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话语分析的小说解读新路径

    薛城

    阅读文本,首先要能读懂文本的含义。在文学作品中,有许多信息都不是直接传递给读者的,也就是说,文学作品的意义并不等于文本呈现的字面意义或语义组合。在阅读的过程中,读者需要借助推理、联想等手段,结合相关的语境,获取文本字面意义以外的信息。我们通常把这种隐含的语用信息称为“含义”。如果说散文这样的文体是最自我的一种文体,那么小说这种文体追求的是“无我”的境界。作者会把自己的意图和创作目的隐含得很深。这就使小说这种文体有大量的言外之意、弦外之音。这一语用现象又集中体现在小说的人物对话中。小说中的对话既有口语的特质,又有书面语的特征。这种书面化的口语大多蕴含言外之意,往往指向作者的创作用意和文本密码。在小说阅读教学时,如果能够有意识引导学生运用“会话含义及其理论”,就能够比较容易发现小说对话中隐含在表面信息之外的含义。

    “会话含义及其理论”的集大成者是美国的语言哲学家格赖斯(Grice),他提出了“合作原则”和“会话含义”的理论。该理论不仅关注“合作原则”的具体内容,更关注“合作原则”如何制约“会话含义”产生的过程。他认为:“在言语交际中,会话不是说话人所进行的杂乱无章的语句堆砌,它总会伴随一定的目的,或者说具有一定的意图。” 格赖斯认为交际双方必须遵守一些共同的原则,使对话能够进行并相互理解对方的意思。这些原则就是合作原则。它包含四条准则,且每一条准则还包含一定的次准则。

    1.质的准则。这条准则关注话语或信息是否真实,它要求对话双方在说话的时候都能说真话,向对方要提供真实的信息。交谈时不要明知是假话还要给对方提供虚假的信息;也不要说没有充足理由的话语或信息。2.量的准则。它关注的是话语的信息量。对话双方的交谈应是交际主题所需要的;不要多说也不要少说,即提供的信息是正好的。3.关系准则。对话双方所提供的话语或信息要相关联。4.方式准则。对话双方在对话时,所提供的信息应该清楚、明白、井井有条。不能含糊其辞、啰里啰嗦、晦涩难懂、歧义混乱。

    格赖斯把对话的“意义”分为两类:自然意义和非自然意义。在阅读过程中,要关注对话的语境,能够根据语境推断文本的“非自然意义”,从而全面、深入地理解交际中话语的意义或信息交流内容。他认为:“交际过程总是和交际意图分不开的。实际上,任何交际过程都涉及交際意图,任何成功的交际都取决于听话人对说话人交际意图的准确理解。”

    为此,在分析小说中的对话语篇时,我们可以从话语理解或信息处理的角度出发,依据对话双方的交际目的,寻找对话的语言艺术和话语含义。

    在小说文本中,人们往往会违背会话原则。我们可以结合上下语境进行有效推导,找出交际目的和意义。

    《孔乙己》是鲁迅作品的经典名篇,安排在九年级下册的小说单元。整篇小说有大量的会话,准确地分析这些对话有助于我们理解这篇小说丰富的内涵和会话的言外之意、弦外之音。我们根据会话的语境,即会话时不同的时间和地点,把这篇小说的会话分为三个对话场景。

    一、第一个会话场景:孔乙己与众人

    第一个会话片段的时间是小说中孔乙己第一次到酒店喝酒,地点是咸亨酒店。对话人物有:孔乙己,短衣帮,酒店的小伙计“我”及邻居小孩。

    在言语交际时,对话双方要遵守合作原则。著名语言学家Lakoffa将礼貌与合作原则结合起来,在合作原则的基础上,又提出礼貌策略:一是要清楚;二是要有礼貌。即不强求对方,给对方留有余地,让对方感觉友好。

    “孔乙己,你脸上又添上新伤疤了!”短衣帮的这一问话,明显违背了礼貌原则,俗话说“打人不打脸,骂人不揭短”。“孔乙己,你脸上又添上新伤疤了!”这不是友好的询问和关切,不是出于对这位年长者的关心,询问他身体的状况,而是为了“揭短”,让孔乙己当面出丑。这样的对话无疑冒犯了孔乙己的尊严,对话双方无法“合作”。孔乙己只好不回答,为了化解这种尴尬的境况,他只能转化一个话题,对柜里说,“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

    交际双方在会话时,要想合作好,使对话得以顺利进行,除了遵守礼貌原则,还应遵守赞誉原则,减少对他人的贬损。遵循同情原则,减少自己与他人在感情上的对立。但是短衣帮缺乏同情心,继续贬损孔乙己,对他“穷追猛打”:“你一定又偷了人家的东西了!”这句高声喊出的话不是询问的语气,而是感叹的语气,直指一个存在的事实。这个语气的使用,加强了羞辱的力度。如果此时不加辩解,就等于承认了“偷了人家的东西了”,于是孔乙己只好遵守“关系准则”,回到对话上。“你怎么这样凭空污人清白……”这无力的辩解,提供不了任何有价值的反驳论据。在交谈中,他悄悄地违背了会话原则的“质的准则”和“方式准则”。正是因为心虚,他无法提供真实的信息,只好说自知是虚假的话;在言语方式上,违背“方式准则”,会话中加入了“污人清白”这样的半文半白的话语。如果说“你一定又偷了人家的东西了”还只是一个抽象的“揭短”,而接下来短衣帮所说的“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则是把丑闻加以坐实。这句话语有时间,有地点,有目击证人,所有的这一切,只是短衣帮为了让孔乙己更加难堪,更加出丑。此时对话已无法进行,但又不得不进行,孔乙己只好违背“方式原则”,用“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的话当做遮羞布,想挽回一点尊严。

    从这一轮对话中,我们可以看到短衣帮毫无同情之心,对于弱者极其残忍、残酷,淋漓尽致地表现了人性之恶。在这一对话中,对话双方都违背了“对话原则”,所有的违背对话原则的方式都有自己的交际目的。短衣帮是为了更好地羞辱孔乙己,而孔乙己是为了使自己少受到伤害。从交际的场合看,这是个公开场合,越是在这样的场合揭别人的短,越能更大程度地让别人难堪。短衣帮采取“抖包袱”的方式,一点点揭示孔乙己的“短处”,是为了更大程度地羞辱它,这有点像猫作弄手里的老鼠一样。通过孔乙己的答复,我们可以推知,这样的羞辱决不是第一次,而是经常性的。作者通过这一段的描写,表现了人性的冷酷和残忍,表达了在“凉薄”的世界里,孔乙己所遭受到的摧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