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评奖评优育人工作的效应省思与理路优化

    李济沅 翁亮 董萌苇

    摘? ? 要:当前在高校评奖评优工作中,组织管理者、间接参与者、直接参与者等不同向度对评奖评优工作都存在一定的认知误区,进而表征出难以树立真正的榜样、从“两极分化”转向“多极分化”以及易诱发精致利己主义现象等现实困境,可以从评选意旨、评价体系以及评奖范式三个维度优化高校评奖评优育人工作,使评选意旨紧扣时代发展需要,评价体系契合大学生综合素质养成,评奖范式注重育人潜能的挖掘。

    关键词:评奖评优;育人效应;理路优化

    中图分类号:G640? ? ? ? ? 文献标识码:A? ? ? ? ? ?文章编号:1002-4107(2020)04-0064-03

    教育部发布的《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中明确将资助育人列为“十大育人”体系之一[1]。作为高校学生奖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评奖评优育人价值蕴含丰富。评奖评优既是大学生深度参与校园生活实践、浸润大学文化的重要途径,同时也是高校选树典型、发挥榜样育人功能的有效媒介。随着经济发展,高校也实现了评奖体系从无到有、评奖种类从简到繁、评奖体量从少到多的跨越,且呈现出由精英化向大众化转变的趋向,参与度与关注度愈发广泛,导致为评奖提供支撑保障的事务性工作体量也大幅增加。高校在评奖评优育人实践过程中,组织管理者、直接参与者、间接参與者等不同向度都出现了一定的认知误区,进而削弱了评奖评优工作的育人成效,表征出一系列现实困境,亟需教育管理主体评估评奖评优的育人效应,分析现实困境成因,优化工作理路,从而更有效地发挥评奖评优育人效能。

    一、不同参与者对高校评奖评优工作的认知误区

    奖学金与荣誉称号的评定通常要经过素质评价—自主申请—答辩/材料评审—公示宣布等议程,这一实践过程,以教师为主体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往往扮演了组织者与管理者的角色,而获奖学生是直接参与者,未获奖学生是间接参与者。笔者调研发现,从管理者、直接参与者与间接参与者三个向度审视评奖评优工作,都存在一定认知误区。

    (一)组织管理者向度:事务性大于教育性

    1.评奖过程繁杂,事务量重。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等级可以按照国家级—省级—校级—院级划分,各级评选紧密相连、环环相扣。因此,评奖评优工作往往工作量大且时间紧凑,这也给负责评奖工作的教师带来很大压力,致使其容易陷入到事务性工作中并且产生仅仅完成工作的应付心态,无暇发现并纠正学生在评奖过程中容易出现的侥幸心态和功利行为,忽略了对于青年学生的思想教育。

    2.评奖涉及学生切身利益,关注度高。在评奖标准中既有在评选细则中明确规定的可以量化的硬性指标,如学业成绩等,也有需要评审委员会根据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主观评价的柔性指标,如学生的家国情怀、道德修养等虽然都是非常重要的个人素质,但是这一部分的评价却很难量化,需要人为评价并通过打分或投票等方式进行排序,容易遭到学生的质疑,进而产生更大的工作量甚至是舆情事件。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影响,有些组织管理者将柔性指标的评价权让渡给硬性指标的评价权,相应的答辩、面试等评审议程设置流于形式,这是典型的不作为现象,虽然看似公平,但却可能无法选树出最有育人价值的榜样典型,同样会面临质疑。

    以上两方面的原因也导致高校评奖评优工作呈现出越来越强的事务性特征,而对青年学生的教育性却日渐式微,这一现象值得警惕。

    (二)直接参与者向度:学业优异者得奖理所应当

    囿于当前我国的教育模式,尤其是在高中及以前的学习阶段,学业成绩作为学生升学的最主要考量因素,顺理成章地排在了学生评价的首要位置,重应试教育轻素质教育的现象很难避免,“学业优则一切皆有”的思想在家庭、社会甚至部分学校教师心中根深蒂固,这种惯性思维自然也会随之延伸至大学。在现行的评奖评优体制下,对于学业成绩优异的同学,他们认为获得奖学金是对自己学业上付出的肯定与认可,其背后的实践逻辑与学生小时候在完成家长设定的某一目标而获得相应的奖励相似,暗含着等价交换的意味,获奖带来的荣誉感更多地指向对过往取得成绩的奖励,而较少地指向未来继续进步的驱动与约束,由此也会产生学业成绩好获奖是理所当然的心态。如果在评奖评优过程中出现由于考虑学生各方面的综合条件而将奖学金或荣誉称号评选给综合素质最优而不是学业成绩最优的学生时,会造成落选者心中的不平衡。很多奖学金的设立都是出于各级单位对于高等教育的支持,或是社会各界的校友、企业对于高校人才培养的关心和反哺,显然参评者的不良心态也违背了评奖的初衷。

    (三)间接参与者向度:事不关己

    不可否认,优秀学生在校园学习生活中享有更强 的话语权,尤其是在评奖评优这类活动中,学业成绩相对普通的同学即使参与各项评议,往往是充当分母的角色,成为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吃瓜群众”。对于抱有此种错误认知的同学,也会呈现出一些不利于其成长发展的样态。

    1.他们不会认真参与评奖评优的各项活动。对于评奖议程需要全员参与的评议环节,他们或是直接不参与或是应付了事,表现出不负责的姿态。

    2.他们很难对那些获奖的同学产生心理认同和行为趋同。消极参与自然也不会仔细了解、学习那些优秀同学的事迹,正视自己与之存在的差距,并主动将之转化为自己在下一学习阶段努力追赶的动力,那么对这些身边的优秀榜样产生认知和行为上的趋同更是无从谈起。

    3.他们可能会产生一种对立心态甚至陷入自暴自弃。当“不想追也追不上”的状态持续下去,未获奖同学容易滋生出对获奖同学的对立心态,进而陷入自暴自弃。那么通过评奖选树榜样的方式非但没有产生激励人引领人的育人效应,甚至还起到了反作用。

    二、高校评奖评优育人工作的现实困境表征

    组织者(由师生组成的奖学金评选委员会)、参与者(学生)以及具体的评奖规则共同组成了评奖评优的育人生态,组织者按照既定的评奖规则对参与者进行公平选拔、教育引导从而完成评奖评优的育人实践。组织管理者、直接参与者和间接参与者等不同向度的认知误区对评奖评优工作产生消极影响,并表征在具体的育人实践中。

    (一)难以选树真正的榜样

    让每一份荣誉都能实至名归是评奖评优工作需要回应的根本命题,让每一位获奖者都成为同学们心中学习效仿的目标,充分发挥榜样的育人效应更是评奖评优育人工作的题中应有之义。如果组织管理者在评奖过程中僵化机械地依赖量化指标,只是按照评选议程中可以量化操作的部分指标像公式一样推导出最后的评选结果,而非站在树立育人榜样的立场上在量化考核评价的基础上进一步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评价,将难以得出科学而全面的评价结果,选出的榜样自然都是“数据最优者”,却很有可能无法遴选出真正的榜样。

    相对柔性标准而言,硬性标准更易评价比较,如果组织管理者兼顾了评奖标准中的硬性标准和柔性标准,但是由于对二者的赋权不均衡,或者对柔性指标的评价方式不科学,甚至出现有人利用柔性标准的模糊性将奖学金评选给与自己亲近的学生,如经常打交道的学生干部等,则有可能会激起更大的反弹,自然也很难选树出真正的榜样。

    (二)从“两极分化”转向“多极分化”

    通常根据评选议程的设置,学生首先需要进行综合素质评价,在德、智、体等方面满足一定的基础条件以后方可获得奖学金申请资格。这会导致有一部分同学因为前提条件不满足而丧失评奖资格。同时,根据奖学金的不同等级,往往申请某一项奖学金的前提是已经获得低一级的奖学金,在评选过程中,已经获得其他奖学金的同学本身也更容易得到评审教师的青睐,在多重因素的制约下,优秀的学生在评奖评优过程中会出现奖励“滚雪球”现象,这种累积效应会造成荣誉在少部分同学中富集,使“优者更优”,进而呈现“两极分化”的趋向。

    目前奖学金主要还是奖励给学业成绩优秀的同学,受大学生活中价值取向多元文化的影响,学生在评奖评优实践中也会呈现出“多极分化”的样态。对于积极的学生,如果无法凭借学业成绩在评奖评优中获得肯定,他们可能在社会工作、公益服务、创新创业、文体活动等方面投入更大的精力,甚至不惜牺牲自己的学业,通过在其他方面取得的成绩完成自我价值实现。对于消极的学生,则可能会出现自我放弃的“佛系”心态。从“两极分化”到“多极分化”的转向,無疑更加剧了评奖评优在学生群体中的小众化趋势。

    (三)诱发精致利己主义现象

    近年来,受消费主义等思潮的不利影响,精致利己主义现象在青年大学生群体中频频出现,为了寻求个人利益而出现的学术不端等现象屡见报端,优秀学生群体更是精致利己主义现象的高发群体。精致的利己主义者往往在理性认知时表现为高智商,在人际交往中呈现出高情商,在具体情境下体现出高逆商,成就动机高而需求层次低,道德行为与道德认知具有不一致性[2]。在评奖评优中,受利益驱使,这类学生很容易在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选条件的导向作用下运用自己的高智商和高情商投机取巧、钻空子以达到在评选中脱颖而出的短视目标,如果不及时加以纠正,在评奖评优实践中施以感恩教育和责任教育,并且在获奖以后对获奖者提出示范引领的义务要求,则等于间接默认学生的利己行为,这会助长精致利己主义风气在学生群体中蔓延。

    三、高校评奖评优育人工作的优化策略

    评选意旨是学生成长发展的指挥棒,起到关键的导向作用;评价体系是评奖评优实践的实施规范,是评选意旨能够落实的支撑和保障;评奖范式是评奖评优育人实践的载体,直接影响评奖评优工作育人的实效性。当前高校评奖评优育人工作所面临的困境也在强烈呼唤评奖评优工作从评选意旨、评价体系以及评奖范式三个维度进行育人理念重构以及工作理路优化。

    (一)评选意旨鲜明,紧扣时代发展需要

    高校评奖评优的管理主体首先要深刻意识到评奖评优工作所蕴含的育人价值,对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的评选意旨精准定位,并且有效地传递给青年学生,不能以己昏昏,使人昭昭。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强调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这一才培养目标[3],各高校也都在宏观指向上不断深化丰富各自的人才培养内涵,既符合当下国家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具有鲜活的时代性,又充分发扬了大学特有的文化精神,体现出坚韧的传承性。高校的人才培养目标也为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的评选意旨提供了关键指向,显然高校评奖评优工作的意旨设定应该聚焦高校人才培养方位,紧扣时代发展需要。

    当今世界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青年群体的发展趋向在一定程度上也决定着中国在世界格局中的未来走向。评奖评优是高校选树优秀青年榜样的重要载体,优秀的青年榜样更是青年群体发展的驱动引擎。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大会上勉励新时代中国青年要树立远大理想,要热爱伟大祖国,要担当时代责任,要勇于砥砺奋斗,要练就过硬本领,要锤炼品德修为[4],这六个方面的要求正是青年发展成长的风向标。一方面,要让学生清晰地认识到高校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的评选意旨与人才培养目标的高度统一性,推动评奖评优实践中的全体参与者都自觉向这一发展方位趋同,间接参与者向直接参与者趋同。另一方面,要让获奖者认识到奖励背后所承载的服务社会引领同学的责任和使命,并在今后的学习生活实践中做到知行合一。

    (二)评价体系科学,契合综合素质养成

    为了有效避免评奖评优成为“少数人的狂欢”,陷入“多极分化”的泥淖,在“五育并举”视域下,评奖评优工作要能够主动响应学生德智体美劳全方位发展态势,使得在学业科研、社会工作、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创新创业、对外交流、志愿公益等各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都能在评奖评优中获得相应肯定。这需要高校的评奖评优工作建立起更加开放全面的评价体系,从而真正将契合高校人才培养目标、回应学生全面发展诉求的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选意旨落实到位。

    评价体系的健康运行依赖于更加科学的评价标准,评价标准包含硬性指标和柔性指标,硬性指标通常容易量化,例如学生的学业成绩、科研业绩、体质测试成绩等,柔性标准通常难以量化也是在实际评奖评优工作中最容易忽略或者操作不当的部分。确定硬性评价标准的过程中既要保证指标选取的全面性即可以回应学生的全方位发展,并且要注意各評价指标所占权重的合理性。柔性标准旨在回应学生的品德修养,需要从政治素质、思想素质以及道德素质三个方面进行评价,可以采取纪实与评议相互协同的方式进行评价。整个过程中要保持评价体系的开环特性,既能够根据内部反馈不断优化,也可以根据外部环境变化不断调整,使硬性标准越来越科学,柔性标准越来越可评价。

    (三)评奖范式延展,注重育人潜能挖掘

    高校评奖评优工作的根本目的不是评奖本身,而是希望通过评奖评优奖励先进,激励后进,进而营造先进带动后进的生动育人局面。因此,评奖评优工作告一段落并不是评奖评优育人实践的终点,而是挖掘在评奖评优中脱颖而出的青年榜样的育人潜能的起点。学生在获奖后发挥个人价值影响引领更多的人原本就是分内之事,而优秀青年榜样在这一实践过程中完成育人与育己的双向成长更是暗含在评奖评优育人实践中的必然逻辑。

    为了充分发挥青年榜样的育人潜能,需要将现有的评奖范式进行延展。一方面,要为青年榜样赋能,让青年榜样承担起朋辈育人职能,例如安排获得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的优秀学生在班级事务、学风建设、思想引领等方面发挥作用。另一方面,通过挖掘青年榜样的先进事迹,依托一定的宣传载体进行传播,从而在更大的范围上发挥榜样育人功效。

    参考文献:

    [1]教育部:启动实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EB/OL].(2017-12-06)[2019-08-10].http://education.news.cn/2017-12/06/c_129758674.htm.

    [2]焦迎娜,苏春景.精致的利己主义者:一个亟待关注的当代青年群体[J].中国青年研究,2019,(3).

    [3]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N].人民日报,2018-09-11.

    [4]习近平在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EB/OL].(2019-04-30)[2019-08-10].http://www.ccps.gov.cn/xtt/201904/t20190430_13141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