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魏六朝小说记梦的叙事功能探析

    周钰

    内容摘要:汉魏六朝小说中有许多以记梦为主的故事,梦意象的融入提高了小说的艺术价值。小说在记梦过程中已经能自觉运用叙事之法,借梦来丰富内容,表达思想内涵。本文从记梦的预叙功能、推动情节功能、深化主题功能三方面探析汉魏六朝小说记梦的叙事功能,以加深对汉魏六朝记梦小说的认知。

    关键词:汉魏六朝小说 梦意象 叙事功能

    千百年来,梦一直作为一种独立且经典的重要意象,影响着中国古典文学的发展。汉魏六朝时期,梦意象进入小说书写范畴,使得小说从史传文学的附庸中逐渐脱离,从而文学色彩增加。在汉魏六朝小说中,有许多以记梦为主的故事,这些故事多用“梦”“梦见”来记载一系列梦事,内容短小精悍,情节巧妙生动,记梦的叙事技巧更加成熟,故事的完整性得到提高。一些优秀的记梦小说已经不再满足于粗陈梗概,而开始利用梦境这一特殊意象来编织情节、深化主题。

    一.梦的预叙功能

    古人认为,梦是一种不可知解的神秘现象,是天意的表现、鬼神的预示,是对善恶的奖惩,是吉凶祸福的见证。人们相信冥冥之中自有注定,通过占卜解梦可以预知未来,从而消灾减难。这种思想在汉魏六朝记梦小说的预叙叙事中得以体现。所谓预叙,就是对未来将要发生的事件和结果提前叙述出来,或明示或暗示。现实生活中自然发生的事件充满了不确定性,结果往往是难以预料的,所以预叙通常要借用一定的媒介为预示的实现提供条件。梦境的缘起具有自由性,梦境本身又具有神秘性,梦境还可为人随意遣用,种种特点均体现了梦承担预叙功能的合理性和必然性。从很大程度上说,梦境是汉魏六朝小说预叙手段的最佳媒介。

    我们以梦告、物兆、感应三种形式论述梦在汉魏六朝小说叙事中起到的预兆功能。

    1.梦告类

    梦告,即做梦者在梦中由人、神、鬼、怪等告知某种事情。梦告类预叙分为两类:直接的预告和暗示的方式,梦告的内容有好有坏,是对未来或过去发生但仍不清楚的事情的预示。如《搜神记·先雄》中,先雄的父亲乘船堕水,尸丧不得,先雄自沉觅之,后托梦告弟曰:“至二十一日,与父俱出。”到了当天,果然与父一同出江。故事听起来十分离奇,但却感人至深。先雄对其弟直接预告的话语使故事呈现出一种虚实结合的效果,梦为虚耳,梦中的话怎可相信?读者此时已经有了心理期待,从怀疑到印证,也即由虚到实、预兆实现的过程,最终令读者接受这样一件奇异的故事。暗示的梦告形式,以《搜神记·张璞》为例,庐山神跑到张璞妻子的梦里来致聘娶其女,但未告之前因后果,第二天张璞一家渡河遇难,不得已将女儿投入水中以保全船人的性命,正应了庐君的梦告。这则故事特别之处在于,梦预实现后又打破梦验,庐君因敬张璞的大义,而送还其女。但这依然证明了梦预是揭示结局的重要手段,在暗示的梦告下,推动着故事的走向,连接了故事的前因后果,且比直接预示结局更能扣人心弦。故事结束后,也给读者创造了思考的空间。

    2.物兆类

    物兆类梦预是指,某人某时的梦境以某种物兆形式来预示,物兆主要是动植物、天体星系等梦象,具有象征意义。汉魏六朝小说中,物兆类梦预见于帝王将相梦、因果恩怨梦居多。如《幽明录》中魏武帝梦三马共槽,预示司马氏将篡夺曹氏政权。曹操早已怀疑司马氏的忠心,因此梦境发生后丝毫没有怀疑,果断地相信了梦的预示,告诫其子其孙多加防范。即便这样,也改变不了梦验的结局,凸显了预叙的权威。赵晔的《吴越春秋·夫差内传》,记叙了吴王夫差攻打齐国前梦到“入章明宫,见两 蒸而不炊,两黑犬嗥以南,嗥以北,兩鋘殖吾宫墙,流水汤汤越吾宫堂,后房鼓震箧箧有锻工,前园横生梧桐。”公孙圣对梦的解释为:“章”是作战不能取胜而仓皇败退逃跑。“明”的意思是离开光明走向黑暗。锅中热气蒸腾而没有烧火,是吃不到熟食。黑狗朝南朝北嗥,黑色象征阴暗、北表示隐匿逃亡。铁锹竖直插在宫墙上表示越国的军队攻克吴国,破坏宗庙和神位。“流水汤汤越吾宫堂”表示王宫空空荡荡。后房鼓动风箱作响,是长声叹息。梧桐树心空疏,无法用做实用器物,只能做殉葬用的小木偶。这些物兆预示了吴国战败是必然结果,因夫差自大、昏庸、残暴,所以终将遭受报应。这样的梦预便更显合理性和必然性。在这个过程中,读者跟随着故事的发展,一步步见证梦预的到来,梦预具有很强的吸引力。

    3.感应类

    感应梦即有感而生,做梦者心有所思所想而应验于梦中。昼有所思、夜得其梦,人与人之间有情感和精神上的相通,才会产生这种独特神秘的感应现象。汉魏六朝小说中的感应梦蕴含着丰富的情感体验,但因现实种种阻碍而难以抒发,故借梦感遇,实现自己求而不得的愿望。在这样的情况下,梦预为故事结局提前做出预示,就能够拉近故事与读者的距离,减少疑问。例如《搜神后记·桓梅同梦》,所谓“同梦”,即做梦人不同,却出现相同梦境。这一现象虽不能确定其现实依据,但却经常为文学作品所用,以梦写梦,可以拓宽梦境,传达象征意义,表现主题。故事里,桓哲与梅玄龙为好友,二人都同时梦到桓哲作卒,迎梅玄龙同死,且数日后,复同梦如先,不久二人都死去了。梦预在这个故事里起到的作用,乃是对二人的死亡做一个合情合理的解释。虽然道理上,二人的死没有必然关联,但从合乎情义的角度看,二人友情深厚,能相互感应,如此死亡的梦验才能够减少读者的疑惑。

    汉魏六朝小说记梦,借助梦境这种神秘的超自然力量予以预示,梦预可以是对下文情节的预先提示,也可以揭示故事的结局和人物的命运。虽然在一定程度上,预叙可能会消解小说情节的悬念感,但并不妨碍小说如何来导入结局,其过程依然具有吸引力。如《搜神记·贾充》中,周勤梦见百余人录充,引入一径;惊醒后,听闻贾充不见了,于是连忙去寻索,忽然看见了梦里的小径。虽然读者提前知道了梦预,但这并不妨碍接下来故事结局引入的精彩性。周勤进入小径后,行至一府舍,见到府公声色俱厉,悉数贾充罪过,冷酷地告之其死亡的过程,这又是一种预叙,没有前面的梦预作铺垫,后面的预叙将不复存在。

    可以看到,预叙手法在汉魏六朝记梦小说中已经普遍使用,这些带有预言性质的梦使小说故事虚实相间、由虚到实,打破了时空顺序,尽管梦预可能制约了故事情节的发展方向,但相比先秦的简单预叙,已有了长足进步,一些优秀的记梦小说,梦预的运用使得小说情节生动跌宕,语言的运用也精炼巧妙,这些都是值得肯定的地方。

    二.梦的情节推动功能

    部分汉魏六朝记梦小说情节单一、语言平板、结构简单,但仍不乏多数小说在情节安排、结构设置、主题深化上讲究叙事技巧。“情节也是关于一个个事件的叙述,但是它所强调的是其间的因果关系。”[1]P231借梦来体现因缘果报的例子,在汉魏六朝小说中实在普遍,梦境本身就蕴含着情节的因素,在此基础上,运用梦来经营故事情节,能够避免平铺直叙,扩充内容,完善结构,推动情节发展。再者,梦本身就具有神秘性,含有谜语的意味,因此会带来悬念,读者要想参透其中的奥秘,非花心思琢磨不成,这时就显现出梦对于情节的重要意义,一个有意味的梦描写与事件必然相互关联,互为因果。

    《搜神记·董昭之》记叙蚁王来董昭之梦中感谢其救命之恩,一般记梦故事写到此就收笔了,但作者又将故事延续到十年后,董昭之于危难之中再次梦见蚁王,这次是蚁王来相救,因此他得以越狱脱险。两次梦境、两种梦验扩充了故事内容,使故事在情节上更加生动曲折,但从现实的角度看,这是荒诞不经的。“梦在叙事作品情节构思上的功能,源自其可从无意识的深处揭示人物的原动机及其对现实的真实态度情绪。”[2]若是这样,作品情节上描写这第二次梦境便具有了某种意义,被冤入狱的董昭之想要获救,于是才引出第二次梦境,同时也是第一次梦境铺垫的结果。可见此时期小说作者对梦在情节构思、思想主旨上的有意经营。

    随着故事情节的推进,当要进入递转或关键阶段时,梦的叙事价值就体现出来了,梦本身具有的神秘性、自由性、可遣用性使得作者可以灵活地在故事中插入一个梦来促使情节转变。《搜神记》中楚僚母親将死,这时一小儿托梦告之食鲤鱼可延寿,于是楚僚卧冰求鲤救其母。《幽明录》中一人赍四鸭作礼,大儿子梦见四乌衣人请命,醒来时忽见鸭将被杀,于是救了下来,后梦四人相谢而去。这些梦所蕴含的人神鬼的谕示,超越了现实不可能互通信息的可能,使情节曲折有变,反过来指导现实。

    为了使情节更曲折生动,作者还不一次性把梦写完,而是将表达同主题的梦拆分为几次梦境,反复运用,使故事缓慢推进。例如《搜神记·蒋济亡儿》,蒋济的夫人梦见亡儿涕泣曰:“死生异路。我生时为卿相子孙,今在地下为泰山伍伯,憔悴困苦,不可复言。今太庙西讴士孙阿,见召为泰山令,愿母为白侯,属阿,令转我得乐处。”后又复梦亡儿曰:“我来迎新君,止在庙下。未发之顷,暂得来归。新君明日日中当发,临发多事,不复得归,永辞于此。侯气强,难感悟,故自诉于母。愿重启侯,何惜不一试验之?”在夫人的一再劝说下蒋济答应验证梦的真假,后发现亡儿所言皆验,这才悔恨自己“几负吾儿”。蒋济心理的变化是随着梦境一步步深入推进的,梦在这里不但引出故事,推进情节,而且突出了人物形象,没有梦境的反复运用,整个故事的基础都不复存在。

    一个完整的故事情节应有始有终,有铺垫也有照应,不能半路夭折,令读者感到莫名其妙。所以,数月后蒋济亡儿再度托梦于其母,说他已在阴间得官,至此,整个故事才能完满地结束。情节可繁可简,可包含谜团,但要落在实处,不能产生误导。《列异传·火浣衫》不过五十多字,写刘卓梦一人给予他白越单衫,言曰:“汝著衫汙,火烧便洁也”。待到刘卓梦醒,身旁果然有一脏衫,火烧了它,因果关系才能建立,情节才显得合理。

    通过写梦扩充文本容量、推进情节发展、完成叙事效果的同时,梦本身也会给故事营造出特殊的内蕴。如《搜神记·颜畿》,在“魏晋好长生”的时代背景下,颜畿死的不甘心,于是手抓棺板,托梦复生。在这里,梦是情节发展的桥梁,只有通过托梦,家人才能得知颜畿将复活,才有开棺救人的可能性;读者方能感受到颜畿对生命的渴望,深切体悟人物身上与生命顽强抗争的精神,看到故事背后那个笼罩着死亡阴影的残酷的现实社会。复生故事,是那个时代的人们用来营造幻梦、慰藉心灵的方式。

    三.梦的深化主题功能

    对于小说,桓谭《新论》曰:“有可观之辞”,《汉书·艺文志》也说:“虽小道,必有可观者焉”。可见当时人们对于小说“可观”意义的普遍要求。汉魏六朝小说记梦在主题上也延续了这种“可观”的教化意义,利用梦意象深化某种道德伦理观念,凸显所要表达的思想主题,在潜移默化中影响世人,宣扬教化目的。更引人注意的是,除了前已有之的爱恋相思、灾异祥瑞、因缘果报等叙事功能,这一时期开始出现了为宗教所遣用的记梦叙事,借以自神其教、教化世人。

    《搜神记》中,庐君最后归还张璞之女,就是因为“敬君之义”,被张璞的诚信和义气所感动。为表达这一中心思想,作者遣用了庐君致聘的梦,其核心目的还是在于教化世人。再者,先雄托梦于其弟是为了衬托先雄的孝顺,这一品德在故事中本已有体现,但为了凸显“孝”的主题,故遣用托梦复生。范巨卿与张元伯二人为挚友,借托梦情节来表现友情可超越生死,则更感人至深。

    鲁迅说:“文人之作,虽非如释道二家,意在自神其教,然亦非有意为小说,盖当时以为幽明虽殊途,而人鬼皆实有,故其叙述异事,与记载人间常事,自视固无诚妄之别矣。”[3]P24佛教传入、道教兴起对人们观念的冲击也渗透在记梦小说里,从而自觉不自觉地传递某种宗教观念,一些小说家作为佛、道教徒,将小说直接作为明道辅教的工具,利用人们对佛道教义的崇敬和梦的迷信,用梦意象来宣扬教义,像刘义庆《宣验记》、王琰《冥祥记》、侯白《旌异记》等。

    《异苑·诵经停刑》中王玄谟将行刑,梦人告曰:“诵观世音千遍则免。”释净辩《感应传》记齐建安王患疮,念观音不息,夜梦见观音,手为傅药,明旦疮愈。这些“观世音应验”的记梦模式,都可用“某遇难,梦观音相助”的叙事标记概括,帮助读者了解故事基本内容、思想主旨。这类叙事的目的通常不在于讲述事件本身,而在于表达某种意义,小说借梦的神秘与直感,宣扬佛教信仰,而非关注审美价值。这种带有功利性和目的性的写作意图和宗旨也直接影响了对梦意象的选取和构造。佛教宣扬观音是救世主,人可以从观音信仰中获得救赎,这就迎合了民众于失望现实中获得精神寄托的需求,而重复利用这一主题,再加上人生如梦、世事皆梦的思想渗透,对深处苦难挫折的人来说更能引起共鸣。

    也有像《周氏冥通记》这种审美性与功利性巧妙融合的记梦小说,运用梦幻叙事的手法,以梦境为叙事框架,记虔诚的上清派道教徒周子良梦中冥通各路真仙。不像一些记梦小说单纯地随意遣用梦意象实施教化,对梦意象本身缺乏挖掘,《周氏冥通记》中浮华绚丽的仙境世界与虚幻缥缈的梦境相融合,更加令人心驰神往。作者写梦目的就是宣扬道教上清派宗教教义,引起社会的关注,此外也包含了作者在佛教大肆传播的现状下表达自己宗教诉求的心理。

    汉魏六朝小说记梦,在叙事方面发挥了梦意象的预兆功能,使故事虚实相间,打破了时空限制,叙事更加灵动自由,并形成了一定的叙事内蕴,梦预为真还渲染了小说的神秘性。此外,适时地在小说中插入梦意象能够丰富故事内容,营造曲折跌宕的效果,推动情节发展。记梦为宣扬教化服务,要有“可观”之处,因此梦意象往往在深化主题方面有着重要意义。

    此外,汉魏六朝小说记梦也发挥了塑造人物形象、表现人物心理、烘托故事环境等作用。在刻画人物上,对“人”的关注大大增强,不像先秦记梦的主角多为身份尊贵、受人尊敬的帝王将相等,这一时期平民百姓作为主角出现在记梦小说中。他们生而为人、死而为鬼,却都具有美好的品质,身上闪烁着浓浓的人性光辉。一些带有神话历史传说色彩的人物也更具现实性,神异色彩减弱。

    总体观之,梦意象与汉魏六朝小说交融,产生了瑰丽的叙事效果,使得小说在叙事艺术上有所突破,记梦的虚构和想象还增添了作品的审美色彩,这些都对汉魏六朝小说的成熟有着不容忽视的作用。

    参考文献

    [1](英)福斯特著;朱乃长译.小说面面观[M].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2002.

    [2]王立.略论梦与中国古代文学[J].十堰大学学报,1997(04):12-18.

    [3]鲁迅著.中国小说史略[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

    (作者单位:安徽大学文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