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介融入与乡村公共空间重建

    杨艳萍

    【摘要】本文以我国云南地区某乡村中“大喇叭”回归这一现象为切入点,考察在电视、网络、手机屏等媒介日益普及的社会背景下,原已退出公共视野的“大喇叭”回归乡村社会的现象、意义及问题所在。本文调研发现,“大喇叭”嵌入村民日常生活的诸多方面,在乡村公共空间逐渐向个人化、分散化发展的背景下,“大喇叭”重新回归乡村,使逐渐弱化的公共交往得到重新联结和强化,对构建村庄的公共空间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有线广播 大喇叭 乡村公共空间 管理秩序

    【中图分类号】G222 ? ? 【文献标识码】A

    与农村“大喇叭”的一次偶然接触,引起了笔者对“大喇叭”重新进入乡村社会的思考。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有线广播(大喇叭)作为我国农村地区的公共媒介发挥着组织生产、传达指令的作用,协助乡村组织形成有效的管理。在当前一些边远、经济困难地区,人员向外流动较大,乡村社会正在向“原子化”“空心化”的方向发展,村落公共空间衰落,加上受到多方因素影响,乡村的管理在一些地方出现了失序现象。其表征为村庄公共治理机制失衡,村庄社会控制机制功能失调。①随着农村“大喇叭”重新进入乡村社会,并成为村庄社会秩序管理的助手,农村“大喇叭”对乡村社会起到了人心聚合的作用。我国西部广播的现状、对策和战略性的问题研究,值得关注。②

    一、本文调研的简单方法

    2014年,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启动专项资金,开展“小广场·大喇叭”试点工程。笔者以云南省M县某村委会所辖的三个相邻村庄作为田野点(共有300多户,总人口在1000人左右)进行考察调研:三个村落的共同特点是人员外出流动大,主要以中老年人为主。2015年重新安装了农村“大喇叭”后,采用县、乡(镇)、村三级联动多模通信的RDS(Radio Digital System,是由欧洲广播联盟于1984年提出的技术)可寻址调频广播系统模式,主要分三个时段播放广播内容:7:00~7:30播放《地方新闻》,12:00~12:20播放《地方新闻》(大部分是重播),18:30~19:00转播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广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另外在其他一些时段播发村委会的通知以及一些与农村生产生活有关的宣传内容。笔者在田野调查(田野调查被公认为是人类学学科的基本方法论即“直接观察法”的实践与应用中,对广播播放的内容进行记录,并结合内容对村民进行访谈,深入了解他们的收听情况和对广播内容的解读,观察广播在村民生活中产生的影响。

    二、农村“大喇叭”进入乡村的重要性

    乡村公共空间是一个承载着村民生产生活、交往互动的重要场所。但随着现代生活节奏的加快和农村人口外出流动加剧,传统的乡村公共空间形式发生了危机,并逐渐走向衰亡。③对于乡村公共空间,不同学者对自己所关注的村庄均有不同的定义。吴毅认为“村庄是一个社会有机体,在这个有机体内部存在着各种形式的社会关联,也存在着人际交往的结构方式,当这些社会关联和结构方式具有某种公共性并以特定空间形式相对固定的时候,它就构成了一个社会学意义上的村落公共空间”。④张良认为“对话、交流、协商等公共交往活动及大家一致认同的公共规则成为整合乡村社会、形成权威性认同的重要途径,而当这一切以某种公共场所为载体呈现出来的时候,就形成了公共空间”。⑤虽然这些说法大同小异,却都突出了社会关联这一重要特性。

    对于重构乡村公共空间,冯健等总结了政府主导、民间主导和市场主导三种不同的构建模式,并提出重建乡村共同体是乡村公共空间重构的重要目标。⑥乡村公共空间的重建,不论是依靠外界力量的介入还是内生力量的影响,都离不开重建公共性这一核心要点。刘诚、张祖云从乡村公共空间的本质属性——公共性这一角度探讨乡村公共性缺失的原因及其重塑的途径,认为乡村公共空间的公共性体现在可达性高的公共场所、合作参与的集体行动、多元包容的空间理念、混杂复合的社会功能和公益共享的价值追求等五个方面。⑦同时,公共空间的稳定离不开秩序的维护,村落公共空间是村庄社会秩序生成的重要场域,考察村庄秩序的形成,应以公共空间中的人及其活动为解剖点,在人及其活动中理解秩序形成的社会基础。⑧

    农村大喇叭作为农村地区的公共媒介,其与乡村公共空间的公共性存在某些互通性,乡村公共空间与社区认同、社会秩序、社会融合关系密切,是形成公共舆论、促进公共参与、培育公共精神的重要载体,具有消除分歧、缓解紧张、达成共识、互惠合作、文化整合的社会功能。⑨陈苏、丁和根在对农村有线广播的考察中发现,村民们通过广播接收到的同一类信息内容会成为他们日常交流的话题,久而久之,会增强彼此之间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广播发挥着一种建构村民之间共同体理念的作用。⑩公共空间是公共性形成和存在的社会基础,也是公共性实现的公共场域。考察这一社会基础需要对发生在该空间内的各种事实情况加以剖析,而村民每天的日常生活无疑是一个考察视角。本文从农村“大喇叭”这一公共媒介进入乡村之后,与村民日常生活所形成的影响和互动这一事实去考察,发现农村“大喇叭”作为一种乡村公共媒介,在时间管理与秩序维护、动员监督与共同体意识塑造等方面发挥着一定的作用,可以增加村民公共交往的機会,在农村地区公共空间衰落的背景下,给村民的日常生活带来一定的影响。

    三、“大喇叭”融入村民日常生活

    日常生活是自发性、自在(in-itself)式的生活样式,包括日常消费、日常交往、日常意识等领域。生活方式(life style),从广义上来说是指不同的个人、群体或全体社会成员在一定的社会条件制约和价值观指导下所形成的满足自身生活需要的全部活动形式与行为特征的体系;狭义概念则是指日常生活领域的活动形式与行为特征。本文以该日常生活及生活方式的概念出发,考察在以农村“大喇叭”为代表的公共媒介重新介入乡村生活之后,对村民日常生活行为所产生的影响。

    (一)媒介时间与村民日常生活作息

    和以往安装在村委会的农村“大喇叭”不同,现在安装的“大喇叭”覆盖面更广,以前安装的“大喇叭”大多是在村委会,只有靠近村委会的几家人听得见,现在的“大喇叭”大家都能听得见。人们对于时间的感知和理解常常会和媒介的使用与依赖相连。从另一个角度讲,媒介中播出节目的时间也时常会成为规范和指引人们行动的坐标。农村“大喇叭”分为早晨、中午和晚上三个时间段播放,村民的作息时间潜移默化地受到影响。村民A:“我早上6点左右醒,听到广播响也就起床了,还是有点影响的,特别是有些老人没有手机。像我们家我就时常和老人说‘听见广播响要回来吃饭喽。”村民B:“早上、中午都听,下午有时候也听,广播安装起来还是比较好的,主要是平时忙着做活计就不注意(时间),听见广播就知道了。”在访谈的过程中,大部分人都认为“大喇叭”播放的时间会成为自己起床、吃饭时间的参考,当然,由于农村生产生活的随意性比较大,人们有时候也会根据自己的情况而定。

    在《传媒人类学视角下的媒介和时间建构》一文中,作者从标准时间、个体时间、权力时间和仪式时间四个方面做出分析。从权力时间来看,其指向的是国家或群体层面媒介时间对共同体的影响甚至控制。国家、集团或者某个机构,尤其是那些具有权力实施能力的机构,可以运用媒介将时间标准化,旨在通过对某种时间的强调,使得人们共同执行和遵守时间规范。收听的伴随性是广播的优势之一,尤其是在农村,村民可以一边做农活,一边听广播,但是也体现了它的强制性特点。村民每天的生产生活具有相似性,农村“大喇叭”播放时间的节点与他们的生活起居习惯相一致,选取人们普遍生活作息为参照的时间点播放广播,无疑是对村民生活作息行为规律化的引导,其目的是通过对个人作息秩序化来实现村庄管理的有序化。匈牙利哲学家赫勒(Theory)从社会整体层面对日常时间做出探讨,认为时间的标准化与有秩序划分,由于两个因素而变得必要:我们尘世存在的有限,和我们日常生活的(持续增长的)经济化。虽然她的解释放置到农村环境中不一定合适,但也可以证明了她所说的“时间划分的社会意义,以及由此对我们日常生活的影响实际上正在增长”。

    (二)“大喇叭”在农村人际沟通中发挥着纽带作用

    日常交往在其自己的空间中发生,这一空间是以人类为中心的,在其中心总是存在着进行日常生活的人。中国的乡村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在笔者调研的村庄村口,有一个等公交车的小亭子,是村民日常聚集的场所,在每天的13:00左右和18:00~19:00,总有村民聚到这里聊天。在参与聊天的过程中,笔者发现“大喇叭”广播的内容时常会成为他们讨论的话题。此外,对于广播中播放的广告产品,他们也会进行互相咨询和讨论。村民C:“(广播里)种子这种广告放了两三年,谷子种有云梗1号、2号,苞谷种(广告)有五谷1790、五谷3861、胜景008 ,都是甘肃的牌子,还是可以的,我去买的时候登记了电话号码和地址,他们还会给我发短信,这些(种子)的质量还是有保证的,都是农资公司的。”

    像这些比较生活化的话题在村民日常的闲聊中总会有提及,其来源大多数是“大喇叭”广播的内容。引起他们关注的原因,一是因为与自己的生产生活有关,二是他们有共同讨论的信息基础。尤其是在广告产品购买方面,那些先人一步购买的使用者,在交谈中会有更多的发言权。相比在家中收看电视节目、低头浏览手机信息,农村“大喇叭”广播在信息传播方面发挥的公共性作用更强。村民们共享广播的内容、与生活生产有所关联的信息会引来普遍的关注,也在日常交流中奠定了一个共通的意义空间基础。

    (三)广播发挥动员、监督村民行为的作用

    过去的年代,村庄的集体性比较强。改革开放后,人们从过去的集体生活中跳脱出来,对家庭、个人生活更为关注,村庄的集体意识逐渐弱化。贺雪峰针对村民交往状态提出了“半熟人社会”的概念,指在非传统熟人社会的行政村一级,农民由于交往的非密集性、非高频度而导致相识却不熟悉的状态。此时,在遇到有困难的时候,广播成了村民寻求帮助的扩音器。村民D:“我孙子读五年级,在家里和他妈吵嘴,悄悄地跑出去了。下午3点多跑出去,到5点多钟都没回来,家里的人先出去找了找,没找着,就去村委会广播,问问(村里人)有没有人见着,后来邻里街坊十多个人来了,一起找。(大喇叭)广播通知方便,大家都听得見。”可见,农村“大喇叭”已经成为村民们在困难时互助求救的一种工具。

    中国的乡村社会是一个由“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笔者在调研中看到,村庄中过道墙上贴有村庄的管理条例、村规民约。其实每一共同体都有相对同质的价值体系,如果个体触犯了这一价值体系,那么他就是在损害共同体。农村“大喇叭”都会对这些内容进行不定时广播,对村民行为规范进行强化。某村委会主任说:“通知村民打扫房前屋后的卫生,通知之后我们村委会就会去检查,有的人不打扫,我们就会在广播里面点名督促。”村民F:“现在讲乡村振兴,我就希望村里的环境能好点。我家就直接把垃圾烧掉,自己严格要求自己。”可以看到,在长期的规范下,村民们会把村里的要求慢慢内化为个人行动,逐渐建立起良好的公共秩序,而农村“大喇叭”在这一过程中总是起到组织动员作用。

    (四)“大喇叭”使用内外有别,村民主体意识强化

    笔者调研的村庄距离县城有20多千米,在调研期间,多次看到商贩到村子里摆小摊卖菜、卖衣服等。一是因为这个村子人口较为集中,二是因为在城里做生意竞争压力大。这些人在摆好摊之后就打开自己携带的小喇叭和音响吆喝,村民不用去到集市就可以购买生活用品,完成交易活动。虽然这些活动也方便了村民,但是村里的“大喇叭”是坚决不能让这些“外人”去使用的,广播“大喇叭”的使用权只能由本村村民掌握。这种界限的划分,凸显出村民作为村庄的主体意识,对村庄的公共性物品拥有使用权,能享受到外来人员没有的便利性,在使用上与外来人员做出区分。共同体的生活是互相的占有和享受,占有和享受的意志就是保护和捍卫的意志。更重要的是,可以看出农村“大喇叭”作为国家政权在基层农村的一种象征,使得人们对它与私人之间的使用划分出界限。

    四、结语

    通过农村“大喇叭”与农村村民日常生活的呈现,发现这一公共媒介在新的时代背景下重新进入乡村社会具有新的意义,在青壮年劳动力流失比较大的偏远乡村,“大喇叭”在传递消息时具有快速便捷的效果,在生活中给留守村庄的中老年群體提供便利,协助村庄管理和强化村民共同体意识,增加人们交往互动的机会,从而为乡村公共空间的重建发挥中介作用,并且在这种公共性建构的过程中内生出新的管理秩序。

    一般来说,身处同一或相似生活场景中的人,他们有着大致相同的生活体验,面临着差不多的现实问题,在他们之间极易产生“同感”“共识”乃至共同的“价值规范”,从而为他们在社会生活中采取一致行动提供了现实依据。农村“大喇叭”播放的时间与农村居民的生活起居习惯相一致,很自然地融入了他们的生活之中,并形成一定的秩序。

    当前,我国农村社会的公共空间并不完全是外生的,而是有一定的社会结构和文化网络的延续性,农村在传统上具有的自主空间,也为现在的公共空间的发育和发展提供了社会和文化基础。“大喇叭”重新回归乡村,使逐渐弱化的公共交往得到重新联结和强化,对构建村庄的公共空间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同时,广播的内容能否成为村民日常讨论的话题,取决于与农村生产生活的接近性,除政策宣传以外,最重要的是,要考虑内容对农村的适用性。

    注释

    ①陈文正:《生存剥夺、村民行动与村庄失范——浙东A村的个案分析》,《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学报》,2009年第3期。

    ②胡正荣、曹璐、雷跃捷:《广播的创新与发展》,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2004年版,第158页。

    ③王东、王勇、李广斌:《功能与形式视角下的乡村公共空间演变及其特征研究》,《国际城市规划》,2013年第2期。

    ④吴毅:《公共空间》,《浙江学刊》,2002年第2期,第32页。

    ⑤⑨张良:《乡村公共空间的衰败与重建——兼论乡村社会整合》,《学习与实践》,2013年第10期。

    ⑥冯健、赵楠:《空心村背景下乡村公共空间发展特征与重构策略——以邓州市桑庄镇为例》,《人文地理》,2016年第6期。

    ⑦张诚、刘祖云:《乡村公共空间的公共性困境及其重塑》,《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2期。

    ⑧曹海林:《乡村社会变迁中的村落公共空间——以苏北窑村为例考察村庄秩序重构的一项经验研究》,《中国农村观察》,2005年第6期。

    ⑩陈苏、丁和根:《乡土认同建构中的媒介力量——从有线广播视角的考察》,《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17年第10期。

    吴业苗:《农村社会公共性流失与变异——兼论农村社区服务在建构公共性上的作用》,《中国农村观察》,2014年第3期。

    汪民安主编:《文化研究关键词》,江苏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268页。

    中国大百科全书社会学编辑委员会:《中国大百科全书·社会学》,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8年版,第369页。

    孙信茹:《传媒人类学视角下的媒介和时间建构》,《当代传播》,2015年第4期。

    〔匈〕阿格妮丝·赫勒著:《日常生活》,衣俊卿译,重庆出版社,1990年版,第255、262、40页。

    费孝通:《乡土中国》,北京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第13、51页。

    贺雪峰:《论半熟人社会——理解村委会选举的一个视角》,《政治学研究》,2000年第9期。

    〔德〕斐迪南·滕尼斯:《共同体与社会》,林荣远译,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76页。

    曹海林:《乡村社会变迁中的村落公共空间——以苏北窑村为例考察村庄秩序重构的一项经验研究》,《中国农村观察》,2005年第6期。

    罗霞:《村民自治的社会基础和文化网络(修改稿)——对贵州省安顺市村民间组织的社会学研究》,《贵州省社会学学会“民族、区域、社会发展研讨会”暨2002年学术年会论文集》,贵州省社会学学会,2002年10月。

    (作者单位:云南大学新闻学院 )

    (本文编辑:林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