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异化与劳动同意:互联网数字劳动的价值二重性辨析

    徐婷婷

    【摘要】信息社会劳动生产的扩大化,使得数字劳动广泛存在于数字资本公司、互联网平台零工、非雇佣形式的产销者等领域,并且在技术、资本和消费文化的感召下呈现出劳动方式娱乐化、劳动时空泛在化、劳动剥削隐秘化等非典型“劳动异化”的特征,成为劳动同意缔结的前提。在平台“去异化”策略和劳动者主体性回归的感召下,劳动异化与劳动同意并存于平台与用户之间的劳动关系中,呈现出基于不同主体需求的数字劳动价值二重性特征,并引发关于社会文化责任旁落的反思。

    【关键词】数字劳动;劳动异化;劳动同意;价值二重性

    自达拉斯·斯麦兹的盲点之争后,受众研究实现了从“效果”到“劳动”的转型,劳动商品化成为传播政治经济学研究的一个重要面向。随着信息社会的发展,这种劳动的商品化表现为在各社会生产领域里的“数字劳动”,凸显了互联网平台作为“新的社会生产场域”的典型特征。“20世纪70年代以降,信息作为一种无形的物质,在社会中扮演着越发重要的角色。信息的生产、处理与传递成为生产力与权力的主要来源”[1]。不论是传统产业还是互联网公司,都被嵌入到了以信息技术为基础的劳动生产链条之中,专业化生产向“同侪生产”的演化,催生了新的劳动主体与劳动关系,带来了二者之间价值分立的再思考。

    一、享乐还是剥削:数字劳动的异化现象

    (一)数字劳动的界定

    数字劳动是信息化社会中对劳动形式的新界定,英国马克思主义理论家克里斯蒂安·福克斯(Christian Fuchs,2014)認为,“ICT行业全球价值链从低端到高端整个链条上所牵涉的各种形式的劳动,均属于‘数字劳动”[2]。马里索尔·桑多瓦尔(Marisol

    Sandoval)将数字劳工定义为:“将ICTs和数字技术作为生产资料的脑力劳动者和体力劳动者,包括生产者和使用者。在她看来,资本对ICTs和数字技术的吸纳加速了资本主义的主要积累空间从‘工厂车间到‘社会工厂的转变过程。”[3]

    数字劳动的研究不仅涵盖了生产科技产品的传统产业工人,也包括媒体从业者、科技公司的工程师以及大众媒介的用户。英国《传播、资本主义与批判》期刊将数字劳动总结为:互联网行业专业人员的劳动、无酬劳动、受众劳动和“玩劳动”等形式。

    尤其是受众劳动和广大互联网的“玩工”,以“让渡”隐私和使用数据的方式获得互联网的定制化服务,使用户的互联网使用行为从“玩乐”走向“劳动”,实现了互联网平台对用户的“剥削”,并且这种剥削已经超越了资本主义雇佣劳动的范畴,[4]表现出了数字劳动对人的异化。

    (二)数字劳动异化的形态

    劳动异化是马克思的重要理论之一,“他认为生产过程会产生劳动权力的等级结构,对工人劳动节奏和效率的监控正是资本主义‘异化的来源”[5],“处于资本力量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之中的劳动行为与工作行为,是发生异化的主要领域”[6]。劳动异化导致了劳动者个体与社会生活的核心方面逐渐疏离,并被技术、资本等“异己”力量所控制,呈现出劳动异化的四个方面:劳动者与劳动产品相异化,劳动者与劳动行为相异化,劳动者与人的类本质相异化,劳动者之间的关系相异化。

    福克斯(Christian Fuchs,2014)在《数字劳动与卡尔·马克思》一书中指出,“数字劳动是以对劳动主体、劳动对象、劳动工具和劳动产品的异化为基础的”[7]。可见在信息社会中,异化理论仍然是研究劳动关系的重要切口。在马克思的理论中,异化和剥削是紧密联系的并存在一种共生关系——异化既是剥削的前提也是剥削的结果。互联网数字劳动是一种典型的“享乐”与“剥削”共存的劳动形式,它的异化具体表现在以下两个领域。

    1.互联网零工的“流动性”劳动

    在互联网激发的就业形式中,越来越多的“斜杠青年”通过互联网平台打零工,“斜杠青年”“U盘化生存”等新名词反映了劳动者对其主体性的认可,但却无法阻止劳动异化的产生。快递员、外卖送餐员、UU跑腿等“零工们”的工作常常表现出:“非固定的工作场所,弹性的工作时间,高强度的工作状态,缺失的社会保险与福利,极高的流动性和失业风险。”他们依赖平台的订单分配,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配送,平台的资源分配是他们看不见的“黑箱”,“时间荒”是他们脚步匆忙的闹钟,“匿名的评价机制”成为悬在他们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在平台这张看不见的大手中,资本异化为某种看不见的权力,牢牢控制着“零工”们的整个劳动过程。

    2.非雇用形式的“产销者”劳动

    在非雇用形式的产销者的劳动领域中,如知识型内容网站、短视频直播网站等都依赖庞大的用户规模,活跃的DAU是这些互联网平台中潜在的劳动力,用户成了“劳动者”,观看行为成了“劳动”。网络平台以追求持续稳定的利润生产为目标的商业逻辑,一方面鼓励着“同侪生产”,体现了平台的劳动力聚合作用;另一方面,预示着庞大的受众及其用户信息构成了“平台资本主义”利润积累的原材料,带动“受众劳动”走向异化。例如在百度文库中下载自己撰写的论文是需要付费的……这种异化形式已经超越了马克思所说的劳动者与其劳动产品相异化的“不占有”,它上升为社会全面商品化的资本拜物教。

    (三)互联网数字劳动异化的特点

    信息社会中赛博空间成了社会生产的重要场域,形成了“平台与用户”的新型劳动关系,社会化媒体呈现出的“参与式民主”带动了大规模的“同侪生产”,但资本积累和扩张的本性并未发生变化——剥削、商品化和不平等依然是网络经济中的核心议题,只是剥削被玩乐的外表所隐藏,数字劳动异化的表征也更为隐秘。

    1.劳动方式的娱乐化

    特勒贝·朔尔茨(Trebor Scholz)用“玩劳动”的概念指涉互联网上休闲、娱乐和创造性的无偿劳动,解释了劳动和娱乐边界的融合与模糊[8]。这种娱乐化的生产方式在“受众劳动”领域表现得更为突出:一面刷着各种各样有趣的段子和视频,一面贡献着自己的用户数据,在获得精神满足的同时,为平台的生产大循环注入燃料。其实这种娱乐化的、自主式的劳动形式并不能掩盖资本剥削的核心,其依靠的正是默多克(Graham Murdock,1946)所说的“礼物经济”或“补偿机制”[9]——平台使用、内容浏览、生活分享、获得满足等“数字礼物”均属用户自己生产,用户在使用中获得了某种价值肯定和情感满足。

    2.劳动时空的泛在化

    数字劳动消解了工作与休闲的边界,融合了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和再生产劳动力的时间,并且在劳动空间上更为分散,不论是私人住所还是公共场所,它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发生。马里安·克莱恩(Marion G.Crain)等人在《看不见的劳动:当代世界的隐身工作》(2016)中将其称为“离身”劳动(disembodied labour)[10]。

    原本属于私人领域的社交活动、休闲娱乐、经验分享等,统统被纳入资本积累的过程中。“垄断资本主义下无休闲”。Web2.0时代的用户时刻在线进行着劳动生产,而家庭、社会等场合也都异化为价值生产的车间,“不限时间地点的网上工作本来被看作是一种自由,现在却被发现只是一种新的奴役机制”[11]。

    3.劳动剥削隐秘化

    劳动异化的重要表征是“劳动者与劳动对象的对立”,劳动主体对劳动对象的占有权被剥夺,在数字劳动中这种“被剥夺”有了“主动提供”和“免费让渡”的趋势,呈现出劳动剥削隐秘化的特点。

    文森特·曼泽罗尔(Vincent Manzerolle,2010)在《移动的受众商品2.0:数字劳动与始终在线的媒介》中分析称,借助智能手机这类设备对有偿和无酬劳动进行的扩展,涉及传播的动员、认知与协作能力——这种能力是“信息资本主义”或“平台资本主义”积累策略的核心,但受众并非没有感受到平台对受众劳动资源的“占有”[12]。互联网资本创造了自由、民主、美好的意识形态话语,遮蔽了平台对用户资源的攫取和利用,劳动和资本的对立关系在Web2.0时代不仅没有真正消解,反而更加隐秘和具有欺骗性。

    二、异化与去异化:劳动同意是如何达成的

    (一)数字劳动异化何以产生

    1.原生动力:技术赋魅

    信息技术的发展成为信息社会迭代升级的原生动力,在技术的驱动下形成了广大的数字劳工群体,他们通过各种类型的智能终端设备进行线上连接,并最终被纳入剩余价值生产的环节。技术对社会的驱动,不仅表现在“劳工”沦为机器的“义肢”,更倡导了一种价值观念的盛行——工具理性。注重效率和功用的工具理性成了奴役人的主要机制和手段,从而消解了个体生存的价值基础,科学技术的大量普及和应用,加剧了工具对人的异化。

    吃饭前的“手机消毒”,无修图不发圈的“美图文化”,无检测不看病的就医流程……现代社会越来越被嵌入到一个被工具异化的世界,人们徜徉在工具塑造的赛博空间中享受并沉迷。技术在对人们“赋权”的同时也在“赋魅”,导致了人们在行为方式、思维方式和价值取向上的异化。

    2.控制手段:平台资本

    “谁掌握了规则制定权,谁就拥有了经济主导权”[13]。平台成为互联网社会中最大的聚合力量和管家,从“平台革命”(platform revolution)到“平台战略”(platform strategy),从“平台资本主义”(platform

    capitalism)到“平台合作主义”(platform cooperativism),不断催生着一个新的“平台社会”(platform society)的诞生[14]。

    加拿大学者尼克·斯尔尼切克(Nick Srnicek)在其著作《平台资本主义》中,将这一正在兴起的经济模式命名为“平台资本主义”——“其核心在于提取更多的数据,通过全面侧写用户画像,进一步拓宽业务范围并成为垄断性企业”[15]。数字经济衍生出的数据霸权,以“自由”“平等”“分享”的名义召唤网民加入数字内容的生产行列,又通过意识形态的包装将隐匿的劳动剥削合理化,看似宣扬了一种民主和参与的社会文化,实则被平台和资本控制,并在技术光环的遮掩下,实现对个人生活的无形渗透。

    3.精神感召:消费文化

    鲍德里亚笔下的消费社会图景正成为当下主流的社会景观,消费文化形塑了特有的“物质主义”和“享乐主义”的价值观念,乔治·瑞泽尔(George Ritzer,2015)在《赋魅于一个祛魅的世界:消费圣殿的传承与变迁》中对消费社会的变迁进行了深度思考,“消费主义的实质是一种对人的价值的异化,当一个社会里所有人都接受了这样的设定,它就会成为一个共识,这种共识会反过来对每个人形成‘规训,将这种被灌输的观念内化变成‘自己的观念”[16]。

    为了赢得更多的关注,个体被自身的欲望、需求和幻想所支配。“生吞玻璃”“15岁做妈妈”“生吃病死猪”等出格又出位的网络表演,构成了消费社会中的奇葩景观,对“镜中我”的审视变成了依照平台中别人的看法而进行的“自我改造”,“依照他人的期待”审查自身思想,并将其内化为自己的行为方式,造成自我的极大异化。

    (二)劳动同意何以达成

    劳动同意是劳动者与雇佣者就劳动的形式、劳动过程、劳动产品、劳动环境、劳动福利等一系列问题达成的共识。既然劳动异化在互联网平台中广泛存在,用户对平台依然忠诚如初,二者之间的劳动同意是如何缔结的呢?

    大部分的互联网用户劳动,因为没有明确的雇佣关系存在,平台与用户之间的劳动同意首先发生在安装软件时的“隐私与用户协议”,其次体现在用户的“使用体验”上。由于平台用户“产销者”的身份,对平台内容的生产、浏览、消费都需要自己完成,平台会利用各种“去异化”的策略对用户进行精神抚慰与报偿。

    1.平台的“去异化”策略

    不论从生产要素的角度还是從劳动过程与劳动结果的角度分析,数字时代的劳动异化的确与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和《资本论》中提到的异化劳动有所不同。

    信息社会中劳动产品的形式发生了极大的变化,劳动环境不再拘泥于车间,劳动过程虽然受到了“大数据”这双眼睛的凝视,但总体上表现出了弹性与随意,劳动主体的主观意愿在其中发挥了更大的作用。劳动条件不再作为劳动本身被占有的前提,数字平台的全面异化也表现得更为隐蔽,成为某种“隐喻”的存在。平台通过“礼物经济”的模式团结了大批“用户”或爱好者,并将其纳入“无偿不计酬的劳动力”范畴中,其间表现出了用户的主动与爱好,劳动者自觉、自愿、自发的情感状态使得数字劳工们“乐在其中”。

    数字劳动具有的“去异化”特征导致了用户对平台的更多使用,然而更多的平台使用会导致平台对用户剥削的加剧,从而导致劳动的异化加深。为了留住用户并将这种“隐形的剥削”持久化,平台需要使用各种手段(补偿机制)来主动“去异化”——由此形成了數字劳动“异化”与“去异化”过程的逻辑闭环,去异化成为达成劳动同意的重要前提。

    2.交往式劳动关系的形成

    哈贝马斯高度评价了劳动对于人类生活再生产的重要价值,但他指出这种劳动概念在涉及人与自然关系的同时,更应关注人与人之间的交互性。[17]互联网平台上用户的“分享”“社交”需求高涨,这种基于个体情感满足的过程被哈贝马斯称为“交往式劳动”,主体之间的情感表达、符号分享,被描述为基于非物质生产的某种“情感劳动”,劳动中的“情感要素”极大提升了劳动者的自主性。这种个体的满足与自主性发挥,使得用户也更倾向于在平台中强化社会关系,为平台积累用户和进一步挖掘数据提供可能。

    正如卡斯特(Castells,2018)在《传播力》中谈到的那样:“对世界上绝大多数人来说,要尽力加入有意义的关系中,例如我们称之为剥削的关系——因为剥削确实对被剥削者有意义。若是成为被生产、分配和估值的全球网络所忽略的人,那才是最大的危险。”[18]

    三、数字劳动的价值二重性反思

    在数字劳动异化存在的前提下,劳动同意依然能够达成的基础是劳动关系中不同主体的利益需求。平台从连接公众的“中介”逐渐转向劳动关系中的“主体”分立于劳动关系的两端,必然在利益诉求上呈现出某种二重性的特征——数字劳工的价值一方面体现在作为用户基于自我实现和满足的“娱乐”和“享受”,另一方面则作为平台资本循环的“物质基础”。

    (一)劳动主体间价值诉求的二重性

    1.用户:基于“享乐”的自我实现

    平台经济带来的新型生产模式,为社会提供了更多的工作岗位。中国就业技术指导中心2020年5月发布的《关于对拟发布新职业信息进行公示的公告》,将包括区块链工程技术人员、社区网格员、互联网营销师等在内的十个新工种作为社会的新职业,其中就包括直播销售员。这从政策角度给予了这个行业合法性和规范性的肯定。

    在抖音的一项用户调查中,接受调查的2375名抖音创意劳动者,平均每人发布了211条视频。其中33.56%的人将抖音创作看作自己的主要收入来源,大约有四分之一的人从抖音创作中获得过收入,并超过2018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水平[19]。他们表示,在平台中的“劳动”一方面帮助自己打发空闲时间,得到娱乐和放松,另一方面获得了工作机会,带来了切实的收入,未来会更热情地投入到内容生产中。

    在抖音发布的平台用户满意度调查中,大部分用户认为视频制作和创意生产可以“充分发挥我的能力”“可以教别人怎么去做”“我能够从中获得成就感”[20]。这种强烈的情感联系和归属感以及自我的身份认同,建构了劳动者强烈的主体意识,一定程度上“消解”了部分劳动异化的不利影响,使时刻在线成为可能。劳动者不再为了生存而劳动,在数字劳动中获得的满足感、成就感和安全感使得劳动者的主体性正在回归,这也成了大部分受众劳动的基本价值诉求。

    2.平台:基于“利润”的资本积累

    马克思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提出,资本主义生产的目的不是为了消费,而是为了追求利润的最大化。作为资本主义在新媒介技术环境中的延伸,数字资本主义并没有随着传播新科技的发展而改变其通过剥削劳动力实现自我增值的基本逻辑。特雷伯尔·肖尔茨(Trebor Scholz)指出,“在数字资本主义时代,对劳动的剥削以一种更加隐蔽的形式围绕新型的信息技术和网络平台而展开”[21]。

    互联网平台追求盈利首先遵从的是商业逻辑。如最近闹得沸沸扬扬的丰巢收费事件,就暴露出了平台经济的价值排序。前期靠烧钱补贴建立市场优势、培养用户消费习惯,后期通过涨价获得巨额利润的商业模式,似乎已经成为平台经济的惯用套路。一些平台公司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其结果便是进一步挤压用户选择权,放大自身获利空间[22]。

    在利润和用户二选一的情况下,大部分平台会采取流量控制、服务分级等更为隐蔽的手段来控制用户,用看似“以用户为中心”的商业策略实现“以利润为中心”的根本诉求。

    (二)劳动关系认定的二重性

    在平台与用户所产生的劳动关系中,一方面用户作为平台服务的对象,是竞争的重要对象;另一方面数字劳动的泛化,使得用户向“劳工”转变,用户从掌握主动权到被动地接受平台协议免费让渡隐私,这种看似基于自愿的组合模式,实则体现了强大的资本控制能力,以“隐私换自由”实际上表明了劳动关系的极度不平等。

    随着资本主义的深入发展,资本完全统治了活劳动,它仅仅“把工人当作再生产财富的抽象能力保存下来,这种财富是以资本的形式作为统治劳动能力的力量与劳动能力相对立的”。劳动创造了资本,资本却变成对经济生活、政治生活、精神生活进行全面统治的巨大社会权力,反过来对劳动主体进行全面压抑,实现全面异化。[23]

    受众并非没有经历过抗争,但是在媒体提供的叙事框架中,他们被新修辞的美丽外表所迷惑,享受时刻在线的时光,感谢平台带来的机会,他们沉浸于使用媒介带来的放松和享受中,渴望以“数字劳动”的方式体现自身的在场。在部分受众眼中剥削变成了过度修辞和过度解读,他们的疑问在于“我知道这是剥削和无偿占有又怎样呢?”他们还是会为了快速进入App的使用页面,而跳过对风险认知和隐私获取条款的阅读。对劳动关系认定的错位,最终让用户不愿意承认自己平台“劳工”的身份,但又改变不了作为“生产资料”存在的事实。这种暧昧的主体身份认同,正好掩盖了平台资本以“服务用户”之名,行“利润积累”之实的扩张过程。

    四、数字劳动的迷思——旁落的社会责任

    默多克(Graham Murdock,1946)认为,互联网为文化共同体的复兴提供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机会,其激进的潜力在于将礼物经济和公共物品融合而营造出一种新的关系的能力——这种关系处于专业和外行知识之间、业余和专业活动之间,它使文化产品在分享与馈赠之中超越了利潤与回报的逻辑。这种根植于大众文化的公民精神和动员草根参与的愿景,将有助于构建一种反对商品经济和消费主义文化的数字共同体。[24]

    然而目前看来,默多克先生憧憬的超越利润和回报的逻辑没有成为社会的主导逻辑,数字劳动价值的二重性正是劳动主体间对价值的错位理解与诉求,大众的公民文化参与在变形的价值观引领下成了助长消费主义和商品拜物教的强大力量。平台和资本的逻辑将大量公共文化机构纳入市场化运作模式,使一切被打上了商品的烙印。新的资本主义引领了这样一个时代——所有的东西,不管是道德的还是物质的都会变成可售卖的商品进入市场。[25]

    商业和利润的价值排序导致了部分平台为了引流和变现的目的,不惜牺牲口碑回避公共问题和责任,就像“火车站台不对乘客负责”一样,这样的“天然免责”使部分网络平台在利润追求的过程中不断地“博出位”,对社会的文化引导带来不良的示范。新冠疫情加速了整个社会的数字化进程,出于经济复苏的需要各种类型的网络直播层出不穷,从县长带货到明星带货,“红”——成了当下各利益主体的基本诉求。让自己红让产品红,塑造了“网红”这种新的拜物教形式。

    信息社会中“传媒的功能、目的和效果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一切都在媒介中存在,一切都在媒介中被感觉,媒介成为后现代超真实社会的超级制造者”[26],使得异化现象在当代消费社会中更加突出和严重。如果没有价值观作为引导,自由市场将所有的关系简化为自由的和不受限制的交易关系,而这将成为美好社会的公敌。

    [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社会网络视角下农村政策传播的效能危机及提升策略研究”(19BXW047)的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1]姚建华,刘畅.新媒体语境下众包新闻生产中的弹性雇佣关系研究[J].新闻爱好者,2017(11).

    [2]姚建华,徐偲骕.全球数字劳工研究与中国语境:批判性的述评[J].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9(5).

    [3]姚建华,徐偲骕.全球数字劳工研究与中国语境:批判性的述评[J].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9(5).

    [4]陆茸.数据商品的价值与剥削:对克里斯蒂安·福克斯用户“数字劳动”理论的批判性分析[J].经济纵横,2019(5).

    [5]姚建华.数字劳工:产销合一者和玩工[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9(1).

    [6]约翰·费斯克.关键概念:传播与文化研究辞典[M].李彬,译.北京:新华出版社,2004:8.

    [7]韩文龙,刘璐.数字劳动过程及其四种表现形式[J].财经科学,2020(1).

    [8]胡泳.数字劳动的无眠[J].新闻战线,2019(7).

    [9]Janet Wasko,Graham Murdock,Helena Sousa.The Handbook of Political Economy of Communications[M].2011:13-40

    [10]Crain Marion Poster Winifred R.CherryMiriam A.Invisible Labor:Hidden Work in the Contemporary World[M].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2016.

    [11]胡泳.数字劳动的无眠[J].新闻战线,2019(7).

    [12]Vincent Manzerolle.Mobilizing the Audience Commodity—Digital Labour in a Wireless World[J].姚建华,徐偲骕,译.开放时代,2017(3):181-191.

    [13]丹·席勒.信息传播的地缘政治经济学[J].翟秀凤,等编译.国际新闻界,2016(12).

    [14]贾宸琰,塔尔顿·吉莱斯皮.“平台”这一隐喻,真的恰当吗?[J].青年记者,2017(10).

    [15]尼克·斯尔尼塞克.平台资本主义[M].程水英,译.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2018:7.

    [16]乔治·瑞泽尔.赋魅于一个祛魅的世界:消费圣殿的传承与变迁[M].罗建平,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5(6).

    [17]周晶.基于劳动概念的“交往理论”[N].中国社会科学报,2020-04-30.

    [18]曼纽尔·卡斯特.传播力[M].汤景泰,星辰,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8:27.

    [19]数据来源:短视频平台上的创意劳动者.北京师范大学数字创意媒体研究中心,2019(9).

    [20]数据来源:热潮下的社交短视频快手&抖音用户研究报告[EB/OL].企鹅智酷,https://www.docin.com/touch_new/preview_new.do?id=2164224060.

    [21]肖恩·塞尔斯,高雯君.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的“异化劳动”概念[J].当代国外马克思主义评论,2008(12).

    [22]毛振华.互联网“寡头病”该治治了[J].半月谈(内部版),2020(5).

    [23]于涵潇.浅析马克思异化理论的三个不同发展阶段:以《手稿》《穆勒笔记》《资本论》为基础[J].西安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2).

    [24]Janet Wasko,Graham Murdock,Helena Sousa.The Handbook of Political Economy of Communications[M].2011:13-40.

    [25]Janet Wasko,Graham Murdock,Helena Sousa.The Handbook of Political Economy of Communications[M].2011:13-40.

    [26]陈力丹.当代信息社会批判[J].东南传播,2017(7).

    (作者为郑州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博士生)

    编校:王 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