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

    刘倩

    我国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在2014年10月开始实施,目前已运行6年多时间,经过6年多的运行,证明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相应的改革具有高度专业性、科学性,整体改革在发展中所存在的现实意义同样得到了进一步的体现,我国事业单位在攻坚过程中拥有着较为突出的多样化特征,其单位整体的用工形式趋于多元化,在整体过程中,职工经济待遇问题相对明显,因此,在改革初始阶段及其整体运作过程中,事业单位职工会产生各类疑惑以及顾虑。通过积极的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所存在的意义进行宣贯,使得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及职工对于整体改革重要性予以充分的认知与理解,干部职工参与改革的自觉性得到提升,职工的思想疑虑得以释放,改革工作能够得到顺利开展。基于上述角度,文章对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工作进行了详细的探究,对其改革过程中所存在的不足以及相应的策略优化进行了充分的探讨。

    一、引言

    对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有效措施,同时是依法治国在社会保障领域的有效体现,对我国城乡养老保险体系建设的统筹推进有着极其重要的现实作用,对事业单位在深化改革过程中存在差异过大的现实矛盾予以有效缓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过程中,需要对整体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意义予以充分宣传,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及职工能够对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所具有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行充分的理解,使干部、职工能够积极参与到养老保险改革中,促使整体改革能够获得更加顺利的构建,通过养老保险改革进一步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由此,文章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具有的现实意义进行详细的分析,结合有关单位在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面存在的问题,对当前改革面临的困境以及相應的优化方式进行有效探讨。

    二、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意义进行分析

    (一)有利于统筹推进城乡养老保险体系建设

    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党中央把全面建成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障体系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整体经济体制的改革得以进一步的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步伐不断加快,制度不断完善,覆盖面不断扩大,朝着应保尽保目标不断努力,在广大企业职工,城市农村居民以及自由职业者的积极参保下,我国养老保险的综合体系建设成效显著。机关事业单位在发展过程中所应用的退休制度,使得相应的职工无法参与到养老保险体制之内,全面且充分的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有效的改革,便是将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充分的并入到我国城镇养老保险体系构建当中,使党中央所提出的全民覆盖城乡统筹保障制度以及可持续发展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目标得到有效的构建,使得社会保障工作在开展过程中能够对依法治国的理念予以充分的体现。

    (二)进一步使国家负担予以减轻,使单位财政压力得到有效缓解

    为了使机关事业单位在发展过程中能够获得更加优质化的特征,需要对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有效的改革,在对相应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之前,我国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退休费用,由国家财政予以全额性拨款,或者以差额拨款以及自收自支制度予以完成。就差额拨款及自收自支而言,相应的费用往往由单位自身予以全部性承担,而我国老龄化社会的进一步加剧,也使得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数量不断增多,使得单位其自身的退休人员的工资发放数量得以增加,事业单位的负担进一步加剧,而部分事业单位由于长期处于基层,其自身的发展相对缓慢,财政问题相对突出,出现入不敷出的现实问题,退休职工的退休工资发放无法获得有效的保障。在对机关事业单位进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之后,其退休金由社会予以统筹,单位只需按时根据相应的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用,相应的费用由单位与员工共同承担,使得单位自身财政负担大幅降低,即便部分事业单位在改革初始阶段存在费用增多的问题,但从长远角度分析,仍然会使单位及综合财政压力大幅度降低。全额拨款单位由国家对养老保险费用予以支付,同样可以通过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增值,并且将所增值的部分用于对养老金的支付,等同于国家所拨款的数额大幅降低,使国家的负担得以有效的减轻。

    (三)有助于缓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要求与企业相同的制度模式及政策实行,使得双轨制予以取消,进而体现了制度的公平性,有效缓解了社会矛盾。虽然企事业单位在发展过程中,不同体制单位及内部职工的待遇不可能做到绝对性的统一,但在制度、模式、规则上实现统一,有助于减小体制不同所带来的差异,企事业单位之间所存在的不公平性得到了缓解,各事业单位之间由于其自身单位财政压力不同,所带来的退休金待遇的差异性得以有效缓解。养老保险费用在支付过程中,由其单位与个人共同承担其退休金的计算方式,与员工在职的综合缴纳水平、综合缴纳年限有直接关系,以此使员工的权利及义务得到了高度的统一,使政府及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得到了有效的优化。

    三、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过程中所存在的不足之处

    (一)改革方案的构建有待于进一步的优化

    就目前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工作的综合推进情况而言,通过对行政指标予以贯彻执行是各个机关事业单位所采取主要的方式,渐进式的改革模式具有的合理性虽然已经能够被社会各界充分认知,但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在其推进过程中仍然无法具有较为理想的基础条件,使得养老保险改革相关既定目标无法得以有效的实现,部分机关事业单位难以在渐进式的改革过程中避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所存在的各类矛盾,改革前后不同时期退休的人员对改革的具体实施办法无法充分认同、对退休金计算办法仍有质疑,在渐进式的改革过程中,整体养老保险制度的覆盖率仍然无法提升,以此导致改革的模式在其机关事业单位应用过程中无法获得职工的广泛认可。

    (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模式相对单一

    目前,我国对机关事业单位进行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其主要目标在于对我国现有的养老保险制度体系进行健全完善。并以此使不同职位的职工所拥有的养老保险需求能够得到有效的满足,但就当前阶段而言,部分机关单位员工的退休金待遇相对较高,而采取现行的养老保险形式将使其退休后所获得的实际效益得以降低,由此使其对相应养老保险的模式存在质疑,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对当前的改革造成了现实阻碍。

    四、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思路的优化方式进行分析

    (一)对于具有多重体系的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构建

    就事业单位而言,养老保险制度在构建过程中,可由三种模式予以构成。首先,以税收筹资进行公共管理的养老计划;其二是作为补充养老保障和对在职职工福利激励的职业年金制度;其三为具有高度自觉性及与上述两种方式予以集合的补充,使养老金计划在三者互相配合的情况下,能够构建相对完善的养老保险制度体系。因此,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体系进行构建的过程中,可以充分的对可持续发展性的模式予以构建,可借鉴国内外先进养老保险制度经验,进而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体系进一步的优化。举例说明,可对基本养老保险以及职业年金制度与个人储蓄养老保险集合的综合式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有效的构建。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及个人共同承担保险费用,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需求,为其提供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职业年金制度作为事业单位补充的养老保险,对缓解国家财政压力起着很重要的作用,还可将职业年金制度作为事业单位薪酬福利激励机制的方案之一,提高职工工作效率和积极性,相应的自愿储蓄养老保险制度则由个人予以负责,实行个人账户基金的完全累积增值,使养老保险的构建机制存在着较为突出的创新性以及综合性,对于不同情况下的机关事业单位员工的养老保险需求予以充分的满足。

    (二)对具有高度科学性的养老保险管理体系进行有效的构建

    目前,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已经得到了深入开展,基金规模已经得到了充分的扩张,在此之下,需要充分的对养老基金管理工作予以有效的优化,使与之相应养老金的投资运营以及监督模式在整体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工作中得到充分的重视。需要充分的考虑到,当前现行的管理体系与养老金管理仍然存在一定程度的不吻合性。因此,需要对相应的管理体系进行二次调整,其整合的核心可以由以下角度进行探究。首先,对养老金经办机构进行统一化的构建。进一步的对有关部门的结构名称及社会化管理的方案进行规范,并且需要依照省级行政单位进行方案划分,并构建省级管理机构,使整体社会养老保险的资金管理水平得以提升。其二需要使养老金所具有的价值得以有效的发挥,在并轨工作予以完成之后,需要将养老基金的管理模式逐步转变为社会化经营模式。将资金的收益进行有效的调整,在保证资金所具有的安全性及收益率的基础之上,提升整体资金的管理能力,实现资金管理的透明化。

    (三)推进同步改革,有效消除待遇差异

    当前我国养老保险待遇存在着差异性问题,在具体工作中所存在的公平制度仍有待进一步完善,部分研究人员认为我国在进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过程中,需要在更加全面稳步推进的基础之上进行统一化的成本管理,由此通过缴费对福利待遇予以平衡,使养老金协调统筹的管理水平得以提升,最终使养老金及自身的抗风险能力得到提高。

    五、结语

    在机关事业单位的发展过程中,养老保险制度的构建水平会对整体单位的发展质量产生较为突出的影响,由此,需要不断提升和优化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水平,需要对养老保险制度的公平公正性予以保证的基础之上,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所存在的基本权益获得更好的维护,因此,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在构建过程中,需要对其所存在的不足之处进行深入的研究,并且针对难点问题进行策略优化,促进社會保障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作者单位:秦始皇帝陵博物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