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制度优势为治理效能

    本刊编辑部

    面对当今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围绕改革发展稳定、治党治国治军、内政外交国防,系统构建和夯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四梁八柱”,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在我们党的历史上、新中国制度建设史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史上都是第一次,是站在历史交汇点上的一次伟大宣示,具有开创性、里程碑意义。

    经国序民,正其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进步的坚强支撑和根本保障。正是基于这种认知和领悟,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立足于固本强基,着眼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大局和长远,在深刻总结中国特色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显著优势的基础上,准确把握中国特色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的演进方向与规律,从理论和实践结合上深刻回答了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国家制度和治理上,我们究竟应当“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这一重大政治问题。既阐明了新时代中国特色国家制度、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应当坚持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也阐明了总体目标和战略部署,为我们推动国家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定型指明了正确方位,确立了时间表、路线图。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和大力推进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在创新中完善,业已形成了一个门类齐全、体系完备的制度谱系。作为顶层设计和战略擘画的《决定》,就是一张全面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的完整“图谱”,立足谋战略、管长远,把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视为全面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基本标志和重要内容,做到统筹谋划、一体部署。这是顺应时代发展潮流、契合广大人民期待、符合中国国情和实际的战略安排和长远部署,在整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都将发挥重要作用。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深刻认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关键是要从当下和现在做起,从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把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入手,将《决定》所呈现的顶層设计落地为制度体系,将《决定》所彰显的战略擘画落地为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的有效机制,开辟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国之治新境界,助推“四个伟大”,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面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