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普通高中体育课运动伤害事故应急机制研究

    司永军

    摘 要 本文以宿州市普通高中为例,选取安徽省宿州市的6所高中学校高中学生进行了抽样调查,运用文献资料法、访谈法、问卷调查法等相关研究方法针对宿州市普通高中目前的体育课运动伤害事故现状、发生原因进行调查研究,并对学校的体育课运动伤害应急机制情况进行了调研。

    关键词 高中体育课 运动伤害 应急机制

    中图分类号:G807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9-9328(2017)08-000-01

    一、宿州市普通高中体育课运动伤害事故类型

    对于学生体育运动伤害事故类型的划分,目前学术界及教育学界都还没有一个统一的划分标准,从不同角度划分出的运动伤害事故类型有着较大差异。本次研究为了让教育部门及学校在对运动伤害事故处理时能够有一个共同的遵循依据,在咨询相關专家意见的基础上按照法律责任主体的不同,统计结果显示共为三类:学生责任事故、校方责任事故、混合型责任事故。这种划分方法有助于明确伤亡发生原因,同时也能够为接下来的处理提供一定遵循依据。

    (一)学生责任事故

    通过查询专业论著得出以下结论,具体可分为受伤主体的练习不当,或者其他共同练习的个体的原因,以及其他原因所引起的运动事故。其中非故意他伤是指他人在非主观意愿的情形下发生的伤人事故,

    (二)校方责任事故

    校方责任事故,指的是学校、体育教师及其他教职人员在未履行教育法律法规中所规定的教育、保护、管理职责及义务的情况下,而致使学生受到运动损害的事故。具体来说,校方运动伤害主要有下列几类:一是学校教职人员玩忽职守导致体育设施、器械损坏、倾倒而引发的运动伤害事故;二是由于一些双杠单杠之类的器械较长时间没有得到维护损坏了或者设置的问题造成的运动伤害;三是体育教育者未认真履行职责,丧失职业道德。

    (三)混合型责任事故

    指的就是危险事故的发生不是一个人的原因,是由多方面的情况发生的运动伤害,当事人包括学生、一线员工、单位领导方以及教职员工。在运动伤害中,当事人具有不确定性,可以是学生个体自己也可以是多个学生相互作用或者教师的指导不当所致,在这种类型的事故中,是谁最终造成这个情况具有不确定性,所以其分类较为复杂。

    二、体育课运动伤害事故的成因。

    (一)校方原因

    1.没按老师的要求完成动作,体育设施设置不当或陈旧老化

    我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如果学校的教学设施因为破损老化等原因而没有及时的整改,维修,但同时场地又在课堂上对学生开放而没有警示,也就是设施设备在存在明显不安全因素或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情况下而没有整改,在这种情况下造成的安危学校负全部的责任。这在我们这里的学习是个比较普遍的现象,因为地区差异,经济相对落后,很多高中的场地设施很简陋,危险性很大,经常会有伤亡事故发生。

    2.学校制度管理不善

    学校管理制度是否严密,制度执行是否严格在很大程度上决定是否会发生运动伤害事故,管理制度漏洞百出,制度执行松懈将会使学生发生运动伤害事故的风险大为提高。

    3.体育教师责任心不强

    既然已经是为人师表的教育工作者,就应合格表现在必须具有过硬的理论修养和胸怀坦荡,甘为孺子牛的精神品质。体育教师作为组织教学活动的主体,始终站在教学一线,可以说掌握了学生的安全命脉。所以是否具有较强的爱心和耐心,良心,是否能够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将直接关系到学生运动伤害事故风险的高低,

    (二)学生方面的原因

    作为学生,在学校就应当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课堂纪律,但在现实中却常常有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听从老师安排的学生。特别是在体育课上,常常是我行我素,自由散漫,老师讲解动作规范时不认真听讲,练习时就凭感觉来,完全不按照老师的要求完成动作,这些都会使运动伤害事故的发生风险大大增加

    1.学生在身体患有特殊疾病,或者为特异体质的情况下进行运动锻炼,极易发生运动伤害事故。一种情况是学校已经知晓或者应该知晓学生身体有异常情况,但没有引起注意,仍让其与一般学生进行相同的体育训练而造成的运动伤害事故应由学校承当主要责任,这应归为校方过失,前文已进行了讨论。另一种情况就是学生或学生家长有意隐瞒或未及时告知校方其身体状况,学生在知晓自己身体状况的情况下参与运动练习而发生的运动伤害事故则要由学生监护人来承担主要事故责任

    2.他人过错导致损伤

    调查研究发现,学生运动伤害事故中有很大一部分都是人为因素所致,其中最为常见的就是他人过错导致的运动伤害事故。按照过错程度的不同,将直接决定过错行为是“罪”还是“非罪”,这对于界定责任范围和侵权责任有着重大意义。国内法学领域将过错划分为过失与故意两种,二者是一种相对的过错形式

    三、应急管理机制

    (一)预警机制

    当然,现实一点来讲,保证做到运动过程中不出现危险几乎不现实,是可遇不可求的,但采取行之有效防范手段,建立完善的预警机制,仍有望将风险降至最低。针对学生运动事故,教育工作者应当树立防患于未然的态度,尽量把危险消灭在萌芽状态,不让事故发生,要把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放在第一位,从源头抓起,不留死角,不放过每一次教育监督的机会,就是要在发现苗头时及时启动预防机制,学校必须在思想上积极、主动地建立防范意识,要具有高度的敏感性、预见性和主动性

    (二)处置机制

    对于已发生的学生运动伤害事故,宿州市普通高中所采取的处置机制主要包括医疗救护、法律处理、事故赔偿三方面。校园是进行运动活动的主要场所,针对业余运动员在平时的危险项目的练习以及参加地方性运动会的比赛的时候发生的意外的情况,应当设置配套的紧急预案,便于快速地实施紧急救护,预防伤员的2次伤害的发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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