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中网络谣言的二元特征及其应对探究

    刘望

    [内容提要]随着网络传播的不断发展,谣言逐渐从公共平台向闭合平台转移,并呈现出交叉传播的特点。针对静态和动态等不同轨别的谣言,抢抓时间,积极采取提前预告、事中关键词监测预警和事后消除影响等手段,可以将谣言给社会造成的危害降到最低。

    [关键词]新冠肺炎疫情;网络谣言;辟谣;应对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作为近年来我国面临的一场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因其产生缘由异常复杂、防控过程专业性强、隔离阶段较为封闭,有关信息的传播过程中时常出现信息不对称。根据谣言产生的规律,越是未知的事件,越容易被作为谣言的中心事件。基于疫情与公众的身体健康有着密切的联系,在信息传递不对称的情况下,以疫情为中心词的谣言也频繁出现,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了不利影响。

    一、谣言产生的闭合性和辟谣平台的公开性

    随着网络社交平台的不断发展,各种互联网应用都逐渐确定了自身的产品定位,这些应用平台依靠自身逐渐垂直化的传播优势,成为疫情防控期间信息流通的主要渠道。网民也利用这些应用的工具化特征进行信息的传递,而这其中不乏谣言、辟谣以及求证信息。

    (一)疫情谣言多出现在微信群等闭合性平台

    伴随着疫情的发展,谣言的产生在所难免。与“非典”时不同,在新冠肺炎疫情发生期间,微信的群聊成为谣言传播的主要渠道。根据各地网警和政府新闻办的通报可见,许多谣言都来自于微信群,再从微信群中以复制或截图的形式转发在朋友圈,完成了谣言的信源到传播媒介的建立。

    而微信作为熟人圈子,是现实生活中人际关系在网络平台的投射,一旦谣言在微信群中产生,群内微信好友会迅速从受众角色转化为潜在的传播者。这些群成员如果通过其他的群或者朋友圈进行二次传播,便会形成信息裂变。由于微信群具有一定的闭合性特征,辟谣信息很难进入微信群内的舆论场,谣言与辟谣无法形成信息对冲,则会造成信息失控。

    (二)辟谣信息主要集中在微博等公共性平台

    从结果导向上来看,辟谣信息需要越来越多人的知晓,而辟谣信息又难以进入闭合性的微信群,因此微博等具有公共媒介属性的网络社交平台则充当了辟谣的先锋。此外,认证微博此前积累的用户数量、微博本身具有的传播便利度以及不限频次的发布,也强化了微博作为辟谣平台的功能性。

    微博依靠着话题设置、垂直账号的设立、等功能,实现了微博运营商、主流媒体、科普类账号、政府微博、网警的互联互通互动,形成辟谣联盟,进一步扩大了辟谣信息的流动性。通过辟谣微博的频繁曝光,进一步稀释谣言在闭合性微信群内传播带来的社会危害。

    (三)谣言与辟谣信息通过证实或证伪相互交叉

    从传播平台来说,一定数量的谣言信息都汇集在微信群,较多的辟谣信息集中在微博,但就谣言传播来说,在这两个平台上并没有明确的壁垒。许多在微信群或者朋友圈里接受了谣言信息的人,也会将谣言移植到微博上进行二次发布,或者通过微博评论、转发和等形式,向权威部门求证消息的真实性。

    另一方面,辟谣者也会将微博的辟谣信息或真实信息转发在朋友圈、发布在微信公众号上,又通过超链接的形式发布在微博上,进一步扩大消息的覆盖范围。基于主流媒体和政府部门,也会将证实或证伪的信息,在主导的网站、APP和两微一端一抖等平台发布,并相互分享。这样便形成了个人发布谣言、机构辟谣,横跨多个平台,甚至出现在同一内容的相互交叉的信息传播网络。

    二、疫情期间谣言的相对静态持续与阶段性新发

    自疫情信息公布以來,基于公众对于疫情发展状况的未知及辟谣速度的滞后,谣言内容也根据疫情发展的进程,呈现出阶段性新发的特点。与此同时,内容具有相同特征的两类谣言经久不衰,呈现出一种相对的静态持续。

    (一)谣言内容中真实要素与虚假要素相互交叉

    纵观疫情防控期间的谣言,以“移花接木”方式产生的最多,且所有的内容都能在现实中找到映射母体。谣言以视频或图片的形式“再造事实”。即将一条真实信息的时间、地点、数量等一个或多个要素进行修改,便捏造出了新的谣言。在这些新的谣言中,由于大部分要素是真实的,甚至还配有图片和视频,使得真实信息点与虚假的信息点相互交叉,给网友的辨别增添了较大难度。

    (二)阶段性新发谣言与疫情防控的时间节点相偕同

    疫情刚刚被公布时正值春节前夕,因此,许多谣言集中在某某城市或者道路实施了封闭;伴随着防疫物资的紧缺,关于捐赠的谣言开始层出不穷;紧接着又是各地消杀时间地点的谣言出现;随着疫情逐步被控制,学校何时开学以及城市何时返工的谣言又开始盛行。这些谣言的内容与疫情防控工作的进度相偕同,呈现出阶段性新发的特点,反映了公众对自身所处环境及未来生活方式的高度关注,侧面印证了发布信息迟滞带来的社会危害。

    (三)患病谣言与防病谣言伴随疫情始终

    除了阶段性新发的谣言之外,在疫情防控期间,两种谣言也一直贯穿始终。最多的谣言集中反映在各地的患者人数、死亡人数以及是否能治愈上。这种谣言与事实通报相比仅在“何处(Where)”的新闻要素上出现了变化,从疫情爆发开始一直边修改地域信息要素边持续传播。

    健康养生类的谣言在疫情发生前就一直流传在网络上,伴随着新冠肺炎疫情,以“吃/用某某可以防病毒感染”为代表的健康养生类谣言进一步增强了传播力度。这种谣言虽不至于对公众生活产生大的影响,但不可否认它是没有科学依据的,应当及时进行澄清。

    三、应对疫情谣言信息的可行性探讨

    “时效性”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播中非常重要。谣言作为伴生于疫情而存在的一种信息,只要把握好信息传播时间,同样事前可防、事中可控、事后可尽最大可能消除其影响。

    (一)预告防控措施以减少阶段性谣言的新发

    谣言的产生与事实真相在传播过程中存在着时间差。目前谣言应对主要是“发现谣言一及时澄清”的模式,而在具体的传播过程中,如果对一些可以预见的谣言提前发布,使真相前置,则可杜绝谣言的滋生。在疫情防控期间,公众对医疗信息格外敏感,例如在救护车进入小区救助普通病患时,完全可以动员小区物业提前告知其他业主,所救护人员并非感染者。对于返工返校、路面消杀等措施,提前将计划告知公众争取理解,以减少阶段性谣言的新发。

    (二)辟谣过程中要注重技术的拦截作用

    伴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大数据在信息传播过程中的作用也越来越明显,因此,可以利用大数据关键词监测的手段进行谣言预警。网络平台运营者可以和主管政府部门联合,对新发的谣言进行汇总并提取关键信息,无论是闭合性的微信群、朋友圈或者开放的微博中,一旦出现谣言中的关键词,立即触发预警信息,向受众发出信息,提醒注意甄别消息的真实性。这样就可以阻断后续发生的“移花接木”式的谣言,减少谣言更换地域重新出现。

    据了解,国外发生突发或灾难事件时,很多义工组织和慈善机构会迅速行动,有效帮助政府解困。这启示我们,在日常工作中也可以动员社区、物业等加强健康知识的宣传,避免健康养生类谣言的变种与传播。

    (三)法律惩罚是制止谣言的底线

    在新冠肺炎疫情辟谣过程中,很多地方以公安网警的执法通报代替辟谣,一方面贻误了辟谣时机,在发现谣言和警方处罚的时间差内放任了谣言的传播;另一方面混淆了警方和宣传部门的工作界限,消解了辟谣的传播力度。因此政府部门在发现谣言后,要根据自身的职责联动辟谣,及时澄清谬误,并将法律的惩罚作为制止谣言的最后一道防线。

    结语

    谣言本质上作为一种信息,也同其他内容的信息一样有自身的传播规律。对疫情防控期间的谣言传播的内容和特点进行准确把握和归纳总结,分析其与其他谣言的异同,并及时作出响应,有助于公众增进对疫情的了解,提高公众防病的意识和能力,指导其生产生活,为打赢疫情防控战增添更多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