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家庭媒介空间中人主体性生成的历史考察

    关琮严

    【摘要】在媒介与乡村社会变迁的研究中,对人主体性的认识和发掘与现代媒介技术紧密联系在一起,并被广泛关注。但这只是一个方面。人主体性的生成和发展与现代性的发展同步,是乡村媒介空间由传统向现代转型中现代媒介技术启蒙与国家培育共同作用的结果,这集中体现在农村家庭媒介空间的变革上。通过考察农村家庭媒介空间结构转型的历史进程,重新发现国家在塑造村民以现代媒介观念和媒介自主意识为核心的主体性中的重要历史作用。

    【关键词】乡村媒介空间;主体性;媒介技术启蒙;国家培育一、问题提出

    主体性是人自由能动的、有目的地活动的特性,是人在处理社会关系和开展社会实践中自主意识的养成和能力的提升。主体性的生成与发展是人、社会关系、外在环境相互建构的结果。新中国成立后,乡村社会空间由传统向现代转型,其中最重要的是在乡村社会空间中重塑了农民的主体性并形成了新型的乡村社会关系,比如国家以宪法的形式将农民作为革命和社会主义实践主体进行了制度确认,通过在乡村开展政治文化宣传和意识形态重建,让农民获得了政治主体性,通过进行社会主义文艺改造与基层文艺实践让农民获得了文化主体性。

    “人的主体性是现代性的一个基础问题……一部现代性的历史在一定意义上也就是一部人的主体性不断生成与转换的社会史、实践史。”[1]作为现代性重要表征的现代媒介在人主体性建构的社会实践中作用日益显著。受此影响,在媒介与乡村社会变迁的研究中对人主体性的探讨正在逐步升温,比如赵月枝关于乡村振兴主体的探讨,李红艳以农民为中心视角对网络时代农民信息获取与信息实践的考察,沙垚关于农民文化主体性的探究,以及孙信茹从主体性角度对少数民族群体和个体媒介活动的考察等。上述研究另辟媒介与乡村社会变迁研究的路径,重新考量了人与媒介的关系,从关注媒介对人的影响转向关注媒介实践中人主体性的彰显。目前关于乡村媒介实践中人主体性的研究集中在新媒介实践中对人主体性的重新发现。比如有学者研究融媒时代的扶贫传播,提出要对乡村价值进行再发现,挖掘人的主体性。[2]还有学者通过对数字乡村建设的研究,认为在新媒介赋权的背景下,个体的自我意识和能力被激发、被释放。[3]乡村媒介实践中人主体性的生成与发展不单纯是媒介技术启蒙和赋权的结果,还是国家长期培育和推动的历史产物,这与现代性发展的历史进程和社会转型紧密联系在一起。

    结合空间社会学与媒介社会学的理论视角,立足乡村社会转型的历史实践,可以将媒介空间定义为以现代媒介为中介被结构化的情境与社会关系。乡村媒介空间的现代转型受现代媒介技术和国家力量的共同推动,一方面植入现代媒介,另一方面改造传统媒介,内生于乡村社会的传统媒介体系向现代媒介体系转换。由此引发的持续的现代媒介实践成为农民、国家与现代媒介相互作用的重要场域,以现代媒介观念和媒介自主意识为核心的主体性孕育生成并不断发展。本文重点以甘肃省靖远县滋泥水村家庭媒介空间的历史变迁作为考察对象,试图揭示现代媒介技术与国家力量如何在乡村家庭媒介空间变革中培育和发展人的主体性。二、乡村家庭媒介空间变革的历史考察

    (一)传统乡村家庭媒介空间的“国家”化改造

    新中国成立后,滋泥水村民翻身做了主人,国家观念深入人心。比如在反对封建迷信的宣传和运动中,村民与“灵媒”和村庙划清界限,家中的神龛、香炉被撤下,象征媒介除旧布新。随着农村集体化实践的深入开展和文化运动的持续进行,家庭生产生活向集体集中,国家意象和媒介符号迅速向家庭集中,家庭媒介空间完成了“国家”化改造。

    首先是家庭空间的内部符号媒介的改造。在传统媒介气象退去之后,象征国家的符号媒介步入家庭。家里中堂位置挂上了毛主席画像,左右两侧悬挂对联,上联是“大海航行靠舵手”,下联是“干革命靠毛泽东思想”。原先的“焚香祭拜”被“早请示、晚汇报”代替。毛主席像章、军帽、军装等一切象征国家的符号媒介在政治宣传和运动的双重推动下,转化为家庭的媒介日常,并成为家庭对外宣示积极的精神面貌和赢得集体认同的强有力方式。其次是家庭媒介生活的集体组织。新中国成立后,通过现代媒介进行的政治宣传和运动,国家意识形态改造了农村社会的传统观念体系,从而形成了现代意义上的国家认同。在这种转变的进程中,一个非常重要的举措就是在基层农村建立起了国家媒介网络,将国家与乡村社会、国家与乡村家庭、国家与村民个人紧密联系在一起。有组织、常态化的公共媒介生活成为塑造国家认同的主要课堂。这种制度性的公共媒介参与只是村民媒介主体性形成的开始。“作为一个力图整合全社会资源而推进现代化的政权来说,不仅要从制度上开通鄉村社会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渠道与途径,更为重要的是要从思想意识上激发乡村社会参与国家政治事务的积极性,也就是说,不能仅仅停留在制度性参与上,而且还要上升为道德性参与”[4]。国家媒介网络在乡村社会的制度性嵌入和长期实践没有引起村民的行为惰性,村民反而长久保持着对现代媒介技术的好奇和关注,并逐渐转化为村民日常的文化生活习惯和自觉参与。与现代媒介的频繁接触甚至成为农村家庭生产生活的刚性需求,积极参与组织化的媒介生活也成为衡量农村家庭政治成熟度的重要指标。制度性参与之外,村民自身对广播、电影等接踵而来的现代媒介也表现出浓厚的兴趣,产生了诸如人为什么能钻进话匣子里说话;电影幕布背后的人为什么都反着跑等好奇和质疑。这说明在新中国成立后,现代媒介在农村的制度性安排和现代媒介技术启蒙在塑造国家意识形态认同和现代媒介观念方面是同步发挥作用的。

    (二)“小喇叭”:乡村家庭媒介空间中的现代媒介

    有线小喇叭是最先进入滋泥水村民家庭的现代媒介,“到20世纪70年代,靖远县已建立3000多里广播线路,广播喇叭发展到5万多只,全县普及率达80%以上,形成‘条条银线连北京,坐在炕头听新闻”。[5]滋泥水村很多人都印象深刻,小喇叭与县广播站连接,每天固定时间有固定节目,这在长期的媒介接触中已经内化为村民的日常生活安排,早上听着广播起床,晚上吃着饭,听段儿秦腔。村民户外的公共媒介活动逐渐减少,家庭空间逐渐成为村民媒介实践和媒介活动的主要场所。

    20世纪70年代国家向农村家庭推广普及的小喇叭,将国家媒介网络延伸到乡村家庭带有明显的组织特征,但需要说明的是,在打通国家与村民连通的“最后一公里”的媒介实践中、前期的公共媒介空间中,村民与现代媒介的连通是通过行政组织的方式实现的。而在家庭媒介空间中,“小喇叭”与村民间的连通是通过技术组织的方式实现的。尽管“小喇叭”的主要功用是传递国家声音,强化国家与基层农村家庭的信息连接,村民无法自主控制“小喇叭”,但暗地里却产生了一个非常重要的影响,那就是在一定程度上促成了私人媒介空间与公共媒介空间的界限观念的萌芽。此外,作为现代媒介的“小喇叭”进入村民家庭后,家庭空间开始被现代媒介改造,家庭空间媒介化的趋势日益凸显。现代媒介也成为乡村家庭文化生活的中心,乡村家庭媒介使用习惯开始形成。阎云翔也关注到了这种变化,他在《私人生活的变革:一个中国村庄里的爱情、家庭与亲密关系(1949—1999)》中写道:“在70年代初期,大队给每家都装了广播喇叭……村民自己无法控制听什么和什么时候听。每天他们都被迫听大量的官方新闻、政治宣传、干部讲话、娱乐节目等等。但是时间一长,人们也就习惯并对有线广播产生了依赖。”[6]

    值得注意的是,家庭媒介空间的培育与国家推动密不可分,是国家基层媒介网络不断完善、不断发展的结果。新中国成立后,国家就发展和推广有线广播,提出了“依靠群众,充分利用现有设备,因陋就简,分期发展,逐步正规,先到农村,后到院户”的方针。由于有线广播网络依赖于邮电通信线路,常会因共用一条线路而出现通电话就不能通广播,通广播就不能通电话的问题,为此国家又确定了“以县广播站为中心,以公社广播放大站(后为乡广播站)为基础,以专线传输为主”[7]的有线广播发展方针。“文化大革命”期间,广大农村因地制宜,利用现有的物力、人力,凭借自己的力量建成了由县到公社,再到农户的有线广播专用线路,使农村有线广播网成为覆盖最广的信息媒介网络。这一信息媒介网络基本实现了信息入户,家庭被纳入国家媒介网络,实现了从上到下的传播整合。有线小喇叭的普及标志着现代媒介正式进入乡村家庭,村民在家庭空间中的媒介活动正在接受制度规训进而逐渐转化为媒介自觉。

    (三)半公共性的乡村家庭媒介空间

    20世纪80年代初,伴随乡村社会去集体化,乡村家庭成为独立的生产生活单位,公与私的界限被重新确定,与之对应,家庭媒介空间的组织化特征渐渐退去,其私密性逐渐增强,拥有现代媒介成为乡村家庭宣示媒介生活自主性的主要表征。在完全私密的乡村家庭媒介空间形成前,存在一个半公共性家庭媒介空间的过渡阶段。虽然该阶段媒介的控制权归家庭,但媒介空间是以社会关系为导向自发组织,在私人家庭空间中达成村民媒介共享。该阶段发生在收音机、电视等现代媒介最初进入个别村民家庭的时候。农村最早有收音机、电视机的家中经常会聚集很多村民前来收听和观看,私密的家庭空间也因此形成了一个自发的公共场所。在后续家庭空间中的公共媒介实践中,家庭空间私密性与媒介空间公共性之间的矛盾很快就显现出来,主要表现为家庭空间中公共媒介实践所引发的一系列问题,比如因公共收视带来的家庭清洁的问题、扰乱作息的问题以及长期简单的茶水等服务所带来的经济压力等,都严重干扰着村民的私人生活,逐渐为家庭所不容。由于乡村家庭对这种公共媒介活动的排斥,再加上农村经济发展、农民收入提高以及后来国家四级办广播办电视政策的出台,收音机、电视机等现代媒介快速普及,现代媒介才成为真正私人化的家庭媒介。三、重新发现“国家”

    现代媒介向农村家庭的延伸经历了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从新中国成立到20世纪80年代初,国家通过在农村建立基层公共媒介网络,对农村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国家意识形态宣传和润物无声的现代媒介技术启蒙,同时还以国家力量肃清农村社会的“封建”残余,改造了传统媒介体系,为乡村媒介空间的现代转型扫清障碍。国家的先期举措在20世纪80年代以后的家庭媒介空间变革中仍然产生着深远影响。对此,阎云翔认为“集体化与其他社会主义实践使得家庭不再担当过去的许多社会功能。结果是,中国农村的家庭本身被私人化并且不再主导社会生活。这种倾向在人民公社解体以后依然持续,因为非集体化只不过是回过头来推行家庭农业,却没有复兴原先的家庭式社会生活”[8]。国家对乡村家庭生活的改造已经让传统媒介失去了统治的社会环境和文化土壤。其结果正如一些学者研究发现的那样,“电视正替代着祖宗牌,占据了家庭空间中‘神龛的位置”[9]。以电视为代表的现代媒介在乡村家庭中,再造了一个与“神圣空间”功能相异的媒介空间,作为一种常态机制从世俗的维度重新定义和发展着人的主体性,开创着新的文化可能,不断更新着村民的媒介观念。20世纪80年代以后,乡村家庭媒介空间并未因传统媒介的回归而偏离国家设定的发展轨道,新中国成立以后国家推动的乡村家庭媒介空间的现代化转型是一个连续的历史进程。国家推动在集体化时代表现为对乡村家庭媒介空间的直接管理,而在去集體化时代则表现为对乡村家庭媒介空间的间接管理。四、媒介自觉:乡村家庭媒介空间中人主体性的形成与发展

    所谓媒介自觉主要是指个体在长期的媒介生活中逐渐形成的主体意识和媒介自主观念。从现代媒介进入农村家庭的历史进程看,媒介技术启蒙与国家培育成为村民媒介自觉形成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国家建立的基层媒介网络在政策传达、政治宣传、文化革新的同时,还潜在地进行了一场乡村媒介启蒙运动。即乡村媒介空间在由传统向现代转型的过程中,村民在现代媒介实践中逐步获取了相应的媒介知识,具备了相应的媒介观念,提升了相应的媒介能力,开启了村民媒介化生存的历史进程。现代媒介在为村民塑造媒介空间的同时,还提供了认识和理解该空间的框架逻辑。比如与集体化生产生活方式相适应的大喇叭、电影、幻灯等媒介,其集体性的媒介实践内在地规定了人们对媒介空间公共性的认知以及对公共行为框架与关系准则的理解和把握。

    随着去集体化时代乡村家庭生产方式的回归,乡村公共生活迅速退化,“在公共生活迅速退化的同时,休闲活动转而成为以家庭为中心”。[10]与此相适应的电视等现代媒介以私密性媒介规则重塑乡村家庭媒介空间,不断界定和廓清与乡村公共媒介空间的界限。在家庭中,村民媒介实践的自主性大大提高,媒介逐步深入建构家庭生活,为家庭提供新的生活面向。有学者的相关研究也证明了该论点,他们认为现代媒介传播的“这些新的信息与形象为村民们引入了新的但却在很大程度上是虚拟的社会空间,但这毕竟取代了过去的社会活动而给予他们极大的新生活动力”。[11]

    在由现代媒介开启的媒介生活中人们重新发现了自我,现代媒介生活的个体化趋势逐渐显现。正如莫利在相关研究中发现的,“收看电视这一活动主要是通过各种家庭关系构成的一项‘个体化活动”。[12]当“个体化”的媒介行为转化为个人私生活时,家庭成员对媒介文化的兴趣取向便产生了分歧,有限的媒介资源与个性化的文化需求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家庭媒介生活中的个体间摩擦逐渐增多。该矛盾在后来的媒介消费框架下得以解决,个体作为媒介消费者的身份被确立和强化,现代媒介成为重要的象征性符号被纳入到个人经济主体性的意义框架中来考量,比如使用手机品牌和档次的差异标志着个人经济地位的高下。五、结语

    乡村媒介空间中人主体性的生成和发展是媒介技术启蒙与国家培育共同发挥作用的结果。它折射了国家对乡村媒介体系结构化改造与调整的历史进程,也体现了现代媒介与乡村社会的微观建构。在国家将现代媒介从公共推向个人,从集体推向家庭的过程中,乡村社会的媒介化生活方式逐渐成型,人们的媒介需求被激发。这些都为现代媒介与村民个体在后来的市场逻辑和消费语境中的互动建构做了铺垫,以制造个体主体性为核心的个人媒介自觉正逐渐形成。值得注意的是,当前乡村媒介空间变成了碎片化空间和流动空间,人的主体性成为在不同媒介空间中流动性的转换,这无益于乡村媒介空间治理与有序发展,如何在乡村媒介空間中形成稳定的主体性将是未来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参考文献:

    [1]陈忠.主体性的微观走向与空间权利的城市实现:对城市权利的一种前提性反思[J].哲学动态,2014(8):57-65.

    [2]刘楠,周小普.融媒时代扶贫传播:基于乡村价值的行动者网络[J].中国出版,2019(19):63-68.

    [3]师曾志,李堃,仁增卓玛.“重新部落化”:新媒介赋权下的数字乡村建设[J].新闻与写作,2019(8):5-11.

    [4]李立志.变迁与重建[M].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2002:25.

    [5]甘肃省靖远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靖远县志[M].兰州:甘肃文化出版社,1995:32.

    [6]阎云翔,私人生活的变革:一个中国村庄里的爱情、家庭与亲密关系(1949—1999)[M].龚小夏,译.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6:32.

    [7]刘家林.新中国新闻传播60年长编:上[M].广州:暨南大学出版社,2010:50.

    [8]阎云翔.私人生活的变革:一个中国村庄里的爱情、家庭与亲密关系(1949—1999)[M].龚小夏,译.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6:32.

    [9]刘少文.1872-2008中国的媒介嬗变与日常生活[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93.

    [10]阎云翔.私人生活的变革:一个中国村庄里的爱情、家庭与亲密关系(1949—1999)[M].龚小夏,译.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6:32.

    [11]阎云翔.私人生活的变革:一个中国村庄里的爱情、家庭与亲密关系(1949-1999)[M].龚小夏,译.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6:32.

    [12]史蒂文森.认识媒介文化:社会理论与大众传播[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103.

    (作者为湖州师范学院文学院副教授)

    编校:郑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