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体系 市场运作 做大做强做优劳务经济

    郭玉新

    滦县是农业大县,总人口53万,农村富余劳动力13.4万人,就业形势严峻。几年来,我县在省、市、县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和正确领导下,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打造品牌、配套服务”的工作思路,通过健全网络,市场运作,有效促进了全县劳务经济的发展。截止目前,全县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就业11.7万人次,其中有组织转移就业5.6万人次,创劳务收入13.8亿元,有效缓解了全县的就业压力,促进了农民增收。

    一、强化基础,健全体系,提高就业组织化程度

    针对农村劳动力分散、获取信息困难、外出打工存在盲目性等问题,我局从组织管理、完善体系、资源调查、信息传递和跟踪服务五方面入手,逐步建立并完善了五大服务体系,确保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规范、有序运作。

    一是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管理体系。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劳动保障局等9个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由劳动保障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劳动保障局,负责督导与协调工作,并配备了4名专职人员负责试点政策的调研、起草以及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是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组织体系。2002年,我县专门成立了劳动就业局,作为全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的主管职能部门;2004年,在全县12个镇建立了劳动事务保障站,由专职人员负责与县就业局沟通和联系;在380个重点行政村建立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联系点,由村支书或村主任担任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联络员,从而形成了以县劳动就业局为龙头、镇劳动事务保障站为枢纽、行政村为基础的三级劳动就业服务网络。

    三是劳动力资源调配体系。为全面掌握富余劳动力总体情况,我县定期在全县开展了富余劳动力调查摸底,并按照年龄、知识结构、技能素质和求职意向等,建立劳动力资源综合数据声像库;各镇也建立了普通劳动力资源数据库,对有意外出务工者,按照行业、工种进行分类,录入微机进行统一管理。

    四是用工信息收发体系。2003年,在北京建立了全国首家县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办事处,当时由局长带队,先后到北京、天津、大连等大中城市收集劳务用工信息,上门考察,与大企业集团寻求建立友好合作关系。通过多方努力,与北京、天津、大连、广州等地劳动力市场和50多家企业建立了劳务协作关系,并被北京、天津、大连市确定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基地县,从而使我县劳务输出工作初步形成了经常化、规律化的通道。此外,我县还先后在北京市劳动局、天津东丽区劳动局、大连市劳动局以及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秦皇岛等地建起用工网点。2008年6月份,我们根据河北省环渤海经济区的战略规划,在京唐港设立了劳务办事处,主要面向沿海地区输送农民工,目前已与唐山曹妃甸二十二冶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唐山宝利源煤化工有限公司、开滦集团中润煤化工有限公司、首钢长白机械厂、伊利集团等多家用工单位建立了劳务关系,输出人数达830人。

    五是制度保障体系。我县建立并完善了三项制度:其一,定期走访制度。每年春节,县领导都要带领相关部门,到输出人员比较集中的北京、天津、开滦等用工单位进行走访慰问,征求用工单位的意见,了解务工人员工作情况和工作环境,妥善处理务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其二,协管员制度。我县组织劳动部门向用工单位派驻了企业协管员,一名协管员负责与1-2家企业的务工人员保持经常性联系,出现矛盾和纠纷,由协管员与用工单位交涉协商,如不能解决。及时将问题反馈到我县劳动部门,由劳动部门出面协调解决。其三,联系卡制度。为深入做好外出务工人员的跟踪服务,我县劳动部门建立了输出人员分类管理台帐及流向人事档案,并逐人与其家属建立了《跟踪服务联系卡》,定期向其家属通报在外务工人员的工作和生活情况。

    二、加强培训,提高素质,精心培育“劳务品牌”

    实现劳动力转移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苦力型向技能型转变、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分散型向规模型转变,提高务工者的技能素质是关键。我局始终以提高务工人员的技能水平为出发点。将职业技能培训作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的第一突破口,坚持走“先培训后输出、以输出促培训”的路子,加大培训工作力度,并对培训工作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分解目标,落实责任,针对不同的培训内容,提供相应的培训资金和师资。

    一是开展“订单式”培训。充分整合开发县内的教育资源,成立了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并在县电大、职校等单位设立了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在培训过程中,首先由劳动部门与用人单位签订用工订单,然后根据在工种、技术等级、人员数量等方面的需求,用人单位利用我县的教育资源,对农民工进行定向培训,形成了用人单位、劳动部门和学校联合办学的模式。培训合格后的农民工,由劳动部门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资格证书》,并由用人单位接收安置,实现了以“订单式”培训搞规模输出,以特色培训树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品牌。2006年初,县委、县政府投资200多万元,建立了滦县阳光职业技能培训中心,不断扩大培训项目,以“滦州矿工”劳务品牌为基础,从人员组织、面试、考试、培训等方面入手,加强农民工的技能培训,并结合各镇劳动保障事务站,扩大农民工培训的覆盖面,实现了以“订单定向”培训搞规模转移,以特色培训打造劳务输出品牌,滦县的煤矿工和电气焊成为一批“叫得响、打得出”的劳务品牌。近几年来,我县先后组织定向技能培训6960人,并全部安置到开滦集团、二十二冶等企业就业,工资收入较以前输出人员增长了40%左右,同时我县还被开滦集团、二十二冶集团等企业确定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基地。

    二是开展储备性培训。根据未来劳务市场的需求,依托劳动就业培训基地,对有求职意向的农民工进行了培训,培训考试合格后颁发《河北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和全国通用的职业资格证书,并纳入人才库管理,优先推荐就业。目前,我县已开展采煤工、焊工、机电、餐饮服务、电子、家政等10余种培训行业。

    三是创新培训模式。针对务工者素质千差万别,技能水平高低不一,市场需求多种多样,我县不断创新培训模式,突出技能提高,采取以短期为主,中长期相结合,定期培训和农闲时培训相结合的培训方式,进一步强化培训效果,经过培训的务工人员,技能素质明显提高。近几年,滦县在外务工人员就业稳定率达90%以上,用工单位满意率达95%以上,加快了我县走技能型劳动就业的步伐,确保了为用工单位输出合格的人才,为我县的“劳务品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以人为本,强化服务,维护务工者合法权益

    在输出人员管理上,我们从三个方面入手,切实维护我县外出务工者的合法权益。

    一是在社会保障上,针对农民工参保率低,工资拖欠时有发生,劳动合同签订率不高等突出问题,我局加大维权力度,积极运作劳务派遣模式。从2003年开始,为我县劳务派遣人员代缴社会保险,加强了就业登记、代发工资、收缴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和跟踪服务“一条龙”服务,2008年代发工资1.2亿元,代缴养老保险950万元,工伤保险350万元,劳务派遣单位达30多家,劳务派遣人员达3750人。

    二是在解决矛盾纠纷上,我县着手建立和完善了务工人员的法律服务体系,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纳入法制化管理,每输送一名务工人员,都要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出现纠纷,依法解决。近年来,我县已累计为农民工追讨工资94.7万元,妥善处理了2004年以来62名农民工的工伤待遇问题,直接支付各项伤残费用158万元,确保了我县务工人员的权益不受侵害,使他们感到就业局是他们权益的维护者。

    三是在外出务工人员档案管理上,实行专人专管,尤其是养老保险档案,定期装订、存档,录入微机,实行微机化管理,使我县劳务工作从输出到后期管理更加规范、有序。

    我县的劳动就业工作经过几年的发展,取得了一定成绩,得到了上级领导的肯定,但在实际运作中还存在不少的问题,有待于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改进、不断完善、不断提高。当前,面对全球金融危机对就业工作的影响,我们要紧跟形势,狠抓落实,加大对农民工及返乡农民工技能培训力度,同时引导广大农民自主创业,从而带动就业,扩大就业层次及数量,确保我县劳动就业工作平稳、快速可持续发展,为构建和谐滦县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