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学生的幸福人格

    贺彩云

    幸福人格指个体的价值观念、道德品质、身体素质、心理发展、社会适应等五個方面得到健康、全面、协调发展,从而表现出良好的发展状态和持续的幸福感。在中小学阶段,着力培养学生的幸福人格至关重要,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第一,要让学生拥有“幸福”的自我基础。积极的自我认知是获得幸福感的基础。教师和家长要引导学生正确、全面且积极地认识生理自我、心理自我和社会自我。生理自我包括长相、衣着等;心理自我包括性格、兴趣等;社会自我包括社会角色、权利、责任等。通过引导学生客观分析自我、全面认识自我、主动悦纳自我,帮助他们树立自尊与自信,摒弃自卑、自负、抑郁等消极自我体验。

    第二,要让学生具备“持续幸福”的资质。首先,教师和家长要营造环境、创造机会,让每个学生得到足够多的成功和快乐的体验,从而增强面对困难的勇气,提升解决问题的自信,习得积极的学习和生活模式。其次,教师和家长要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归因策略和情绪调节技巧,着力提高学生的情绪调节能力,为培养理性、平和的心态播撒良种。最后,要着力塑造学生的意志品质,帮助和鼓励学生遵守规则、明确目标、制订和实施计划。同时,可以设置困难情境,鼓励学生通过自己的意志力克服困难,体验获得成功的愉悦感,感受憧憬未来、追求希望的快乐感。这样的愉悦感、快乐感是学生获得“持续幸福”的重要条件。

    第三,要让学生习得人际适应的幸福。教师要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际交往理念、掌握良好的交往规则。在同伴关系的发展上,保持真诚友善,获得足够的同伴友谊;在与师长的交往中,保持文明礼貌、谦虚好学,获得成人的支持与激励。教师和家长要引导学生在沟通交流中增强同理心;在主动关心、帮助他人的过程中获得价值感;在积极分享的过程中体验成就感;在宽容待人的过程中获得优越感;在与人合作的过程中看到人际互助最直接的成效。这些都是塑造学生幸福人格的重要途径。

    (作者系湖南省教育学会中小学心理健康与生涯教育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