了斯大林的严重错误以及对他的个人崇拜,在各国共产党中引起极大震动,一些西方国家趁机掀起了反苏反共的浪潮,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由此陷入混乱,处境艰难,随后的波兰、匈牙利事件,也对中国产生较大影响。

    面对国内国际社会矛盾纷繁复杂的情况以及当时社会主义建设中出现的新问题,许多党员和干部思想上缺乏准备,陷于被动。此时,毛泽东开始深入思考如何建设中国社会主义的理论问题。矛盾肯定是有的,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这些矛盾,稳定社会秩序,安抚民心,凝聚全国力量,将现阶段的建设工作顺利向前推进,就成为党和国家所面临的急需攻克的难题。在这种情况下,经过大量调查研究,《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得以问世。本文试从四个方面探讨这一著作的重大理论意义。一、纠正了社会主义无矛盾论

    社会主义社会还存不存在矛盾?对于这个问题,列宁早已给出了答案:“在社会主义下,对抗将会消灭,矛盾仍然存在。”然而,他并未对社会主义的矛盾展开更多的论述。斯大林长期领导了苏联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但他在很长一段时期里却否认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矛盾的事实。毛泽东同志彻底发挥了列宁的上述思想,肯定了社会主义制度下仍然存在矛盾,他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明确指出:“没有矛盾的想法是不符合客观实际的天真的想法。”这句话无情地打破了人们对于社会主义社会无矛盾的不切实际的幻想。毛泽东同志还提出:“有些人说社会主义社会可以‘找到矛盾,我看这个提法不对。不是什么找到或者找不到矛盾,而是充满矛盾。”也就是说,矛盾具有普遍性,不论人们承不承认、有没有意识到这样或那样的矛盾,矛盾都是客观存在的,存在于世界各处、社会的各个历史时期。

    否认社会主义社会仍然存在矛盾,其后果是十分严重的。一方面,正是因为矛盾的存在,人类社会才得以在解决矛盾中一步步向前推进,而否认社会主义社会中矛盾的存在,人们就不能彻底地面对实际的情况,不能正视矛盾、认识矛盾,更不要提通过解决矛盾来自觉地推动社会发展,人类社会的发展进程就会因此而陷入停滞状态;另一方面,一旦遇到难以预计的、但又必须直面的矛盾,人们就会因为缺乏理论和思想上的准备而思想混乱、不知所措,不但不能解决问题,反而使情况越来越糟。任何回避矛盾的想法和行为都将阻碍问题的解决,阻碍社会的发展。因此,必须要搬走社会主义无矛盾论这块发展道路上的绊腳石,揭穿其形而上学的实质,清醒人们的头脑,同时要以彻底的辩证法的思想,去观察和研究我国现阶段的实际情况,拿起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的世界观方法论作为武器,去解决目前摆在党和国家面前的种种难题和困境。二、系统说明了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理论

    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各种矛盾纷繁复杂、相互交织,如一团乱麻,如果盲目地去解决这个矛盾或者那个矛盾,最终只会事倍功半,甚至无功而返。唯有掌握正确的方法,把握住矛盾的规律,准确找到基本矛盾,才能有效地解决矛盾。

    毛泽东同志明确指出“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基本的矛盾仍然是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从当时中国的具体情况来看,初生的社会主义制度还未得到巩固,仍处于不完善的状态,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的发展虽然大体上是相适应的,但我们不得不承认其中还存在一些不完善的方面,矛盾即由此产生,同样地,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之间的情况,也是又相适应、又相矛盾。为了解决这些矛盾,我们必须不断地调整生产关系、革新上层建筑,以适应生产力和经济基础的发展和变化。

    虽然社会主义制度下仍有矛盾存在,但这些矛盾同旧社会矛盾是根本不同的,资本主义社会的矛盾包含剧烈的对抗和冲突,只会随着社会的发展而愈发地凸显和尖锐,这种矛盾不可能通过资本主义制度本身来解决;而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则是非对抗性的矛盾,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正在于它不需要通过对抗和冲突的形式解决矛盾,而是可以通过社会主义制度本身自觉地加以解决。我们党和国家的重要任务,就是及时发现矛盾、正确认识矛盾、通过适度的调整和有效的政策来解决矛盾。但矛盾的解决并非一劳永逸,一个矛盾解决了,新的矛盾又会接踵而来,因此,解决矛盾的工作没有终点、永不停顿,在一次次解决矛盾的过程中,党和国家不但能够得到锻炼和磨砺,更能积累丰富的经验,提高自己发现矛盾的敏感度和应对各种矛盾的能力,并在这样发现矛盾认识矛盾解决矛盾的循环中,实现一个个阶段性目标,推动我们的社会主义社会继续向前发展。三、区别了两类不同性质的社会矛盾

    关于人类社会中存在着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这两种不同性质的矛盾的思想是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早就有所阐明的,这并不是一个新问题,但是首次正式提出敌我之间的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这样的概念,并将其概括成系统学说的第一人,却是毛泽东同志。

    认识矛盾是解决矛盾的前提,为了有效地解决这两类矛盾,毛泽东同志首先对如何区分人民和敌人的标准问题作了辩证的历史的考察,并在这篇著作中规定了一个能够准确划分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的科学的标准。要确定什么是敌人、什么是人民,就必须要联系一定历史时期、一定社会环境、一定国家的具体实际情况来分析。事物是不断发展变化的,在不同的情况下,敌人和人民的概念有着不同的内涵,只有善于在各个历史时期正确地区分敌人和人民的界限,才能够确定哪些矛盾是敌我之间的矛盾,哪些矛盾是人民内部的矛盾。显然,毛泽东做到了这一点,他在新的历史时期——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仍能以辩证的思维、独到的眼光、清晰的头脑,辨清敌人和人民的界限,进而辩清这两个概念:对于我国当时的社会主义建设抱有支持态度的、能够亲身参与的,都可称之为人民,反之,不但不参与,还持反对态度,甚至破坏我们的建设事业、毁坏我们的劳动成果的,则必须毫不留情地将其划入敌人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