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0年废两改元在重庆的实施

    付毓泽

    摘 要:1930年驻重庆的二十一军军部下令废两改元,此次废两改元由于军阀割据和重庆特殊的货币金融环境对重庆经济社会的影响并不大,但却是重庆币制走向规范化的重要一步,符合近代以来经济社会发展对统一市场、统一国家的内在诉求。而废两改元在重庆的实施是民国以来军阀割据地区的突出代表,是割据军阀在统一地方过程中控制金融、巩固统治的重要措施。

    关键词:重庆;废两改元;军阀割据

    1933年南京国民政府明令全国实施废两改元,这是中国金融近代化进程中一个重要事件,对当时经济、社会、政治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学界在探究其原因、过程、影响等的同时也注意到废两改元在地方的实施,但关注多焦距于国民政府控制区域,未曾深究军阀割据地区废两改元的实施情况。民国以来,四川军阀割据混战冠绝全国。重庆作为西南地区最重要的商埠,在西南地区金融界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但由于军阀混战,金融动乱频繁,经济发展极为缓慢。虽然1926年刘湘入驻重庆,并将重庆作为“根据地”加以经营,重庆的经济得以恢复并有一定的发展,但当时刘湘在重庆的统治并不稳固,直到1930年刘湘成为四川军阀势力最大者之一。此种背景下,1930年二十一军军部的金融改革看似是应对金融动荡的一次“救市”行为,实际上却是以刘湘为首的军阀集团统一四川过程中加强对重庆金融业控制的重要措施。

    一、1930年以前重庆的金融状况

    1.紊乱的币制环境

    重庆作为西南地区最重要的商埠,在西南地区金融界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自民国以来,四川政出多门,金融管理体制极为混乱,金融业成为军阀筹措军费聚敛财物的工具,铸造金属货币和发行纸币则是主要手段,由此导致四川币制紊乱达十几年之久。四川经济考察团在《四川内地金融考察报告》中就言到:“在法币推行以前,四川的币制最为复杂,军人可任意设厂铸造银币铜币,各县商会亦可随意发行流通券,或铸造铅类之硬辅币,银行、钱庄不经政府许可发行钞票或类似钞票的兑换券,币制之紊乱,几不可究诘”。

    重庆币制虽然紊乱,却有自己的特点。银两在重庆的使用,民国以来全四川的银平差不多已经统一于成都的九七平,重庆也不例外。并且由于“欧战以后,各国积极进行其倾销政策,川省洋货进口激增,出口货物减少。川省贸易以上海为枢纽。故申渝汇兑上之价格,因进口之不平衡,常处于不利地位。于是川省银锭因申汇高昂,源源流出。而九七平之于川省,遂渐成为会计上之虚本位”。

    银元在重庆的使用,早在光绪十八年(1892)川东道就曾饬令巴县知县,流通重庆市场上的各省银元均统一按照七钱一分折算使用,并成为定律。民国以来,重庆市面上流通的银元种类逐渐增多,但“因川省政治不能统一,刘湘统治下之重庆,仍保持每洋一元合银七钱一分之定价”。劣质银元如赤水大洋和合川大洋等在重庆的流通则受到一定规范,“流通市面,惟重庆市面商人,自来拒绝行使成色不足之银币。及一切半元两角双毫等币,官方亦未加以勉强,故独得免币制紊乱之害”,所以重庆不同于上海等地存在洋厘行市情况。另一方面,重庆对外省的贸易以上海为大宗,对于其他各地的汇价均以申汇为标准折算,省内贸易则多以九七平为折算标准。所以“两元并用”的存在对重庆经济社会的影响并不大。

    2.不发达的银行业

    近代以来“两元并用”的存在,给中国币制带来了极大的混乱,严重影响国内财政金融的运行和国内外贸易的结算,不利于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所以国内关于废两改元,统一币制的呼声一直存在。据估算,1925年,外商银行、本国银行和钱庄的资力比重(包括实收资本、公积金、盈利滚存、存款和发行兑换券等五项)占比分别为36.7 %、40.8%、22.5%。本国银行业虽发展迅速,但在“两元并用”货币制度下却受限于掌握洋厘、银拆和票据交换的钱庄行业。而且币制的紊乱和货币价格的涨落导致银行结算业务的复杂化和对会计的依赖进而影响银行业务的发展。1921年,刘子健在《银行周报》就发文言到:“然者欲谋会计上整理之最便利者,非划一币制不可;欲划一币制,非先自废两改元实行起不可”。而货币不统一不仅不利于商贸往来,也加大了交易成本,所以商界早就对银两制度反感,并一直努力请求币制改革。故而废两改元尤以上海、天津等新式银行发达,贸易遍及国内外的金融贸易城市最为积极。

    1899年中国通商银行在重庆设立分行,重庆才有了第一家银行,之后各式银行相继在重庆成立或设立分行,银行业在重庆逐渐兴起。辛亥革命后,由于军阀割据混战,无论是官办或是商办银行都面临军阀的摊派勒索,银行业务几度陷入停滞状态。而且,“各银行虽组织大致模拟外国方式,而经营银行业务则类似本地钱庄,即:对各钱庄及个人皆按其信用及声誉便贷与款项,不需任何担保品。银行与钱庄的唯一差别似乎就是银行放款所取利息低于钱庄所取利息的0.2%”。据1934年中国银行年鉴显示,当时重庆有银行总行8家,分行11家(9家为本地银行分行),共19家;天津則有总行10家,分行39家(19家为本地分行);上海有总行59家,占全国总行百分之四十,分行111家(71家为本地银行分行),占全国分行总数百分之十以上,共计170家。重庆银行业在当时无论是规模还是业务发展都不算发达,更无法和上海、天津等地相比。

    二、1930年重庆废两改元的实施

    虽然1926年刘湘占据重庆,重庆的局势渐趋稳定,地方经济得以恢复并有一定的发展,但当时军阀混战的大环境并不能给予刘湘安稳发展的机会。1927年到1929年,刘湘打败了罗泽洲、杨森、赖心辉等军阀,占据重庆、万县、奉节等二十余县,总兵力约十万人,成为四川军阀势力最大者之一,而且还获得了国民政府的支持,刘湘在重庆的统治才算真正稳定,由此更加注重对重庆的经营,就有了1930年的金融改革。

    此次改革的主要目的在于以本票取代划条。重庆“划条”制度发端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其初原因用现不便,始以书面划拨替代。其后因现金缺乏,遂引架空之币。竟将划条与现金判而为一,演出补水问题”。民国十九年,重庆市面现金枯竭,现洋贴水每千元达五十元之巨,不仅影响商贸往来,而且对二十一军每月所需数十万军饷也造成极大影响。所以军部不得不对重庆金融进行整顿,将废两改元列于第一步则是因为钱庄划条以银两为单位,废两改元实则是避免钱庄有所借口。而此次废两改元相对当时重庆的币制环境而言影响并不大,正如成绪所言“于市面固属无碍”“仅废一转账手续”。从1932年重庆市商会致上海市商会的复函中也可看出废两改元对当时的重庆商贸往来影响并不大。

    1.从本年(1930)十月一日起,凡渝埠各商所立各种票据,上面金额,一律改两为元。

    2.改两为元时,每银一元,仍照向例以九七平生银七钱一分合算。

    3.各商号所立账簿,其登记金额,从十月起,即陆续改两为元。限至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一律改完,以便二十年一月一日实行查验。

    4.由渝汇至各地交付之款,查照各该地通用货币立票,渝埠登账,仍记成元数。

    5.其由各地汇至渝者,无论票面如何记载,仍以元数登账。渝埠向有各种折扣规例,一律照常办理,毫不变更。但不得与改两为元之案,发生妨碍。所有票据账摺,登记数目,均须改两为元。

    6.议决各项,即由商会转呈川东南工商业整理委员会核定,通知各帮照办。

    1930年二十一军军部的金融改革既是一次“救市”行为,也是以刘湘为首的军阀集团加强对重庆金融业控制的开始。据统计,刘湘独占重庆的近10年间,逐步把持了重庆的金融业,重庆的商业银行被刘湘搜刮的资金,已占银行业全部资产的56%和钱庄业的60%。1930年开始他们通过创办或入股银行、钱庄等方式逐渐控制重庆金融,重庆银钱业“而其有军政人物之资本关系者,约在十分之八以上”。此后,又试图通过“粮契税券”统一重庆币制,并设立金融汇兑管理处对汇兑进行控制。也正是因为他们控制了重庆金融,又为他们滥发纸币、恣意搜刮提供了条件。实际上,刘湘对重庆金融业的整顿是为避免金融崩溃基础上的更好掠夺。此次废两改元虽然对重庆经济社会的影响并不大,但却是重庆币制走向规范化的重要一步,在法律层面结束了重庆金融市场上纹银的使用。

    三、废两改元与军阀割据

    各地废两改元实质上是国民党在建构统一的国家权力过程中与地方势力之争,废两改元的成功与否取决于国民政府政治控制力与财政实力。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统一经济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1928年,国民政府在上海召开全国经济会议,财政部长宋子文在开幕词中言到:“(甲)金融,以我国枯竭纷乱之金融如何整理,各省参差币制如何统一,滥币如何整理,以巩固金融之根本”,会议审核通过的《国币条例草案》第一条就规定:“国币之铸发权专属国民政府”。1929年,国民政府邀请美国普林斯顿大学教授美国财政专家甘末尔等来华为中国币制改革设计方案,进行所谓的“甘末尔计划”。这些废两改元整理币制的尝试最终因各种原因未曾实施或以失败告终,但无不显示出国民政府统一币制、整顿金融的决心。

    1927年和1928年,国民政府曾试图干涉四川军政,但却引起四川军阀的联合反对,《国民政府整理川政令》中所谓“全省币制,应即整理划一,各处造币机关一律撤除,不得再铸恶币,致紊金融”也就成为一纸空文。1933年国民政府下令废两改元,此次废两改元虽然在地方的实施并不彻底,但却加强了中央对全国经济、金融的控制力。1934年,国民政府就以扰乱币制为由饬令刘湘控制下的重庆铜元局停铸汉字银元,并将模具上缴毁废,表明军阀在地方的统治被削弱。

    民国以来,中央权力不张,地方军阀割据,废两改元的实行既有中央主导,也有地方自主实行,废两改元实际上也成为割据军阀统一地方过程中控制金融、巩固统治的重要措施。1919年阎锡山掌握山西军政大权以后,就先后颁布多项划一幣制的政令对山西币制进行整理,进而逐渐垄断山西的金融业。1930年废两改元在重庆实施实际上也是以刘湘为首的军阀集团在统一重庆过程中加强对重庆金融控制的重要措施。值得注意的是,早在1928年控制成都造币厂的邓锡侯就曾下令恢复以“大洋”为一切营业交易的法偿,下令停滞铸造减成色和减重量的钱币,并将劣币铸镕改造良币。其他军阀见铸造劣币无利可图便也陆续将造币厂关闭。废两改元的实质:“是近代经济发展导致钱庄掌握的银两体系限制了银行的金融业务空间,从而引发了银行与钱庄业务上的矛盾或竞争;同时政府税收使用银元并通过银行利用公债(标的物也是银元)筹资(而钱庄却无此功能)。故而政府和银行合力消灭银两的势力是当时经济环境下政府、银行、钱庄三方博弈的结果”。重庆废两改元的实施实际上也是因为铸造金属货币已经无利可图,以刘湘为首的军阀集团对重庆金融的掠夺开始转变为以创办或入股各类银行,通过发行纸币、债券等方式为主。

    四、结语

    民国以来,四川军阀混战冠绝各省,重庆作为四川金融中心,1930年废两改元成为军阀割据地区的突出代表,是割据军阀在统一地方过程中控制金融的重要措施。而军阀对金融业的整顿是为避免金融崩溃基础上的更好掠夺;是军阀对金融业的掠夺转变为以创办或入股各类银行,通过发行纸币、债券等方式为主;也是近代经济社会的发展对统一国家和统一市场的内在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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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单位:重庆师范大学历史与社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