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门提督“风闻言事”与京城政局

    王子涵

    摘要:康熙末年,夺嫡和党争日益激烈。康熙帝秘密赋予负责京城治安的九门提督“风闻言事”和密折奏事之权,替皇帝探听在京的皇子宗室及各部官吏的隐私,另替皇帝秘密调查“风闻”事件的真实性。此段往事掩藏于满文奏折档案中,鲜为人知。在康熙末年政局暗藏危机的环境下,康熙帝通过九门提督的“风闻言事”,加强了对京城政局的掌控。

    关键词:康熙朝 京城政局 九门提督 风闻言事

    京城的安定,备受中国古代王朝重视,历朝也都采用不同的制度加以控制。康熙末年,朝廷的党争、皇子间的夺嫡甚嚣尘上,令康熙帝极为忧虑。为了解京城政局形势、官员的违法乱政,并确保自身的安全,康熙帝暗命职掌北京城防与治安的九门提督“风闻言事”,用密折汇报在京皇子、王公和各部院大臣的隐私事项,同时核查科道官员“风闻”所奏是否属实。在康熙朝的满文朱批奏折档案中记载了该事。九门提督俨然成为康熙末年皇帝在京城最大的耳目和机密事务的执行者,对彼时京城的稳定有重要影响。

一、九门提督、“风闻言事”与密折制度

    九门提督,全称“提督九门步军巡捕五营统领”,是清代维护京城治安的重要机构——步军统领衙门的长官,初秩正二品,嘉庆四年(1799)升为从一品[1]。清初,九门提督仅统辖八旗步军营,康熙十三年(1674)增管京城九门提督事务,三十年(1691)兼管京师巡捕营。[2]至此,九门提督同时负责京城的治安、门禁、刑案、街道管理、京郊守卫诸事务,权责綦重,故任九门提督者皆受皇帝信赖。

    风闻言事,是指科道官员在无实据的情况下,根据所闻“风传”即可言事。清初,顺治帝为免重蹈明末科道官员参与党争、扰乱政局的覆辙,明令禁止“风闻言事”。康熙初年仍循顺治旧制,无论是四辅臣还是康熙帝,对“风闻言事”概行严禁。[3]不过在此情形下,即使官吏确有违法犯罪,为科道官员所悉,但由于不掌握实据,科道官员害怕上奏后无法查实,非但无法究奸除恶,反而被处以诬告之罪。因此,科道官员或缄口不言,或奏琐屑细事,难以发挥监察百官的作用。这也令康熙帝无法得知官场的实情,故几次下旨要求科道官将所见所闻直陈上奏。如康熙六年(1667)谕:“都察院、科道官员,职司风纪,于国家应行要务,即应直陈。一切奸弊,即据实指参,无所顾畏。”[4]康熙十八年(1679),康熙帝对“风闻言事”的态度有所缓和,认为“今若开风闻之条,使言事者果能奉公无私,知之既确,言之当理,即当敷陈,何必名为风闻,方入告也”。康熙帝肯定了“风闻言事”的积极作用,但对公开“风闻言事”之名还较为谨慎。[5]直至康熙三十九年(1700)十月,为广开言路,整饬吏治,康熙帝重开风闻言事。[6]康熙帝言:“朕欲开风闻言事之例,科道官以风闻题参,即行察该督抚,贤者留之,不贤者去之,如此则贪暴敛迹,循良竸劝,于民大有裨益。嗣后各省督抚、将军、提镇以下诸官,典吏、千把总以上官吏贤否,若有关系民生者,许科道官以风闻入奏,倘怀私怨,互相朋比、受嘱托者,国法自在,著谕满汉掌印与不掌印科道官员知之。”[7]值得注意的是,这封上谕仅提到了“许科道官以风闻入奏”,不难看出“风闻言事”应是专为科道官员所开。但康熙帝根据实际需要,还是将该权力秘密赋予了九门提督。

    在重启“风闻言事”的同时,康熙帝开始注重密折的使用。密折即奏折[8],奏折之形前代已有,但其名应始于清代。奏折与处理日常政务的题本不同,不必经过通政司,而由皇帝亲自拆阅,因此保密性强。最初密折奏事者皆为皇帝亲信,所奏事件虽无“风闻”之名,但已有“风闻”之实。明开“风闻言事”后,科道官员的表现未达到康熙帝的预期效果,故康熙四十年(1701)皇帝开始命其他地方官员具折奏事,后逐步增加可密折奏事的官员数量[9],九门提督即在此列。此时密折的作用,即将不便用题本上奏的“风闻”事件,汇报给皇帝。

二、奏折档案见证九门提督的“风闻言事”权

    据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出版的《康熙朝满文朱批奏折全译》《康熙朝汉文朱批奏折汇编》所录,可明确为九门提督所上的“风闻言事”折仅存世26封[10],皆为满文奏折。存世数量少,应是因为康熙朝没有完善的奏折档案保存制度,此时期的奏折基本留存在官员手中,至雍正帝继位后才追缴并保存于大内,故遗失毁坏者甚多。而全部是满文奏折的原因,除相关的汉文奏折可能已遗失外,更主要的是康熙朝任九门提督者皆为满洲旗人,且满文能加强奏折内容的机密性,这也是清初较普遍的文书档案保密方式。因今未发现康熙帝明令九门提督“风闻言事”的谕旨,加之现存26封奏折的具折时间多已失载,故尚不清楚九门提督开始“风闻言事”的确切时间,但应不迟于康熙四十三年(1704)。

    在這26封奏折中,九门提督常使用“据闻”“奴才闻人云”或“仅就奴才所闻”等语,其内容多是官场的隐蔽事情,较完整地体现了九门提督对京城的监控。九门提督“风闻”的内容有如下几类:

    (一)京城各衙门的徇私枉法

    京城各衙门在办理公务时是否存在徇私枉法的情况,是九门提督“风闻言事”的重要内容。如康熙四十三年(1704)八月,九门提督托和齐曾上一折,密奏了三项“部院情弊”。其一,民人恶棍王五多次犯罪后,为步军统领衙门擒拿,欲解刑部定罪。但王五和其同伙毓庆宫大夫吴谦,密托皇太子乳母之夫凌普、一等轻车都尉色尔弼干预此案,要求在步军统领衙门结案,不报刑部,令该案拖延了两月有余,都未了结。其二,原任江西赣州府知府孙郎忠因罪革职后,又通过捐马官复原职。但按例规定,捐马官复原职者,编入陕西捐马官复原职班次,按顺序补放。但孙郎忠排名最末,却在京“到处央求”,便“由部巧授郎忠为归德府知府”。科道各官、给事中王远皆曾参劾此事,却因孙郎忠托情于都察院李楠、监察御史巩祥林二人,都未事发。其三,户部库郎中邝爱管库十四年,常年贪污侵吞各项钱粮,同谋者皆“不令皇上知之”。如上九门提督托和齐所奏,皆是“闻人议论”,或该管部院尚不知情,询问皇帝“可交部查与否”之事。[11]

    (二)皇子、王公的隐秘活动和不当举止

    皇子的政治动向,以及宗室王公是否举止不当,也是九门提督“风闻言事”的重点。如康熙帝将皇长子胤褆圈禁后,便曾秘嘱九门提督托和齐“不时打听奏闻”胤褆的动向。[12]继任九门提督隆科多也曾根据“自外面探访”或“向看守打听”得来的消息,向康熙帝密奏胤褆家人有抱怨之语,并替胤褆在外打听各种消息。康熙帝朱批“甚密之”三字,可见康熙帝对该类事件的重视程度。[13]又如九门提督托和齐曾有一折,所述两事,其一为康熙帝回銮时,托和齐见裕亲王不随皇帝大队而行,领一队人马另行,并违反礼制让“乘备金黄扯手马”之侍卫在前行走,“殊属狂妄”;其二经托和齐探听得知,所谓皇太子因籍没索额图家产而怀恨在心之言论,皆由“居官名声甚坏”的张廷枢传出,非皇太子实怀恨意。康熙帝对托和齐这次的探听密奏非常满意,甚至得意地说道:“无论若何动作,能逃出朕之掌心乎?”[14]除宗室外,蒙古王公的言行也在九门提督“风闻言事”的范围之内。如托和齐曾奏称,其听闻蒙古喀喇沁部额附噶尔桑“心高志骄,目中无人”,不仅“屡收八旗逃人,俾住山谷,耕田纳粮,习枪猎兽”,而且“收留山东民人,征正赋者甚多,合之皆为彼兵”,“自视为异国之主”。对托和齐的“风闻”,康熙帝表示相信,朱批道:“所言甚是,朕亦明白。”[15]

    (三)官员的官声品行

    九门提督“风闻言事”的另一作用,即替皇帝探听官员的官声品行。该项内容分为两类:第一,向皇帝推荐官声品行优良的官员。如九门提督托和齐“风闻”阿灵阿“体面无私,凡事但求公正,人多赞扬”,其兄殷德“料理十阿哥家务,严守法纪,且诸事据理坚行,毫无贪图小利、涉足部院、央求逼迫等情”;工部尚书王鸿绪“行高守善,精明强干,如有大臣等应得、应取之项,王鸿绪不但不取,亦不眼馋”。[16]托和齐所奏诸事,除与阿灵阿、殷德、王鸿绪相熟之人,怎可知悉?必是其“风闻”而来。第二,将官员私下品行不端或官声恶劣者密奏。如托和齐向康熙帝密奏,其“闻人云”乾清门侍卫胡西哩自摆牙喇擢至头等侍卫后,不思“一心效力,以报圣主之恩”,且“行为悖乱,僭越表现,诸同友多鄙视耻笑”。[17]又康熙四十二年(1703)索额图获罪后,四十三年(1704)托和齐“风闻”得知公齐克塔哈的祖母奉承索额图,竟以“叔叔”相称,“国人无不知者”,而议索额图之罪时,公普齐奉公执法,“闻之此事者甚多”,但齐克塔哈诬陷普齐“胁迫饿禁冻死索额图”。托和齐在密折内一再强调此事“国人无不知者”“闻之此事者甚多”,说明托和齐既不能确定普齐是否真的奉公执法,也不能肯定齐克塔哈对普齐的“诬陷”是否属实,仅是“风闻”,但他根据所听消息判断此事应为实情,故向康熙帝保证“奴才所奏事内,若有一错处,则奴才愿服重罪”。[18]

    在党争激烈的政治环境下,康熙帝通过九门提督四处“风闻”探听,除为了解官员的真实品行外,更重要的是掌握官员的政治倾向,是否与皇子结党。故康熙帝对此类奏折比较重视,还曾亲自指导应如何改进书写方式。在托和齐所上洞察官吏优劣一折内,康熙帝朱批道:“此折前附一邸报甚好。若这样,有方便,更好。”[19]

    (四)民间言论

    京城为首善之区,康熙帝对京城言论的管控非常重视,特别是民间谣言,在请安折内也会交代九门提督“近日京城有何谣言?着打听明白后奏来”。[20]故九门提督若“风闻”京城有此类言论,需上奏皇帝。隆科多有一折言及:“窃近来京城无何怪论。唯于六月二十八日,饭茶铺内一二坐客曰:早饭时,略有地震。等语。奴才我等全未察觉,知者甚少,次日即无人再言此事。”[21]隆科多此折证实了两条信息,其一,九门提督对京城内的“怪论”有“风闻”探听之责;其二,九门提督对京城的言论管控非常严密,即使是茶馆内的闲谈都可被其“风闻”上奏。

三、九门提督与核查“风闻”事件

    康熙朝的九门提督除有“风闻奏事”权外,还常暗中替皇帝核查科道官员“风闻”之事是否属实。

    九门提督职司京城的治安和警卫,所属兵丁遍布全城,若要密查在京事件,无疑最为适合。因此接到与京城官员有关的“风闻”奏折后,康熙帝常命九门提督暗中核查是否属实。如景禧公欲借“作法”等事图害康亲王,康熙帝“风闻”并拿到部分口供后,暗命九门提督隆科多:“该口供内假称许二已死,据云现在仍在世。此人着尔查访务必拿获……该口供内情,尔须密探奏闻,切不可语人也。”隆科多未探得实证,但另上一“风闻言事”折,其内载所探听之消息,并称:“此事甚隐密,故得闻此类猜测之言,并无证据。”康熙帝对此表示了不满,朱批道:“凡事岂可隐瞒朕,朕心中有数,著再打听。”[22]宗室相残是皇室莫大的丑闻,所以康熙帝在朱批中发问:“此文系尔亲书乎?”其目的即保证除皇帝、九门提督外,再无人知晓内情。同时,康熙帝将这类绝密事项交与九门提督核查,不仅说明了皇帝对九门提督的信任,也体现了在康熙帝看来,除九门提督外京城中再无其他官员有能力调查此类密事。九门提督核查“风闻”,除个别事件外,基本可得出确切结果。如康熙帝“风闻京城内丘吉者为人甚乱”,要求九门提督隆科多查访。经隆科多奏闻后,康熙帝朱批:“若如此,朕之所聞乃属实哉。”

    若遇将北京、直省都牵涉的“风闻”案件,皇帝也会委派九门提督核查。如康熙帝曾有一上谕给九门提督隆科多,言及:“盛京佛保之兄阿哈占之子德林行止不端,狂妄恶劣,曾谕交其父兄正法。兹据风闻,虽谓缢死,但空棺殡烧。德林自海上来至天津、登州等地,现不知其往南省或在何处。对此消息,舆论哗然,皇太子亦闻其大概,告知于朕。此事著尔尽力密访,若系在京,即执之奏来。”[23]此事涉及北京、盛京、天津、登州甚至南方各省,绝大多数地区已不是九门提督的管辖范围,但康熙帝仍命九门提督“尽力密访”,可见九门提督在核查“风闻”一事中的重要作用。

    康熙帝授命九门提督核查“风闻”事件,除以上谕告知外,还采用朱批的方式,这是为了确保消息不会泄露。如九门提督托和齐有一“风闻”官员品行的奏折,康熙帝在此折的朱批中暗命托和齐暗查正黄旗内欲为索额图报仇之人,并嘱托其:“勤之!密之!”[24]然而,针对不同的奏折,康熙帝朱批的方式略有不同。如上例,托和齐所上的“风闻”奏折,属于机密奏折,保密性较高,故康熙帝在朱批中明言令九门提督所查之事。但在请安、谢恩折的朱批内,康熙帝不欲明言。如在九门提督隆科多所上“奏谢朱批教诲折”后,康熙帝仅言:“尔之此文系何人所写。朕又有一甚密之事,尔再来报时,于薄纸上写后钤火印,贴于尔文书之背面发去。写此谕尔先知之。”[25]足见康熙帝对其暗命九门提督核查“风闻”一事,非常小心谨慎。

    

四、九门提督“风闻言事”的原因与京城政局

    康熙帝重开“风闻言事”,其目的在改变彼时言路塞责的困境,及打击日益严重的朋党之风,澄清吏治。康熙帝令不列言官之属的九门提督参与其中,原因有二:

    (一)九门提督的身份、权责特殊

    康熙帝重开“风闻言事”后,身任九门提督者有三人:开音布、托和齐、隆科多。其中开音布在“风闻言事”重开不久后的康熙四十一年(1702)便因年老卸任,由托和齐继之。九门提督参与“风闻言事”,也是在托和齐、隆科多二人任内进行的。托和齐是内务府包衣出身,为皇十二子胤裪之舅,历来受康熙帝信赖;隆科多出身于满洲大姓、与皇室世代结亲的佟氏家族,身世更是显赫,这二人在私情上与康熙帝皆有姻亲关系。因此,将密查“风闻”这样机密的事件交与此二人,无疑令康熙帝比较安心。

    如前文所述,九门提督掌管京城治安,手握禁旅八旗和兵马司的重兵,对京城的掌控非常便利。而且步军统领衙门在京城各处设有汛地,耳目众多,利于“风闻”京城百官隐私和民间议论,较之身在朝阙的科道官员,接触的社会层级更多,“风闻”的范围更广。此外,由于九门提督的权力过于重要,康熙帝必须将其牢牢控制在自己手中,一则万一京城有警,可迅速调兵布防;二则可以令任九门提督者感戴恩泽,为皇帝效力,更可以将九门提督与科道官员所奏“风闻”加以对照,判断九门提督的忠诚,一旦发现有变,即可迅速做出因应措施。如此,康熙帝便完全控制了京城的兵权和局势。

    (二)对付党争,稳定京城政局

    康熙帝重开“风闻言事”后,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广开言路、打破朝野沉寂的作用,但也引起了官员间的相互攻讦。特别是康熙晚年的夺嫡之争愈发严重,康熙帝对此非常困扰,所以需要值得信赖,且有能力掌控京城政局的重臣为自己的私密耳目,一是探听百官的私下活动,了解党争实情,把握全局;二是为了清楚诸皇子的动向,避免夺宫之变。康熙帝一废太子时,就曾表示自其与太子的关系出现问题后,便“未卜今日被鸩,明日被害,昼夜戒慎不宁”[26],说明康熙帝非常忧惧太子或其他皇子铤而走险,在京城发动政变,夺取皇位。所以,康熙帝对京城百官的担心忧虑,以及令九门提督暗中监视的行为便不难理解了。

    然而,康熙帝命九门提督暗中参与“风闻言事”,也存在一定的弊病,即九门提督一旦参与党争,或徇私诬告,其便失去了为康熙帝耳目的作用。如九门提督托和齐,在康熙四十一年(1702)任九门提督后,为康熙帝所信赖。但之后托和齐党附皇太子胤礽,更是在太子胤礽被复立后,通过“会饮”为胤礽拉结群臣,结党营私[27]。前文提及的康熙四十三年(1704)托和齐奏闻的皇太子是否因索额图被抄家而抱怨之事,托和齐称此皆张廷枢的谣传,非皇太子本意,笔者认为此即托和齐为皇太子掩盖罪行,故意欺蒙康熙帝。所以托和齐因“会饮案”被罢官囚禁后,康熙帝选择血缘更亲近、且为自己亲自提拔的隆科多继任九门提督,便是避免重蹈覆辙。

    康熙末年,在由皇子夺嫡引发激烈党争的政治环境下,康熙帝对京城的安定更加重视。维持京城稳定最主要的力量,就是职掌北京城防的九门提督,所以康熙帝赋予其“风闻言事”权,既体现了康熙后期朝局的诡谲复杂,更表现了康熙帝老练的政治警觉性。通过九门提督的“风闻言事”,康熙帝清楚了诸皇子和京城官员的秘密活动,断绝了政变的可能性,避免了京城的社会动乱。

    注釋及参考文献:

    [1]清仁宗实录[M].//清实录.北京:中华书局,1986:卷四六,嘉庆四年六月庚寅,559.

    [2]杜家骥.杜家骥讲清代制度[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6:59.

    [3][5]于鹏翔.论康熙朝“风闻”的禁与开[J].史学集刊,1991,(3):35,37.

    [4][7][26]清圣祖实录[M].//清实录.北京:中华书局,1986:卷二一,康熙六年三月壬辰,297;卷二〇一,康熙三十九年十月丁卯,53;卷二三四,康熙四十七年九月丁丑,236.

    [6]罗东阳.明亡教训的清朝解题:论清前期的言路整饬[J].求是学刊2012(5):135.

    [8]杨启樵认为:奏折即密折,因奏折内不一定有“密”字,所谓“密”除了内容的机密性外,还有私的意义。见杨启樵.雍正帝及其密折制度研究[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156。

    [9]杨启樵.雍正帝及其密折制度研究[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161.

    [10]参见《康熙朝满文朱批奏折全译》载第557、647、651、3950、4007、4014、4020、4032、4033、4072、4073、4074、4077、4078、4079、4081、4083、4087、4089、4093、4094、4095、4096、4101、4105、4109号折。

    [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康熙朝满文朱批奏折全译[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339,1654,1610,1639,1639,1643,1649,309,1645,1608,1596,1611,1616,1643,1615.

    [27]李治亭.清史(上册)[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843.

    作者单位:湖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