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海西地区农业保险业务发展的探讨

    冯丽勤

    作为一种分散农业风险、补偿农业损失、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促进农民增收机制的农业保险,在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将发挥重要的“保护伞”作用。为了解农牧民对金融保险服务的现实需求,最近,我们就海西地区农村保险开展了一次专题调查。调查表明:随着海西地区农牧经济和农牧区社会事业的快速发展,农民对金融的认识不断提高,对金融保险支持的需求旺盛,但由于农村金融保险功能缺失等原因,目前农村金融保险服务需求和有效供给矛盾比较突出。

    一、海西地区农牧业发展及农业保险服务现状

    (一)农牧业发展现状。海西是一个以工业经济为主导的民族自治州,经过建州55周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的开发建设,工业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近年来,在党的农村政策的正确引导和大力支持下,在全州各级政府和广大农牧民群众的共同努力下,农牧经济得到了长足发展,农牧业生产力大大提高,产业结构调整初见成效,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农牧区面貌显著改观,农牧民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2008年,全州实现增加值7亿元,比上年增长6%;实现农业总产值10.2亿元,增长6.5%。农牧民人均纯收入3725元,增长21.8%。农牧业人口14.85万,占全州总人口的38.97%。全州农作物种植面积43万亩,年末草食牲畜存栏224.33万头。全州拥有大中型拖拉机149000台,小型拖拉机18319台,节水灌溉机械35套,农用水泵196台,农用运输车2245辆。这些资料表明:在海西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多种制约矛盾也日益凸显,农牧业基础设施依然脆弱,社会事业发展滞后,农牧民整体素质不高,农牧业、农牧民持续增效增收的难度较大。

    (二)农业保险发展现状。海西地区现有保险公司20余家,由于风险高、成本高、赔付率高等原因长期处于亏损状态,各家保险公司曾一度停办了农业保险业务。从2007 年开始,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海西地区各家保险公司在格尔木、德令哈、乌兰、都兰四个市县开办了政策性能繁母猪保险,由中央财政补贴和省财政共同出资每头补贴48元,农户出资12元,当年全州共承保能繁母猪3001头,实现保险收入152004元,赔付额33000元,赔付率21.7%。从2008 年起,在格尔木地区又开办了温室大棚种植保险和在乌兰、德令哈地区开展大田作物种植保险。当年共承保能繁母猪3755头,承担塑料大棚3853座,实现保险收入984400元,因德令哈地区当年高致病性传染性猪肺疫疾病,导致157头能繁母猪死亡,仅此项赔款157000元,赔付率高达160%。2008年8月,乌兰县财险公司在青海省内率先开办了农牧民房屋保险,全县4镇,38个行政村,5361户农牧民成功参保,全额保费由政府财政出资,参保覆盖率达100%。今年,将扩大试点范围,在格尔木、德令哈、乌兰、都兰、大柴旦五个地区试点开办温棚种植保险;在格尔木、德令哈、乌兰、都兰四个市县试点开办油菜种植保险;并在格尔木试点开办政策性奶牛保险。以上资料表明:海西地区农业保险的发展还处于摸索阶段,与海西经济的发展不相适应,发展的空间相当大。

    二、保险机构对农牧民提供的保险服务呈弱化趋势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指出:稳步推进政策性保险试点工作,加快发展多种形式、多渠道的农业保险,不仅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化金融服务试点、发展壮大保险事业的必然要求,但目前的保险机构在提供的服务中还暴露出许多矛盾,突出表现在:一是海西地区地广人稀,农牧业居住人口分散,农牧业生产不集中,保险经营成本高。农牧业灾害发生通常是大面积区域性的,根据保险“大数法则”,要达到分散农牧业风险的目的,必须有一定的承保面。虽然地域统保方式可保证一定规模的投保数量,又能降低了保险公司的展业成本。在税费改革前,乡镇财政具有一定的资金支配权,可以先行垫付保险费。税费改革后,乡镇资金支配捉襟见肘,村级收支公开化,加之减少农民负担的舆论环境,统保愈加困难,查勘定损理赔的难度大,操作复杂,给农业保险的推广带来了一定的困难。二是商业保险的趋利性和农牧业保障公益性矛盾突出。多年来,保险公司内部已形成了内在的并由此注定了商业化的农业保险路径难通:一方面农业保险的高风险和高成本,必然导致农业保险的高费率,商业保险公司想赚钱又赚不到钱,保险成本与效益不能满足企业本质上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目标;另一方面农牧民的侥幸心理,在农牧民收人低且不稳定,对农业保险的认识又不足,在投保积极性不高的情况下,就会产生“按商业化标准缴费农民买不起,按农民买得起的标准收费保险公司赔不起”的局面,制约农业保险的发展。三是现有险种的局限性。目前,海西地区没有单独设立农业保险机构,业务种类单一,受益农户覆盖面小,一方面体现在没有建立专门的组织机构和配备专业的从业人员上;另一方面体现在缺乏相应的激励机制上,致使海西已开办的险种仅占全国160 个农村险种的4.3%。可见,保险公司对发展农业保险的态度不积极,使农险处于“自然发展”的状态。四是应急机制不完善。目前还未形成通过保险方式将政府临时性的救灾行为转化为制度化、规范化的灾害应对机制,转变成发展模式,从而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提高和改善农牧民保险服务的有利条件和策略选择

    (一)农业发展的政策空间逐步为农业保险提供了政策支持。各级党委政府对“三农”扶持政策力度的加大为发展农业保险带来了难得的机遇。各级党委政府历来高度重视“三农”工作,始终把“三农”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党中央连续多年下发1 号文件部署“三农”工作,党的十七届七中全会通过了《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尤其具有重大意义的是2008年11月7日,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支持青海等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也相应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政策措施。2008年,州政府承诺的十二类四十件为民办实事政策全部得到落实,州财政全年农村水事务支出41869万元,比上年增长40.7%,其中发放农民种粮受益补贴878万元,安排粮油补贴378万元,退耕还林补贴4270万元,安排自然灾害补贴298万元,安排用于洪涝灾害和地震灾害的灾后重建资金2100万元,公共财政对“三农”的支持力度逐年加大。随着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和城乡一体化建设进程的加快,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农牧民群众大力发展农牧区经济的信心和勇气,海西进入了加快发展农牧区经济的最好时期,也为加快发展农业保险带来了难得的政策机遇。

    (二)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为发展农业保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据有关资料显示,仅2008年,海西州全年共整合投入各类农口资金8.94亿元,实施了农村饮水安全、农村公路、农村沼气、草原节水灌溉、设施农牧业、养殖小区、牧区防灾、村容整治等一批农牧区基础设施项目。实施人畜饮水项目38个,解决了2.35万人、33万头(只)牲畜饮水问题,建设通乡油路252.4公里,通乡、通村砂路794公里,村级硬化道路556公里。修建日光节能温棚990座、畜用暖棚1200座、农村沼气1788户,建成防灾储草棚8448平方米、饲料库房608平方米,扶持180户农户建设养殖小区 。落实扶贫资金2108万元,1552户7067名农牧区贫困人口实现脱贫。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提高了发展农业保险的抗风险能力。

    (三)农牧区生产组织形式多样化为发展农业保险拓宽了广阔的空间。经过多年的不断探索和大胆实践,农牧区经济形式已呈现出集约化、规模化、产业化、合作制、股份制等多样化趋势,农牧区经济发展充满生机和活力。截至2008年末,全州已发展重点龙头企业12家,其中省级龙头企业2 家,固定资产21819万元,实现销售收入12477万元,实现利润98万元,订单牛羊24万头(只),农作物订单7.2万亩,带动农牧户9275户。成立各类农牧民经济合作组织143个,涉及蔬菜种植、绒山羊繁育、牛羊养殖、羔羊育肥、养猪、奶牛和食用菌栽培等农牧业生产多个领域,成员4724名。同时,各农牧业区以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载体,努力创新土地草场承包经营权流转新机制,土地草场流转呈现出规模日趋扩大化,主体日趋多元化,效益日趋综合化等特点。截止2008年年底,格尔木、德令哈、都兰、乌兰四个市县家庭承包耕地总面积31万亩,家庭承包农户23677户,农村土地流转面积12804亩,户数1026户,生产经营形式的多样化,转变了传统的生产经营模式,壮大了农牧区经济,提高了农牧民收入,改善了生态环境,为发展农业保险拓宽了广阔的空间。

    四、建议

    (一)保险具有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的功能。在确定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运行机制时,一定要认真选择符合当地经济发展的试点险种。要结合海西工业化程度逐步提高的现实,根据农牧业产品的市场需求特性及其风险特点,确定农牧业政策性保险和商业保险边界,确立保障水平,确定政府补贴的流向,明确规定保险费的筹集方式,对参保农户要采取财政补贴,龙头企业、保险公司以支农形式予以支持,农民自交一部分的方式来解决。

    (二)农业保险比较复杂、风险控制较难,在试点时可以采取低保障低保费的方式先行推广,再逐渐提高保障比例,循序渐进地发展农牧业保险。根据生态环境和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目标,在开展一项具体的险种时,政府、保险公司要制定详细的推广实施细则和重大事件预案,以确保业务推广的顺利实施。

    (三)海西被国家批准为全国首批循环经济试点园区以来,资源开发日趋充分,节能减排工作要求越来越高,海西也将面临污染事故高发期的现实,要切实扭转“污染企业获利、损害大家买单”这种局面,保险公司要尽快开办绿色保险试点业务,运用责任保险这一市场机制来遏制污染、减轻风险。

    (四)保险公司要充分挖掘市场潜力,切实掌握国家的惠农政策,充分发挥金融服务的优势,结合农牧区土地流转形式,与信贷政策捆绑使用,拓宽产业收入的渠道。

    (作者单位:人行海西中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