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难性事件报道中的媒体责任

    黄建涛

    【摘 要】灾难性事件以其“破坏性”“突发性”和“多变性”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和焦点,有着巨大的震撼力和影响力。灾难性事件的发生往往伴随着谣言和恐慌的产生,这就需要具有公信力的社会媒体通过发布一些及时的消息来满足公众的“求知欲”和“知情权”,以实事求是为准则,并在报道中注入相应的人文情怀。

    【关键词】灾难事件 媒体 公信力 实事求是

    【中图分类号】G221 【文献标识码】A

    所谓灾难性事件报道,是指那些对给人们生命和社会安全带来危害的事件的报道。灾难,常常是瞬间爆发、可带来难以预料的破坏性的事件,它是突然的、超出本地区平时防灾能力的、可造成一定量的人畜伤亡和物质财富毁损的现象。在西方一直有“坏消息就是好新闻”的说法,对社会媒体来说,突发性新闻往往就意味着市场,但是如果只是把灾难性事件的突发性当作卖点来传播,就失去了新闻媒体人应该有的职业操守。秉承媒体的社会担当,在报道灾难新闻时,我们还是应当把媒体的社会责任放在第一位,做好传播的各个环节,既要保证公众的知情权,满足他们的求知欲,更要把控好舆论的导向,力避造成社会混乱。

    一、事必求证,不以讹传讹

    近来,马来西亚航空公司MH370客机失联多日,不断有消息涌出旋即又被否认,其中,令人印象深刻的就是某新闻媒体居然报道说客机已迫降在中国南宁机场。这很明显是一个假新闻,但令人不解的是居然有媒体去如此传播。这种缺乏责任感的作法正是当今新闻界存在的问题之一。所谓新闻,是新近发生的事实的报道,要求报道的新闻必须客观真实,新闻报道中的时间、地点、人物、事情、原因和经过都要经得起核对。再以马航客机失联为例,由于马来西亚方面一开始含糊其辞,再加上事件本身扑朔迷离,未找到失踪飞机的线索,部分媒体铺天盖地地传播各种来源不明或经不起推敲的猜测。众所周知,根据新闻职业操守要求,未经证实的消息是不能作为新闻发布的,这是新闻发布的原则之一。媒体作为社会公信力的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来进行新闻传播,不应为了收听率、阅读率而越过新闻职业底限。这样做不仅降低了自己的公信力,也伤害了受众的感情。媒体在播报和评论新闻的过程中,应该注重资料的储备和信息的核实,切不可听风就是雨,人云亦云。以2011年日本海啸的报道过程为例,作为日本最大公共传媒机构日本广播协会(NHK)的记者,当听到福岛核电站官方人员对3号机组是否会发生燃料棒熔化表示不清楚时,当即吼道:“把话说清楚了!到底会不会?”“别含混言辞!”而在马航客机失联事件所举行的记者发布会中也出现了马航方面的中文翻译被问哭的事情。这些质问不仅代表了记者及其所在的媒体,更代表了众多急需真相的公众。作为代表公众追问真相的媒体,一定要有一问到底的执著,一定要有事必查实的精神。再有,当媒体遇到纷繁复杂的新闻事件时,需要有时事评论员来帮助分析、点评。时事评论员必须有过硬的专业知识,切不可滥竽充数,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评论的正确性和可信度。

    二、加快反应,碎片织起全貌

    对于灾难性事件的传播,出于维护社会稳定的心愿,当地政府部门会非常小心谨慎,有时甚至会封锁消息,当地新闻媒体有时也会低调处理,甚至集体失声。在2003年的国内非典风波中,本来非典疫情早已经出现,但由于地方政府部门的处置不当,当地新闻媒体在报道时又存在滞后和片面的问题,使得社会上一时流言四起,人心惶惶,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比较明显的现象是出现了人们疯抢板蓝根造成了板蓝根脱销。这当然有大众盲从的因素,但客观上也有新闻媒体舆论引导的问题。新闻的真实性和时效性是辩证统一的,真实是新闻的基础,而时效性则是新闻的生命力之所在,这就要求新闻媒体在保证新闻真实性的前提下以最快的速度报道。随着时代的进步,新闻媒体对突发新闻的警觉性开始提高,经过2008年的南方雨雪冰冻、四川汶川地震等灾害报道等的历练,国内的新闻媒体在这方面正在逐步成熟,建立完善的灾难新闻报道预案机制正在成为现实。中国国家应急广播中心的建立,标志着国内应对重大突发新闻事件正在走向快速、从容、规范、有序。

    当媒体面对灾难性事件时,应第一时间派记者深入事发现场,尽快了解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现场伤亡情况、财产损失及救援的情况;同时,也要和当地政府及时联系,核实情况并按宣传部门新闻发布的统一口径,及时准确、有序有节地进行新闻报道。记者到达的第一时间,可能掌握的灾害资料并不全面,但是记者仍然有责任在第一时间发出报道,报道也会在记者持续地、碎片化传播的同时不断得到丰富,进而让公众不断地了解灾害的情况,逐渐汇总,形成全貌。媒体也需要在报道的进程中,不断地为公众梳理事件情况,帮助公众了解情况。媒体迅速、及时地介入报道,是保障公众知情权的一种体现,并能及时、充分地把握舆论的导向,配合救灾工作的进行。

    三、报道应体现人文情怀

    与西方相比,国内的新闻媒体在面对灾难性事件报道时新闻伦理修养表现得还不够成熟。在灾难性事件的报道过程中,记者的经验和专业素质显得尤为重要,只有记者摆正自己角色的位置,才不会出现只顾采访抢新闻而影响救援进度、提问不考虑幸存者感受而造成二次伤害的情况。

    新闻的人文情怀必须得到重视。而人文情怀恰恰是现代受众的深层次需要。美国传播学者施拉姆认为,受众收看新闻是为了获得或早或迟的两种补偿——即时性补偿和延时性补偿。前者主要满足受众对信息的需求和好奇心理,而后者则主要满足人的精神需求。痛苦的经历是每个当事人都不愿意去回顾的,而在一些灾难性事件发生时,我们有些记者总是一遍一遍地去询问幸存者的经历,丝毫不理会其是否愿意去讲述、去回忆。诚然,在灾难刚开始被大家所知道时,适当地去采访一些幸存者或受灾者不仅是一种宣泄情绪的出口,还可以唤起人们面对灾难的勇气、对未来生活的信心,也可以更生动地向外界展示灾区的真实情况,号召大家一起相互关怀,共渡难关。但一些记者却为了抢新闻而一遍一遍地去采访被救者,欲将幸存者内心的伤痛尽情地展现在大家面前,使人的情绪进入一种歇斯底里的状态。甚至有些记者在发现幸存者后要求先采访后救援,严重影响了救援进度,让人对记者的采访、媒体的报道产生了质疑和不满。记得在2007年淮河洪涝灾害专题报道过程中,某家新闻媒体的主播用“像带着过年的心情”来形容泄洪时围观的群众。这看似是一个小事,但却折射出了部分新闻人对弱势群体的消遣和冷漠。正如一位评论员评论的那样“在分洪之际,无论是谁,只要用过年来形容,都是可耻的,甚至想想都可耻”。

    当然,过度的“人文情怀”也让会人不胜其烦。这次马航MH370航班失联事件过去54个小时的时候,仍然有某报发微博煽情诸如“等你回家”“说好不放弃”等。这种微博毫无疑问地得到了满屏的吐槽。灾难发生时,适应的“心灵鸡汤”可以起到抚慰受伤者心灵的作用,但“鸡汤”喝多了总会腻的。日本NHK在报道灾区情况时给人最大的印象就是冷静、不煽情,不刻意去追问受灾民众的心情,也不刻意去渲染悲伤气氛,只实事求是地报道灾区的实际情况,及时地传播政府发布的信息。福岛核电站发生核泄漏之后,NHK也在第一时间播报了辐射量为每小时1015微西韦特并反复报道遭遇核辐射时的注意事项,提醒大家注意安全。考虑到受众或许不了解核辐射每小时1015微西韦特辐射量的概念,在播报时还加了一句“这相当于普通人一年可以承受的核辐射量”,充满了人文情怀。这一点值得国内的媒体学习,即以专业的姿态直击灾区现场,充满着对人性、对生命的尊重。

    四、新闻问责,有错必改

    2010年绿豆价格疯涨,被广大网友调侃为“逗你玩”。绿豆价格飙升,除了当年因绿豆生产量下降而市场价格拉高的客观因素外,所谓的“养生专家”张悟本难脱干系。很多人正是因为看了某家卫视开展的一档养生节目、看到在节目中张悟本大肆宣传他的绿豆治百病大法,才追随着潮流而进行绿豆养生的,上演了一出“全城豆恋”。该事件过后,“蒜你狠”“姜你军”等现象也一窝蜂地出现,农产品价格一个个无节制疯涨,以致失控。这不能不说是当下众媒体存在的乱象之一。社会责任感的缺失,是媒体必须补上的一课。前文提到的报道马航飞机降落南宁机场的那家媒体,播报新闻时主观臆断,信口开河,内容出错后就失语沉默,没有及时挽回影响,这是不负责任的媒体。一个有社会担当的媒体必须要有社会责任意识,传播出去的信息必须要对公众负责。行文至此,不觉想起当初浙江省发生的一宗记者断指案。案发后,众媒体猜测可能是因该记者采访发布新闻的过程中得罪了某些人而引起,并以此为出发点大肆报道记者职业生态环境问题。事后,警方调查显示该事件为私人恩怨,并非报复记者。而浙江众媒体此时却默契地集体失声,只字不提道歉之事。这些事件不仅暴露出了国内媒体的不成熟,也凸显了新闻法律方面的欠缺。众所周知,新闻媒体起着舆论监督作用,而舆论监督本身也是需要监督的,否则很容易产生从业人员为自己谋私利的新闻腐败。对新闻媒体的监督,不仅需要新闻行业内部的自律,也需要他律,即国内新闻界需要一部完善、健全的相关法律,通过法律的途径在不影响媒体公正独立的前提下来约束媒体,健全对媒体的问责制度。

    五、小结

    与西方媒体比较,我国的新闻制度依然还不健全。例如日本在“3·11”大地震后表现出的稳定、有序令世人震惊,这与日本良好的社会氛围和日本媒体对灾难信息的详细报道及社会舆论方向的把握是分不开的。我国新闻制度健全的道路曲折而漫长,作为社会公信力的代表和大众的舆论风向标,主流媒体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作用巨大,尤其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将会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参考文献

    1. 刘海贵 《新闻采访教程》,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1版。

    2.李衍玲 《新闻伦理与规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年第1版。

    3. 陈纪超 《对汶川大地震中新闻职业道德的思考》,载《科教文汇(上旬刊)》2009年10期。

    (作者单位:河北省徐水文广新局)

    (本文编辑:刘浩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