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惩罚能否有效减少犯罪的制度经济学分析

    李晨曦

    随着近代社会和经济的发展,社会情况已经发生了较大的变化,社会冲突时有发生。根据调查报告显示,我国近年来犯罪率上升趋势明显,且向低龄化方向发展。针对这种情况,我国为了有效遏制,关于犯罪的惩罚力度有明显的加强,刑罚执行也在不断完善,本文就加强惩罚能否有效减少犯罪进行制度经济学分析。

    一、制度变迁

    我国关于犯罪惩罚力度的变化,本身就是一种制度变迁。制度变迁是指制度的替代、转换与交易过程,它的实质是一种效率更高的制度对另一种制度的替代过程。加强对犯罪的惩罚力度,替代了原先的惩罚制度,它的效率较以前相比更高,对社会风气有着很好的导向作用、对犯罪行为有着很好的遏制作用。

    1.制度变迁的原因:

    (1)制度的稳定性

    稳定性是制度存在的理由,又是制度变迁的原因。制度不能自行变更的事实就要求人们采取行动,改变或打破旧的稳定性,建立新的稳定性。

    (2)环境的变动性和不确定性

    随着改革开放,我国经济与社会有了较大的发展,食品安全问题、住房问题等愈加严重,一些官员由于党性的丧失,腐败问题也较为严重。由于科技的进步,高科技作案也频频出现。社会文化的多元发展,低龄化犯罪问题严重,加强惩罚措施势在必行。

    (3)利益极大化努力

    惩罚制度的更新,会对国家、社会、人民产生极大的利益。国家犯罪率低,百姓生活安定,经济才能良性运转。公民道德素养高,社会才能更加和谐。社会安定、人民生活幸福,是我们不懈的追求。

    2.制度变迁的需求

    如果社会犯罪率不断攀升,人民每天都生活在不稳定的环境中,正常的生产生活无法继续,经济发展停滞不前,社会不良之风蔓延,国家不再安定,人民利益受损。所以惩罚制度的完善,是国家与人民的共同心愿。

    二、惩罚制度的有效性

    1.制度变迁供给原则(成本与收益分析)

    只有当制度变迁的收益大于或等于制度变迁的成本时,制度变迁主体才会供给或者说推动某一项制度变迁。

    (1)创立成本

    搜寻费用:惩罚制度属于正式制度,当惩罚制度需要进行更新时,国家必然会组织专家学者对惩罚制度的现行实施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且对以后的惩罚力度进行问卷调查,广泛征求民众意见,其中所花费的人力、物力、财力是比较大的。

    宣传费用:当惩罚制度更新完毕时,国家需要通过各种传媒把新的制度介绍给大家。现在是信息时代,互联网高速发展,因此通过互联网来进行宣传,所消耗的费用没有过去的成本高。同时惩罚制度的基础度较高,因此宣传费用不高。并且惩罚制度只是针对犯错误的人,适用范围较小,宣传费用不高。

    (2)脱序成本

    新的惩罚制度只是在原有程度的基础上加强,因此适应过程较短,制度的更替也是一种突变状态,所以脱序成本较低。

    (3)失益成本

    当惩罚制度更新完成后,惩罚的加强意味着给罪犯带来的成本将会上升。高智商犯罪者、有才学的官员、或者是对社会可能做出贡献的人的损失,是国家要承担的成本。

    (4)适应成本

    首先,在現实生活中,公民只是知道惩罚加重了,而对具体的量刑却不太了解,而要清楚知道的是法官与律师,同时犯罪的人毕竟是少数,同时脱序成本很低,所以适应成本也不高。

    (5)创立收益

    第一,惩罚的加重,会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培育良好的社会风气。对民众产生震慑,犯罪率明显下降,人民幸福感上升。

    第二,政治制度更加完善,所有的制度都是在不断发展中完善的。形成自己的理念,与制度体系。

    第三,只有社会有序发展,经济建设才能有效开展。同时惩罚的加强,也包括经济上的处罚,国家可获得一部分经济收益。

    第四,最重要的就是,通过惩罚的加强,可震慑挽救一些对社会有用的人,让他们可继续报效国家,而不误入歧途。

    综上分析,加强惩罚的收益远远大于成本,因此加大惩罚可有效减少犯罪。

    2.重典治世是否有效

    重刑罚一定程度会减少犯罪,但只能是头疼医头,脚痛医脚的表面功夫,一时减少,但长久根本没用。

    最简单的例子,中国古代几乎任何时期的刑罚都比今天重,不单单有死刑,还有各种玩法的死刑,什么凌迟,五马分尸之类,但犯罪率并不比现代低。朱元璋剥皮法治贪依然“杀”不住贪腐风,就是对“乱世当用重典”最好的讽刺。

    打击犯罪真正有效的并不是提高刑罚,而是提高法律的执行力,说白了就是尽可能提高法律系统的运转。

    综上所述,加强惩罚能有效减少犯罪,让人不敢轻举妄动,但是这只是治标不治本,人们内心并没有真正改变,所以要综合各种手段进行治理。

    三、减少犯罪的根本途径

    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是相互依存相互补充的,任何正式制度作用的有效发挥,都离不开非正式制度的辅助作用,正如法律一样,如果没有相应的伦理观念为基础,人人都在观念上缺乏相应的自我约束机制,法律就不可能有效实施,甚至会形同虚设。犯罪不仅仅是个人突发行为,有可能是社会问题。

    1.正式制度

    (1)完善的相应法律体系、诉讼体系,法律制度的完善让人没有漏洞可钻。

    (2)合理量刑。过高过低的刑法都是不可取的,我们应该找到那个“组中值”。过于严厉的刑罚会起到副作用,比如说激化社会矛盾,秦朝就是一个例子。

    (3)提高法律的执行力,法律不应成为摆设,严格执行,提升法律的威严。

    (4)国家应该完善各种社会制度,大力发展经济,扩大社会保障范围,尽量解决各种社会问题,缓和社会矛盾。

    2.非正式制度

    (1)进行社会文化建设,提高人的道德素养、思想素质,对官员的党性培养。

    (2)丰富公民的精神文化,对公民的教育从小开始。

    (3)弘扬传统文化,促进社会和谐。

    (4)向公民宣传法律知识,提升法律修养,提升自我保护意识。