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陕苏区时期的妇女生活改善委员会

    马建堂 刘长江

    [摘要]重视妇女工作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革命走向胜利的重要经验之一。川陕苏区的妇女生活改善委员会是在战争不断、革命形势严峻的川陕苏区建立起来的专属于广大妇女自身的群众性组织,旨在解放封建思想摧残下的妇女群众,改善妇女的生活水平和社会地位。川陕苏区政府非常重视妇女工作,并促进这一群众性妇女组织不断壮大,这使川陕苏区妇女的政治、经济、社会地位得到了明显提升。在川陕省委的领导下,妇女生活改善委员会积极发挥其社会职能:保障妇女权益,巩固苏维埃政权;支援军事斗争,动员民众参加红军;开展工农生产,促进苏区建设;宣传革命思想,扩大苏维埃影响。川陕苏区时期,中共领导下的妇女生活改善委员会取得成功的主要经验有:重视妇女思想和人身的全面解放,注重全力保障妇女各项权益,坚持和依靠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重视妇女武装工作。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今天,这些经验仍值得借鉴。

    [关键词]川陕苏区;妇女生活改善委员会;妇女解放

    [中图分类号]K263 [文献标志码]A [DOI]10.3969/j.issn.1009-3729.2015.04.017

    重视妇女工作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革命走向胜利的重要经验之一。在川陕苏区建立的各种群众组织中,妇女生活改善委员会是团结广大妇女群体的唯一群众性组织。学界对此已有一些探讨,但现有的研究还较为薄弱,尤其在史料挖掘方面还略显不足。鉴于此,本文拟对这一组织的建立背景、发展状况、社会作用进行更深入的探讨,并结合相关革命史、地方志等史料对这一组织进行分析,以期为对川陕苏区时期的妇女生活改善委员会的深入研究提供参考。

    一、妇女生活改善委员会的建立背景

    1932年12月中旬,正值寒冬时节,红四方面军从陕西西乡县翻越风雪弥漫的大巴山,于月底到达川东北的通江县,开始了创建川东北革命根据地的艰巨任务。川东北,北靠绵绵大巴山,原始森林密布,巴山支脉向南延伸,层峦叠嶂,山高林密,对外交通和农业生产都极为不便,人民生活较为艰辛。在红四方面军到达前,当地已被军阀、地主、神团、土匪等压榨殆尽。在“防区制”统治下,军阀连年混战,社会生产破坏严重,民生一片凋零。据红四方面军总指挥徐向前的回忆,当地群众生活“苦不堪言,简直贫困到令人吃惊的地步”,“男女老少,衣不蔽体”,“十七、八岁的大姑娘,没有裤子穿,围着块棕片遮身”[1](P253)。川北妇女普遍从小就参加劳动,是主要劳动力,这是由于“男人抽大烟的多,体力不行,家里家外的繁重劳动,便靠妇女来承担”[1](P268)。在通江地区还流传着“要吃通江饭,妇女打前站”的谚语。可见川东北妇女是勤劳、善良的传统女性,但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她们处于社会底层,社会地位、家庭地位都很低,在经济上、人格上毫无独立性可言。

    随着通、南、巴三地的迅速解放,各级苏维埃政府逐步建立,并开始运行。在战争不断、革命形势严峻的川陕苏区,建立专属于广大妇女自身的群众组织,解放封建思想摧残下的妇女群众,改善妇女生活水平和社会地位迫在眉睫,这是历史的必然。

    二、妇女生活改善委员会的建立与发展

    1933年2月,中国共产党川陕省第一次代表大会召开,川陕省建立了妇女生活改善委员会,明确“妇女生活改善委员会,要成为广大穷苦妇女群众谋自身解放的组织”[2](P44)。同年4月,《中共川陕省委关于红五月工作的决议案》指出,妇女生活改善委员会等群众组织,要“加紧戒严、站岗、放哨、捉敌人侦探,肃清地方反动武装和地主豪绅反动分子”[2](P52),并强调工会、贫农团、妇女生活改善委员会等要组织起来,从各方面发动群众同敌人斗争[2](P53)。可见,川陕苏区建立后就高度重视妇女生活改善委员会的建设。

    1933年6月《中共川陕省第二次代表大会组织问题决议案》指出,“川陕劳动妇女在各种斗争中表现积极”,“以后党在各种斗争中应注意争取妇女特殊利益,从斗争中扩大党员中的劳动妇女数量,并注意吸收积极的劳动妇女参加各种领导机关工作”[3]。此次会议进一步强调了党对苏区妇女工作的领导。

    1933年9月,川陕苏区政府印发的《妇女斗争纲领》明确指出,“妇女在政治上、经济上、教育上与男子一律平等”,“妇女有结婚离婚的自由”,“劳动妇女有组织为自己谋利益的妇女会、妇女生活改善委员会的自由”,“劳动妇女有参加和组织工会、农会及一切社会团体的权利”[2](P155-156)。川陕苏区政府对妇女在政治、经济、教育、婚姻、分配土地等方面权利的规定,打破了传统封建思想对妇女的束缚,激发了广大妇女翻身斗争、投身革命的热情。

    作为领导广大劳动妇女斗争和教育的机关,妇女生活改善委员会以解放妇女各种生活上的痛苦为己任,并为之进行长期斗争做了大量工作。整体来看,川陕苏区各县区妇女生活改善委员会负责的工作大体一致,从家庭婚姻、土地问题到参政等,鼓励妇女参与苏区各项事业,如通江县妇女生活改善委员会“向妇女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废除封建制度,反对买卖婚姻,提倡男女平等,并发动妇女给红军做鞋,运粮送菜,转运伤员,站岗放哨、送信,动员亲人参加红军”[4]。妇女生活改善委员会通过组织读报、识字、唱歌来提高劳动妇女的知识文化水平,通过军事训练提高妇女基本军事能力,同时这个组织也是劳动妇女拥护红军的中心。妇女生活改善委员会在区、乡和村都有组织,规定只有劳动妇女才能参加,是劳动妇女的专属组织,设妇女委员长,受党支部妇女干事领导,村设妇女协会会员小组,其成员多为贫雇农、中农、小市民成分的劳动妇女。1934年,许多地区的妇女生活改善委员会改称“女工农妇协会”“妇女解放委员会”等。

    川陕苏维埃采取政治宣传,使广大妇女理解共产党的好政策;通过查田分田,使广大妇女获得土地,彻底提升经济地位;实行婚姻平等,提高了广大妇女的家庭地位;发展文化教育,提高了广大妇女的认识水平和辨别能力……通过实施一系列的措施使妇女在政治、经济、社会、家庭等方面的权利得到明显增加。加之,该地区在红军到来前,就有王维舟领导的川东游击队活动,拥有良好的群众基础,故而红军的政策能很快为广大妇女所认同,红军所到之处,民众参与妇女会的热情不断高涨。到1933年底,川陕苏区各县的妇女生活改善委员会基本建立起来。

    1933年10月,中共江口县委根据中共中央1931年12月10日的《关于扩大劳动妇女斗争决议案》精神,成立江口县妇女生活改善委员会,“在县辖12个区苏维埃设妇女部,乡村成立基层妇女组织,配备妇女专职干部”[5](P150)。在巴中,乡设妇女生活改善委员会,村设小组,完全建立基层妇女群众组织,在苏维埃机关、工厂、学校工作人员中,“妇女约占四分之一”[6]。1933年9月,苍溪县成立妇女生活改善委员会,全县有500多名妇女参加各级苏维埃政府领导工作。同年12月2日,文昌宫召开苍溪县妇女代表大会,到会代表80多人,省委派张琴秋到会讲话,加强了对广大妇女的领导[7](P192)。1933年6月后,广元县、区、乡均设立妇女生活改善委员会,村设妇女协会小组。在此影响下,全县有400多名妇女参加了各级苏维埃政府工作。同年12月,英安县及所辖区、乡均建立健全了妇女生活改善委员会[8](P426)。1933年9月,红军在阆中水观场设立了阆南县妇女生活改善委员会,阆南县所属“15个区、95个乡分别建立区、乡的妇女组织,村建立妇女领导小组”[9]。1933年7~9月,陕南镇巴县建立了赤化区、红花坪区妇女委员会,随后,又建立了陕南县妇女委员会、简池区妇女委员会,各乡村均配备了妇女委员长或妇女代表[10](P477)。1933—1935年,反“三路围攻”后,南江、长赤两县都普遍建立起妇女生活改善委员会。1933年9月15日,川陕省委在巴中召开妇女大会,南江、长赤两县150余名代表参加。会后两县的妇女生活改善委员会发展到150个,各级苏维埃中的妇女干部和妇女委员达500余人,反“六路围攻”后,两县的妇女生活改善委员会更名为女工农妇协会[11](P495)。南江、长赤也建立了妇女生活改善委员会[11](P496)。1933年10月,中共宣汉县委妇女部在各乡镇设置妇女改善委员会,设委员长,后改名工农妇女会。乡工农妇女会“在组织、发动广大妇女向封建制度作斗争、积极参加土地革命、拥护苏维埃、扩展红军、支援前线等方面作出了贡献”[12](P595)。1933年10月,红军解放万源后,在其所辖的23个区苏维埃、54个乡苏维埃中建立有妇女生活改善委员会,在村苏维埃中成立有妇女会或妇女小组[13]。

    川陕苏区妇女生活改善委员会是伴随着川陕苏区斗争的深入、苏区范围的扩大而建立的。在这一过程中,广大妇女实实在在地感受到自身各项权利的增加,感受到红军给川东北带来的巨变。同时妇女生活改善委员会又领导广大基层妇女群众积极投身革命斗争。到1933年底,这一组织在川陕苏区已广泛建立起来。

    三、妇女生活改善委员会的社会职能

    川陕苏区的妇女生活改善委员会成立于土地革命战争最艰难的时期,从成立之初就肩负着苏区社会内部各种职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保障妇女权益,巩固苏维埃政权

    川陕苏区各县妇女生活改善委员会大力宣传《妇女斗争纲领》,激励广大妇女冲破封建牢笼,挣脱家庭束缚;广泛参加查田运动,开展土地革命;参加政权建设,巩固苏区政权。1933年“三八”国际妇女节,在通江召开了川陕省第一次妇女代表大会,有二百余人参加,讨论了妇女怎样获得解放,实现与男子在政治上、经济上平等的问题[14]。苏区坚决反对包办婚姻、买卖婚姻及童养媳、多妻妾、蓄婢等封建制度,“南江县大河区有180多个童养媳获得了解放”[11](P495)。

    2.支援军事斗争,动员民众参加红军

    川陕苏区翻身的广大妇女积极参加革命斗争,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其一,踊跃参加红军。广大获得翻身和解放的妇女都深刻地认识到,已经获得的胜利果实只有以战斗来保卫,故而,各地妇女承担着扩红的大量任务。在整个苏区,母送子、妻送夫、姐送妹、情妹送情哥参加红军的事迹比比皆是。旺苍妇女会在扩红工作中,母送子、妻送夫、姐妹同入伍的场面随处可见,“旺苍当时参加红军的妇女达3 000余人”[8](P426)。到1935年元月,江口县“先后有1 500名妇女加入红军队伍,在战争中牺牲的有500余人”[5](P150)。苍溪县在扩大红军工作中母送子、妻劝夫参军参战,全县有1 500多名妇女参加了红军[7](P193)。在南江,红军北上时,“有1 000多名青年妇女参加了红军”[11](P495)。在宣汉,1933年“全县有2 000余名妇女参加了红军”[12](P595)。陕南镇巴县赤化区妇女委员会先后动员杨德秀、冯秀珍、庞秀英等苦大仇深的妇女参加红军[10](P477)。后来川陕苏区在成立妇女独立团时,有许多女红军都有从事妇女生活改善委员会工作的经历。

    在扩红中,涌现出许多杰出的妇女工作者。宣汉县清溪乡妇女王天元(王维舟之姐)率领儿子、儿媳和女儿全家参加红军,厂溪乡妇女李茂芹同其嫂嫂一起参加红军,被誉为“姑嫂参军”[12](P595);红江县涪阳坝的戴荣阎先后将儿子、媳妇都送去参加了红军;赤江县猫儿垭乡赵罗氏老人在1933年平分土地之后,把父母双亡的3个孙子都送去参加了红军;赤北县沙溪区苏维埃内务委员莫伯俊在扩红中反复做婆家、娘家的工作,使婆家的弟弟、弟媳、妹妹和娘家的妹妹都参加了红军[14](P98)。

    其二,支援红军斗争。苏区各地妇女广泛开展支援红军斗争的工作。1933年12月,江口全县各地组织起了扎鞋队、洗衣队、慰劳队、缝衣队、运输队、担架队,“直接参与为战争服务的妇女有3.5万人”[5](P150)。1933年冬,苍溪县妇女连夜为红军赶制棉衣、鞋袜[7](P193)。1933年,广元妇女会“自动组织慰问队,去慰问红军及医院伤病战士,组织洗衣队、缝衣队”等来配合红军行动[7](P426)。1933年7月,赤北县沙溪嘴苏坪村的妇女,一次就扎了100多双布鞋,并用竹竿抬着,锣鼓喧天地送到了前线。每当逢年过节,“妇女生活改善委员会就组织妇女们担着粮食、蔬菜、鸡蛋、猪肉、挂面等,到附近驻军和医院里慰问伤病员”[14]。在陕南苏区,镇巴赤化区的妇女组织起来,做布鞋慰劳驻山坪的红军;简池区的妇女田善珍冒着生命危险深入县城侦查敌驻军情况;马家岭村妇女委员会组织妇女多次给铁佛寺、天官堂、木竹寺的红军送粮食、猪肉和蔬菜;陕南县妇女扎鞋队、洗衣队先后给红军做鞋袜数千双,并到红军驻地给战士缝洗衣服,照顾伤员[10](P477)。

    川陕苏区的妇女素以勤劳勇敢著称,在苏区战争期间,“运粮主要由妇女来做,甚至在晚上打起火把运,部队往哪里打,就往哪里运,一个人背百把斤,用打柞子歇肩。有的用裤子装粮,把两个裤脚一扎,裤腰一扎,骑在颈上背”[14]。1933年10月,红军攻克绥定,缴获了军阀刘存厚的兵工厂和造币厂,各种物资总重量约达数十万斤。这批工厂设备对苏区极为重要,在迁建兵工厂时,组织了一万多人的运输队,其中“妇女竟占40%以上”,“沿途每隔20余华里就设立一个招待处,招待工作均由妇女担任”。赤北县苦草坝街上设立的招待处,“平时每天要煮400余斤大米,人多时则要煮1 000多斤大米”[14]。

    可见,在妇女生活改善委员会的组织和影响下,苏区妇女支援红军斗争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苏区的军事斗争之所以能够持续深入,与广大妇女群众的积极参与是密不可分的。

    3.开展工农生产,促进苏区建设

    为支援苏区建设,妇女生活改善委员会广泛组织妇女参加生产,建立交通队、探报队、看护队、慰劳队、担架队、运输队、洗衣队、补衣队、打鞋队等临时性的生产组织。例如,陕南南郑县组织起“洗衣队226个,做军鞋组337个,妇女代耕队248个,妇女运输队459个,担架队47个”[11](P496);宣汉胡家乡妇女黄明仕,“组织3 000名妇女,成立被服厂,为红军赶制八角军帽3 000余顶、鞋子2 000余双、衣服数千套”[12](P595)。这为苏区建设增加了力量,扩大了苏维埃的群众基础。

    4.宣传革命思想,扩大苏维埃影响

    妇女生活改善委员会还通过多种途径大力宣传革命思想。阆南县的妇女生活改善委员会成立妇女宣传队,自编自演了《送郎参军(打东洋)》《活捉田冬瓜(田颂尧)》《活捉邓猴子(邓锡侯)》等10余个剧目,大力宣传红军的革命思想,深受工农群众和红军指战员的喜爱,扩大了红军的影响[9]。

    川陕苏区时期大量的红色歌谣中有许多是反映苏区妇女对红军到来的期盼,对丈夫、家人参加红军的鼓励,对革命不断胜利的欢呼的歌谣,如《我郎参加苏维埃》、《跟上队伍打江山》、《剪了毛辫当红军》(苦藤苦瓜根连根,穷人红军心连心,巴山薛家苦妹子,剪了毛辫当红军)、《当兵要当女红军》(栽树要栽竹叶青,当兵要当女红军。砸烂封建铁锁链,要学古代穆桂英)、《我要上山当红军》、《我送情歌当红军》、《送军鞋》、《绣个荷包送红军》、《革命成功才团圆》、《十劝郎当红军》等流传极广[16](148-161),在当时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教育作用,促进更多的下层群众投身到苏维埃斗争与建设中。

    四、结语

    妇女生活改善委员会是在川陕苏区建立与发展极其艰难的情况下逐步建立的,对苏区社会及广大妇女自身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一方面,妇女生活改善委员会的建立,本身就是对传统的挑战,宣告妇女新时代的到来,彻底把妇女从封建思想与剥削中解放出来,极大提高了妇女的社会地位,使妇女真正主宰自己的命运,广大妇女的聪明智慧被充分激发出来;另一方面,妇女生活改善委员会的建立,使川陕苏维埃能紧密地联系和领导广大妇女群众,开创苏区社会新局面,广大妇女在巩固苏维埃政权、协助红军作战、开展工农生产等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扩大了苏维埃的群众基础。

    川陕苏区时期,中国共产党把妇女群体作为群众工作的重要对象。妇女生活改善委员会这一基层群众组织,成了中共川陕省委联系广大妇女群众的纽带。随着苏区斗争的不断深入,广大妇女不断获得解放,进而带动整个家庭的解放,促使一个个家庭投入到革命浪潮中,开创了革命的良好局面,广大妇女撑起了川陕苏区社会的“半边天”。妇女生活改善委员会在这个破旧立新的过程中,起到了积极的组织引导作用,这是值得肯定的。川陕苏区时期,中央领导的妇女生活改善委员会取得成功的主要经验是:重视妇女思想和人身的全面解放;注重全力保障妇女各项权益;坚持和依靠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重视妇女武装工作。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今天,这些经验仍值得我们借鉴。[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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