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沿线国际文化旅游合作现状研究

    黎紫涵 梁育民 梁宇红

    

    千年前,古丝绸之路开启了各国、各民族商贸往来与文化交流的窗口;千年后,“一带一路”亦成为国家(或地区)之间人心沟通、文化共荣的纽带。近年来,中国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或地区)的文化旅游合作越发频繁且不断深入,加强了不同区域、不同民族的文化沟通与互信。本文梳理了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文化旅游合作的成效、合作机制,分析了其中存在的问题,认为需要进一步加强区域合作机制建设,加强行业管理,丰富文化旅游产品,鼓励民间文旅交流。

    2013年,中国国家领导人先后提出了“丝绸之路经济带”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合作倡议。此后中国与沿线各国(或地区)在文化、旅游领域开展了广泛合作,推动建立中国—东盟、中国—中东欧、中俄蒙等一系列双边、多边文化旅游合作机制,初步形成了和而不同、多元一体的文化共荣发展态势。

    一、“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文化和旅游合作成效

    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或地区)的文旅合作成效显著。截至2018年底,已与全部沿线国家签订政府文化协定,签署双边文化、旅游合作文件108份,和“一带一路”参与国双向旅游交流超过6000万人次,“一带一路”已成为世界文化和旅游合作的新热点。

    (一)文化交流和旅游往来快速增长

    中国积极推进文化“走出去”与“引进来”,推动文旅融合,促进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与世界各国展开广泛多样的交流与合作。从“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对外文化交流明显增加,2018年对外文化交流项目达到3383起,较2013年增长了56.7%;跨境旅游市场更加繁荣,且出境游的人次增长幅度超过入境游。2019年入境游客达1.45亿人次,较2013年增长12.3%,出境游人次达到1.55亿人次,较2013年增长57.86%。

    中国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旅游人次呈快速增长态势,2017年达到2741万人次,较2013年增长76.95%,2018年首次突破3000万人次;同时,沿线国家赴中国的游客保持稳定增长,由2013年的903万人次发展为2017年的1064万人次。中国与“一帶一路”沿线国家旅游来往人次如图1所示。

    从出入境旅游的客源地、目的地来看,国家间的文旅合作往往遵循“就近原则”,原因可能在于临近的两国往往会有文化交流与融合的历史基础,相互来往的成本较低。就入境游来说,我国主要客源市场是相对较近的东北亚与东南亚地区,以及欧美发达国家;从出境游来看,赴亚洲旅游人次以89.03%的占比位列首位,其中东南亚旅游热持续升温,而欧洲游成为出境游中的黑马,位列出境游市场份额第二名。

    (二)合作区域与合作方式多样化

    文化交流事件的报道显示,与我国开展文化交流合作的国家(或地区)主要是东南亚、蒙古和俄罗斯,中东欧、南亚等地合作交流程度也正在提高。我国与上述区域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文化交流,以中国-东盟主题交流年、中国-中东欧主题交流年、中印互办旅游年为代表的年度活动已成为区域合作机制的重要内容,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中东欧国家艺术嘉年华、中国-南亚国家文化论坛等文化展演、博览会、合作论坛亦是区域交流合作的平台。

    中国与东南亚地缘相近,部分省市或与东南亚国家接壤,或与之隔海相望。同时东南亚是华人华侨最集中的区域,共有儒释道文化基因。因此中国与东盟开展的政府间、民间文化交流活动频繁,双向旅游市场繁荣。2018年,东盟国家与中国双向人员往来超过5500万人次,中国成为东盟最大的入境旅游客源国,中国与东盟互为重要客源地和目的地。同样得益于地理相邻、文化融合程度深,还有游牧文化、那达慕大会等相似的文化现象,中蒙俄地区的政府间交流广泛,且民间交流程度较深。中蒙俄三国积极合作推动文化交流与跨境旅游开发,中国以满洲里、二连浩特两市作为向北开放的排头兵,不断创新中蒙俄跨境旅游产品。中蒙俄旅游专列双向开通后,游客乘坐火车可穿越欧亚大陆,极大提高了跨境旅游的吸引力。2018年,中国公民访俄人数为203.7万人次,访蒙古国19.45万人次;俄罗斯公民访华人数241.4万人次,蒙古国公民访华191.58万人次,旅游已成为联系三国人民友谊的重要纽带。

    近年来,我国与中东欧、南亚的政府间文化交流愈发频繁。与中东欧的文化交流主要包括教育和学术、艺术展览、文化创意、音乐戏剧等方面,与南亚的交流集中在宗教领域,包括加强宗教国际交流,共同打击邪教和宗教极端势力,此外也大力推进教育和学术交流。但从旅游互访游客来看,与这两个区域的合作都体现出不平衡的特征。在整个欧洲范围,中东欧地区的中国游客到访数量增长最快,从2013至2018年期间,到访中东欧的中国大陆游客人数从28万增加到超过140万。赴南亚旅游目的地主要集中在印度、巴基斯坦、尼泊尔,赴其他国家旅游人次也在快速增长。以斯里兰卡为例,中国赴斯旅游人数从2014年的12万人次增长到2018年约30万人次。然而,中东欧和南亚国家赴华旅游规模均较小。

    (三)配套设施与服务逐步完善

    配套设施与服务对文化旅游竞争力有重要影响,交通便利化、签证便利化在国家间文化旅游合作谅解备忘录中都会被提及。近年港口、高铁、公路、航空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海陆空三个方位共同着力加强设施联通,带动了文化旅游合作的快速增长。截至2019年,中老铁路、中泰铁路、欧亚高铁,巴基斯坦瓜达尔港等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进展顺利。同时,我国已经与126个国家和地区签署双边政府间航空运输协定。截至2019年5月,“一带一路”沿线和我国互免普通护照签证的国家和地区有11个,单方面允许中国公民免签入境的国家和地区8个,单方面允许中国公民办理落地签证的国家和地区有32个。此外,酒店业和旅游业的规范化、“文化+”“旅游+”的创新化也极大提升了我国文旅产业的竞争力。

    二、“一带一路”沿线文化旅游合作机制

    近年,我国依托“一带一路”沿线世界遗产、重要旅游城市和景区等资源,通过建设国际旅游港、缔结友好城市、发展跨境文化旅游合作区、促成文化旅游合作走廊等方式,与沿线国家形成多层次、多样化的文旅交流与合作机制,构成了点、线、面层层递进深入的空间格局。

    (一)建设国际旅游枢纽(港),设立海外中国文化中心

    在国内,陕西、广西、云南、福建、河北等省正积极打造国际旅游枢纽(港),通过文化旅游、产业建设、交通设施、服务水平等联动协同,增强对旅游要素的调配力与国际旅游市场的竞争力。在海外,中国文化中心是我国派驻海外的官方文化机构,也是开展文化外交的重要窗口,在“一带一路”背景下,更是承担着国家间进行文化沟通的桥梁作用。截至2019年,中国政府已在全世界设立并启用了37个中国文化中心,其中有17个位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

    (二)国家间互办文化年、旅游年,缔结友好城市

    与沿线国家互办文化年、旅游年已成为政府间文旅交流合作的主要方式,包括与固定区域或国家间开展的主题文化(旅游)年,如举办中国—中东欧、中国—东盟、中国—欧盟等十余个文化年、旅游年;以及“可移动”品牌化的中国文化(旅游)年度活动。以“中国——丝绸之路旅游年”系列主题推广活动为例,自2015年起,该活动成功打造“欢乐春节”、“丝路之旅”、“青年汉学研修计划”、等近30个国际文化旅游品牌。其中仅“欢乐春节”这一个品牌,2017年就在全球140多个国家(或地区)的500余座城市举办了2000多项文化活动。

    此外,缔结友好城市也逐渐成为与沿线国家(或地区)开展合作的切入点。至2018年,中国国际友好城市(省州)已增至2571对,推进友好城市间的国际化建设,加强人文交流与旅游互动,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城市间文旅合作的深化程度,构建“一带一路”沿线的友好城市群也有利于构建文旅合作网络,提高区域整体合作水平。

    (三)依托经济走廊,创建区域深度合作机制

    经济走廊对全面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具有重要作用,中蒙俄、新亚欧大陆桥、中国-中亚-西亚、中国-中南半岛、中巴及孟中印缅六大经济走廊成为“一带一路”全面推进的基本框架。依托经济走廊建设,文化旅游的交流合作及相关产业从繁荣的经济往来中获得快速发展机会,也将助力减少跨文化商务与沟通中的壁垒,实现民心相通。因此,文旅交流合作框架与经济走廊建设是有机结合的统一整体。

    依托经济走廊,以文旅资源丰富的省市为支点,推动双边、多边文旅合作机制不断完善。依托中蒙俄经济走廊,内蒙古发挥桥头堡作用,与蒙古、俄罗斯及其他独联体国家展开深入合作,“万里茶道”、“中蒙俄丝路艺术走廊”即是区域国际合作的良好范例;依托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广东、广西、福建等地以华人华侨为纽带,融入东南亚文化圈,加速旅游业蓬勃发展;依托中巴经济走廊、孟中印缅经济走廊,以云南为重要开放高地,联结中国至东亚、东南亚甚至中东、非洲地区的文化旅游合作;依托中国-中亚-西亚经济走廊,河南、陕西、甘肃、新疆等作为沿线开放重点省市与中西亚展开合作。

    (四)建立全球性文旅合作聯盟,推动合作常态化

    成立文化旅游合作联盟,可在特定的行业或领域内开展深入交流合作,既能形成覆盖国家广泛的参与机制,又能提供在某一领域增强交流、推动进步的发展机制。目前,“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已成立丝绸之路国际博物馆联盟、国际图书馆联盟、国际美术馆联盟、国际剧院联盟、国际艺术节联盟和“一带一路”新闻合作联盟、“一带一路”国际科学组织联盟等多个联盟,并逐渐形成常态化合作机制,为沿线区域交流合作赋予了巨大潜力。

    三、“一带一路”文旅合作存在问题与面临挑战

    以丰富的文化旅游资源为基础,建立跨境文化交流与合作机制,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文旅合作快速增长,广阔的合作空间将会带来协同发展、利益共享的双赢乃至多赢局面。为达此目标,还需要解决目前存在的现实问题,面对挑战提出应对措施。

    (一)跨境旅游竞争力有待加强

    中国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出境游持续火热,但沿线国家赴华旅游人次增长率放缓,入境游稍显疲软。尤其表现在中国游客赴中东欧、南亚等国家逐渐增多,但国内旅游对他们吸引力不足。究其原因,除文化认同差异外,跨境旅游产品竞争力还有待加强。“一带一路”沿线有着丰富的资源基础,是跨境旅游的先天优势,而推进各国联合进行旅游开发,建立“一带一路”旅游特色品牌,塑造跨境旅游核心竞争力则需后天人为。这要求我国加强服务提质等方面工作,努力提升跨境旅游竞争力。并且要和沿线国家在资源保护、联合开发、产品创新、品牌推广等各方面加强合作。例如中蒙俄联合复兴“万里茶道”,可为“一带一路”旅游品牌建设提供有力的借鉴。

    (二)民间交流规模较小且影响力不足

    对比各个区域间的文化交流、旅游合作情况,不难发现中国与东南亚、中蒙俄国家的民间交流规模较大,而与中东欧、南亚等区域的交往是以政府间合作为主。政府间交流与合作可释放友好往来的愿望和意图,有一定程度的引领和示范作用,但民间交流不涉及政府间利益,合作范围更广也更容易促进文化认同,具有政府间合作所没有的优势,扩大民间交流规模不容忽视。

    (三)政治风险、文化壁垒及宗教误导等问题仍存

    国家之间的文化交流与全球治理密切相关,美国和部分欧洲国家的同盟运动产生的政治影响可能对“一带一路”文旅合作产生阻碍。此外,不同国家、民族的文化有所差异,尤其中西方文化差异巨大,要达成文化认同十分不易,文化壁垒仍将长期存在。同时,某些极端宗教分子(例如藏独)在国际社会传播错误信息,可能会对我国文化造成误解,不利于我国树立良好的国际形象。

    四、“一带一路”完善文旅合作的政策建议

    “一带一路”沿线分布着世界上众多的自然瑰宝与人文遗产,为沿线文化交流、旅游发展提供了丰富的资源。通过文化资源保护与传播、旅游景点与线路开发,根植于文化底蕴的、具有多样性、差异性的旅游线路(或旅游产品、文化创意)成为国际文化交流和旅游合作的重要吸引力。

    (一)合作打造国际旅游品牌

    在沿线国家共同推动下,“一带一路”主题旅游品牌越来越多,但尚未形成国际知名的旅游品牌。跨境旅游是参与各国资源联动和利益共享的过程,这需要建立适宜的区域内联动合作机制。在投入方面,可成立区域性的文化旅游合作基金,由政府牵头吸引社会资本,增加对文旅产业的投资并降低风险;在管理方面,可联合建立智慧型资源管理和监管平台,加强对跨境旅游的管理。在产品服务方面,可依托沿线旅游节点城市,联动区域内人文与自然景观,打造具有“一带一路”特色的旅游品牌。

    以中蒙俄“万里茶道”为例,三国共同对万里茶道进行研究、保护与开发,通过联合申遗的方式加强了文化沟通,也建立了国际旅游品牌。而中蒙俄“重走茶叶之路”旅游专列更是通过交通设施的投入进一步提升了旅游产品的质量,有利于扩大品牌效应。

    (二)针对区域差异进行推介

    沿线国家的自然资源、政治环境、历史文化差异巨大,在进行国际交流与合作时,应基于区域间文化、旅游资源的异同以及合作国的偏好、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文化交流和推介活动。同时减少文化和旅游产品同质化现象,提供丰富多样的差异化产品。

    (三)完善配套设施与服务

    便捷的交通设施与签证便利化政策,是影响跨境旅游规模和质量的重要因素。应继续加强跨境交通设施投资,协助交通落后的国家(或地区)改善交通条件,这不仅有利于促进经贸往来,还将极大便利人员跨境出行。还应继续推进签证便利化的相关谈判,拓展免签、落地签覆盖区域。

    (四)大力鼓励民间交流

    通过资金支持等方式大力鼓励民间交流,通过行业协会、兴趣团体、基金会等民间组织开展文化交流活动,扩大民间交流规模。尤其在宗教等敏感领域弱化政府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文化沟通、旅游合作的政治化倾向。

    (五)加强旅游人才培养与从业人员培训

    跨境旅游服务质量的提升需要大量旅游人才,他们必须掌握多种语言、熟悉多国文化并且具备跨文化沟通能力。因此,应加强对高校旅游相关专业的投资力度,推进与沿线国家进行教育合作,培养更多专业人才。此外,也应该对现有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对不同地区的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加强跨文化沟通能力以适应旅游产业的国际化发展。

    (作者单位:广东省社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