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风险来源信息披露与审计定价研究

    王彦东 马一先 晓芳

    

    

    

    【摘 要】 企业风险信息披露是影响审计定价的因素之一,现有文献从“信息观”与“风险观”两方面对风险信息披露进行研究。文章进一步探讨企业风险来源信息披露,研究内源风险信息披露与外源风险信息披露对审计定价的影响。基于这一视角,以2015—2017年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分析企业风险来源信息披露与审计定价的关系。研究发现:企业披露的风险信息越充分,审计定价越高,与已有研究“风险观”保持一致;相较于企业外源风险信息披露,内源风险信息披露对审计定价影响更大;相较于非国有企业,国有企业的风险信息披露对审计定价的影响更大。进一步研究表明,国有企业的外源风险信息披露对审计定价的影响更显著,而非国有企业的内源风险信息披露对审计定价的影响更显著。

    【关键词】 风险信息披露; 风险来源; 审计定价; 产权性质

    【中图分类号】 F239.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5937(2020)19-0120-08

    一、引言

    新证券法和公司法实施以来,我国资本市场监管环境逐渐趋于完善,对上市公司风险信息披露要求越来越高。2007年证监会在《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中强制要求上市公司进行风险披露,并于2012年与2014年两次修订以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的风险信息披露行为。风险信息披露作为企业信息披露的一部分,不仅是投资者决策的关键,而且是中介、监管机构关注的重点。Hope等[ 1 ]研究发现,企业披露的风险信息越充分,企业股票的价格与交易量越高,充分的风险信息披露有利于财务报表使用者做出正确的决策。王雄元等[ 2 ]基于风险信息披露的“信息观”与“风险观”两个角度探究年报风险信息披露的频率与分析师预测准确性的关系,发现企业风险信息披露频率越高,分析师预测准确度越高。姚颐和赵梅[ 3 ]认为证券市场存在诚信危机,相对于隐瞒风险,坦诚披露作为一种稀缺资源会收获更多市场回报,即坦诚披露风险信息有利于提高公司新股发行效率。

    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市场中介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有效缓解企业与信息使用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进一步确认和强化投资者对被投资企业已有风险的认知[ 4 ]。企业风险信息披露具有“风险性”与“信息性”的双重特点,是影响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定价的重要因素,一方面有利于降低审计主体与客体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另一方面也会增加审计师对审计风险的感知。当风险信息披露作为公共信息提高信息透明度时,预示着被审计单位信息披露真實、客观、公允,有助于降低审计风险,进而降低审计定价。而当风险信息披露较多时,会增加审计师对风险的感知,根据风险报酬理论,随着风险的增加,审计定价因风险溢价而提高。王雄元等[ 5 ]的研究支持了风险信息披露的“风险观”,发现年报风险信息披露的余弦相似度与审计费用显著负相关,即年报风险信息披露越充分,审计费用越高。

    已有文献对风险信息进行了广泛研究,主要涉及企业的战略运营[ 6 ]、市场[ 7 ]、财务[ 8 ]、法律[ 9 ]与环境不确定性[ 10 ]等,但鲜有文献考察风险来源信息披露与审计定价的关系。本文参照方红星和陈作华[ 11 ]的思路,基于企业披露的风险信息来源将企业披露风险信息划分为内源风险信息披露与外源风险信息披露,以A股上市公司2015—2017年数据为样本,研究企业风险信息披露及风险来源信息披露对审计定价的影响,重点分析企业内外源风险信息披露对审计定价的影响,进一步探究产权性质对风险来源信息披露与审计定价关系的影响。

    本文研究的理论意义可能在于:首先,不同于已有运用“文本信息”探究企业风险披露的文献[ 3,5 ],本文运用迪博数据库中的风险信息披露数据,研究企业风险信息披露与审计定价的关系,验证了在中国背景下,风险信息披露更符合“风险观”的观点,即企业披露的风险信息越多,审计定价越高。其次,鲜有文献考察企业风险来源信息披露,本文研究内外源风险信息披露对审计定价的影响,结果发现相较于外源风险信息披露,内源风险信息披露对审计定价的影响更大,该研究有效补充了风险信息披露与审计定价的相关文献。最后,通过分析不同产权性质的企业风险信息披露及风险来源信息披露与审计定价的关系,发现国有企业的风险信息披露对审计定价的影响更大。此外,国有企业的外源风险信息披露对审计定价的影响更显著,而非国有企业的内源风险信息披露对审计定价的影响更显著,进一步深化了企业产权性质对审计定价影响的研究。

    二、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一)企业风险信息披露与审计定价

    尽管目前监管机构强制要求上市公司披露风险信息,但本质上仍是一种自我选择性的“弹性风险信息披露”。企业在风险信息披露时具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披露风险的主动性较弱,这为企业操纵风险信息披露、隐匿不利信息提供了机会[ 12 ]。已有研究对风险信息披露主要存在“风险观”与“信息观”两种观点[ 5 ]。基于信息观考虑,企业上一年度主动充分披露风险信息可以提高信息透明度[ 13 ],企业信息透明度高表明企业信息披露的积极性较高。审计师往往将其视作管理层发出的诚信信号,有利于对企业形成良好的预期,在管理层诚信的前提下开展审计工作,进而减少审计资源投入,降低风险溢价水平,制定较低的审计收费标准。而基于风险观的角度,企业的风险信息往往被视作负面的、隐秘的,当企业充分披露风险信息时,会损毁企业声誉、削弱企业竞争性、引起外部恐慌,影响企业的经营状况。Guo et al.[ 14 ]发现企业的风险信息披露极可能带来价格压力效应与流动性降低等问题,不利于企业经营。因此考虑到风险信息消极、不确定性的特点,在企业充分披露风险信息时将显著提高审计师对企业的风险感知[ 15 ]。根据保险理论,审计师出于降低自身审计风险的考虑,必然将增加额外的审计程序,提高风险溢价水平。Sengupta和Shen[ 16 ]发现企业披露的风险信息越多,越需要专业胜任能力更强的审计师,并且这些审计师倾向于执行详细的审计程序、制定更高的审计定价。故充分的风险信息披露会显著提高企业的审计定价。基于以上分析,本文提出假设1:

    H1:企业风险信息披露数量与审计定价显著正相关。

    (二)企业风险来源信息披露与审计定价

    影响企业审计定价的风险信息主要涉及企业的战略运营、市场、财务、法律监管与环境不确定性等方面,根据企业披露的风险因素来源的不同,将企业风险信息披露划分为内源风险信息披露与外源风险信息披露。内源风险信息指企业披露的导致风险发生的因素源于企业内部的风险信息,如企业战略运营、财务等。企业战略运营风险将提高审计师出具非标审计意见的可能性[ 6 ],已有研究表明企业上一期非标准审计意见陈述事项越多,审计定价越高[ 17 ]。薄仙慧和吴联生[ 8 ]以公司应计利润的波动性为风险信息的替代变量,发现风险信息会对审计意见与定价产生显著的影响。外源风险信息指企业披露的导致风险发生的因素源于企业外部的风险信息,主要与企业面临的外部环境相关,与市场竞争、法律监管、环境不确定性相关的信息是最常见的外源风险信息。宋衍蘅[ 18 ]研究发现公司披露接受调查或处罚信息,其当年的审计费用显著高于其他公司。陈霞[ 19 ]研究表明上市公司环境风险与审计定价整体上呈显著正相关关系;申慧慧等[ 10 ]发现环境不确定性将带来更高的经营风险,审计师出于降低风险的角度,倾向于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收取更高审计费用。不同来源的风险信息披露均会对审计定价产生影响,那么审计定价更关注企业的内源风险信息披露还是外源风险信息披露?从企业内源风险的角度考虑,内源风险具有异质性,由每个企业的特有因素导致,审计业务作为直接作用于微观个体的服务,受内源风险的影响更直接、更显著;外源风险通过宏观环境,如政策、利率等因素影响企业的經济前景、资本成本和信息环境等[ 20 ]进而间接影响企业的整体状况,影响审计定价。外源风险间接影响审计定价,作用路径较长,效果较小。企业内外源风险通过风险信息披露直接体现,风险来源信息披露对审计定价的作用与内外源风险一致,因此,内源风险信息披露对审计定价的影响更大。综上所述,提出假设2:

    H2:相较于企业的外源风险信息披露,内源风险信息披露对审计定价的影响更大。

    (三)不同产权性质下的企业风险信息披露对审计定价的影响

    我国的资本市场由不同产权性质的市场主体构成,从数量上看非国有企业占比较大,但国有企业在某些领域依然占主导地位。国有企业与非国有企业目标的不同是导致其风险信息披露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 21 ]。一方面,相对于追求企业利润最大化的非国有企业而言,国有企业具有政治与经济的双重目标,其在承担经济责任的同时往往还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已有研究表明,国有企业由于承载了更多的社会期望和社会义务,有更强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倾向[ 22 ]。另一方面,国有企业与非国有企业对高管业绩考核机制的不同也会对企业风险信息披露产生影响。相较于非国有企业,国有企业高管的业绩不仅仅取决于经济业绩,还取决于政治业绩,因此国有企业更易出现报喜不报忧的情况[ 23 ]。此外,基于资源获取的角度,国有企业更易获得银行信贷、政府补贴、政府隐性担保等资源,使国有企业相较于非国有企业破产风险较小[ 24 ]。综上所述,同等条件下相较于非国有企业,国有企业披露的风险信息数量更多。基于风险观的角度,企业披露的风险信息数量越多,审计风险越高,审计定价的风险溢价水平越高,因此国有企业风险信息披露对审计定价影响更大。综合以上分析,本文提出假设3:

    H3:产权性质显著影响企业风险信息披露与审计定价的关系,相较于非国有企业,国有企业风险信息披露对审计定价的影响更大。

    三、研究设计

    (一)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考虑数据的可获得性与风险信息披露影响的滞后性,本文以A股上市公司2015—2017年风险披露数据与2017年内外源风险信息披露数据为研究样本,探讨企业风险信息披露与审计定价的关系。基于本文的研究目的,对数据做以下处理:(1)剔除金融保险企业的数据;(2)从整体上剔除ST、*ST以及交叉上市公司的有关数据;(3)剔除财务指标或数据缺失的样本;(4)为了排除极端值对本文研究的影响,对样本连续变量按照1%的标准进行Winsorize处理,最终得到样本观测值7 233个。本文数据来源于Wind数据库和迪博企业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数据库,实证分析使用Stata15.0进行数据处理。

    (二)变量选取

    1.被解释变量

    国内外文献通常用上市公司年报审计费用的自然对数或年报审计费用与企业总资产的比值衡量审计定价,本文将上市公司规模作为控制变量,故选择上市公司年报审计费用的自然对数来表示审计定价(Lnfee)[ 25-26 ]。

    2.解释变量

    (1)企业风险信息披露。风险信息披露数据来源于迪博企业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数据库,主要涉及企业风险信息披露数量(TRisk)、内源风险信息披露数量(IRisk)与外源风险信息披露数量(ORisk)。(2)产权性质(Pro)。将样本企业分为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两类,国有企业包括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其他归为非国有企业。

    3.控制变量

    借鉴已有研究,本文设置控制变量如下:(1)企业规模(Lnasset)。研究表明,公司规模越大,客户越多,其经济业务和会计事项也越多,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的水平越高,审计师需要投入更多的审计资源,扩大审计测试的范围,增加审计时间,故企业规模与审计定价显著正相关[ 25 ]。本文以上市公司的总资产对数来衡量企业规模。(2)财务状况。参照王雄元等[ 5 ]的研究,控制企业财务状况对审计定价的影响,主要控制了企业的偿债能力(Lev)、盈利能力(ROE)、营运能力(REC)与发展能力(Growth)。(3)公司治理水平。蔡吉甫[ 26 ]发现,事务所对大股东适度持股、CEO与董事长两职合一的公司收取较低的审计费用。本文通过控制前十大股东持股比例(Top10)与公司两职合一(Dou)来控制公司治理水平对审计定价的影响。(4)事务所声誉(Fame)。Beatty发现在IPO市场上,“六大”较“非六大”获得更高的报酬。本文通过事务所排名衡量事务所声誉,若事务所属于前十大,定义为1,否则为0。(5)审计意见类型(Sug)。相对于标准审计意见,非标准审计意见意味着企业的风险较大,审计定价较高。本文控制审计意见类型对审计定价的影响,若上一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审计意见,定义为1,否则为0。(6)审计任期(Time)。审计任期的长短会显著影响企业审计费用[ 27 ],审计任期按照会计师事务所为被审计单位提供服务的年限计算。此外,本文进一步控制了年份和行业对审计定价的影响,具体变量表示和定义见表1。

    (三)模型构建

    本文沿袭了以前学者的研究方法,选用Simunic[ 28 ]、李越冬等[ 29 ]的审计定价模型来探究风险信息披露对审计定价的影响。

    为检验H1,设定模型(1):

    为检验H2,设定模型(2)与模型(3):

    为检验H3,设定模型(4):

    模型中,被解释变量Infeei,t为i公司t年度的审计定价。出于滞后性考虑,解释变量TRiski,t-1为i公司t-1年度披露的风险信息数量,Proi,t-1表示i公司t-1年度的产权属性,IRiski,t-1表示i公司t-1年度披露的源于公司内部风险信息数量,ORiski,t-1表示i公司t-1年度披露的源于公司外部风险信息数量。Controli,t-1表示i公司t-1年度的控制变量,?琢i为模型中的常数项,?茁i、?浊i、λi、?酌i为模型中各变量的回归系数,?着i为模型的随机扰动项。此外,为了减少模型可能存在的偏误,对个体和时间进行了双重cluster调整。

    四、实证结果分析

    (一)描述性统计

    模型中各变量的描述性统计如表2所示。审计定价(Lnfee)的平均值为4.520,标准差为0.648,说明我国上市公司审计定价差异较大。企业产权性质(Pro)的平均值为0.351,表明样本中国有企业占比35.1%,非国有企业占比64.9%。风险信息披露数量(TRisk)的平均值为7.327,标准差为2.657,从整体上看,上市公司平均披露风险数量为7.327件,且不同公司风险披露数量存在顯著差异。审计任期(Time)分布区间为1—5年,符合审计师5年期强制轮换的政策规定。审计任期的平均值为3.938,表明绝大多数企业与事务所的合作年限接近4年。根据审计报告的意见类型(Sug)均值可知,在我国资本市场上,绝大多数企业的审计报告意见类型为标准意见。由事务所声誉(Fame)的均值(0.598)可知,在我国超过一半以上的业务由前十大事务所承接,表明事务所的发展具有较强的声誉效应。

    (二)相关性分析

    表3为相关系数表,总体来看,各变量之间的相关系数较小,且VIF值小于10,表明不存在严重的多重共线性。其中,审计定价(Lnfee)与风险信息披露数量(TRisk)和产权性质(Pro)的相关系数均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正,即企业风险信息披露越多,审计定价越高,初步验证了H1;相对于非国有企业而言,国有企业的审计定价更高。此外,审计任期(Time)与审计定价(Lnfee)显著正相关。根据张奇峰等[ 30 ]的研究可知:国内研究与国外研究存在明显差异,国内的经验证据表明审计任期越长审计定价越低,而国外的研究发现审计任期越长审计定价越高。对于这一现象的解释是,随着中国法制监督的健全,审计过程愈加完备且具有程序性,故其审计定价存在下限。同时,企业为了避免更换事务所而传递负面信息,审计师将具有更高的议价能力,在一定程度上将提高审计定价。

    (三)回归分析

    多元回归分析结果如表4和表5所示。表4主要报告了风险信息披露对审计定价的影响,其中(1)报告的是审计定价与风险信息披露的关系,(2)与(3)报告了企业内外源风险信息披露与审计定价的关系。结果显示企业风险信息披露与审计定价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正,回归系数为0.022,表明公司风险信息披露越充分,审计定价越高,H1得到验证。企业内外源风险信息披露与审计定价分别在1%和5%的水平上显著为正,回归系数分别为0.020、0.011,表明企业内外源风险信息披露均会显著提高审计定价,但相对于企业外源风险信息披露,企业内源风险信息披露对审计定价的影响更大,H2得到验证。

    表5报告了产权性质对风险信息披露与审计定价关系的影响。根据全样本回归结果,产权性质与风险信息披露的交乘项JC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正,系数为0.038,表明国有产权性质将增强企业风险信息披露对审计定价的正向影响,H3得到验证。为了进一步明晰产权性质的作用效果,本文将样本划分为国有企业与非国有企业重新回归,可以发现,相比非国有企业,国有企业风险信息披露对审计定价的影响更大。

    (四)进一步分析

    由以上分析可知,产权性质会显著影响审计定价与企业风险信息披露的关系,国有企业风险信息披露对审计定价的影响更大。不同产权性质背景下,来源不同的风险信息披露是否会影响企业审计定价有待进一步考证。表6将样本划分为国有企业与非国有企业分别对企业内外源风险信息披露进行回归。结果显示,对国有企业而言,外源风险信息披露与审计定价在10%的水平上显著为正,回归系数为0.018,而内源风险信息披露不显著;对非国有企业而言,内源风险信息披露与审计定价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正,回归系数为0.015,外源风险信息披露不显著。究其原因,一方面国有企业的公共属性使其相对非国有企业而言受宏观环境、政策的影响更大;另一方面,国有企业依赖自身与政府的紧密关系,在资源获取方面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政府的隐性担保、预算软约束等显著降低国有企业的经营风险与破产风险。因此,国有企业外源风险信息披露对审计定价影响更大。相反,对于非国有企业而言,缺乏政府的“兜底”保障,其力求通过企业的内部营运实现经营目标,具有更高的内部风险承担水平,而企业内部风险承担将显著提高审计定价,故非国有企业内源风险信息披露对审计定价的影响更大。

    (五)稳健性检验

    为了进一步增强文章结论的可信度与准确性,本文进行以下稳健性检验:(1)借鉴通行的做法,运用倾向性匹配得分的方法进行稳健检验。首先,按照企业披露的内外源风险信息披露数量的平均值分组,分别运用企业内外源风险信息披露对全部控制变量进行回归,得到每个观测值的倾向性评分;其次,运用最相邻匹配法匹配样本,匹配后控制组与对照组在控制变量上均不显著,且匹配后的样本量分别为1 621和1 318,表明PSM有效且可行,回归结果见表7(1)和(2)。结果显示在运用倾向得分匹配之后,企业的内外源风险信息披露与审计定价的回归系数分别在1%与5%的水平上显著为正,回归系数分别为0.025与0.016,且较外源风险信息披露,内源风险信息披露对审计定价的影响更大,与原结论一致。(2)对部分控制变量进行替换,用资产收益率替换净资产收益率,用独立董事比例替代两职合一,用是否更换事务所替代事务所审计任期,分别重新回归,结果见表7(3)和(4)。结果表明内源风险信息披露与审计定价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正,回归系数为0.051,而外源风险信息披露与审计定价不再显著,结论与前文结果一致。

    五、结论与启示

    本文探究企业风险信息披露与审计定价的关系,重点分析了内外源风险信息披露对审计定价的影响,并进一步研究了产权性质对风险来源信息披露与审计定价关系的影响。研究发现,企业风险信息披露越充分,企业的审计定价越高。此外,相较企业外源风险信息披露,内源风险信息披露对审计定价的风险溢价效应更强;相较于非国有企业,国有企业风险信息披露对审计定价的风险溢价效应更强。进一步研究表明,国有企业的外源风险信息披露对审计定价的影响更显著,而非国有企业的内源风险信息披露对审计定价的影响更显著。

    研究结果表明,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定价时更多关注企业的内源风险信息披露,而对企业外源风险信息披露的关注不足。在现代风险导向审计模式下,审计师要重视企业披露的风险信息,在审计定价决策时进一步强化对公司风险的了解,不单要关注企业内源风险信息披露,更要加强对来自企业外部的风险感知。此外,会计师事务所在关注不同产权性质的企业风险信息披露情况时要有所侧重。就国有企业而言,重点关注其外源风险信息披露;就非国有企业而言,重点关注其内源风险信息披露,力求提升审计效率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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