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环保法背景下的农村水污染治理策略

    郭艳丽?裴晓平

    在我国农村发展过程中,农村水污染治理工作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而基于现阶段日益严重的农村水污染问题,如何在新环保法施行背景下就农村水污染治理工作进行创新,已经成为现代农村发展面临的一大难题。对此,文章基于农村水污染治理工程,在分析农村水污染主要来源及具体危害的基础上,以实际治理状况为依托探索了详细的治理策略,旨在给予我国农村一定建议,并以此促进农村的健康发展。

    一、引言

    近年来,基于农村生活水平的提升,人们对于环境要求越来越高,而在我国农村农业及养殖业的发展过程中,虽然依托于国家政策扶持农村经济已经较以往有了明显进步,但与之带来的农村水污染问题却已经给农村居民的身体健康和农村农业及渔业的发展造成了较大影响。

    二、農村水污染的主要来源

    (一)乡镇企业废水废气排放

    在现代农业发展过程中,农民拥有了更加广泛的脱贫致富渠道,但是,由于农村管理者多对环境问题缺乏清楚认知,使得很多农村不乏拥有大量已经被城市淘汰的高污染高耗能企业,进而一方面影响了农村农田、河流以及居民居住场所的环境质量,另一方面也因企业的废水废气排放造成了严重的水污染问题,并直接危害农村居民的身体健康。此外,对于乡镇企业废水废气排放问题来说,因历史因素所致的选址不当同样也是其主要产因之一,再加上以往遗留的一些废弃矿地,很容易给该地区的后续农业发展带来较大影响。

    (二)农田化肥农药污染

    基于现代农业科技的不断发展,我国农业逐渐呈现出规模化和自动化的发展趋势,而在农药及化肥取代传统农家肥的过程中,虽然能够给农民带来更加丰富的农作物产量,但也在一定程度上对水资源乃至水环境造成了破坏。其中,以化肥为例,化肥中多含有大量的氮、磷、钾等化学物质,而当农民过量施肥时,这些物质会通过农田灌溉冲入河流中或渗入地下水中后,不仅会直接影响农村居民的用水健康,同时也会在长期作用下破坏农村的生态环境。

    (三)农村养殖禽畜污染

    在农村农业发展过程中,得力于规模化养殖技术的不断发展,农村养殖业也得到了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而在现代养殖业使农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的过程中,因养殖禽畜所致的水污染问题也愈发严重。其中,抛开禽畜粪便中病菌对于水源或土壤的危害不谈,单是养殖禽畜过程所造成的各种废水物质便足以引发严重的水污染问题,尤其是废水中所含有的大量氮磷钾物质,往往会对农村生态环境造成难以弥补的破坏。

    (四)农村居民生活垃圾及生活废水污染

    在农村居民生活水平日益改善的过程中,农村生活垃圾的排放量也越来越高,而由于大多数农村居民均缺少应有的环境观念以及农村普遍缺少专业的污水处理设施,因此农村生活垃圾随意丢放、生活废水随意排放的问题依旧十分严重。在此基础上,借助雨水作用,农村生活垃圾中的有毒物质会直接流入到河流或土地之中,进而在很大程度上造成难以治理的水污染问题。

    (五)水产品养殖污染

    于水产品养殖角度,包括渔药及鱼食在内的诸多物质均会造成一定的水污染问题。一方面,目前渔民喂食大量的渔药来保障鱼苗的生长,渔药其均含有激素类药物,一旦投入水中,便会引发一定的水污染问题。

    三、以往我国农村水污染治理存在的问题

    在新环保法尚未出台以前,由于欠缺完善的强制性管理规定,农村水污染治理的工作水平相对较低,并不能就水污染问题进行较为有效的控制。多数农村均缺乏专业的污水处理设施,而由于在城市发展规划调整下很多高污染企业均迁往农村发展,使得本身不具备污水治理能力的农村面临了更加严峻的治理形势。

    四、新环保法背景下农村水污染治理的有效策略

    (一)实施排污许可证明管理规定

    在新环保法中明确规定,任何企业均需要在国家管理下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规定来进行污水排放,因此,针对现阶段农村日益增多的高污染企业,应尽快建立健全完善的污水排放许可证发放制度,在明确各企业排污要求的基础上保障污水的科学处理。此外,针对未拥有排污许可的企业,应严禁其以任何形式随意排放污水,且一旦发现有违规行为,应立即予以制止并施以相应的处罚措施。最后,针对上述各种常见水污染问题,应就每一项问题的具体管控标准进行明确,并将其列入排污许可证明的考察范围之内,进而以此保障高污染企业与水污染治理工作的协调发展。

    (二)实施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规定

    新环保法指出要严格控制各地区的污染物尤其是重点污染物的排放总量,且要求各生产企业必须按照国家的污染物排放指标来进行污水处理,因此,应针对乡镇企业逐步下发明确的政策规定,使其在结合自身发展情况的同时逐步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控制指标,进而以此提升自身水污染治理工作的具体水平,并保障农村环境的有效改善。

    (三)实施连续处罚规定

    在以往农村水污染问题管理过程中,管理部门虽能够以处罚方式就污染企业进行管控,但不仅整体管控力度相对较低,同时也存在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进而并不能对企业产生较大的管控效果。在此背景下,新环保法指出要严格按照规定数额来对违法污物污水排放的企业进行处罚,并应在企业反复违法时予以一定的连续处罚。因此,应尽快围绕新环保法实施连续处罚规定,在使乡镇企业违法排污成本大大提高的过程中对违法企业起到一定的震慑与警示效果,并保障水污染治理工作的高效开展。

    (四)实施违规违法排污查封及扣押规定

    除针对违规违法排污人员及企业进行罚款外,可按照新环保法要求就屡禁不止的违规人员及违规企业予以扣押或查封。其中,应进一步突出县级及以上环保主管部门的管理能效,在发现违规企业后第一时间予以相应的调查和处罚,进而一方面规避乡镇政府与乡镇企业沆瀣一气所致的互相隐瞒问题,另一方面在最短时间内控制违法违规排放污物问题的基础上保障各项水污染治理规定的有效落实。

    (五)实施违法排污行政拘留规定

    在新环保法出台后,罚款已经不再是违法排污行为的主要后果,相反,县级及以上环境主管部门均可按照规定就违法排污人员进行行政拘留,进而以此达到震慑其他违规企业的效果。

    (六)实施特色生态农业发展战略

    对于我国农村来说,仅通过强制性管理規定并不能从根本上根治各种已经存在的水污染问题,而要想确保农村经济与农村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需始终秉承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农业建设理念,从根源上就包括农村生活垃圾污染在内的各种污染问题进行解决。其中,除了需集中处理农村养殖禽畜粪便外,还应在秸秆还田技术的支持下尽可能就农药与化肥的使用量进行降低。同时,要充分结合农村经济的发展特殊性,在推广农业旅游的过程中规避单一的农村养殖模式,进而一方面为农村居民提供更多的就业渠道,另一方面使各种先进的农村水污染治理技术能够成功进入农村。

    (七)实施宏观政府引导管控战略

    基于农村水污染治理工作所体现出的综合性和长期性特点,应按照“城乡统筹、相邻联建”的管控原则,在政府引导战略的主导下不断形成一套符合我国农村发展需求的工作方法,进而以独特的工作视角确保治理工作的具体能效。其中,考虑到之所以多数农村水污染治理工作均效果较差多与农村基层治理人员缺失有关,因此可委托专业公司对辖区内的农村污水设施进行第三方运营管理,并借助政府“以奖代补”财政补助方式的实施保障农村水污染治理负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最终从根本上提升农村水污染治理的工作水平。

    (八)实施环保农村长远发展战略

    从当前我国农村水污染治理工作的发展趋势来看,农村水污染治理设施的增加将在很大程度上为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帮助,而为了保障治理工作的长远进步,需就现有治理政策进行优化,尽可能在推行绿色债券、城市“反哺”农村、工业“反哺”农业等政策的基础上建立健全长期完善的农村水污染治理系统,进而一方面将各项政策规定落到实处,另一方面在积极了解基层治理人员工作意见的过程中确保治理工作的创新性。

    五、结语

    总之,对于农村发展过程来说,水污染治理工作不仅直接影响到农村居民的正常生活,同时也关系到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因此,乡镇政府及相关环境主管部门需进一步明确自身的管理责任,在落实国家新环保法政策规定的基础上坚决打击各种违法排污行为,进而在减少水污染问题发生次数的基础上,保障水污染治理工作的协调进行,并最终以此确保农村生态与农村经济的协调发展。(作者单位:镇平县环境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