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乡贤考据述论

    提 ?要:乡贤考据就是对乡贤的履历、功绩、乡里、封爵、官职等进行钩沉、考证,作为一种学术手段,为明清时期编撰乡贤传记、厘定乡贤祠祀提供准确历史信息。从事乡贤考据者主要有地方官员、地方士人和乡贤后裔,虽同是考据,但各自有着不同的旨趣和情怀。从学术特点看,乡贤考据以史、志为根本,重口碑乡评,主张考证必有所据,与“乾嘉考据”既有不同,亦有相通之处。

    关键词:明清;乡贤考据;乡贤祠祀;乡贤传记

    DOI: 10.16758/j.cnki.1004-9371.2019.03.010

    出生于某地而德业、学行可为乡人楷模者,死后可能被乡人尊奉为乡贤。为了激励乡人追踵乡贤,中国古代往往通过祠祀、传记等形式来表彰乡贤,昭往劝来。而编撰乡贤传记、厘定乡贤祠祀,通常要对乡贤的履历、功绩、乡里、封爵、官职等进行钩沉、考证,提供有关乡贤的准确历史信息,信而有证,乡贤方可为后人楷模,起到激励、鼓舞的作用。这类有关乡贤历史信息的钩沉、考证就是本文所谓“乡贤考据”。乡贤考据早在宋元时期就已成型,明清时期,随着乡贤祠祀的制度化和乡贤传记的勃兴,乡贤考据更加普遍、发达。

    学界对明清“乡贤考据”的忽略,至今没有提

    供相关的研究成果。笔者利用地方志、乡贤祠志、乡贤传记等文献略拟此文,探讨明清乡贤考据的状况、学术特点等,冀以引起更深入的研究。

    一、作为学术手段的乡贤考据

    乡贤考据作为一种学术手段,是因应明清时期乡贤文化的发展,为乡贤祠祀与乡贤传记提供准确历史信息,以考据纠其谬,以考据正其讹,以考据补其阙。

    (一)乡贤考据与乡贤祠祀

    明清乡贤祠祀有一重大转变。洪武初,令所在府州县儒学建立一个乡贤总祠,集中奉祀本地的乡贤,开启了乡贤祭祀的新模式。这一模式经过明初、明中期的两次大规模推行,逐渐成为乡贤祭祀的国家典制,并为清朝所继承。乡贤祠祀成为全国性的政治伦理信仰,乡贤祠宇几乎遍布帝国的每个州县。1

    乡贤祠祀始终离不开乡贤考据。首先,拟定入祀乡贤就需要从考据开始,通过考订史、志,提出合适的乡贤人选,然后报送提学、督抚批准,清代雍正朝之后需咨请礼部准允。因此,祠祀乡贤的开始一般是“考郡志、采舆论、疏其人,请举而祀之”。1这里的“考郡志”就是关于乡贤的考据功夫,只是考据的范围不限于郡县方志。如嘉靖中,赵州宁晋县乡贤祠虽然建立,但应祀的乡贤没有确定,时罢官归乡的蔡叆慨然自任考订之职,于《汉书》、《宋史》、《元史》与县志之外,还稽考明代当时之《开国功臣录》、《天顺日录》及时人的神道碑,选择了汉代孟敏以下数人为入祀乡贤,解决了宁晋乡贤祠有祠而无主的困窘局面。2吴县石湖乡贤祠重建之后,史县令“考诸郡志、询之故老”,得应祀乡贤23人,“序其时代先后,书其爵谥姓名”,制主奉祀。3相反,若没有钩沉、稽考,如贵州荔波县,一直到清光绪时乡贤祠还是无主可祭的空祠堂。4

    乡贤祠祀运行过程中会衍生出被时人诟病的乡贤冒滥问题,即因徇情去取,导致乡贤入祀者贤否倒置,淑慝无别,一些入祀者不具备乡贤应有的让人敬仰的道德、学问。滥则轻,轻则废,乡贤冒滥危害到乡贤祠祀的存在,有损其公信力与崇高性。剔除冒滥,就要通过考据,去伪存真,罢祀伪乡贤。明代一位地方官呼吁国家应该出台法令,清查地方祭祀的乡贤,明白将其职位、姓名及履历、行实开载清楚,务使“事有考据,众无私议”,方许入祠。5清光绪时浙江宁海修志,对县学乡贤祠奉祀的百余名乡贤进行审核,稽考郡、省方志,得24人为应祀乡贤,其余皆删而不载。6

    不惟冒滥,乡贤祠祀奉行岁年既久,或因陋就简,可能引发其他混乱问题。(光绪)《增修甘泉县志》曰:“或已列祀典而祠无其主,或祠虽有主而志无其人,或名宦误入乡贤,或乡贤误入名宦,或名虽彰著而无关乎本郡,或县已他属而仍赘列其人,其他官爵阙书、姓名误写者,尤不可殚纪。凡此诸失,各郡皆所不免,而扬郡尤甚。”7(康熙)《怀柔县新志》载:“名宦、乡贤二祠木主多残阙、失次,题字半漫灭,其可识者仅载姓名而不书官爵,如汉李广、明徐达、明唐忠之类,皆由惮于稽考,草率从事,亵越孰甚焉。”8

    针对以上诸多问题,明清时人皆有考订,但最用力处集中于两方面:1,乡里考订。即对乡贤的乡贯里籍进行考订,确认乡贤为本地人。明清时期,人们对“乡与非乡”的区分相当严格,他们认为,乡贤必产于其乡之贤达,乡贤尤当各从其乡,不必借才于异地。将他乡人混为乡贤,殊为无理,亦为无礼:“鬼神不享非礼,诸贤有灵,必不受飨。”9故时人不仅把先贤分为名宦与乡贤,明确外乡与本乡之别,而且详考乡贤的乡里,以便名实相符。例如(乾隆)《含山县志》考订桓荣、游酢、危素三位乡贤,皆非本乡人:

    按含邑乡贤旧志,皆首载桓荣、游酢、危素三人。今邑庠诸生建议,桓荣实汉时沛之龙亢人。汉龙亢郡,今凤阳府是也。含邑更名龙亢,始于东晋,乃侨置之号,非旧有之名也。前贤执龙亢字,遂将桓荣列祀乡贤,误矣。至元危素,本江西抚州人,以事谪居和州,守余阙庙,非官于含、生于含者也……桓荣,则编入凤阳《儒林》;危素,则收入和州《流寓》,卷帙昭著,披览甚明,不得承昔人之误,致紊祀典,贻笑邻封也。若夫游定夫先生莅任和州,宜祀名宦。10

    这则材料典型地反映了乡里籍贯错讹的常见状况:由于行政区划的历史变动或侨置州县等原因,同名异地,错把他乡之贤当作乡贤;由于流寓或流官而落籍,时久而被当作乡贤。如果对于这些历史的曲折缺乏应有的审慎,就会引发以上所说的“乡贤”无关本郡、名宦误入乡贤等尴尬情况。(同治)《高平县志》在稽考出乡贤祠祀中数人系他乡之贤时有一段议论:“当日议祠之人空疏无学,徒见史有‘高平字,意以为是吾邑人,草举充数,遂载祀典,而有司相沿,不复考正。”1

    2,位次考订。位次指的是乡贤祠中乡贤神主(神位)摆放的次序。在明清时期于学校立乡贤总祠、以同堂合祀形式祭祀乡贤的情况下,有没有一个确定神位位次的標准?应该是有的,这个标准就是“乡贤序齿”。《白虎通·礼义》所谓“乡党之礼,长不让幼,所以明有年也”,就是序齿的意思。明代著名学者章懋曾对地方欲以乡贤之“道德事业、关系轻重、先后变常”决定乡贤位次提出质疑,他说:“如或同堂合祀,则恐有未安者。盖谓之乡贤者,乃一乡之贤者。古人乡党莫如齿,虽以孔子之圣,亦恂恂于乡,不敢以贤知先人,至于乡人饮酒,必杖者出而后出也。岂肯俨然坐其上乎。”2章氏坚持的就是“序齿”的标准,这一标准既是乡人自处的礼仪,也就成为安排乡贤位次的原则,事死如事生,道义相通。如果乡贤之间有父子、叔侄等亲属关系,序齿就难施行,须以行辈为序。(同治)《泰和县志》提到了本县乡贤祠中罗钦顺等多个神位出现子在父前、叔在侄后的颠倒错乱现象。在祭祀上,这种位次倒置象征了“子先父食、孙先祖食”,有违伦常,故要重加厘正。3

    通常情况下,确定乡贤的朝代先后较为容易,而确定彼此年齿、行辈则需要深入考证。于是

    就出现了依照其他标准决定乡贤位次的做法,有

    以乡贤“登第”先后、以乡贤“入祠”先后等,不可避免地出现乡贤位次失序的混乱现象。而改正这些位次混乱现象,还需考据。(乾隆)《吴江县志》载:“按旧志,乡贤有行辈、年齿在前,而反列于后者,盖以崇祀先后为序,而未及厘正故耳。今援文庙增祀例,悉依行辈、年齿叙列”。4(同治)《上海县志》对前志所载乡贤位次凌躐,“详考表、传,依齿序列,并备书封赠职衔”。5

    (二)乡贤考据与乡贤传记

    乡贤传记通过记述乡贤学行、品德,传示、激励后人,即“传其芳徽,俾后进有所矜式”。6明清时期,表彰乡贤通常是祠祀与传记并重,二者交相为用,进而瞻于祠,退而观诸传,读传怀人,居乡尚友,遐想乡贤于千百年之上,不禁有奋然之态。按其与乡贤祠祀的关联性,乡贤传记大约可分为三类:不以祠祀乡贤为参照,自有立传之标准,如李濂《国朝祥符乡贤传》;兼收已祠祀和未入祀的乡贤,如(乾隆)《济阳县志》、(道光)《遂溪县志》等地方志的乡贤传;7只为祠祀乡贤立传,包括祠祀志、乡贤录等,如章懋《金华兰溪乡贤祠志》、《金陵祠祀乡贤汇传略》、《海宁乡贤录》等,这类乡贤传记在清朝雍、乾之后比较普遍,反映了清代中后期出现乡贤“专称化”趋势。8

    清代学者章学诚曾言,有裨风教的志书传记,应该写得有声有色,如果“寥寥数笔,甚而空存姓氏,行述一字不详,使观者若阅县令署役卯簿,又何取焉?”9问题是,对于乡贤传而言,要做到行实详瞻,是相当困难的。乡贤中的少数人为名臣名儒,青史留名,志乘、文集亦多记载其生平履历、功业,而大多数乡贤可能史志无名,历史尘封之下,稽考不易。明人李濂以祥符

    乡贤祝暹为例,自述为其作传之艰难:

    吾邑祝公之殁也殆百年,家世衰微,其遗事莫有传者。余雅慕公之为人,欲为之立传,询其履历政迹,仅见《一统志》所载大略而已……数向其家求之,弗可得。(嘉靖)壬寅秋七月,邂逅乡进士陆生,柬属其访之。越数日,陆生走告曰,昨闻祝公茔域中有墓表刻石,窃意必悉其平生。亟策驴造其下,而刻石为土所瘗,乃假铲掘挖,尽露其刻,而剔壤读之。于是,祝公之履历政迹概可考见。1

    与李濂一样,胡沛在编撰《金陵祠祀乡贤汇传略》时为解决材料匮乏问题,亦颇费周折:“细检郡邑各志,得仅十之三四。苦藏书不博,广采二十余种,并咨访耆旧,览家乘,始备。”2正是由于李、胡诸人的多方稽考,大兴乡贤考据,才使得明清时期乡贤传记如雨后春笋般不断涌现。

    乡贤传记立基于对乡贤行实之考据,以至于有些乡贤传记径直名之“乡贤考”,明宋端仪《乡贤考证》、清杨廷春《惠郡乡贤考》、毛式玉《掖邑乡贤考记》皆是其类。

    二、考据者及其旨趣

    探讨乡贤考据对于乡贤祠祀、乡贤传记的意义之后,还需进一步了解乡贤考据对于考据者的意义,亦即考据者何人,他们为何致力于乡贤考据?从考据主体的角度透视乡贤考据的基本概貌。

    如果把明清时期的乡贤考据者作一个大概的分类,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地方官员,包括知县、知州、知府及学正、训导等儒学官员等;另一类是本地士人,他们或是罢官归隐,或是丁忧回籍,对桑梓情深,对乡贤崇敬。这类人当中有些可能是乡贤后裔,他们致力于乡贤考据,将有着不同于前者的情怀、旨趣。

    地方官员大都出身进士、举人,素习诗书,有能力从事乡贤考据;若公务繁忙,他们也可能让儒学教官或礼聘饱学之士来完成乡贤考据事务。因此,常有考证乡贤、厘正祀典等雅事载诸地方志或他们自己的文集。夏浚,嘉靖九年(1530年)任海盐县令,英敏有学识,曾“考正邑名宦、乡贤祀典,汰其滥入者”。3广西博白县的缪县令不仅建立了当地乡贤祠,还“考图稽籍,文献足征,搜辑故实”,在方志中修成《乡贤传》。4欧大任,广东顺德人,任光州(今河南横

    川)学正时有《考定光州名宦乡贤状》,他以历代史书及《河南通志》、《汝南志》、《光州志》为据,解决乡贤冒滥问题。5上文所引《甘泉县志》说扬州乡贤祠祀典多混乱,为改变此种混乱情况,知府刘源灏责成训导陈萼等人考定乡贤祀典,拟出应祀、移除等名单。6

    地方官员承宣布政,不离教、养。教乃教民,以文、德教化百姓,是他们的基本职责所在。他们汲汲于乡贤考据,整顿祀典,编纂传记,就是要实现表扬前哲、维风振俗的政教目标。姚堂为明朝正统年间进士,历知广信、镇江府等地方,先后编辑了《广信先贤事实录》与《润州先贤事实录》。时人为其作序,称姚氏建乡贤之祠,又采诸传记,访其子姓,录其事实,“期后学之士观诸贤之事,实有所感发而兴起也。牧民之方,诚得其要领矣”。7周瑛在广德州亦如之,建祠之后,博考郡志,得乡贤数人以祀,“盖所以树之风声,教之徳义,使后学小子有所感慕兴起,其助化理也大矣”。8像姚堂、周瑛这样的地方官员,他们惓惓以乡贤考据为要务,非恣意于翰墨,实视之为牧民要领、治化大端。于此,可见乡贤考据和地方政教之间的密切关系。

    当把视线从地方官员转移到地方士人的时候,就会意识到二者之间的明显不同:前者是外乡的,后者是本土的。地方士人是本乡的知识精英,他们中有些人可能一辈子不离乡土,有些人出去做官后又返回故土,但无论如何,他们有共同的、基于乡土的身份,而这一地方身份也是不同历史时期的乡贤被结合在一起的重要基础,也就是说,地方士人与乡贤共享了地方身份。正是出于这种乡土情怀,明清时期许多地方士人从事乡贤考据,用力用情,如李濂剔壤读碑,考乡贤之行实;祁彪佳、劉宗周等联手厘正绍兴乡贤祠祀,考证乡贤位次。

    已有学者指出,元代的金华士人就通过祠祀、传记等形式把乡贤集合在一起,形成一个乡里传统,往往称之为“文献”,那个地方也被称为文献之邦。1明清士人是否会运用这一策略来构建地方文化传统呢?李濂的乡贤考据行为给出了答案。李濂为中州祥符人,正德九年(1514年)进士,曾历官沔阳知州、宁波府同知、山西佥事,嘉靖五年(1526年)免归。按其自述,二十六而登第,三十八而免归,家居四十余年。他对祥符感情深厚,对祥符的乡贤深景慕顾,希望能够彰隐发潜,表彰乡贤,“濂自早岁谬以一邑之文献为己任。间尝语同志者曰,乡先生湮灭无闻,此吾党之责也”。2罢官回乡之后,他考索碑刻、家谱、志状、行实等乡贤文献,先后编纂了《祥符乡贤传》与《祥符文献志》。

    独念国初以来邑中贤哲湮灭亡闻,绝无记述之者,濂极力搜访,得三十有二人,已著《(国朝祥符)乡贤传》八卷。顾又有姓名仅存、事实阙略者,卒无所据以为传,乃复辑是编(《国朝祥符文献志》),总百有余人,分十有七卷,窃放(仿)近世《名臣言行录》之例,凡散见诸家文集、揄扬赠答之篇有可征者,亦皆采入,而一邑之文献亦略备矣。3

    可以说,李濂通过乡贤考据与乡贤传记的编撰,在乡贤后裔衰微、书香断绝的情势下,“俾一邑人文炳然可考”,实现了他续写地方文化传统的夙愿。对于他来说,乡贤考据其实是构建地方文化传统的一种手段。

    李氏所处的正德、嘉靖时期是明朝风移俗变的社会转型期,祥符也正在经历乡俗日偷、古风浸灭。他不仅以乡贤考据接续、构建了祥符的文化传统,还在两书修成之后,任人抄录,并自费刻板,方便邑人摹印,传播地方文化传统,以化导乡闾,有益风教。

    从乡贤与乡里,即人、地互表的角度,可以进一步理解李濂这些行为:一方面“地以人显”,地方因为多贤,成为文献之邦,自然的地方转化成文化的地方,故先要考据、编纂乡贤传记,构建一个由历代乡贤体现的文献之邦。另一方面,“人以地灵”,后之乡人因为生活在文献之邦,涵育泳化,亦为多贤,故要表彰乡贤,让地方文化传统惠泽地方。这意味着构建、传承一种地方文化传统对于那个地方和那个地方的人皆具有重要意义,而这一切都始于李濂的搜访、考据。

    需要注意的是,从事乡贤考据、编辑乡贤传记的地方士人中有一部分是乡贤后裔,他们的父、祖或远祖就是乡贤。张贞《安丘乡贤小传》中有他的伯父,许溎祥《海宁乡贤录》中有他的父亲。甚至有的家族数人入祀乡贤祠,或建有家族性的乡贤专祠,如武陵陈氏、上海曹氏皆五世乡贤;平湖陆氏建有景贤祠,祭祀唐代陆贽、宋代陆正、明代陆光祖等五人。这些乡贤的后裔为了绍述祖德、抒发孝思,他们往往要进行文献考据、编辑乡贤传记。以武陵陈氏为例,地方文庙的乡贤祠祀陈洪谟家族5人。至晚清时,其后人发现乡贤谱、府县志等地方文献对其祖先事迹表彰苟简,“只传姓名、书爵位”,故“博考掌故,搜罗群史,略采诸贤行事,依年编次”,4辑成《武陵陈氏五世乡贤录》。后来,上海曹氏亦仿陈氏,编成《上海曹氏乡贤录》。而平湖陆氏后裔早在明万历年间就编成《景贤祠志》,清乾隆、光绪时两次续补。这些乡贤后裔因其特殊身份,他们进行乡贤考据、编辑乡贤传记,不仅有乡土的关怀,更有家族的关怀。明代的冯梦祯给《景贤祠志》作序时说,此举使“世德光流泽远”,陆氏后裔保留了祖先的荣耀与宗族的文化传统,利于敬宗收族。1俞樾解读许溎祥编撰《海宁乡贤录》时也说:“《诗》不云乎:‘孝子不匮,永锡尔类。子颂以先德,崇祀乡贤,胪举本邑先贤,详加稽考,以成此书,岂非锡类之孝乎。”2曹氏自述编纂《曹氏乡贤录》乃子孙分内事,是子孙显亲扬名之孝。3也就是说,通过乡贤考据,乡贤后裔们实现了“乡贤”与“家贤”合一的家族目标,既表达了孝思,又树立了家族的声誉,建立起家族的文化资本。

    综上,明清时期的乡贤考据是由地方官员、士人与乡贤后裔等共同参与、共同推动的,但缘于各自的不同身份,他们从事乡贤考据必然各有彼此互异的目标,这也表明乡贤考据乃至乡贤崇祀对他们的意义也可能是异趣的。

    三、乡贤考据的学术特点

    乡贤考据是围绕乡贤祠祀、乡贤传记而展开的,目的是纠正乡贤祠祀中出现的冒滥、位次错乱等问题;考索史料,为乡贤立传。因此,乡贤考据的重点是乡贤的籍贯(地理)、位次、名讳、行实,重在史志、集部,少及经部、子部。其方法多为以此是证彼非,直接明了,无文字音韵、名物训诂,不炫博耀奇。这意味着明清时期的乡贤考据有别于清代“乾嘉考据”,但二者之间也有相同之处。比如,二者都关注历史、地理的考证,且考证常用会通之法。试举一例,(同治)《高平县志》对误入山西晋城高平县乡贤祠的十人身份考察时就详考了战国至宋代的高平历史,指出高平同名异地问题,晋城高平之外,数人籍贯分别在兖州之高平、泾原之高平。4这种从时间、空间维度综合、贯通地考辨地名沿革的会通考证之法在“乾嘉考据”代表人物钱大昕的《廿二史考异》多有采用,而在乡贤考据中也是用来确认乡贤籍贯的重要方法。

    乡贤考据不仅旨在纠谬,还在补充文献之不足,从考据的取材或依靠的文献看,具有史志并用、兼采其他、重视口碑等多样性特点。张贞《青州乡贤小传序》曰:“其轶事得之闻见者十之一,采之国史者十之二,撷之家传者十之三,考之郡邑志乘者十之四,其所不知則更俟博求,以广其遗阙云耳。”5张氏所为就是这种多样性的体现,而这种多样性特点主要由乡贤这一群体的特殊性所决定。如前所论,乡贤是基于某一地方身份、依托乡贤祠或乡贤传记而被集中的跨越

    历史的一个群体。乡贤各自时代不同,身份亦殊,

    名臣名儒所谓国士,必载诸于史;学行道德遗泽一方,声名不出府县,所谓一乡之士,可载诸志。史志并用,其实就是兼顾乡贤名位与学行。对于清代乡贤传记编撰中出现的“重史轻志”的倾向,时人就曾指出:“乡贤之纪原折衷于府县志,不专据国史也。故国史非系大政者不书,而乡贤则一行一节不敢湮没……今乃蔑弃志乘,专求史书,而所重者又止在名位。”6此外,从方志的发展史论,明清时期是地方志的勃兴时期,此前很多地方无志书,故考证明代之前的乡贤史事多据史,考证明清时期乡贤史事则多据志。

    重视口碑是乡贤考据的一个独特特点。口碑,即乡人之评论,是乡人对乡贤的盖棺论定。时人有论:“一乡之贤,一乡之人之山斗也。然而甚难焉,里巷指摘,隐伏莫逃;月旦讥评毫发不贷,乡人翕然以为贤,斯诚贤矣。”7乡评作为客观、令人信服的评价,一直是明清时期推举乡贤入祠的重要参照。嘉靖时,明世宗令天下有司学校备查古今乡贤果有遗爱在人、乡评有据者,即入祠祀。清朝也规定乡贤需“学行允协乡评者”。1

    口碑、乡评作为一种非文本文献,口耳相传,是对乡贤行实的另一种记载,成为明清士人进行乡贤考据的重要依据。明人张岳在《小山类稿》言:“乡先辈行事,旧志所载亦弗详,而得于故老闻见,犹灼然可考。是以既叙其传矣,又择其卓卓可入祀典者,以实乡贤。盖善恶之公,必越世而后定,一乡之向慕存焉,其敢忽诸?”2缪昌期也曾说,乡贤短长“非自口碑出,则自邑乘与国史出”,3在缪氏看来,口碑与史志一样,有同等的文献价值。

    应当一提的是,清代雍乾以后“部册”也是乡贤考据的重要参考。雍正二年出台“咨部令”:

    雍正二年议准,名宦乡贤,风教攸关,相沿岁久,冒滥实多。行令各省督抚、学臣,秉公详查。如果功绩不愧名宦、学行允协乡评者,将姓名、事实造册具结,送部核准,仍许留祀;若无实迹,报部革除。嗣后,有呈请入祀者,督抚、学臣照例报部核明。如私自批行入祀,事觉,将请托与受托人等治罪;出结具详地方官,一并议处。4

    咨部令的核心在于把乡贤入祀的审批权收归中央,既有对之前乡贤冒滥问题的整顿,也有此后乡贤入祀审批的强制性要求。乡贤入祀的决定权在于朝廷,乡贤之名也应是朝廷赐予的专有名称,是不是乡贤,需查考礼部审核过的乡贤事实册,即部册。部册上登载了,就表明是钦定的乡贤了。如《湖广通志》处理乡贤祀典,“一遵部册登载”。5(乾隆)《绍兴府志》记载乡贤章启周死节事,不详地名,又无他书可考,然现列祀典,不敢泯没,于是“就乡贤册录入”。6

    最后,乡贤考据讲究征信,所考必有所据,考据征引的材料注明出处。《湖广通志》如是说:

    名宦、乡贤,旧志有因地名偶同误入者,有本非楚而强入者,有时代、姓名、官爵俱讹者,有采取史传而文义不贯者,有数事牵合为一事及人地互相舛错者,有名宦载生平行事竟似人物志者,有忠义漏载、亏节滥录者,俱照廿一史、《明一统志》、《三楚文献录》、《楚纪》、《横云史稿》本传改正。悉标书目,以明所据。7

    明清方志中凡有考据,多以“按语”的形式附在乡贤传或乡贤祠祀的后面,按语中会列出考证依据的文献。李濂《祥符乡贤录》在每个传记后说明文献出自家谱、碑碣还是史志、文集。周圣楷《楚宝》为乡贤立传,“悉录史志原文,亦间有考证”。8那些考证都附在所考的乡贤传后,也以“圣楷按”的形式注明考证的文献来源。这些情况表明,明清时期從事乡贤考据的士人是以考史的严谨态度对待乡贤考据的。

    概言之,乡贤考据是服务于乡贤祠祀与乡贤传记的一种学术手段,从事乡贤考据基本上是业余的、临时性的活动,没有成为人们寄托身心的学术志业,这也许是乡贤考据与“乾嘉考据”的最大不同。乡贤考据的普遍化与乡贤祠祀的制度化、乡贤传记的勃兴密切相关。一方面,后者的发展为前者提出了亟待解决的问题;另一方面,前者的兴起推动了后者的进一步发展。二者之间相互推助,共同呈现了明清乡贤文化的繁荣。

    [作者赵克生(1967年—),海南师范大学文学院历史系教授,海南,海口,571158]

    [收稿日期:2019年3月28日]

    (责任编辑:刘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