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丑条约是谁签的

    辛丑条约是谁签的

    《辛丑条约》清政府代表是爱新觉罗·奕劻和李鸿章。

    爱新觉罗·奕劻是晚清宗室重臣,清朝首任内阁总理大臣,光绪十年(1884年),担任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大臣,进庆郡王。李鸿章是清朝晚期政治家、外交家、军事将领。

    李鸿章是洋务运动的主要领导人之一,与曾国藩、张之洞、左宗棠并称为“中兴四大名臣”。

    《辛丑条约》是义和团运动失败、八国联军攻入北京后,于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9月7日)七月二十五日在北京签订的不平等条约。是中国近代史上失权最严重的不平等条约。标志着中国已完全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辛丑条约》主要内容

    (1)中国对各国赔款4.5亿两白银,价息合计超过9.8亿两白银,并以关税和盐税等作抵押;

    (2)划定北京东交民巷为使馆界,允许各国驻兵保护,不准中国人在界内居住;

    (3)拆毁天津大沽口到北京沿线设防的炮台,允许列强各国派驻兵驻扎北京到山海关铁路沿线要地;

    (4)清政府保证严禁人民参加反帝运动;

    (5)外国认为各个通商章程中应修之处或其他应办的通商事项,清政府概允商议;

    (6)惩办“首祸诸臣”;

    (7)改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为外务部,班列六部之前;

    (8)清政府对德、日道歉,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