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招标采购管理机制研究

    白帆

    

    高校招标采购工作在科研、教学、实验管理等方面都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结合工作实际,对高校招标采购工作提出了几点思考,以期可以对高校招标采购工作高效有序的开展起到促进作用。

    招标采购管理是高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保障教学科研工作能够顺利开展的前提。目前,各个高校已基本都设置了招标采购部门,招标工作都趋于归口化管理。但是,随着高校“双一流”建设的推进,对高校招标采购管理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文结合工作实际,对高校招标采购提出几点思考。

    一、采购范围及限额标准

    学校货物和服务采购可分为分散采购和集中采购两种形式。集中采购项目由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处招标办公室组织实施。未达到集中采购限额的采购项目,实行分散采购。学校分散采购货物和服务的限额标准为20万元。分散采购项目由各单位主管领导自行组织三人以上领导小组以邀请招标、询价、单一来源、竞争性谈判等方式实施。分散采购采购金额在10万(含)以上、20万以下的,招标结果向招标办备案。

    用于学校行政办公、后勤保障等采购的由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货物(如电脑、打印机、传真机、投影仪等设备)及配套货物和服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政府采购制度。由国有资产管理处招标办公室统一上报财政部,进行政府集中采购。

    凡采购金额达到20万元(含)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项目,必须实行集中采购。预算金额20万元(含)至50万元用于科研的货物和服务项目,通过竞价采购网进行快速采购,在竞价采购网无法成交的,由各科研项目负责人自行组织三人以上领导小组以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询价等方式实施,招标结果向招标办备案。50万元(含)以上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进行采购。

    货物和服务预算金额100万元(含)以上的,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规定的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按照相关法规要求上报教育部、财政部报备报批后方可执行。货物和服务预算金额200万元(含)及以上的,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

    二、采购方式

    按照采购项目预算额度,服务和货物的采购活动可按照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以及询价等方式确定供应商。其中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为招标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以及询价等采购方式为非招标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是指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以及相应的程序,学校招标部门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参与学校的投标,同时根据招标文件公开确定中标人的一种采购工作方式。单项或批量采购货物或服务的金额达到200万元(含)以上,必须进行公开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标的,招标需求信息应在国家或省级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務平台、学校招标信息网公告等公开发布需求信息。

    邀请招标是指按照招标工作组要求的条件以招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三家及以上供应商参与投标,同时按照评标委员会商定的中标条件评议确定中标人的一种采购工作方式。对于一些有只能从限定的范围供应商采购的,或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可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采购。

    竞争性谈判是指项目谈判小组与相关供应商就采购货物或者服务进行集中谈判,供应商需按照文件要求,提交对项目的响应文件和报价,最终从项目谈判小组提出的候选人中确定最终项目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是指通过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报价,采购人从磋商小组评审后提出的候选供应商名单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规格若标准统一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采购项目,可采用询价方式采购。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20万元以下,可采用询价方式采购。

    三、招标管理

    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前,首先由项目申报单位按规定填写好招标委托书,招标委托书需载明以下内容:(一)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名称、型号规格或者项目技术指标要求、数量、质量、交货日期、所需货物、服务的用途及有关说明等;(二)供应商的资质要求或其他要求;(三)市场前期调研情况及推荐的供应商的联系方式。

    招标办公室在收到招标委托书后,经审核无误,进入该采购项目的招标工作程序。招标工作程序一般为:(一)项目申报单位提交招标委托书;(二)招标办公室根据项目招标内容综合选定招标方式;(三)招标工作组审定招标方式;(四)项目申报单位编制招标文件提交招标工作组审定;(五)发布招标信息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六)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七)签订合同,履行合同等。

    项目申报单位负责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般应包含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其中技术部分主要由货物、服务采购的详细名称、参考品牌、型号规格、数量、质量、材质及相关技术要求、以及必要的附件等部分组成。对于一些技术复杂或无法精确说明的货物、服务项目可以按照两部分进行招标:第一部分,潜在投标人按照学校的招标公告要求提交不带报价的技术建议,项目委托人根据相关投标人提交的技术建议确定最终的技术标准和要求,进而编制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招标办公室向在第一部分已经提交技术建议的投标人提供学校的招标文件,投标人按照学校招标文件中的要求提交包括最终方案和报价的投标文件。

    招标文件应包含所有实质性要求、项目条件、拟订合同条款,文件主要内容包括:投标邀请函、投标人须知、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文件编制要求和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招标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包括附件、图纸等、合同主要条款及合同签订方式、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废标条款、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招标文件编制完成后,招标办公室将依据招标方式发出招标信息公告或投标邀请函,凡100万元(含)以上招标及政府采购标书,须经学校法律顾问审核签字后方可发出招标文件。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通过相关媒介发布招标公告;采取邀请招标方式采购的项目,应当从符合资质的供应商中选择三家以上的供应商,向其发出投标邀请函。

    四、开标、评标、定标管理

    招标工作组根据学校招标项目情况成立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工作组、项目申报单位以及有关专家组成,成员须为5人以上单数。评标技术专家从学校招标专家信息库中随机抽取,该名单在确定中标人之前应予保密。评标委员会成员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回避,同时由招标工作组成员单位及时更换评标人员。

    开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所注明的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代表人检查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启封投标文件,审查投标文件是否按照学校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制作以及提供的供应商资质文件是否完整有效。确认完整有效后,再公布投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以及其他主要内容,开标过程应当全程记录,并存档备查。

    投标文件如出现以下情况,认定无效并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一)未按要求密封;(二)未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无企业法人委托授权书或委托代理人印鉴;(三)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未对招标文件的实质内容做出积极响应、货物、服务型号不明、规格不清、价格含糊;(四)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五)超出经营范围和投标有效期不足;(六)不能满足学校货物、服务采购的技术参数或技术要求。

    评标方法分可为最低价评标价法、综合评分法和性价比法。对于一些技术简单的货物,一般采用最低价投标价法进行评标。对于一些技术相对复杂的货物,一般采用综合评分法或性价比法进行评标。

    采用最低价评标价法的,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顺序排列。若遇到投标报价相同的情况,再进一步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如果排在前面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价或者某些報价明显不合理的,以及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的,应当要求其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学校的评标委员会可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评审后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进行排列;若遇到得分相同的情况,则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顺序排列。采用性价比法的,按商数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商数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顺序排列;商数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则按技术指标的优劣顺序排列。

    评标必须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提出客观、公正的评审意见,并在此基础上确定中标候选人。一般应选择2到3个中标候选人,并按顺序排名。

    评标报告必须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若存在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的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不同意见。若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但其又不书面说明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

    确定中标候选人后,招标办公室须将中标候选人在相关媒体或招标信息网上公示3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提出,无异议者方可确定为最终中标人。确定中标人后,学校的招标办公室向项目中标供应商发中标通知书,并将本次的中标结果通知其他未中标的投标人。 中标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学校签订合同或中标单位不能履行合同的,视为放弃中标,由第二中标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开标、评标、定标全程应在招标监督工作组的监督下进行。

    五、结语

    本文结合实际工作,列举了校招标采购几点思考。但是,完善高校招标采购管理工作是一项逐步推进的过程,在工作中面对新出现的问题还需要在以后的招标管理工作中逐步改进。高校招标采购管理工作应该以学校利益最大化为出发点,利用各项政策、法规,以及信息化手段,规范合理的完成各项招标采购工作。

    (作者单位:长安大学 国有资产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