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价值管理刍议

    樊美英

    一、引言

    价值管理一般有三个核心的要素:创造价值、管理价值、衡量价值。创造价值更多的是反应了企业或者组织的总体战略,包括顶层战略、部门战略等等各个层级。管理价值主要体现在企业或者组织的内部软实力,包括管理能力、企业文化、治理结构等等。衡量价值主要体现在对于相应的价值进行必要的评估,以期能够为下一步的价值管理奠定重要的现实基础。对于基金管理来说,同样可以适用价值管理。基金的管理过程通常体现在“募投管退”四个环节。每一个环节都有自身的价值管理诉求,我们也将基于此进行详细的分析。

    二、当下基金管理各个环节价值管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资金募集环节中缺少风险意识,对LP的评估不到位

    在基金的使用中,资金的募集是前提和基础,没有良好的完成资金募集,也就难以进行后续的基金投资工作,更加谈不上基金的投资效益。通常来说,有限合伙制的基金的出资人为LP,基金的发起人或者管理人在寻找LP的时候,不能因为其是资金的出资人,就可能在谈判的过程中处于相对较低的姿态,从而缺乏对于LP的评估,导致后期在资金的实际到位过程中出现一些风险。一般来说,对于LP的评估,主要从两个方面进行:一是注重其出资能力,主要考量LP的一些核心财务指标,核心业务情况等等,超出能力的出资承诺对于整支基金的健康运行来说是非常不利的。二是注重其出资意愿。虽然会有相应的出资协议等文件将其出资行为作为义务来进行规范,但是在此过程中过多的延迟也可能会使完成基金投资的效益降低。

    (二)基金投资和退出环节中对于项目的评估和退出的设计考虑不到位

    基金在完成初始的资金募集之后,就会进入到投资环节,以及最后的退出环节。在投资环节来说,当下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对于拟投资的项目缺乏科学严谨全面的研究和評估,一方面是由于相关行业知识和经验的缺乏。另一方面对于政府类基金来说,功能性任务往往会对相应的评估过程和结果不敏感,投资的目的更加偏重于战略布局和引导,而不是投资的效益本身。在退出环节来说,当下存在的问题主要是退出机制的设计和退出通道的实现较为单一,或者是虽然在设计中有较多的退出选择,但是在实际执行中具有很大的难度。特别是在私募新政的约束下,诸如保底回购类的债转股的方式被严格禁止,也给很多专业化程度一般的基金造成了较大的退出风险。

    三、基金优化提升价值管理的措施建议

    (一)在资金募集过程中强化对于LP的选择和评估,跟踪其出资义务履行能力和意愿

    资金募集是基金完善价值管理的首要环节,也是重要的基础工作之一。在资金募集过程中,应该建立起相应的LP筛选机制,该机制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结合基金自身的行业偏好,有针对性的选择LP,可以通过查看或者调研LP的历史投资数据和文件,总结出其真实的偏好,然后进行相应的匹配度的测试,最终得到该LP与拟设立的基金的主要投资方向是否有较好的匹配度。二是要建立起相应的出资能力的评估标准,一般来说是从财务指标和业务指标来评估,同时还要对该LP在基金存续期内的基本情况进行合理的预测,有效的评估持续出资能力的风险。三是要建立起相应的出资意愿的评估标准,一般来说这方面没有办法进行详细的量化,但可以从历史数据整理以及核心管理人员访谈中得到一些有用的信息,以此来佐证其是否具有较为正常的出资意愿。通过对于投资方向匹配度、出资能力和出资意愿的评估和考量,基本能够在资金募集环节做好相应的风险规避工作,实现该环节的价值管理。

    (二)在投资和退出过程中强化对于项目的科学评估,丰富多元化可操作的退出通道

    基金的投资过程是其直接创造价值和收益的环节,因此在整个的价值管理过程中处于核心的地位。基金投资过程中应该注意的有两点:一是对于拟投资项目的评估,这就涉及到多个方面,比如投资方向匹配度、市场前景、技术水平、管理水平等等方面。基金除了自己培养具有专业知识水平的评估团队,也可以在市场上聘请相应的投资咨询团队,从第三方机构的角度为该投资项目做出评价。二是对于政府引导性投资基金的投资项目来说,其政治意义和战略意义往往会大于经济意义,这就需要在具体的评估中更加侧重于该项目对于当地经济和产业发展的促进和带动作用,包括产值规模、就业规模、产业链完善等等方面,对于经济意义的评估则更加注重于基础保本的诉求,以及区域大经济账的测算。

    基金的退出过程也是影响其投资效益切实实现的重要因素。我国的基金投资发展起步较晚,在众多方面还不够完善,其中退出就是重要的亟待完善的地方。一般来说,基金投资的退出方式有很多,包括IPO,股权协议转让等等,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IPO难度较大,股权协议转让不得,退出搁浅的案例数不胜数。对此,我们建议基金在投资之前,与被投资项目或者企业一定要约定好多元化的退出通道,同时在股权回购或者协议转让的过程中特别注意对于私募新政中相关条款的遵循,例如回购或者转让的触发条款的设计,回购或者转让的价格一定要与项目或者企业的实际经营挂钩等等,以期能够有效的规避“明股实债”的认定,规避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通过在投资环节和退出环节的相关措施,能够有效的规避项目风险、退出风险和合规风险,做好相应的价值管理,为基金整体的价值管理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在投后管理过程中提升监控的动态性,优化应对措施

    上文已经提及,投后管理也是基金价值管理的重要环节,但却最容易被忽视。鉴于此,我们建议基金应该从以下两个方面来做好投后管理工作:一是要逐步实现管理的动态化,逐步建立起对于已投资项目的定期或者不定期的监控,有条件的还应该通过信息化的手段来达到实时监控的目的,例如通过相应的工作平台,查看和监控项目及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包括项目分工及进度、人才队伍建设进度、物资采购、项目投入等等,特别是其中一些涉及金额较大的事项,就需要重点把控。二是要做好相应的应对措施的设计,例如止损措施、风险转移措施等等,这些都能够为基金投资效益的顺利实现奠定坚实基础。

    四、结语

    基金的价值管理与企业的价值管理具有显著差异,但其基本逻辑和本质目标是趋同的。因此,在借鉴企业价值管理的基础上,基金应该结合具体行业特征以及所处阶段特征,从“募投管退”四大核心环节着手,通过一系列具体措施,基于相应的风险控制和效益提升,来切实的做好基金的价值管理工作。价值管理不是某一个环节或者部门的工作,其应该体现在基金运作的方方面面。(作者单位:中商(青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