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对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培训的途径探索

    王婷

    [摘 要] 党的十九大对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纪律审查体制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做出了一系列战略部署和制度安排。如何加强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和自身建设,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监督责任,加强对企业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实现对国企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构建科学高效的国企内部大监督体制等,是我们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结合自身企业具体工作实践,笔者就企业构建内部大监督体制进行了深入的调研与思考。

    [关键词] 国有企业 内容 体制 调研与思考

    中图分类号:D630.9文献标志码:A

    一、构建企业内部大监督格局的意义

    构建国有企业内部大监督格局,是推进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建立和完善企业现代治理结构的题中之义,是促进和保证企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现实需要,也是增强和提高企业纪检监督工作能力、水平的创新之举。四川省商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传统建筑起家,在新形势下面对着建筑行业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面临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复杂形势。由此,做好企业内部大监督体制构建工作,加强内部的监督制约,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企业基本情况及监督体制现状

    四川省商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始建于1958年,经六十余年的艰苦奋斗、开拓进取,现已发展成长为集房屋建筑、化工石油、市政公用等工程建设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国有建筑施工企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内设监事会、纪检监察、审计、法务和业务、风控管理等监督部门,发挥着监督咨询的重要作用。公司监事会由两名委派监事和一名职工监事组成,行使法律、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公司纪委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了纪检监察工作的基本制度;审计部门属出资人董事会垂直管理,保证了其独立性;法务部门负责合同的审核,为公司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务意见书,收集、分析与公司业务相关的法律信息,并结合公司情况提出专业意见和预防措施;业务部门在执行日常业务管理的同时,也参与业务自查监督,为后续的监督工作打下基础;风控管理部门从“大风控”管理角度把控经营管理及法律风险。现公司内部监督部门设置健全,监督和控制的触角延伸到经营管理和项目建设的各个方面,基本实现全覆盖。

    三、目前监督体制存在的问题

    (一)主体多元分散,监督力量联动不够

    公司内部设定监事会、纪检监察、审计、法务、业务、风控部门等多个监督主体,由于职责相对独立,各监督主体分管的领导不同,缺乏统一领导和协调机制。由于法规制度、权责边界划分、协调运行机制等尚未完善,存在不明确、不配套、不规范的现象,加之受公司纪检监察机构自身职能定位、人员力量配备等因素影响,制约了监督主体作用的发挥。

    (二) 职能交叉重叠,监督责任边界不清

    公司内部各监督主体分别依据不同党规党纪、法律条规、企业制度规定等履行监督职能,有的既有监督职能又有管理职能,导致责任边界不清,职能交叉重叠,沟通协调不畅。业务部门往往专注于履行管理职能,忽视或未能有效履行监督职责。专责部门则监督职能发散,可能盲目介入不该管的事,容易导致工作越位、缺位、错位等问题。

    (三)制度法规缺失,监督范围覆盖不全

    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和党纪法规制度日益健全,国企党内监督基本实现了全覆盖。而随着公司市场化聘任、契约化管理的快速推进,大量职业经理人或市场化选用人员担任企业各级领导人员或进入关键工作岗位,对该部分人员的监督出现“盲区”。

    (四)沟通协调脱节,监督作用发挥不力

    业务部门侧重事前、事中监督,能精准、及时地发现问题,但缺少监督处罚权。专责监督机构(部门)侧重于事后监督,处罚力度虽大,但及时发现问题的能力不足。由于内部监督没有形成整体协调和管理闭环,既无法完全实现无禁区、全覆盖、零缝隙,也难以做到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

    四、建立企业内部大监督体制的构想

    结合实际,加强企业内部监督体系顶层设计、建立高效运行机制,构建“1+4+5”模式的大监督体制。即设立企业“监督委员会”,在公司党委领导下,负责企业内部监督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统筹四大监督体系明确出资人监督、业务监督、民主监督、专责监督的职能定位,充分发挥企业内部各监督主体的能动作用。完善强化风险信息报送、问题线索研判、防控力量互补、工作成果共享、网络平台支撑功能的五大运行机制,增强企业内部监督的整体性、权威性、精准性和有效性[1]。

    (一)强化顶层设计,加强集中统一领导

    深化企业内部监督组织创新,设立高层次的综合专门监督机构“监督委员会”,优化领导体系结构,形成有机整体和管理闭环,构建一套集中领导、统筹协调、高效运转、精准有力的内部监督组织领导体系。监督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配备一定的专、兼职工作人员和特约监督员。

    (二)强化职能定位,调整监督机构设置

    根据大监督的工作需要对企业内部监督机构进行必要的改革、调整。建立监督责任清单,明确和规范监督主体的责任范围、内容方式,依据权限,尤其是发现问题、线索处置及移交问责程序、跟踪反馈机制等,形成一套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有效监督责任体系。

    (三)强化信息共享,注重会商研判处置

    建立信息共享会商机制,及时发现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风险和问题,将监督成果充分应用于有错必纠、持续改进过程之中。在报告时间上采取即时报告和定期报告相结合的方式,保证信息能够快速交换、共享。在报告程序上采取分管领导和监督委员会“双报告”相结合的方式,保证管理和监督信息共享、良性互动。报告方式采取表单化和信息化相结合,保证信息报告简洁明了、快捷高效。报告内容采取過程监督与结果监督相结合的方式,业务监督着重在过程监督中排查苗头性、倾向性、典型性等问题,专责监督着重在结果监督中发现存在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形成处置意见。报告考核采取公开通报与责任追究相合的方式,对因迟报告、不报告信息致使风险问题酿成严重后果的,要严格追究责任。

    重点线索会商研判。建立监督委员会定期例会制度,每月定期或及时召集会议。主要是通报各监督主体报送的风险问题信息,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线索、重大风险进行评估筛选、分析研判,安排部署开展有针对性的调查处置工作等。

    (四)强化统筹协调,推动防控力量互补

    制订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使监督工作有据可依,并调动各监督主体发挥作用、形成合力,有针对性地督促各项制度落到实处。监督委员会从整体上实现对监督制度的统筹规划,确保监督制度在企业内部各领域全覆盖、零缝隙、无死角。

    统筹开展监督工作。监督委员会统筹拟定公司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并根据全面从严治党任务、生产经营管理目标和年度监督工作计划情况,集中整合资源力量,开展“一体化”专项监督,避免重复监督和无效监督,减少监督成本,提高监督质效。

    (五)强化资源整合,促进共用工作成果通过大监督工作机制的规范运行实现成果共用,共同组成监督全链条,增强监督效果。建立并完善相应的文化支撑,从而形成促进企业规范管理、高效运作的长效机制。

    妥善分类处理问题。实践运用“四种形态”,更好地构建预防在先、过程监控、严格追责的约束机制。在监督中发现的轻微问题或违规违纪违法问题,根据损失大小、情节轻重、社会影响等情况进行分类处理。在问题整改落实上,由监督委员会组织专门人员督促落实、追踪评估,确保存在问题得到深入彻底的解决,并推动形成长效机制。

    完善容错纠错机制。全面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重要要求,综合分析、甄别国企领导人员和经营管理者的失误,对出于公心、大胆探索、锐意改革所出现的失误,按程序予以容错免责。坚持有错必纠、有过必改,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纠正,对失误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帮助改进。

    (六)强化平台支撑,搭建网络信息系统

    按照“制度+科技”强化监督的思路,搭建“互联网+监督”工作平台,实现管理智能化、监督规范化、教育常态化、考核数据化。以增强企业管控能力,形成内部监督合力,促进高质量发展,为客观需要构建集中管理的信息共享系统、风险管理的预警控制系统、量化管理的分析评价系统等,实现内部监督业务处理的信息化。

    五、结语

    以上为笔者结合自身企业改革发展实际,对构建国有企业大监督体制作的调研和思考。构建国有企业内部大监督格局,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也没有更多成功经验可供借鉴,还有较长的路要探索并运用于实践。只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中纪委及省委、省纪委的部署要求,不断加强理论武装、大胆实践创新、总结规范,才能够建立健全适应新时代要求、符合企业实际的科学高效的监督体制机制,促使企业内部监督更规范、更到位、更有效,从而更好地为企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參考文献:

    [1]吕君芳.国有企业应构建内部大监督的工作格局[J]紫光阁.2017(08):8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